唐代叙事史学的发展与史学叙事思想的创新?

发布时间:2017-02-12 20:40:44
  内容提要:唐代史学的繁荣既有特定时代的促成因素,也是史学思想发展的逻辑结果。富有强烈批判意识的唐代史学突出地表现为对史学传统理念的革新,以及对史学叙事内在矛盾与核心问题的揭露。唐代史学在其时代的视野下,力求重建适合于史学实践的史学理性,其时代思想昭示着浓郁的超时代性,对于当下的史学研究而言,仍不失为一种方向性的思想启迪。
  
  关键词:唐代史学;史学叙事;史学理性;历史哲学
  
  从原始的、类似于“结绳记事”的叙事方式开始,中国传统史学形态经历了不同类型的治史理念。当传统史学在经历以“心学”观念为主导的“义理史学”和凸显实证思想的“考据史学”繁荣之后,却发现,无论“义理史学”和“考据史学”的理论如何精邃,都无法规避史学叙事的内部问题。因而,史学研究又重新提出了复归历史叙事思想与方法的要求。而唐代史学的发展正处于传统“叙事史学”的顶峰阶段,也正是在这一阶段,历史叙事观念的主要矛盾和焦点问题在史学思想的自觉省察中集中爆发,处于传统叙事史学顶峰时期的唐代史学家,在对历史叙事体例、方法、理念的考量中聚焦了史学思想的核心问题和矛盾的精髓。这些问题和矛盾是自史学诞生以来就萦绕在人们心头的困惑,从孔子到章学诚、从希罗多德到海登·怀特,他们无一不为此“历史的负担”[1]而深陷其中。因此,对唐代史学叙事方式及其史学思想的研究就成为史学史上的重要内容。
  
  一、唐代史学文化发展的历史氛围与特点
  
  高度繁荣的史学文化构成唐代繁盛历史的重要内容,所谓“盛世修史”的古谚至少在唐代是名副其实的。在被认定为中国“正史”的“二十四史”中,《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南史》《北史》和《隋书》全部出自唐时期;“三通”之首的《通典》,史学史上的经典论着《史通》,皆是这一历史时期的开创性着作。除此之外,门类繁杂、数量庞大的各类专史、方志、野史、杂说等等,也占有相当大比例。这种现象在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唐代史学文化的繁荣,既是史学自身发展的逻辑结果,也是唐代宏大历史氛围的必然效应。
  
  从史学文化自身发展的惯性上来说,在由政治分裂、社会动乱迈向重新统一的重大历史变迁中,史学在中国传统文化结构中作为“鉴古资今”之需,被唐代社会普遍关注。作为“鉴古”之需,正所谓“往昔是非,可为来今龟镜”,[2]唐代历史书写首先被赋予了历史经验教训归结的职能。一方面是政治权中心的要求,如唐高祖李渊授命于史官之言,“史官记事,考论得失,究尽变通,所以裁成义类,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3]另一方面也是史家自觉的体现,如令孤德?奏言,“窃见近代已来,多无正史,梁、陈及齐犹有文籍,至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陛下既受禅于隋……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如臣愚见,并请修之”.[4]
  
  而作为“资今”之务,唐代修史的盛世可从两个层次来理解,“资今”首要之务在于谋求政治合法性与秩序认同。从东汉到曹魏、再从曹魏到晋,以至唐王朝的建立也不例外,许多王朝的确立都是通过旧朝“逊位”的方式取而代之的,能为新朝提供合法性保障的最得力手段就是撰修前朝的历史。在“二十四史”内,有九部“正史”明确地被赋予这种特点与功能。此类“正史”都是在随后的朝代内撰修的,这在时间顺序上虽然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件,但这种“自然”本身又是不自然的,或者说,这仅是时间秩序的自然而非史学理性的自然。因为其整体的史学理念是基于政治目的,即“国亡史成”这一原则进行编排的,汇编前朝的历史,似乎可以自然地确立当下历史的合法性。其次,“资今”之务也在于给当下发生的历史提供某些合理性的根据,或在无法解释其合理性情况下为未来提供历史理解的视角。对于唐代而言,在历经“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等繁华表象之后,唐王朝社会危机凸显,田制、兵制、吏治等诸多上层建筑内部已经弥散着败坏的细胞。“安史之乱”的爆发瞬间打破了盛唐的迷梦,土地集中、藩镇割据、宦官擅权、朋党之争等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一时成为唐后期的社会顽疾。怀“资今”之志而成《通典》,这是唐代典籍史学家杜佑的平生夙愿,在《通典·自序》中,杜佑明确表白自己编写此书的目的是“征诸人事,将施有政”.更有唐相李吉甫,以“成当今之务,树将来之势”为任,而作《元和郡县图志》,冀以此书“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收地保势胜之利,示形束壤制之端”.
  
  从唐代的政治影响方面而言,在唐代以前,“正史”的修撰主体通常是非官方的,即由个别史家或某一流派以私人或半私人的形式完成,但自唐代起,政治权力机构在撰史中居于统治地位,唐代的史学文化被擢升到上层建筑的核心位置,并继之成为国家意识的重要内容,从而史学研究成为政治权力的象征。《史通》通过历史现象的描述表达了这一上层建筑内部的激变:“皇家之建国也,乃别置史馆。通籍禁门,西京则与鸾渚为邻,东都则与凤池相接,而馆宇华丽,酒馔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5]官方参与的结果,使此前职场中视为道旁苦李的史官,趋为政治权力结构中愈加重要的位置,以致于其时之奔竞之士竟以居史职为喜。
  
  就历史修撰的机构化与制度化而言,唐时期在机构化与制度化建设上,完全是里程碑式的。唐以前,史官、史馆、监修机构等撰史单元虽然都出现过,但都未曾形成像唐代这样的体制。例如,在唐建立史馆制度之前,撰史作为一种专职工作在中国具有久远的历史,在《周官》《礼记》等书中就已经对周以前所置的史官情况有详尽的表述。早期史官的职责范围甚广,并不寓于撰史的狭隘范围。时至汉代,汉武帝置太史令,太史令不再掌史事,仅限于司天文立法之事,但武帝于宫内置女史,这与其后的“起居注”又有着莫大的关联。而在此前,曹魏时期(魏明帝太和年间)设置佐着作令史、着作郎等专职,主要担负当代史修撰;南北朝时期依旧保留有类似史官之职,并渐有撰修前代史与撰修国史的分别,其时已经出现朝臣兼修国史的记录,“其有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虽居他官,或兼领着作”.只是在短暂的隋朝,其史官建置没有赢得创新的机会。相对于史官制度而言,修史机构出现得更晚一些。据《史通·史官建置》所载,曹魏以前,不曾有稳定的修史机构,魏晋时期才开始有了明确负责撰史的国家机构,隋以前虽均有沿袭,但在沿袭中又不乏诸多动迁,唐代典章史家杜佑曾对这段历史做过概括:“自汉以后,至于隋朝,中间唯魏明太中,史职隶中书,其余悉多隶秘书。大唐武德初,因隋旧制,史官属秘书着作局”.[6]从史料记载来看,作为唐代“国史”专修机构,“秘书内省”是唐初建置的一种临时修史机构,《唐会要·修前代史》内具体地说明了“秘书内省”于行政机构内的隶属位置:“于中书置秘书内省,以修五代史”,“五代史成,废秘书内省”.[7]史馆作为政府编史修志的独立机构随后不久被正式确立,据《旧唐书》记载,“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始移史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国史,自是着作郎始罢史职”.[8]
  
  另外,以统分兼容的“监修国史”制度以及以《起居注》《时政记》等为内容的史料积累与保存制度,与唐代史馆的设置一样,具有同等的重大意义。这些在唐代所创设的史学研究体制,作为一种完备的特殊官僚机构一直被完整留存,直至千余年后中国帝制的结束。由此可见,唐代史学的繁荣和思想创新无法脱离这一宏大的历史时代背景。
  
  二、唐代史学批判意识与叙事思想创新
  
  唐代历史叙事的繁荣,既表现为撰述前史工作的巨大成就,更表现为史学思想的超时代性跃迁。在中国古典史学史上,“叙事史学”的时期时间最久,内容最为丰富,而唐代历史叙事几乎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其叙事思想的深邃性和震撼力,即使是对于现代史学思想而言,也很难说能够超越其上。
  
  从史学发生学角度看,广泛意义上的叙事史学观念历经了代代相传的“口述历史”、录当下之简的“记事历史”与如椽之笔所陈的“叙事历史”.在狭义的史学观念下,“口述历史”“记事历史”和“叙事历史”是三个不同的历史再现阶段,但现代史学依其叙事性本质而将其统归于叙事史学的范畴。成熟的历史叙事是战国至唐代中国史学的伟大成就,因为其后的“义理史学”与“辞章史学”占据了古典史学的核心位置。可以说,历史叙事从初始到成熟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从非自觉的、代代相传的口述到“甲骨问事”,再到春秋时期连续性历史记录文本的出现,叙事史学才跨入历史自觉时期。早期史学由记事而叙事的历程,在有案可稽的范围内,《春秋》是自觉的叙事史学方式创新的尝试,其后的《左传》确立了以事系人的叙事典范,作为唐代以前最大的史学叙事观念的创新,莫过于《史记》对以人系事多重叙事风格范式的缔造,而唐代的史学正是基于其上的创造与批判。
  
  作为叙事史学内容本身,唐代的前史撰述工作成果卓着。贞观三年,太宗诏修五代时期的历史,至贞观十年,梁、陈、北齐、北周、隋五史遂成,合称为《五代纪传》,共二百二十五卷。贞观十七年,太宗重新诏修《五代史志》,至高宗显庆元年成书,共计三十卷;又贞观十八年始重修《晋书》,至二十年成书,共计一百三十卷。其间,有《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面世。《南史》《北史》虽属私人刀笔,却因其依于《五代纪传》的背景而获得官方认可。仅此所述的史着篇幅容量与影响力而言,便可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与辉煌的史着创作相辉映,更为杰出的是这一时期对史学叙事思想的创造性发展,亦可以说,唐代的历史叙事内容与历史叙事思想相得益彰、各有千秋。刘知几的《史通》与杜佑《通典》正是这一叙事史学处于顶峰时期内最为夺目的思想映射。《史通》成书于唐中宗景龙四年,是史学史上第一部系统性的史学理论巨着。《史通·自序》开宗明义:“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辩其指归,殚其体统”.[9]故而刘知几从史学史出发,阐述了时代需求的叙事史学思想。
  
  作为史学的思想巨着,《史通》的主体阐述了史学叙事的时代要求,从史学思想的高度指出了史学叙事的性质、要求和方法原则。《史通》的核心思想可以用其所推倡的“史有三长”论进行概括:当世之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10]如果用现代概念来诠释,那么,所谓的“才”,应属技艺的范畴,与天赋相类,而非一般自然资质所能胜任,但这又与消极意义上的天赋论有所区别;所谓的“学”,应属经验的范畴,非有切深的经验苦功莫能降服;所谓的“识”,应属历史观的范畴,据于其上,那就大有天地了。刘氏曾在答礼部尚书郑惟忠之问时,将三者的关系阐述为:“史有‘三长':’才‘、’学‘、’识‘.世罕兼之,故史者少。夫有学无才,犹愚贾操金,不能殖货;有才无学,犹巧匠无�F�s斧斤,弗能成室。善恶必书,使骄君贼臣知惧,此为无可加者。”[11]对应于现代史学概念系统,刘氏所说的“学”被纳入了与史学对象相关的范畴,而“才”与“识”被相应地纳入到历史认知主体的范畴,虽然刘氏并没有突出“三长论”中的任一要素。但显而易见,刘氏对于历史叙事中主体性思想的洞察颇有超时代韵味,在一定程度上可与柯林伍德,甚至与海登·怀特的思想相比肩,因为“三长论”清楚地表明了历史认知主体不仅决定叙事的内容与性质,甚至可能撼动历史的本体观念。作为清代“辞章史学”大师的章学诚,在刘知几“三长论”之后又注入“史德”而成“四长论”,但从现代史学理念观之,“史德”依然是史学主体性范畴内的因素。仅从此项而论,“四长”并未逾越“三长”之上。更让世人惊觉的是,“三长论”中对于历史叙事性质的理解和界定,具有非凡的超时代性,其包容的史学理念,迄今仍是现代史学聚焦的核心问题。
  
  作为一种史学方法论的探讨,《史通》更多地着笔于史学叙事方法研究,最为集中的讨论篇章可见于《直书篇》《曲笔篇》《杂说篇》等内容中。其中所涉猎的“直笔”与“曲笔”问题亦是现代史学理论内的难题。在古典史学观中,“直笔”与“曲笔”问题也被类似视为“实录直书”与“激扬名教”问题。何谓“直笔”?《史通·杂说篇》释为:“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然而,《史通》在论“直笔”之下,又径直进入“曲笔”之论,这在一般观念下,刘氏的自相矛盾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史通》倡扬“实录直书”的叙事方式,《史通·载文》中说:“若马卿之《子虚》《上林》,扬雄之《甘泉》《羽猎》,班固《两都》,马融《广成》,喻过其体,词没其义,繁华而失实,无裨劝奖,有长奸诈,而前后《史》《汉》皆书诸列传,不其谬乎!”[12]在古典史学观念下,“实录直书”被视为是史学的优秀传统,也被视为史家的最高荣誉。自《春秋》始,此风代代相传,至《史记》,司马迁成为赢得这一荣誉的最佳候选,而刘氏撰《史通》将此概而括之,可见其对“实录直书”的认同。
  
  但另一方面,似乎也可以发现,刘氏又为“激扬名教”的价值法则所困,因为同在《史通》内,一种叙事方式的“曲笔”,又被解读为是史学叙事方法论之外的一种纯粹的“价值辩护”.如,“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论语》之顺”和“略外别内,掩恶扬善”的“《春秋》之义”等史学理念,被纳入了《史通》“曲笔”的讨论领域。刘氏据此为王充与司马相如等人未能尽“曲笔之妙”而遗憾。因为王充在《论衡》之《自纪》篇内,“述其父祖不肖,为州阎所鄙”,司马相如亦曾自述其“客游临邓,窃妻卓氏”之风流逸事;王充“盛矜于己,而厚辱其先”,而司马相如“以《春秋》所讳,持为美谈,虽事或非虚,而理无可取”.因为“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据此,刘氏的史学理念已十分明朗,其所谓“直笔”,并非“直书其事,不掩其瑕”,而只能理解为一种“曲笔”下的“直笔”,或一种“激扬名教”视界下的“实录直书”.否则,就无所谓其“史识”之说。
  
  相对于古典叙事史学中的这种理念革新,现代史学也曾在这一问题上陷入“实录直书”的科学主义模式而分身乏术,致使史学的合法性陷入一种现代性危机之中;在认识论转向的史学理念下,历史的“镜式”观念始终挥之不去,而“语言学转向”的史学理论在打通“曲笔”与“直笔”、“实录直书”与“激扬名教”、文学与史学之壁垒的同时,却又使认识论意义上的史学与本体意义上历史同时陷入“终结”的后现代状况之中。
  
  史学叙事何以可能,对于唐代的史学思想而言,这不仅需要“学”与“识”的造诣,也需要史学观与历史观的规约,需要与社会价值秩序的要求相符合,而这些规约与符合不是机械的,而是与事易时宜相适应的一种价值定夺。“直书实录”是时代观念规约下的叙事,作为叙事的主体不能无视价值的社会选择性。
  
  在探讨一种方法论的同时,《史通》也是对史学叙事性质问题的研究,刘氏阐明了史学叙事作为一种“后来之笔”,它是一种与书写方式、修辞方式相关,与文学和语言本身同为一体的历史再现方式。历史叙事不能逸出文学的视界,正所谓“文之将史,其流一焉”,“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然而,这些超越性的史学理念却是狭隘的史学观念所无法接受的内容,当现代史学的研究视野重归历史叙事问题的讨论时,人们才惊讶地发现,这一古典时代下爆发的史学思想所拥有的超时代魅力。
  
  三、史学叙事思想的内在矛盾与核心问题的展露
  
  盛极一时的唐代史学不仅留给世人丰厚的历史叙事作品以及仍值得当下反思的史学理念与方法论思想,也在史学理论领域开启了隐藏在史学叙事问题上的重重矛盾。纵观史学史的发展可以发现,这些矛盾不仅仅是唐代的史学问题,也属于史学的全部历史。从史学进入叙事方式的那一刻开始,这些史学思想的矛盾就一直孕育其中。从古典到现代、从希罗多德到海登·怀特,史学叙事一度在这些矛盾中顾此失彼,当我们自觉地力求规避一种史学思想的矛盾境遇时,却常常发现又不自觉地陷入了另一种矛盾的境遇。尽管如此,唐代的史学思想以其宏伟的视野和宽广胸襟在包容这些矛盾的同时,也给后世史学预留了一定的思想空间。其中,现代史学最为集中关注的,莫过于对史学叙事的主体性和历史叙事性质的讨论。
  
  唐代史学空前的机构化与制度化建设,使得唐代所作的历史撰述成为公认的“官方史学”,这也是“二十四史”遭人诟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官方史学”的内在要求就是标准性、统一性与普遍性,并最大限度地适应国家意识形态的要求。因而,史学的叙事主体较为倾向于采纳保守的、固有的意见,难以接受创新思想,甚至直接服从国家意志。唐人刘知几当年愤而退出史馆,独着《史通》,部分原因正在于此。官修之史在体裁与结论上,都很难找到创新的东西,自然批评者众。
  
  然而,让世人颇为意外的是,《史通》在“激扬名教”的义理之下,却赋予“官方历史”以合法的地位,这在史学史上一度被深深误解。事实上,《史通》所包容的史学批判意识极其具有超越性。倘若人们能够继续沿着这条逻辑脉络深入思考的话,就必然要面对一个更为严肃的反面问题,即,当庞大的国家机器对史学的控制渐渐隐去之后,一部没有“国家主体”的“私人历史”是否可能?在从古典史学向现代史学的迈进中,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越来越失望。从中国史学史的事实即可看到,私人撰修的史着在六朝、南宋、明朝中后期都十分流行,但就其叙事方式和性质来看,这些“私人历史”与“国家历史”几乎无异---大抵都是不同服饰下的同一只“笔”.同样,清代史家章学诚以“方”与“圆”的类比来释义这种“官方史学”与叙事主体之间的微妙关系:“方”与“圆”,始终是一对矛盾,若史家完全拒绝这一矛盾,即是完全拒绝史学叙述,史学叙事也就无从谈起。
  
  相反,在可控的范围内适宜地表达一定的意见,乃是叙事主体的责任,现代史学称之为“史权”.唐代史学思想对此持有类似的意见。《史通·论赞》肯定了历史叙事中的论赞部分是叙事史学不可或缺的内容。“夫论者所以辩疑惑,释凝滞。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丘明’君子曰‘者,其义实在于斯”.在刘氏看来,论赞的益处在于:其一,“辩疑惑”的内容之需,于“私论”求“公论”;现代西方解释学借助于对文本分析,已经非常清楚地阐明了这一问题。诸如“君子曰”“赞曰”“论曰”“臣光曰”,理应是史学包容的内容,而“君子曰”也完全可以是合理的“一己之见”.我们可能永远都无法公正地看待“偏见”,但我们可以在缜思明辨诸多“偏见”中获得适应时代的意见。其二,论赞也是史着文本的形式需求。如太史公曰:“观张良貌如美妇人;项羽重瞳,岂舜苗裔。此则别加他语,以补书中,所谓事无重出者也。又如班固赞曰:石建之浣衣,君子非之;杨王孙裸葬,贤于秦始皇远矣。此则片言如约,而诸义甚备,所谓文省可知者也。”[13]当然,假若仅为文势而造作,则不在此论,如“司马迁始限以篇终,各书一论。必理有非要,则强生其文,史论之烦,实萌于此”.[14]但是,患上主体性恐惧症的那些史家却固执地坚持,“修史与专家着述不同;专家着述可据一人之私见,奉旨修史必合一代之公评,未可用意见肆讥弹也。”[15]而唐代的史学观念与此论则明显相左。
  
  让人相当失望的是,当现代史学在讨论史学叙事主体性的时候,却一度陷入了一种科学主义狭隘视域内,以至迷误于去追逐一个“合法的历史学何以可能”的问题。因而,当居于现代思想前沿的康德在纯粹的形而上学领域内扫除了客观性观念之后,现代史学随即又陷入了一个“历史的物自体”之内,不再是本体意义上的历史(即过去发生的实在)决定史学叙事的内容,而似乎是历史叙事创造了作为本体的历史。这种历史研究的思维和研究路数,在现代西方史学史上一度无法自拔,在新黑格尔主义史学观念下,对历史叙事主体结构的研究落入史学叙事的核心,“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16]自然就成为其逻辑的归宿。“尽管这个命题仅仅是外观的荒谬,但在历史着作的实际中,这一命题的正确性很容易证实,并获得丰富和清晰的例证”.[17]这听起来的确十分华丽,可是,在感性的历史现实里,真实的内容实在不堪承受外观上的荒谬。于是,在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下,形式与内容一体化的观念又被引入了史学研究,这就是后现代历史叙事学研究路数。后现代历史叙事学要求重新审视历史叙事的历史、方式和性质。
  
  后现代历史叙事学又被称之为历史研究的“修辞的转向”,这种叙述主义完全改变了传统叙事思想,主张重新看待历史事实与历史叙事形式之间的界限。历史叙事形式不仅应当作为文本、作为语言修辞与编纂形式,而且还应当上升到方法论与认识论的角度来考虑,它的形式是与内容紧密联系的。“叙事不仅仅是一种可以用来、也可以不用来再现在发展过程方面的真实事件中的推论形式,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包含具有鲜明意识形态、甚至特殊政治意蕴的本体论与认识论选择”,[18]]在这种“元史学”[19]的观念下,被聚焦的历史文本从内部走向外部,从单一走向零散,从封闭走向开放。历史的内容引入了文学的叙事观念,与此同时,文学叙事也获得了巨大历史空间。“文”与“史”在此机缘下达成了一种“视界融合”的效果,它机巧地跨越了不同学科之间的传统壁垒,使史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兼容并蓄、相得益彰。虽然“历史的诗学”尚缺历史理性建设的积极意见,但其创造的这种极富诗意的历史想象图景的确是生活世界难以拒绝的诱惑。
  
  反观唐代史学对历史叙事的理解,如《史通》将“小说”列入历史叙事的范畴,将“偏纪”“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一类的“杂述”统归为与“正史”并列的史学题材中,而这在今天看来,唐代史学对历史叙事之文学性的包容,正是历经坎坷的现代史学蓦然回首时,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思想理念。
  
  参考文献
  
  [1] Hayden White,“The Burden of History,”History andTheory,vol. 5,no. 2,1966,p. 111.
  [2]《旧唐书》卷147《杜佑传》,第3007页。
  [3][4]《旧唐书》卷73《令狐德�贝�》,第1929页。
  [5][唐]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中华书局,1994年,第104、99页。
  [6][唐]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中华书局,1994年,第109页。
  [7]《唐会要》卷63《史馆上》,第1091页。
  [8]《旧唐书》卷43,志第23《职官二》,第1852页。
  [9][唐]刘知几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91页。
  [10]《旧唐书》卷102《列传五十二》,第2381页。
  [11]《旧唐书》卷102《列传五十二》,第2381页。
  [12][唐]刘知几撰,[清]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24页。
  [13][唐]刘知几撰,[清]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81页。
  [14][唐]刘知几撰,[清]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82页。
  [15]汪荣祖:《史学九章》,三联书店,2006年,第99页。
  [16][英]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244页。
  [17][意]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傅任敢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6页。
  [18][美]海登·怀特:《形式的内容》,董立河译,北京文津出版社,2005年,前言,第1页。
  [19][美]海登·怀特:《史元: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意象》,刘世安译,台北麦田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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