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化风险监控研究

发布时间:2013-08-26 14:11:42
   摘要: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低利率的特点已经成为购房者的首选,保证公积金贷款资金的充足显得极为重要.文章分析了我国住房公积金资金供需现状,提出了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化方式提高公积金资产供给量;根据风险控制理论,分析了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了具体的风险监控措施.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资金供需;证券化;风险监控

  1 我国住房公积金资金供需现状
 
  随着"五险一金"的普及,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持续上升,公积金资金供给也随之增加.2016 年,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16562.88 亿元,比上年增长 13.84%.2016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 106091.76 亿元,缴存余额45627.85 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 18.55%和 12.18%.
 
  但是,随着我国商品房价格的飞速上涨,全款购房变得遥不可及,购房者普遍需要通过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2016 年,全国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27.49 万笔、12701.71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4.80%、14.61%;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5034.55 亿元,比上年增长 32.14%;2016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826.63 万笔、66061.33 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 13.10%、23.8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0535.23 亿元.
 
  截至 2016 年底,我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8.84%,比上年末提高 8.04 个百分点.虽然公积金资金供给额不断增加,但是由于房价的高速上涨以及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导致缴存职工对于公积金资金的贷款需要日益上涨,高于了公积金资金的供给量,造成公积金资金供不应求的现状.
 
  2 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供给的途径
 
  提高公积金资金供给量最直接的途径是通过扩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覆盖面或者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增加公积金资金来源数量,但是由于国家重视城镇就业人口大部分已缴纳公积金,盲目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又会造成企业财务负担过重,因此两种方法对于增加住房公积金资金供给效果不理想.
 
  另外一种方法是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化,该方式也成为目前讨论较多,效果较理想的增加公积金资金供给的方式.将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缴存职工已发放的个人贷款打包形成证券向有意愿的投资者进行发售,将缴存职工未来偿还的资金作为证券的利息和本金归投资者所有,吸引投资者购买该种证券.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是以未来的收益换取现在的资金充足,再将证券化换得的资金.
 
  再次贷给其他需要购房的缴存职工,从而提高了公积金资金供给,能满足更多的缴存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
 
  3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风险
 
  3.1 证券发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3.1.1 无法吸引投资者风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主要解决的是公积金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而增加公积金资金供给最主要的问题是吸引投资者,保证证券能按时足额的发售.但是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本身存在弊端,容易导致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足.首先,为了降低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财务压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导致个人贷款未来资金流入量较低,投资者如果购买了公积金贷款债券,未来的收益也较低,低回报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必然较低.其次,我国一般规定地方政府债券的购买者不能再次出售债券,导致地方债券投资者的资金流动性较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也属于地方政府债券,投资者的流动性风险较大.最终,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收益低,而风险较大,投资者的购买意愿较低,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机构筹措到足够的资金.
 
  3.1.2 定价风险 证券的发行价格直接决定了证券能否按时足额发行,证券价格定的过高容易导致证券无法出售;证券价格定的过低会导致筹措资金量较少.国内外很少有针对政府证券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于政府发行的证券的风险以及发行利率的确定依据不足.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属于新兴证券方式,对于该种证券发行价格的研究更少,准确确定证券发行价格存在一定难度和不确定性.
 
  3.2 证券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3.2.1 贷款职工提前偿付风险 获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之前足额偿还剩余全部本金和利息,会导致证券投资者未来收到的资金减少,投资收益下降.另外,在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价格时,贷款职工的还款期是一个重要的确定因素,需要根据还款期衡量证券的投资风险,计算证券价格.贷款职工提前偿付会增加投资者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也会增加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定价的难度.
 
  3.2.2 贷款职工无法按时偿还本息风险 2016 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7.86 亿元,逾期率0.02%.当贷款职工无法按期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时,会造成证券投资者的损失.此时,损失的补偿方式存在不确定性,到底由投资者自己负担还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证券发行机构补偿?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对损失进行补偿会造成公积金资金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损失全部由投资者自己负担,会加大证券投资者的风险,证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进一步降低,加剧证券无法全部发行,筹措资金将不足的风险.
 
  3.2.3 证券化筹措的资金再次放贷的风险 通过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化筹措资金的目的在于增加公积金资金的供给,使更多的缴存职工可以享受到公积金贷款利率低的福利.为了证券化顺利进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让渡一部分未来利息收益以换取现在的资金增加.如果证券化筹措到的资金能再次贷款给其他缴存职工,将达到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提高资金流动性的目的.但是,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公积金贷款需要判断不准确,盲目扩大了证券化的资金规模,将造成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贷款资金需求小于证券化获取的资金,证券化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以及未来收益的下降均成为公积金资金的亏损额,形成缴存职工的利益损失.
 
  4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风险监控措施
 
  4.1 证券发行过程中的风险监控措施
 
  4.1.1 对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进行信用评价以降低投资者风险 对证券进行信用评级对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行方)以及投资者都极为重要,但是金融危机后,国际上的信用评级机构公信力不足.由于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需要长期的证券投资收益和违约风险的历史数据作为支撑,评价难度较大.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作为一种新兴的资金筹措方式,历史数据更是缺乏,需要政府组织专门研究机构以及专家根据不同地区公积金资金特点制定合适的证券信用评级体系,以帮助发行方和投资者双方对公积金贷款证券未来存在风险进行预估和判断,吸引更多投资者,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对证券进行信用评级时,可以根据证券所依托的贷款职工还款能力进行评估.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是选择一部分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打包成证券出售,缴存职工的未来还款能力直接决定了投资者能否按时获取收益,决定了投资风险的大小.
 
  4.1.2 允许投资者再次出售证券以提高证券流动性 国家相关机构应该明确公积金贷款证券发行之后,购买者可以按照一定要求再次出售,从而增加证券的流动性,吸引投资者.为了保证证券的顺利运行,政策应该明确再次销售的年限,比如投资者购买证券 5 年之后才能再次出售,以防止投机行为出现;明确再次购买证券的投资者的条件限制,以减少贷款职工还款风险;明确再次转让证券的流程,包括证券发行资金的交付方式,贷款职工还款资金账户的转换等具体问题.
 
  4.1.3 制定精确的证券定价模型以降低定价风险 证券价格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一是证券的面值,也就是公积金个人贷款证券所依托的贷款还款本金额;二是证券的利率,也就是公积金个人贷款证券所依托贷款的还款利率和利息,上述两项决定了证券投资能获得未来收益数额;三是证券期限,也就是公积金个人贷款证券所依托贷款的还款年限,决定了投资者能获得未来收益的年限;四是同时期的市场利率大小,决定了证券投资者能获得的相对收益大小.再考虑到各因素存在的风险,以及可能发生的变化后,根据准备证券化的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以及还款期限,利用折现法计算证券的基础发行价格.
 
  4.1.4 设立分级定价制以吸引投资者 根据发行证券所依托的贷款职工的还款能力,以及证券的信用评级结果,对不同风险程度证券的基础价格进行调整,风险高的证券适当调低证券发行价格.通过对基础价格的调整,使证券的发行价格与证券风险相协调,降低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4.2 证券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监控措施
 
  4.2.1 投资合约中明确发行方和投资方的权益以降低不确定性 在发行公积金个人贷款证券时,发行方和投资者需要签订合约,在合约中明确规定上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提前预测和规定.包括如果发生贷款职工无法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时,损失由谁负担;贷款职工是否能提前偿付贷款金额等事项.
 
  4.2.2 制定准确的资金需求量的预测模型以达到资金供需平衡 每年年初,国家住房公积金监管司需要根据预测的资金需要量差额制定国家当年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总额,各省市公积金监管办也需要根据本地房价情况,以及上年度的资金需求量计算本级的证券化总额.各级监管部分必须按照制定的证券化限额执行,当出现公积金资产需要量过多或者低于预期的情况时,需要向上级监管部门填报申请,由上级部门根据情况审批执行.
 
  4.2.3 明确分段出售证券以减少资金浪费风险 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在制定了本年度的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化金额计划后,需要按月或季度分段出售证券.每季度初,公积金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上季度公积金资金贷款需求以及证券化金额剩余情况,及时调整本季度的证券化金额.如果上季度证券化金额存在剩余,应适当降低本季度的证券化金额;反之,如果上季度贷款资金需求量较高,可以适当提高本季度的证券化金额.对于房价较高,公积金贷款需求变动较大的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按月调整证券化金额,以减少公积金资金浪费.
 
  参考文献:
 
  [1]何丽亚.危机后资产证券化监管改革及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启示[D].东北财经大学,2011.
  [2]文雅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20).
  [3]郭宏帅.浅析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存在的风险与防控[J].现代经济信息,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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