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与礼的互动:丝织品与先秦礼制发展演变略论

发布时间:2015-09-02 06:31:47
  摘要:为探究先秦时期丝织品与礼制发展演变的关系,采用历史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并借鉴考古学研究成果,分析先秦礼制形成阶段、成熟阶段、鼎盛阶段、衰败阶段,丝织技术的产生及发展与各阶段礼制发展演变之间的密切关系。先秦时期,丝织品被人们运用在礼仪之中,是身份等级和权力的象征,是维护社会礼仪制度的载体。丝织品与礼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一方面礼的发展促进了丝织生产技术的产生与发展,并将丝织品以更丰富的形式和内涵运用于诸项礼仪中;一方面丝织技术的进步又使得丝织品以更加绚丽的色彩、更多的数量、更加多样的形制被运用到冠、婚、丧、祭、朝聘等诸项礼仪中,以维护礼的运行。
  
  关键词:先秦;丝织品;礼制;演变;互动
  
  在《左传·成公二年》载孔子云:“器以藏礼”.礼是器的精神内核,器是礼的物质载体。“礼”的社会意蕴与社会功能通过“器”得以表征和实现,“器”的生产技术和外观形制在礼的需求下又得以发展进步。礼与器相辅相成,呈现一种和谐共生的互动关系。礼器的发展演变与礼的发展演变有着必然的联系,北宋司马光有云:“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着,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因此,通过探讨礼的发展演变,可以窥探承载礼的礼器的发展变化情况;同样,通过探讨礼器的发展变化,亦可窥探礼的发展演变。所以探讨礼、器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礼和礼器的研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先秦时期,丝织品已经成为礼乐文化的直接表征和典型载体[1].但是,当前学界以丝织品为切入点探讨礼与器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甚少,仅对丝织品与礼之间的关联性有一些研究。如张辛[1]探讨了丝织品能够成为礼用物品的原因及其社会功能;牟永杭等[2]探讨了蚕丝业起源与礼的关系;赵丰[3]初步研究了丝织品在礼仪中的一些使用情况;陶红等[4]对古代蚕桑文化的符号构成及礼治内涵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中国的礼起源于原始社会进入父系氏族社会时期,至龙山时代得到长足发展,并产生了带有等级属性的原始礼制。夏商时期,远古的礼和礼制发展已日趋成熟。及至西周,中国的古礼达到鼎盛,而东周时的“礼崩乐坏”则标志着礼和礼制的衰落[5].故而,本文试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对先秦礼仪中丝织品使用的情况及与先秦礼仪发展变化之关系进行探讨。
  
  1先秦礼制形成阶段丝织品与礼的互动
  
  早在6000年以前,中原地区就产生了礼的萌芽,在距今5000年前至4000年前之间的晚期大汶口文化、山东龙山文化、中原龙山文化、薛家岗文化、良渚文化以及更早些的红山文化已经出现礼器[6].礼是“原始巫术礼仪基础上的晚期氏族统治体系的规范化和系统化”[7],它起源于史前时期的各种鬼神崇拜和各种巫术、禁忌、祭祀、占卜等巫祝文化[8].因此,在先秦礼制萌芽形成阶段,礼具有浓厚的巫术特性,其等级特性虽有所表现,但尚不明显。此阶段礼的这些特性,可从丝织品在礼仪中的运用得以窥见。
  
  中国蚕丝业的起源与巫术密切相关,缫丝、织绸是巫师的专门技能之一[3].古人认为蚕蜕皮、羽化的生命历程和吐丝结茧的功能是天地化育之精,符合“天人合一”的观念,由蚕所吐的丝织成的丝织品也能够沟通鬼神[1].《国语·楚语下》记载上古巫觋助民登天之物就有“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等。由于丝帛能通鬼神,所以古人将其用于丧葬礼仪中,一方面是借助丝帛以沟通生人与逝者,一方面是希望逝者能够借助丝帛获得羽化、重生。河南省荥阳县青台村仰韶遗址中W164瓮棺内早夭婴儿遗骸上粘附有炭化的蚕丝织物[9].带孔的瓮棺就是对蚕蛹破茧羽化而出的形象模拟,将去世的儿童全身用丝织品包裹,就是对蚕茧的模拟,古人认为采用这种方式有助于灵魂升天[3].
  
  在人类最初的时代,巫觋还没有从普通民众中脱离出来。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他们凭藉掌握的特殊本领以及公共权力,逐渐转变成酋长、帝王[10].商王就充当着巫的职能,并且亲自占卜,既是王也是巫[11].法衣是巫觋施法祭祀的一种必要装扮,是巫术中最能强化神性的物质实现[12].由于丝织品是巫觋沟通鬼神的媒介,所以在这一时期巫师的法衣完全可能是丝织品制成的。随着巫觋向酋长、帝王转变,丝质法衣逐渐成为象征权力与地位的代表服饰---祭服。《周易·系辞》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疏曰:“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曰垂衣裳。”[13]《尚书·顾命》云:“太保、太史、太宗皆府冕彤裳。”太保、太史、太宗都兼有巫的职能,他们均服冕服,可见冕服的巫术特性。黄帝“垂衣裳而治天下”,大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由此可知,这一时期的丝质祭服已成为礼的表征,并含有一定区别贵贱等级的意义。所以作为巫的后裔的“儒”者尤为重视冕服的象征意义[14].
  
  总之,中国的古礼源于巫术,因而在其萌芽形成阶段,尚具有浓厚的巫术特性。中国蚕丝业的起源和丝织技术的发展也与巫术、宗教密切相关,正因如此,丝织品才因其被认为具有能够沟通鬼神的特性而被古人运用到礼仪之中。丝织品也因其是行“礼”所用物品,而具有独特的地位,在巫觋分化、走向王权的过程中逐渐为统治阶层所掌控,并成为象征身份地位的标识和符号。美国社会学家EAR-LE[15]指出,权力阶层主要通过控制原料和制作技术来控制象征性物品(symbolic objects)。SPIEL-MANN[16]认为与宗教信仰密切相关的用品很可能由宗教信仰的控制者自己制作。杨伯达[17]的研究表明中国上古的玉礼器就是由巫来琢制的。因此,牟永杭等[2]认为缫丝织绸是巫的专门技能。由于巫是礼的控制者和主持者,他们又掌握着丝织技术,因而出于礼用需要,巫不断地发展着丝织技术,以生产更多更精美的丝织品来满足礼用的需求。可以说,礼促进了丝织业的起源和发展。
  
  2先秦礼制成熟阶段丝织品与礼的互动
  
  夏商时期是我国礼和礼制日趋成熟的阶段[5].禹夏时期,不仅有了上万平方米的宗庙建筑[18],而且有成套礼器,并且在使用时还有严格的等级身份要求。“殷礼齐备”“殷礼仪节已趋繁缛”[19],人类社会开始进入氏族封建制时期[20].随着世俗国家机构建立并逐步完善,王权日益巩固,巫觋集团的权力日益减弱。这一时期的礼制已经得到较为充分的发展,祭礼、丧礼、朝聘礼都初步规范,并且从以巫术占主导转变为以宗教的形式占主导。“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后礼”,礼的等级特性更加明显。夏商时期礼的这些特征,也可从这一时期礼仪中丝织品的运用得以窥见。
  
  首先,殷商时期人们已把丝织品广泛运用在丧葬、祭祀、朝聘诸礼中,这虽与蚕桑生产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但更与礼制的发展完善密切相关。在殷人的丧葬礼仪中,丝织品被用作出葬的旌旗,《礼记》记载:“设崇,殷也。绸练、设�恚�夏也。”郑玄注曰:“绸练,以练绸旌之杠……”孔颖达曰:“……其送葬,乘车所建旌旗,刻缯为崇牙之饰,此则殷法。又韬盛旌旗之杆以素锦,于杠首设长寻之�恚�此则夏礼也。”[21]丝织品也用来包裹随葬青铜礼器,如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铜铃、铜牌上即有平纹丝织物包裹[22],安阳西北冈M1769号墓出土的一件青铜爵上有4处组织不同的丝织品印痕[23],武官村大墓铜戈上有采用高级纺织技术织成菱形花纹的暗花绸和绚丽的刺绣[24].
  
  夏商时期,丝织品已成为祭祀礼仪中一类重要祭品。《管子·轻重戊》云:“殷人之王,立帛牢,服牛马,以为民利,而天下化之。”安阳后岗发现的殷商乙、辛时代的圆形祭祀坑中成束堆放的蚕丝就是丝织品作为祭品的最好证明[25].丝质礼服已经成为祭祀礼仪的重要内容。《尚书书序·商书》云:“惟衣裳在笥。”清代孙星衍疏云:“衣裳,朝祭之服也。惟衣裳在笥,当服以为礼也。”丝织品也被运用在朝聘礼仪中。《吕氏春秋·用民》记载:“昔禹之时,天下万国。”《左传·哀公七年》记载:“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
  
  其次,用于礼仪中的丝织品彰显着礼的等级特性。《尚书·帝诰》称商汤居亳:“施章乃服明上下”“未命为士者,不得朱轩、骈马、衣文绣。”故而伊尹服丝质冕服,商纣“非惟锦绣��之用邪”[26].《商颂·长发》云:“受小球大球,为下国缀旒”,言商汤赐下国之君冠冕串饰。通过对殷商墓葬出土的丝织物及其他相关物品的比较,可以看出,高级贵族墓葬出土的丝织物较多,且有染色,而低等贵族墓出土的丝织物多为平纹丝织品,平民墓、殉葬墓中几乎没有织物发现,即使出土了少量纺织物也是以质地粗糙的素色麻布为主,或是低档的丝织物[27].
  
  最后,从夏商礼仪中丝织品的使用也可看出这一时期礼的宗教特性。由于夏商时期的礼制与西周时期的礼制相比,还具有原始性的特征[28].因此,运用在礼仪中的丝织品所表现出的主要功能就是作为祭品奉献给鬼神,同时兼有沟通鬼神的媒介作用。殷人用丝织品包裹随葬青铜礼器的目的也不是因为青铜器需要丝织物的保护,而是因为丝织品可以作为一种媒介,将这些礼器传递给鬼神[3].
  
  从上可知,夏商时期的礼处于成熟阶段,但仍存在较为浓厚的宗教属性。因此,丝织品主要被运用在祭祀和丧葬礼仪中。当然,该结论也受限于这一时期文献材料的匮乏。在礼的促进下,丝织技术也在进步。商代的丝织品已经有普通平纹组织、畦纹的平纹组织和文绮3种主要织法。织造这些织物需要10多个不同的梭口和10多片综。人们已经开始缫丝,利用蚕丝的长纤维和丝胶本身的粘附力,不加绞拈制成丝线,以供织造丝绸之用[24].
  
  3先秦礼制鼎盛阶段丝织品与礼的互动
  
  西周是先秦礼制发展的鼎盛时期[5].先秦礼制发展到西周时期已进入最成熟、最完备的阶段[20],“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各种礼仪盛行于各级贵族之间。西周的天命观由“天命不俗”演进为“天命靡常”“事鬼神而远之”“以德配天”,因而礼的神本色彩进一步弱化,人本色彩更加增强。丝织品在礼仪中运用的广泛性和形式的多样性也达到空前的盛况。
  
  在祭祀礼仪中,丝织品依然是重要的祭品。《周礼·天官冢宰·大宰》载:“……及祀之日,赞玉币爵之事。”郑玄注曰:“玉币,所以礼神。”[29]肆师之职:“立大祀,用玉帛牲�唬涣⒋戊耄�用牲币;立小祀,用牲。”[30]祭服也是丝织品礼用的重要形式。《周礼·内宰》云:“中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礼记·祭义》云:“岁既单矣,世妇卒蚕,奉蚕以示君,遂献茧于夫人。夫人曰:‘此所以为君服。’……服既成,君服以祀先王。”也有用来装饰牺牲,《庄子·列御寇》云:“子见夫牺牛乎?衣以文绣,食以刍叔,及其牵而入于太庙,虽欲为孤犊,岂可得乎?”
  
  西周丧葬礼仪也多用到丝织品。周人初死时,要用丝纩来判断人是否真正气绝已亡。亡后,要对死者进行装殓。在装殓仪程中,对死者进行装殓的掩、瞑目、握手均是用丝帛制作;死者绞衾、大殓绞时,作为衾的衣物也是丝织品。丝织品也用作饰棺之物,《礼记·丧大记》云:“饰棺,君龙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黼三列,素锦褚,加伪荒,�c纽六,齐五采,五贝……君�c戴六,�c披六。”这些饰物中,褚、荒、帷、纽、齐、振容、披都是丝织品[31].在赙�R仪节中,丝织品也是重要礼品。《仪礼·既夕礼》记载:“宾�R者,将命。……马入设,宾奉币。‘公�R:玄�c束,马两'.’公使宰夫赠玄�c束‘.”
  
  在西周朝聘礼仪中,丝织品亦是必须之礼品。如使者到达出使国郊外时,出使国“君使卿朝服用束帛劳”.使者到达出使国下榻休息时,“宾用束锦傧劳者”,感谢接待己方的人。正式拜见国君时要以束帛作为礼品赠送国君。在使者返国之前,主君要回赠礼物,“贿用束纺,礼玉束帛乘皮”等。此外丝织品还用作荐玉之藉,《周礼·典瑞》载:“公执桓圭,候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薄璧,缫皆三采再就。”就,即装饰用的丝带。有时无缫,则直接将丝帛垫在玉下以为藉,“凡执玉,无藉者袭”.
  
  婚、冠礼所用的礼服也是丝织品所制。《士冠礼》载:“爵弁服,�c裳,纯衣,缁带,�i�k。”郑玄注云:“纯衣,丝衣也。余衣皆用布,唯冕与爵弁服用丝耳。”婚礼中纳吉、纳征也要用到丝帛作为礼物,《仪礼·士昏礼》云:“纳徵,玄�c束帛、俪皮,如纳吉礼。”丝织品也是冠婚礼中酬谢宾客的重要礼物,《仪礼·士冠礼》云:“乃礼宾以一献之礼。主人酬宾,束帛俪皮。”《士婚礼》载:“舅飨送者以一献之礼,酬以束锦。姑飨妇人送者,酬以束锦。若异邦,则赠丈夫送者以束锦。”
  
  礼的核心是“分”与“别”.西周时期,礼用丝织品在色彩、纹饰、数量等方面已经形成了系统的规制,以体现礼的等级性。在色彩方面,各阶层穿着冕服时佩玉所用的丝带的颜色就体现着礼的等级性,《礼记·玉藻》记载:“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w玟而�组绶。”古人用来约束礼服的丝质大带的色彩也因使用者身份等级的不同而有差异。《左传·桓公二年》杨伯峻注:“天子素带,以大红色为里,全带两侧饰以缯彩。诸侯亦素带,但无朱里,亦以缯彩饰全带之册。大夫素带,唯下垂部分饰以缯彩。士练带,密缉带之两边,唯其末饰以缯彩。”[32]
  
  丝织品上的纹饰也要符合规定,以彰显身份等级。《礼记·礼器》云:“礼有以文为贵者,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c裳。”在装饰棺椁时也以棺饰纹样的不同体现着尊卑等级的不同,《礼记·丧大记》云:“饰棺,君龙帷”“大夫画帷”.孔颖达《礼记正义》疏云:“王、候皆画为龙,象人君之德”“大夫画帷者,不得为龙,画为云气”.
  
  丝织品运用时也以数量的多少彰显礼的等级性。如冕冠上用五彩丝绳串连的玉珠的数量自天子至士大夫就各不相同。《礼记·礼器》云:“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旗帜上�宓氖�量的多寡也表示旗主身份的贵贱。《周礼·秋官·大行人》载:“上公之礼,……建常九��……诸侯之礼,……建常七��……诸伯执躬圭,其他皆如诸侯之礼。诸子……建常五�濉�”在丧葬礼仪中,丝织品的数量也体现着礼的等级。诸侯国君“龙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加伪荒,�c纽六,齐,五采,五贝,……鱼跃拂池。君�c戴六,�c披六”.大夫“画帷,二池,不振容,画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c纽二,齐三采,三贝……鱼跃拂池。大夫戴前�c后玄,披亦如之”.士“布帷,布荒,一池,揄绞,�c纽二,淄纽二,齐三采,一贝,……士戴前�c后淄,二披,用�c”.
  
  彭林[33]认为,从崇拜鬼神、礼以鬼神为核心的殷代,走向礼以道德为核心的西周,中国的人本主义精神开始确立,这无疑是划时代的伟大转变。西周礼的这些特点也可以从礼仪中丝织品的运用得到证实。西周以前,丝织品主要被人们用来作为奉献给鬼神的礼物;而在西周时期,丝织品更多地作为人们之间相互赠送的礼物。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西周贵族阶层举行各种仪式的场面愈发宏伟壮观,故而用来烘托仪式场面的道具愈发增多。丝织品亦用在这些道具上,并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彰显着礼仪制度,甚至连屏风、垫席这样的物品都以丝织品为之。《尚书·顾命》记载周康王在宗庙举行继位典礼时的庙堂陈设:“狄设黼衣缀衣。��间南向,敷重篾席,黼纯,华玉仍几。西序东向,敷重底席,缀纯,文贝仍几。东序西向,敷重丰席,画纯,雕玉仍几。西夹南向,敷重笋席,玄纷纯,漆仍几。”由此也可以看出西周礼的世俗化趋势。丝织品也被人们赋予了道德色彩,《仪礼·聘礼》载:“币美,则没礼。”郑玄注:“币,人所造成,以自覆币,谓束帛也。爱之斯欲衣食之,君子之情也,是以享用币,所以副忠信,美之,则是主於币,而礼之本意不见也。”[34]
  
  西周时期的礼更加系统规范,等级分明,这就对礼仪中丝织品的色彩、数量、形制等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故而,人们不得不提高丝织生产技术,以生产高质量的丝织品满足礼仪的需求。由是,在礼的推动下,西周时期的丝织生产技术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这一时期,古人已经开始主要饲养蚕茧产量更高的一化性家蚕,蚕室中配备有蚕架(�诨蜷常�、蚕箔(曲)和受桑器(�_、筐)。丝织工具不仅有专门用于织平素织物的素织机,而且有提花机[35].人们也熟练掌握了生丝脱胶技术[36].脱胶后的蚕丝更加富有光泽、柔软,便于染色。官府还设有染人一职专门负责管理丝织品染色工作,所以丝织品的色彩更加丰富。绿、红、碧、紫等间色也主要产生于西周时期,其原因就在于官吏等级的日益增多需要更多的新颜色来染制新式官服,客观上促进了丝帛染色业研制更多色彩的染料来漂染丝帛。新颜色的应用又反过来满足了现实的需要,促进了等级制的完善[37].
  
  4先秦礼制衰败阶段丝织品与礼的互动
  
  春秋战国时期是古礼的衰败时期[1].此时,周王室经济力量和军事势力日益衰退,诸侯国则日益强大,周天子逐渐失去对诸侯国的控制与约束,宗法关系渐趋松弛,礼仪制度渐渐失去约束效力,这时礼仪的隆杀主要取决于国势的强大与否,与周人以爵命辨礼仪之等已无共通之处[38].春秋战国时期礼的衰败,也可从礼仪中丝织品的运用得到见证。
  
  例如,礼仪中丝织品颜色的使用已不再遵循礼的规范。《礼记·礼器》记载春秋时的管仲和晏婴系冠用红色的丝带,而按礼制规定这是诸侯之礼,非大夫所用。大夫系冠当用黑色有浅绛色镶边的丝带。《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载诸侯乱用了颜色的事例:“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当是时也,五素不得一紫。”《孟子·尽心下》云:“恶紫,恐其乱朱也。”又如,丝织品使用的数量不再遵循周礼的规范。按照周礼的规定,只有周天子才能乘大路车,用12条丝带串玉做成的旒,但《礼记·明堂位》云:“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旗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
  
  再如《礼记·郊特牲》所言:“诸侯之宫县,而祭以白牡,击玉磬,朱干设锡,冕而舞《大武》,乘大路,诸侯之僭礼也。台门而旅树,反坫,绣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礼也。故天子微,诸侯僭;大夫强,诸侯胁。于此相贵以等,相觌以货,相赂以利,而天下之礼乱矣。”朝聘礼仪中,人们在使用丝织品时也不遵从礼的规定。《左传·庄公二十四年》载:“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率、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这一方面说明了即使是国君夫人,在朝聘礼活动中也要体现出礼的等级差异,所用器物不可与男子相同,另一方面也正好说明了在战国时期礼被破坏。
  
  此外,墓葬出土的丝织品也证实了春秋战国时期礼的衰败。江陵马山M1号墓出土了一件深棕色绢荒帷,该墓墓主身份为“元士”[39].按照周礼,士只能使用布帷,而不能使用绢帷。江陵九店M410号墓[40]和江陵太晖观M50号墓[41]也出土了丝绢荒帷。考古工作者根据其他随葬物品判断,这2座墓墓主的身份为“元士”,甚至“元士”以下,可见墓主逾越了周礼的规定。
  
  由以上论述可知,春秋战国时期,周礼已不断遭到冲击与破坏。丝帛所承载的礼的意义也在下降。此时,人们更看重丝帛的世俗意义,故《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云:“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但是,礼制的衰落使得等级藩篱被打破,社会的流动性增强。这些客观条件,又为丝织生产大发展创造了条件。春秋战国以前,由于礼的需要,蚕丝生产技术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处于垄断的地位,“刻镂文采毋敢造于乡”[42].《礼记·王制》载:“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春秋战国之时,各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促使原本依附于封建贵族的丝织生产者或者获得人身自由,或者游走他国。《左传·成公二年》记录楚国兵临鲁国,鲁国因惧而“赂之以执斫、执针、织�,皆百人”.《国语·晋语》记载晋伐郑,郑简公为求媾和,赠送“女工妾三十人”.这些丝织技术掌握者的流动,正如文人雅士的流动促进了文化的融合发展一样,促进了各地间蚕桑丝织技术的交流和发展。私有制度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的确立,使男耕女织成为个体家庭最常见的生产方式,“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叔粟,此其分事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多治麻丝葛绪�布�,此其分事也”[43],因而“桑麻植于野,五谷宜其地”[42].丝织品无论产品品质,还是花色品种都有了很大进步。当时不仅能够生产平纹组织的纨、绡、缟、绨、缣、绢等,而且还能够生产斜纹及斜纹变化组织的绮织物,更能生产代表最高丝织工艺技术的织物---锦[44].
  
  5结语
  
  总体来看,先秦时期礼仪中丝织品的运用情况与先秦时期礼制的发展、变化有着密切的关联。礼规定了丝织品在礼仪中运用的相关制度,并由此推动蚕丝业的发展;而透过礼仪中丝织品的运用可以窥见礼的发展变化。礼是促使中国蚕丝业起源、发展的最重要的文化契机,人们生产丝织品的主要功用就是用来作为礼用器物。在礼的萌芽、形成阶段,礼具有浓厚的巫术色彩,因而用在礼仪中的丝织品也被赋予了巫术特性,由此丝织品被先民作为奉献给鬼神的重要祭品,被用作人与鬼神沟通的媒介,用来包裹死者的尸体。夏商时期,礼渐趋成熟,但仍存在较为浓厚的宗教性。因此,丝织品主要被运用在祭祀和丧葬礼仪中。而从丝织服饰以及丧葬礼仪中丝织品的使用情况看,这一时期礼的等级性确实已经形成。丝织品生产技术也在满足礼的需求的推动下得到进一步发展。
  
  西周时期是先秦礼制发展的鼎盛阶段。由于礼制的完备,在西周的丧、祭、朝聘、婚、冠等主要礼仪中都会用到丝织品,或作为礼服、或作为祭品、或作为荐玉之藉,等等,并且从颜色、数量、形制等方面处处体现礼、维护礼的等级性。西周宗法制度的形成促使礼制从宗教走向世俗,丝织品用作人与人之间相互馈赠的礼品,并且在朝聘礼仪中还要接受贾人的检验。此外,丝织品亦被用来装饰屏风、坐席、车马等礼仪仪式中使用的道具。这些都是西周礼制世俗化的表现。
  
  春秋战国之时,宗法制度的崩溃使周礼失去了其存在的根基,违礼、僭礼现象层出不穷。西周礼仪中丝织品使用时颜色、数量、形制的规制以及由丝织品所表达的礼的等级性逐渐被破坏。对春秋战国时期“僭礼”现象的实质,杨宽[45]
  认为代表地主阶级的卿大夫“僭礼”,实质上就是夺取政治权力的一种表现,这对奴隶主贵族来说,是“礼崩乐坏”,而对新兴地主来说,就是大兴礼乐来巩固封建统治。所以,尽管春秋战国时期礼在衰落,但新兴地主在大兴礼乐巩固封建统治的时候,仍然把丝织品作为一种象征权力与等级的重要符号资本,享用丝织品仍被视为统治阶层的特权。故而从秦汉至明清,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蚕丝生产,正所谓“农桑立国,后妃亲蚕”,从而确保在整个古代,我国始终是世界上蚕丝生产技术最先进,蚕丝产量最大的国家,并形成了独特的蚕桑丝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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