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国内经济法制的困境及完善路径

发布时间:2021-08-03 20:07:10

  摘    要:数字经济的发展推动着中国的市场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带领中国的经济发展步入了数字转型期。因此要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有效规制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助力中国经济实现稳健增长,就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因为目前我国法律尤其是经济法方面对于数字经济的规制还存在着许多漏洞与不足,所以必须尽快完善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法。

  关键词:数字经济;经济法;规制问题;

  数字经济是一种更高阶的经济阶段,同时它也是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发展之后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它依赖互联网这一重要载体,以数字技术作为核心发展驱动力,把数字化的知识以及各类数据信息归为其基本生产要素,不断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实现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显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二,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更是明确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发展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潮头正猛,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其仍处于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脱离不了对良好市场秩序的需求。经济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功能,但毕竟数字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当前形势下我国的经济法还不能完全满足数字经济的需求,还需不断完善来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数字经济时代我国经济法规制现状

  经济法的主要作用就是要维护市场公平健康的交易秩序,数字经济虽然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经济形态,但是其显然也应当受到经济法的约束与调节。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法跟随市场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地对自身进行修改和完善。比如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其中第十二条指出,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该法的规定,包括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均适用本法规定。很显然,该法就是在对我国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如刷单、网络水军、虚假宣传等一系列不良网络市场交易行为作出适应,在法律层面对这类不正当网络市场交易行为给予了否定评价,并规定这些行为如若实施则必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再如近年来互联网交易市场的兴起,使得大部分线上商品的价格低于了传统的线下市场商品的价格,这也逐渐成为互联网交易吸引消费者的一种显着优势。但是消费者却往往很难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价格上的差距来深入分析产品销售价格与生产成本之间的联系。一般而言,产品的销售价格与生产成本成正比,低成本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差,价格也较低。而许多不良商家往往会通过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来压低其销售价格以便获得更高的市场竞争力,所以我们常能在市场上看到一些低成本低质量的三无产品。但好在我国经济法中的产品质量法与行业标准法已经出台,并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可以被引用来对此类恶性竞争行为进行遏制与惩处,从而尽量保证商家生产产品的质量以及尽可能地维护交易结果的安全与公平。

  但是,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完善与现实的经济环境发展二者之间依然存在着脱节现象,主要表现为:在数字经济市场中,企业最为核心的发展要素就是数据信息,某些在市场上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企业在掌握一些关键数据信息后,很容易形成垄断,使这类数据信息成为其独家所有,如不能及时遏制,会严重阻碍我国数字经济的长久发展,而我国当前的《反垄断法》并未对数字经济的类似问题做出严格的法律规制。此外,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推动着线上购物的普及,互联网销售个体经营者越来越多,且互联网商家的准入门槛较低,其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也明显低于传统商家。一些互联网平台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会降低入驻条件,采取各种手段来吸引商家入驻,最终导致监管不力,让市场交易秩序出现混乱。而此时如何利用经济法来对此类市场现象进行有效监管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数字经济时代我国经济法规制存在的问题

  (一)相应法律制度未能与时俱进

  对于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的我国而言,随着数字经济的日益发展,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将会更加繁多与庞大,同时也将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大的挑战。因此要想实现数字经济持续良好地发展,必然要尽快修订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来更好地回应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浮现出来的各种难题。众所周知,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人工智能、云计算以及更为庞大的数据信息等新兴技术也在不断催生出新的业态,这些新的业态的兴起未来也必然会带来更多新问题。而要解决这些涌现出的各种新的法律问题,往往是需要去依靠一些单行法律规定的,然而,若没有基础性的法律作支撑,这类单行法律就会根基不稳、寸步难行。但现实却是数字经济发展迅猛,而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却发展迟缓,显然不能满足当下数字经济发展所需。

  (二)网络安全体系不够完善健全

  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是数据信息,而大部分的数据信息产生于互联网络。我国网络安全体系一直以来就不够健全完善,信息泄露、任意篡改等问题也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如果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经济活动,很容易导致一些金融机构处在数据被盗的风险之中。即使很多金融机构已经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仍然会出现些许漏洞,再加上有很多的不可控性因素存在,保证数据信息安全就会变得更有难度。此外,第三方移动支付的日益普及,使得很多不法分子都有漏洞可钻,他们会利用第三方支付进行各类经济诈骗,使第三方支付成为了经济诈骗的重灾区。我国现行的网络安全法虽然对各个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与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网络安全体系仍旧不够完善与健全,数据信息的安全性与完整性依旧是难以得到持久有效的保护。

  三、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法规制的路径

  (一)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

  数字经济是未来国家鼓励发展的一种新经济形态,因此,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保障我国数字经济乃至整体经济平稳有效运行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必须在参考结合其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法律法规去规制数字经济,以便更好地支持数字经济市场的良性发展。

  1. 政府应当成为市场监管主体

  虽然数字经济是一种新型发展形态,但是仍然属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范畴之内。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文件对数字经济进行有效规制,很有可能导致市场经济发展秩序乱,最终使其自身难以实现持续性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法体系把国家列为市场监管以及规制的主体,每一次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它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时,代行国家权力的政府就会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来协调好经济主体、客体之间的关系,来帮助经济发展得以持续下去。

  2. 市场经营者是主要规制对象

  市场主体之间建立联系往往是通过他们彼此之间的交易行为实现的,因此,国家要更好地对数字经济发展进行规制,关键就是要监管好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类交易行为。市场经营者是市场交易中的主要参与者,生产者以及销售者也都是市场交易的主体,他们都必然要受到数字经济法的规制。数字经济法不仅要规范市场经营者之间的交易行为,更要着力于打造出公平健康的市场营商环境,明令禁止并且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与此同时,要制定出一套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市场准入标准,对市场经营者的准入门槛进行严格把控,保证市场主体在平稳有序的市场秩序中进行公平的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才有利于数字经济市场的健康发展。

  3. 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数字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主要是算法和数字模型,这与传统经济时代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完全不同,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这二者。而互联网时代背景之下,知识产权成果往往可以通过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共享,很容易导致出现盗版侵权行为,因此知识产权的归属认定就变得极为困难。所以要使数字经济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更要明确数字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的界定与保护范围,学会利用法律的手段去打击盗版侵权行为,鼓励每一个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勇于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协助相关部门打击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二)搭建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

  要保护好健康的市场竞争与交易环境,维护好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交易行为,实现数字经济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搭建一个完善而又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1. 建立适当的网络市场准入制度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国家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推动数字经济实现良好发展,同时一些不法的市场经营者也能借助互联网技术来扰乱市场秩序,所以确有必要建立一个合适的网络市场准入制度。数字技术的发展运用使得万物互联,资源得以共享,市场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解决。也因为互联网的存在,同种资源可以被多方获取使用,极大地提升了资源使用效率,但同时导致市场经营者出现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现象。因此只有设置一个适当的多层次市场准入制度,采用系统化的层级监管措施,才能让数字经济市场在更加安全的环境中发展。同时也应注意,网络市场准入门槛不能设置得太高,因为我国数字经济毕竟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如果设置过高的准入门槛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压制数字经济发展。所以要建立一个恰当合适的网络市场准入门槛,以推动数字经济实现充分发展。

  2. 健全完善征信制度

  健全完善征信制度可以更好地规范市场环境,不仅仅能够使信息在某类市场主体间被充分共享使用,而且还能使一些分散的信息被有效地搜集整合起来,这样做大大降低了数据信息公开的门槛。与此同时,还可以让网络平台对使用者的信用状况进行评分评级,诚实守信的使用者信用等级会被提高,如若有失信行为,就会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并且降低其信用等级。通过事先对市场交易双方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分认定,就能一定程度上保障信息安全,使信息得到有效使用。

  3. 着重保护个人信息

  我国目前的网络安全体系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并不健全,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层出不穷。网络使用者经常会在各种网络平台获取资源的过程中被要求填报和上传个人信息,但是这些网络平台却往往不能很好地保护使用者上传的个人信息,网民们的个人信息被泄漏常有发生,各种骚扰电话、诈骗信息、垃圾邮件、广告推广信息等都严重影响了网络使用者日常生活,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他们被诈骗的风险。保护个人信息在数字经济时代显得尤为重要,也必然是大势所趋。

  4. 加强对数据信息的规范保护

  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核心要素就是数据信息,如果不能加强对数据信息的规范保护,就会导致数字经济市场发展陷入混乱,一些不法分子很有可能会利用这一点恶意篡改使用市场上的数据信息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因此在数字经济时代必须对数据信息进行重点的规范保护。

  四、结语

  目前,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了我国传统经济逐渐向数字化的转型,但是我国依然缺乏相关健全的数字经济法对数字经济活动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制。因此,我国必须立足实际,立足国情,在现有的经济法基础上,更新立法理念,调整好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数字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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