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发布时间:2015-06-09 08:19:17

  摘要: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初步健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立法前瞻性不够、稳定性不足而且内部协调性差,对于有关虚假会计信息的法律责任体系并不完善。文章分析了我国法律规范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完善
  
  会计工作主要包括:记录真实的经济活动和准确的总结经济信息。会计工作的出发点就是规则的经济和经济规则。当今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于会计工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例如:投资者对于会计工作的要求侧重于及时性和准确性,监管部门则要求真实性和客观性,社会公众也有着自己的要求和需要。会计水准需要迫切得到提高,其前提就是建设和完善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一、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变革
  
  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在1904年至1948年之间初具雏形。建国后,我国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于1950年3月份,颁布了《关于草拟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训令》,在这一训令中要求各国企的主管部门草拟本部门的统一的会计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并没有形成真正统一的会计管理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在1982年的《宪法》中第14条中提出“完善经济管理制度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宪法依据。1985年颁布《会计法》后,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立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其它的法律法规中,会计法律规定对《会计法》起补充作用,我国会计法律的规范体系已经全面建立,但其仍属于计划经济的产物,所以在科学性、严谨性和合理性方面仍有欠缺。
  
  二、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现状
  
  虽然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果,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法规不健全,存在漏洞
  
  立法机关不是根据科学合理的立法思路进行制定法律,这就导致会计法律的立法工作前瞻性较差的结果,立法过程存在盲目性,甚至在很多方面都存在不合理性,甚至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一些会计法规制定对权利义务规定很细,但对违法者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具体细化,过于笼统,存在漏洞,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一些早期的会计法规内容已经过时,不适应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状,但修订或者废止工作跟不上。
  
  (二)对会计违法行为责罚机制不完善和责罚力度不够
  
  由于利益的驱动,从会计内部的会计注册信息,到会计事务所给出的审计结果,甚至许多上市公司的会计业务中的虚假会计信息,随处可见。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对于违法会计行为的追查力度不够,责罚机制不完善和责罚力度不够导致的。
  
  (三)一些会计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
  
  一些会计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存在虽然已经立法,实施不全面的情况。还存在某些会计法规条文的意思表达不具体、不严谨,不同的人存在不同的理解偏差。
  
  三、完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议
  
  针对我国会计法规的历史变革和目前的实施现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会计法规实施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从制度上完善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立足我国国情,健全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加强会计法治建设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可以从当地政府的诚信建设入手,建设政府引导型会计法治社会,立法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立法原则。
  
  会计法规体现的完善应该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体现中国特色,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或废止过时的法规内容,不断完善现有的会计法,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逐步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统一,不断推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应该减少对同类业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尽量减少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的主观估计判断因素。立法过程要有科学的理论知识做基础,对于会计市场的发展,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保证会计法的可持续性。
  
  (二)加强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我国虚假会计信息严重,且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应该加强对会计的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有所加强,特别是落实会计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对于故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该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追究其民事责任。对于会计信息中的虚假问题,比如对于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在会计业务中弄虚作假或指示、教唆他人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应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会计法律规范
  
  会计法是各类会计法律规范的基础。制定法规应该遵循公平、工作的原则。会计法不应该只是写在书面上的条文,还要听取实践者的意见,应该不断细化会计法规条文,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一些表达不明确的,重复出现的法规进行修订。
  
  四、结束语
  
  建设和完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我们要积极借鉴和吸收其它国家的经验,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

  参考文献:

  [1]韦群林,张亦军.论我国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J].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2).
  [2]柏学芬.论我国会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2).
  [3]齐磊.试论我国会计规范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0(14).
  [4]沈锦文.浅析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J].科技经济市场,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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