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中的舞蹈――对舞蹈民族志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9-12-08 22:42:38
   摘要:舞蹈以人体作为物质载体, 保存与传承着某个族群的历史文化记忆、观念信仰、情感态度、生活习俗等。舞蹈民族志基于广泛的实地调查经验, 着眼于社会、文化和政治下的身体、情绪情感、族群和国家认同, 为人类学视阈下的舞蹈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视角和方法借鉴。人类学视阈下的舞蹈研究, 应把舞蹈放置特定的场景中, 通过动作分析、深描和影音记录等方法, 了解当地人的观念和对特定行为的阐释, 将身体动态与情绪情感联系起来, 以此来探寻舞蹈文化的社会建构, 以及社会文化结构与文化实践者能动性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舞蹈田野调查; 舞蹈民族志; 族群认同;
 
  
  《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 (Dance in the field:Theory, Methods and Issues in Dance Ethnography) 一书由特雷莎·J.巴克兰 (Theresa J.Buckland) 等16个来自不同国家, 且从事着不同职业的舞蹈研究者共同撰写完成的。这些舞蹈研究者中既有舞蹈中心主任、舞蹈讲师、人类学教授, 也有民族博物馆馆长、跨文化教育学院讲师, 以及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等等。这些作者试图通过本书的阐述, 希望给予舞蹈学、人类学、文化研究、民俗学和社会学等舞蹈的研究更多的关注和研究。该书收集了国际上舞蹈研究者在舞蹈和身体运动方面有贡献的田野调查, 分为理论维度、研究方法、政治和伦理三大部分, 共17篇文章。这些文章以舞蹈和身体运动为切入点, 基于广泛的实地调查经验, 着眼于社会、文化和政治下身体、情绪情感、族群和国家认同, 以及传统舞蹈在当代社会的保护和传承等, 从人类学、舞蹈民族志和舞谱等方面探讨了主要的理论、方法和问题, 为人类学视阈下的舞蹈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视角和方法借鉴。笔者认为舞蹈人类学的研究应倡导从舞蹈本体出发, 实现三个层面, 从记录描述到社会文化、社会政治, 以及更大问题的研究, 才能展开对舞蹈的深层阐释, 获取更为广泛的社会文化意义, 从而撰写出细致、深刻的舞蹈民族志。
  
  一、基于田野调查基础上的舞蹈民族志
  
  早期的舞蹈研究主要聚焦于时间、地点、内容、舞蹈过程、服饰等舞蹈本体, 尽管人类学民族志对舞蹈展开一定的描述, 如马林诺夫斯基《西太平洋上的航海者》、拉德克里夫-布朗《安达曼岛人》、玛格丽特·米德《萨摩亚的成年》和埃文斯-普理查德《阿赞德人的巫术、神谕和魔法》等, 他们为舞蹈民族志的撰写奠定了基础, 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舞蹈民族志。20世纪中期, 库拉斯提出舞蹈研究不单是对某一种舞蹈的内容、形式等描述, 而应该站在整体视阈下考察舞蹈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论问题, 其中她对田野调查中描述、观察和记录等方法展开深入的研究。1至此, 她对于舞蹈研究理论与方法上的探索, 使舞蹈被纳入了人类学的研究范畴, 也为舞蹈的田野调查与民族志研究奠定了基础。基于此, 《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一书正是围绕国际上舞蹈研究者在舞蹈和身体运动方面有贡献的田野调查展开讨论。克普勒阐述了田野工作的重要性, 认为它可以让研究视野从动作扩展到身体、性别、政治、文化、社会, 以及认同等。 (1)
  
  《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第一部分的讨论围绕舞蹈民族志理论研究展开, 介绍了田野工作的理论基础。德里德·威廉姆斯 (Drid Williams) 的“田野调查”一文认为田野调查本身不是终点, 将田野调查与写作联系在一起很重要, 因为, 那是我们进行田野调查的原因。威廉姆斯认为民族志事实支撑写作, 由三个部分组成:描述、分析、被调查人群的解释解读, 重点关注其意义。也就是说, 人类学家通过田野工作中观察到的事项进行描述、分析、解读, 撰写民族志文本, 从而阐析对其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因此, 田野作业是民族志研究设计的核心所在。在这一领域, 基本的人类学概念, 资料收集方式、技术、以及分析是“做民族志”的根本要素。 (2)
  
  舞蹈民族志即通过对于舞蹈的田野民族志考察来进行舞蹈个案的实地研究。库拉斯指出舞蹈民族志通常包括几个方面:田野调查, 对民间社会的舞蹈进行观察、描述和记录;实验室研究, 分辨舞蹈的结构和风格;在当地人的帮助下进行舞蹈风格的解释;舞蹈的图形表示;基本的动作、主题和舞式步伐的分析;对舞蹈的形态、结构、步伐、音乐和歌词的综合;进行理论探讨和比较研究。 (3) 本书中拉斯洛·费尔弗尔迪的“匈牙利民族舞研究:理论, 田野调查和档案的关系”一文正是对舞蹈民族志田野调查的关键要素进行了一定的讨论。他提出田野调查在整个民族舞蹈研究过程中是个重要的融合部分, 不能够独立于其他舞蹈元素实践而开展研究, 田野调查的方法和思想由整个学科决定。由此看出, 舞蹈是个复杂的现象, 必须在社会文化生态情境中进行研究, 需要串联其他同步元素和其他交流中介加以考察。舞蹈民族志的研究要防止单一的方法论, 应站在整体观的角度加以考察。
  
  舞蹈以人体作为物质载体, 保存与传承着某个族群的历史文化记忆、观念信仰、情感态度、生活习俗等, 同时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迁, 被赋予新的生命和意义。《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中克普勒的“田野调查奥秘”一文, 她从三方面提出问题, 并力图说明人类学家舞蹈研究的关注点:第一, 人类学家舞蹈研究的目标是什么?在克普勒看来, 人类学家想找到一个可以得出本土种类化结论的系统化模式---区别性的动作维度。为了完善描述和进行跨文化对比, 人类学家可能要将人类动作系统特别标记阐述, 有语法地建构成为理论框架, 这样可以塑造动作系统传达含义的方式, 通过研究动作系统获得社会文化群体洞察力。第二, 人类学家如何开展田野调查?克普勒认为重要的田野调查有四个方面:参与观察、语言、信息记录和初步分析。第三, 在舞蹈研究中, 观众的重要性是什么?克普勒强调观众对人类动作系统田野调查的重要性, 认为观众与演员的关系也许是个连续的统一体。观众跨文化时扮演的角色不同, 不同的观众对同一个动作顺序可能有着不同的方式解码, 还可能根据个人背景和对特殊表演, 以及个人当时心理、情绪的理解以不同方式进行解码。因此, 田野调查中记录观众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否则这一重要数据将永久丢失。克普勒的观点对于舞蹈田野调查有着重要的开拓意义。
  
  基于上述讨论, 那么, 在对某一地区或种类的舞蹈展开深入的研究, 人类学者和舞蹈学者两者的研究有何区别呢?人类学者的舞蹈研究和田野调查应该是什么样子?弗朗兹·博厄斯强调“局内人观点”多方结合的研究中, 不应把舞蹈视为资料去论释一般性的理论, 而要将舞蹈作为文化去加以阐析。 (4) 他的文化相对主义为舞蹈的田野调查与民族志的研究拓宽了思路, 我们应认识到每种文化都有其自身的价值观、宇宙观、审美和评价标准, 这些构成各自族群文化的方方面面。因此, 我们必须给予不同地域的文化足够的尊重。琼恩·基里诺霍姆库将舞蹈看作是一个整体的结构, 试图说明人类学和舞蹈学对于舞蹈研究的区别。 (5) 舞蹈人类学家克普勒认为人类学者的目的是透过对动作体系的研究, 从而研究和解读社会、文化观念, 而舞蹈学者则是将焦点对准舞蹈本身。在王建民教授看来:在田野民族志考察中就应当去关注人们如何在舞蹈活动实践中赋予舞蹈以意义、如何将情感蕴含于舞蹈之中。在此过程中, 社会文化的结构与文化实践者的能动性之间的关系, 人类行为的本能控制和文化控制之间的关系都是可以深入考察的重点。 (1)
  
  笔者认为, 在对某一地区或种类的舞蹈展开研究时, 舞蹈学者或许更注重舞蹈自身, 聚焦于动作、结构、种类、风格等舞蹈本体, 并且田野调查的时间不够充分。而人类学视阈下的舞蹈民族志田野调查不只是对舞蹈要素的记录、整合与分析, 而是把舞蹈放置到所处的文化场景中, 基于身体与身体体验来深入地了解当地的生活, 理解当地的文化。通过对身体动态的捕捉和解释, 多维度的考察舞蹈、身体, 以及与舞蹈相关的社会结构、宗教信仰、文化观念、象征编码、情绪情感等, 关注不同场景下舞蹈编创者、表演者和观众等舞蹈要素如何在人的实践中得以形成, 以及探寻舞蹈文化的社会建构。只有在深入细致的田野调查基础上, 运用舞蹈民族志这一方法论, 将调查所得的资料整理、编码, 运用理论框架来分析研究, 撰写成民族志文本, 才能对所调查地点的舞蹈有更深刻的认识, 从而理解与阐释动作中的文化含义。
  
  二、舞蹈民族志方法论的思考
  
  舞蹈民族志的田野调查是要在基于身体和身体体验的基础上展开相关研究, 因此, 有关舞蹈研究方法的思考也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第二部分重点介绍舞蹈民族志中采用的方法技巧, 作者们以讨论田野经验为基础, 思考所用方法存在的潜力和不足, 其中重点详述了拉班舞谱、拉班动作分析法、动作阐释的意义, 以及对舞蹈研究的影响等。由于舞蹈具有非语言文字特征和转瞬即逝的特点, 我们在围绕身体展开的舞蹈民族志研究过程中应注重什么呢?本文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阐述:
  
  (一) 强调身体语言的“深描”
  
  人类的文化是处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中, 对社会变迁和文化变迁现象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学研究的重点。舞蹈作为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 是某个族群历史文化的身体记忆。一方面, 舞蹈在当地保存和传承过程中, 其表演的形态、程式和风格等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另一方面,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 舞蹈也并非一成不变, 会有新的元素和情感注入其中。在民族志研究中应怎样考察和描述人体动作所隐含的文化意义呢?
  
  克利福德·格尔茨在研究文化时提出:文化的概念实质上是一个符号学的概念, 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 因此, 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 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 (2) 从这个意义上, “深描”为舞蹈人类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方法途径, 研究者可以针对特定化、情境化的文化描述以及对其中深层意义的解释, 揭示行为中压缩蕴含着的意义结构。舞蹈作为人的一种实践活动, 映射着社会发展, 历史记忆、社会变迁、文化观念乃至于世界观和宇宙观等都可以通过舞蹈身体语言得以体现。舞蹈民族志正是以舞蹈身体语言为切入点, 通过描述有关社会结构、宗教信仰、文化观念、象征编码、情绪情感等, 以此来认识、表达和阐释舞蹈的含义。
  
  对于舞蹈语言的解读, 重视不同情境中身体语言的深入描述与解释是非常重要的。在《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一书中, E.珍·约翰逊·琼斯 (E.Jean Johnson Jones) 的“舞台舞蹈笔记:一家非洲-加勒比舞蹈公司---Kokuma舞蹈剧场编舞过程的动态记录”一文中以非洲不同民族舞蹈作为切入点, 提出舞蹈是结构化运动系统, 它可以揭示某一社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而这些世界观和价值观很难通过其它途径获得。由此看出, 舞蹈是在社会文化中生产出来的, 它不会静止不变, 而是会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之间变动, 也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之间变动。比如:随着社会的变迁, 有些带有祭祀或宗教意功能的舞蹈逐渐演变为自娱自乐或表演性的民间舞蹈。身体作为一个动态的象征系统, 对身体语言进行深度描绘是舞蹈民族志的重点。也就是说, 只有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 从细微的舞蹈身体语言入手, 关注不同文化场景下舞蹈实践的缘由与过程, 蕴含的情绪情感, 及动作语汇表达的意图和功能等, 了解当地人的观念和对特定行为的阐释, 以此来还原和解读不同场景中身体语言的本意, 探寻身体象征的深层意义, 撰写出细致、深刻的舞蹈民族志。
  
  (二) 强调对身体动作的深度记录、描述与分析
  
  舞蹈具有其本质特征, 进而影响了舞蹈研究的方法论择取。其中, 舞蹈转瞬即逝的特点使得舞蹈的记录对其研究分析有着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对建构舞蹈民族志来说。与此同时, 关于身体和人类实践的记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比如:舞谱记录滞后、不普及、没有统一评价标准等。接下来, 我们针对舞蹈的身体记录展开讨论。
  
  玛丽·道格拉斯提出“个人性身体”“物理性身体”“社会性身体”三个概念, 完成了对身体的全方位捕捉, 同时也强调文化场景中“社会性身体”的重要性。因此, 尽管舞蹈总是与身体及身体的动作相关, 但身体所在的社会、文化却是舞蹈研究首先必须要面对的。 (1) 王建民指出:对于动作进行记录、描述和分析, 就涉及拉班动作分析记录法的主题、力效-形态和结构描述, 舞蹈和人体动作形态不仅是一种静止的形式, 更是体现在空间层面的表现力。 (2)
  
  对于动作的记录与分析, 在《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一书中, 朱迪·范·齐莱 (Judy Van Zile) 的“捕捉舞蹈:为什么捕捉和怎样捕捉”、E.珍·约翰逊·琼斯 (E.Jean Johnson Jones) 的“舞台舞蹈笔记:一家非洲-加勒比舞蹈公司---Kokuma舞蹈剧场编舞过程的动态记录”这两篇文章在介绍了拉班舞谱和拉班动作分析方法基础上, 对舞蹈及其所在文化情境展开详述。其中, 齐莱发现, 不同的两个舞蹈在空间的运用上具有相似性, 由此展开有关动作分析的讨论。她认为动作的符号记录最明显的价值之一就是它能够将正在发生的活动及时定格下来, 因为, 任何分析都需要具有从不同角度重复观察事物的能力。舞谱作为一种书写形式, 使人们可以在舞蹈中前进或倒退, 甚至停顿在动作的某一个点上, 或是从舞蹈的一部分跳到另一部分, 反复观察细致研究, 在此基础上发现其特点, 并对其进行排序、检验。同时, 拉班动作记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比如动作记录的准确性有待考察;只能记录身体动作, 无法记录情绪情感等。
  
  从齐莱和琼斯的阐述来看, 拉班舞谱作为舞蹈文本, 有助于细致分析动作, 寻找舞蹈的运动规律, 使我们对舞蹈的分析有了依据, 为解释事物提供数据, 对舞蹈及其文化产生更为准确的认识, 促进不同的舞者和研究者之间的交流。但是, 舞谱的稳定性和准确性也是值得注意的问题。舞蹈符号系统是身体活动的脚本记录, 这种脚本并不是舞者自己, 通常是其他人完成转化。研究者选择如何观察和理解动作?哪种描述或记录是最准确的?这些都是需要探讨的。因为, 舞者和观察者所处不同的位置, 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所以要把动作分析放置到一个层面上, 在此基础上, 将他们还原到各自的文化情境中加以解读、比较。
  
  格尔茨将舞蹈艺术形式看作是一种地方性知识, 认为土着们谈论艺术就像谈论其他动人的故事一样。 (3) 《人类学与人体运动:舞蹈的研究》一书, 探讨了“情境”在舞蹈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尤其是对于考察表演者和观众之间的意义, 以及情境与动作间的关系。 (4) 由此看出, 我们在记录、解释与分析舞蹈动作意义的时候, 应放到具体情境中加以研究。舞蹈民族志是有关身体行为的研究, 首先应当关注的是身体语言, 那么, 舞蹈相关的运动、记录以及分析技巧对于舞蹈人类学家来说就变得非常重要。对于舞蹈民族志的研究, 应关注身体运动情境下的符号记录, 以及不同情境和主体下对于身体的解读及其差异。
  
  舞蹈民族志研究者观察和学习舞蹈, 利用符号记录与分析动作将动作成分分解和概念化, 同时又可以为解释事物提供数据。可以说, 符号记录和分析的整个过程自然而然就成为理解运动的方式。在此基础上, 研究者可以运用其它学科的方法对舞蹈相关要素再进行有效且深入的研究。通过上述观点阐述, 让本文有了进一步的思考:第一, 不同舞谱、不同记录者、不同时期和不同情境下对动作的记录存在着差异。不同舞谱记录的方法与关注点不同;非书面的动作记录者与书面记录者对同一动作的观察、记录也是不一样的;同一舞蹈在不同的情境下又会产生不同的意义;同一舞谱不同记录者会根据自己的认识、想象与理解进行动作的分析和记录, 再转化为舞谱;读者在解读舞谱时, 既要关注舞谱记录的静态动作, 也要重视和分析舞蹈的动态特征, 探究舞谱所处的具体情境, 思考其形成的原因, 洞察记录者所强调的意义, 而这一过程会带有主观性。第二, 在舞蹈实地考察中, 使用符号系统可以作为一种速记法;研究者通过观察或学习舞蹈, 再用符号记录舞蹈, 利用动觉知识作为符号记录的根底展开分析, 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其它学科的个体对舞蹈相关内容再进行有效且深入的研究。需要注意的是, 符号记录的不足之处在于无法记录舞蹈的风格、情绪情感和意图。第三, 单纯地对动作的记录、分析与解读不够深入和全面, 甚至会出现文化的误读。人类行为的运动维度复杂且多层面, 研究者应将对动作的分析放在整体文化情景、性别问题、仪式或其他话题背景下进行。
  
  由此来看, 在舞蹈民族志田野调查时, 可以运用符号、舞谱等进行记录、分析, 有助于展开深入科学地研究, 同时, 需要关注到动作记录的差异性, 并把舞蹈放置特定的场景中, 从身体动作分析入手, 将身体动态与情绪情感联系起来, 经过深入细致地参与观察和访谈, 多维度地考察与舞蹈相关的方方面面, 展开对舞蹈的深层阐释, 才能获取更为广泛的社会文化意义。
  
  (三) 强调对舞蹈语言的影音记录
  
  舞蹈是以身体行为作为物质材料的艺术。在舞蹈人类学研究中, 从身体动作入手, 通过参与观察、居住体验和深度访谈等方法收集资料, 整理编码田野笔记, 运用理论框架展开分析。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描述、记录和分析舞蹈动作尤为重要, 而单纯的以文字、舞谱和图示记录缺乏对舞蹈直观的视觉体验。因此, 利用影像和录音设备可以全方位、立体地对研究对象开展深入地分析。
  
  《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费利西娅·休斯-弗里兰 (Felicia Hughes-Freeland) 的“影视中的舞蹈:战略和运气”一文主要探究在舞蹈研究中电影作为研究工具的价值所在。文章介绍了爪哇的舞蹈研究, 并详尽地说明了他拍摄“贝达雅” (Bedhaya) 和“塔尤班” (Tayaban) 两个影片的具体过程。弗里兰指出两个影片展示了不同社会交互环境下舞蹈的节奏, 而这些是在书面写作中所无法呈现出来的, 观众可以通过影片体会到两种舞蹈的差异和相似之处;研究者对于舞蹈影片或视频的剪辑, 就像是参照田野记录写书或写文章一样, 是需要技巧、训练和统一性的。弗兰克·霍尔 (Frank Hall) “疯狂与回忆:爱尔兰舞蹈的传奇数据”一文中, 以自己的参与观察和访谈经历为文章的切入点, 在此基础上, 他讨论了客观性问题、将磁带录音机看作工具和符号、故事性数据等方面内容。霍尔认为客观性不是机械地保证信息的中立性的一种程序, 更确切地说, 它是对我们所处处境、欲望和利益的评判性自我意识, 以及我们所处处境、欲望和利益对我们的研究所造成可能性的影响。
  
  舞蹈人类学研究的特性决定了运用影像和录音设备的记录与阐释是至关重要的。研究者通过对舞蹈动作的影像记录和访谈的语言记录, 运用理论框架分析收集的资料, 可以更深入地领会舞蹈深层的文化内涵, 实现舞蹈人类学的理论意义与研究价值。此外,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参与观察、拉班动作分析、影音记录等任何一种方法, 都必须在整个调查与研究过程中保持批判与反思的自我意识。
  
  综上所述, 本部分围绕舞蹈民族志的方法论, 重点讨论了有关动作的记录、分析和阐释, 旨在说明舞蹈作为人的一种实践活动, 其舞蹈身体语言映射着社会发展, 历史记忆、社会变迁、世界观和宇宙观等。在舞蹈研究中, 从细微的舞蹈身体语言入手, 借助符号、舞谱等对舞蹈的肢体运动进行记录与分析, 通过参与观察、访谈、动作分析、深度描绘和影音记录等方法, 了解当地人的观念, 将舞蹈的动态特征、身体的感觉和情绪情感联系起来, 以此来还原不同场景中身体语言的本意。值得注意的是, 我们应考量不同文化场景下舞蹈实践的缘由、过程, 以及舞蹈语汇表达的意图和功能等, 多维度地考察与舞蹈相关的方方面面, 探寻身体象征的深层意义, 展开对舞蹈的深层阐释, 才能获取更为广泛的社会文化意义, 撰写出细致、深刻的舞蹈民族志。
  
  三、舞蹈与政治的互动
  
  从20世纪80年代之后, 舞蹈人类学开始聚焦舞蹈与政治的研究, 人们通过舞蹈来表达权力和抗议, 帮助我们理解一个社会的结构和文化、政治诉求和群体认同。《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这本书第三部分主要从持续影响方法论的政治民族角度进行了田野研究的个人分享, 着重讨论了政治权力影响下的舞蹈田野调查及其两者之间的关系。本书安德烈·格劳 (Andrée Grau) 的“田野调查, 政治和权力”一文中讨论田野实地调查工作中一些来自政治权力方面的影响, 既包括田野之外的进入方式和陈述, 也包括田野之内的人际关系。格劳首先提出人类学, 尤其是舞蹈人类学是关乎文化规范和人类创造力、社会历史约束和人类能动性之间的冲突, 文化规范和创造力之间的冲突可以从权力与社会公正之间的冲突表示出来。舞蹈是一个社会事实, 它通过人类互动传达意义, 反映了意识形态和世界观, 然而舞蹈也可被用于探索和操纵社会现实, 在其它社会背景下它也有潜力会影响决策, 并且有时会预示政治行为。其次, 格劳阐述了对于田野调查和权力、政治的理解。他指出田野调查与权力关系难解难分, 在参与观察中每个人都是潜在的信息提供者, 有时人类学家因为可能接触到更优质的资源, 也有随心所欲离开调查所在地的自由而显得很有权力, 但与此同时他们也容易受骗、易被人操控。在这里格劳认为支撑其论点的两个前提一是权力是所有关系中的一个方面;二是权力关系从来都不是完全单向的, 它是辩证存在的, 在权力关系中没有一方是完全没有权力的。接下来, 格劳讨论了实践中的政治。即在田野调查中, 调查者在解决资金资助、资源获取途径和允许的问题时可能或必须利用一些政治、权力。第四, 在根据笔记整理成文的时候, 也会出现受政治、权力影响的问题, 其中, 存在着材料的所有权问题。
  
  通过格劳的阐释, 笔者从两方面加以讨论:第一, 本书中弗里兰人类学家曾指出:艺术被用于文化生产的过程中界定适应性, 需要为了获取权力和身份认同而斗争。 (1) 那么, 我们如何看待艺术与权力的关系呢?权力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不能只看单向, 否则对政治的理解会苍白无力, 对政治的批判也会变得很肤浅。因此, 不要单维度地考虑政治和权力, 要注意互动的关系, 包括身份认同、地位、等级、阶级斗争、反抗与协商; (2) 在探讨舞蹈与政治的关系时, 我们同样不能单维度地去考虑政治权力, 要用互动的眼光来看舞蹈与政治权力, 可以说两者之间的协商、互动是无处不在的;舞蹈作品会在主流意识形态影响下产生, 同时反映和巩固了这种意识形态和世界观, 甚至会影响某些政治决策;政治是多层面的, 舞蹈的风格或多或少会受到政治权力的影响, 因此, 在对舞蹈田野调查与民族志的研究中应分析多个层面, 将其立体化, 不要简单地只讨论国家最高意识形态。第二, 在田野调查过程中, 我们研究的许多现象当地人自己是不会去解释的, 或是解释会受到某些权力的操控和影响, 这就需要我们花费更长时间的田野, 将当地人做其他事情的解释联系起来, 观察更多的细节, 把从当地人的记忆和地方文献等历时性材料中得到的解释, 加以分析阐释。在对民间舞蹈作品分析时, 我们也会发现编排者或表演者不一定考虑政治和权力与其舞蹈本身的关系, 然而他们在无意识层面实际上已经或多或少地受到政治和权力的影响。文化表现中理性层面是容易捕捉的, 非理性和无理性是不容易看到的, 因此, 舞蹈人类学不仅要分析意识层面的舞蹈表达, 更重要的还要分析舞蹈背后无意识层面所要表达和阐释的意义。
  
  《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中, 玛丽阿·库楚瓦 (Maria Koutsouba) 的“‘局内’世界的局外人, 或国内舞蹈民族志”和特雷莎·J.巴克兰“构建意义:舞蹈民族志家---真理的守护者”两篇文章对政治性的舞蹈也展开了详尽的论述。库楚瓦重点研究田野调查中种族政治的问题, 思考舞蹈民族志因种族问题形成紧张而进退两难局面的原因, 旨在检验“舞蹈专家”在本国开展舞蹈民族志调查时遇到的困惑:诸如选择地点的两难, 辨别舞蹈民族志材料的特殊性, 和寻求与岛上居民以及舞蹈专家学者交流所采用的方法。库楚瓦认为“归属”程度和表现问题在“本国”舞蹈实地研究中得以塑造和展现, 他们必须在田野结束后既考虑与当地人进行的谈话, 又考虑到学术界的需要。巴克兰讲述了她博士研究生期间在英格兰西北部罗森代尔, 对大不列颠椰子舞舞者们的田野研究经历。巴克兰指出“真理”就是一个充满可能性的万花筒, 在实地调查中, “真理”取决于是谁将万花筒举在他/她的眼前, 以及它指向什么方向。她进一步指出作为舞蹈历史学家和民族志家, 我们当然必须要掌握许多叙述建构和解释, 但是致力于将幻想和故事区分开, 也一直是我们的责任
  
  根据上述学者的观点, 本文主要从三方面展开讨论:第一, 舞蹈与政治是一种互动的关系, 两者之间的对抗与协商无处不在。社会结构、政治本身是外力的束缚, 个体行动受社会结构的影响和制约, 而结构和权力对于人的这种束缚, 人是可以通过能动性与结构、权力对话的。因此, 舞蹈民族志对于舞蹈与政治的研究应该是多维度、立体的。第二, 我们要看到不同层面的政治权力对于舞蹈艺术的介入、影响, 并且随着社会的变迁, 舞蹈在不断保存和流传中产生新的意义, 会与政治、权力之间不断建立新的联系, 这种联系对“过去”而言, 可以是一种继承, 也可以是一种断裂。传统舞蹈和官方的政治有时并非对立, 从小传统到大传统, 我们不能片面地认定某个阶段的舞蹈才是“传统的”, 而掺杂了政治作用就不是“那个舞蹈”.因为, 文化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构建出来的, 是通过复杂的互动才建立起来的。不同时期和不同场景下的舞蹈作品会在主流意识形态影响下产生, 舞蹈的风格或多或少会受到政治权力的影响, 同时反映和巩固了当时所特有的意识形态, 促进某些政治决策的开展与实施。第三, 政府的介入和文艺工作者、群众的能动性之间相互影响、作用。他们一方面在倡导传统, 另一方面又在打破传统, 塑造对传统的想象, 使得舞蹈在其变迁过程中, 不断建构、创造、再生产, 经过累积形成今天我们所看到的“那个舞蹈”.
  
  基于上述讨论, 在舞蹈的田野调查和民族志的撰写中, 要用互动的眼光来看舞蹈与政治权力, 并能关注到随着社会的变迁, 舞蹈会在不断保存和流传过程中与政治、权力之间建立新的联系, 产生新的意义。同时, 我们要重视文化实践主体的主体性与能动性的发挥, 同时需分析多个层面, 既要考察文化中理性层面, 又要探究背后无意识层面的部分。
  
  四、舞蹈其他方面的思考
  
  《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一书对于舞蹈田野调查和民族志研究有着一定的启示和理论参考价值。在舞蹈人类学的研究过程中, 我们还需要关注传统舞蹈在当代的保护与传承、情绪情感、舞蹈与音乐及道具的关系等。
  
  对于传统舞蹈在当代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本书中伊尔·巴卡 (Egil Bakka) 的“‘或许不久, 它们就会永久失传':对复兴和研究的记录”一文展开了详尽的讨论。巴卡指出我们称之为民间舞蹈或民间音乐的现象只是一种错觉, 即便它曾存在过, 现在也已不复存在。因此, 这一观点将该复兴视为它想要代表过去, 但是显然现在它还不能充分地代表过去。基于巴卡的讨论, 传统舞蹈是什么呢?又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呢?在传统舞蹈的传承中, 会出现一些现象, 即某些艺人为了使自己所保存的传统舞蹈受欢迎、受重视, 会编排一些新的元素, 或复杂的动作, 从舞蹈形式上看, 舞蹈丰富了, 也更具观赏性, 与此同时, 也远离了传统舞蹈的原样。那么, 对传统舞蹈的保护问题, 朴永光指出:保护对象也应有重点或非重点之别。
  
  第一, 要重点保护历史既悠久、内涵也丰富、形式亦独特、影响也甚大的舞蹈形态。因为从历史文化角度来看, 这样的舞蹈形态保护价值更大。对其他传统舞蹈形态, 只要具备其中的一个特点, 也应纳入保护之列, 但不一定作为重点加以保护。 (1) 传统舞蹈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其传承与保护当中, 应重视和发挥舞蹈文化遗产所有者和实践者主体权利。因为, 文化保护本身应该包括文化创造, 具有生命力的文化在延续的同时, 也在不断发展。 (2) 围绕传统舞蹈在当代保护与传承的问题, 笔者认为需要注意传统的民间艺术与当代社会情境的衔接。我们所指的传统舞蹈的保护与传承, 并非把舞蹈封闭在一个一成不变的静态情境中, 把当地人们抛弃在现代社会之外, 而是应当在尊重当地人诉求和其文化自觉的基础上, 注重文化实践者的自主创造性, 充分发挥当地人的能动性开展保护与传承工作, 将其动态地保留下来, 并能够调动更为广泛的社会力量、文化资源等, 在保护的基础上, 进一步传承、发展当地的文化及其传统舞蹈。
  
  第二, 舞蹈不仅是躯体的, 也是精神的和情感的, 承载着舞蹈动态背后的文化历史、宗教信仰、社会价值取向和艺术感觉, 因此, 应该重视舞蹈中的情绪情感和多感官体验。有关多感官的人类学研究, 康斯坦斯·克拉森认为具身的状态就像通过相机媒介来观看图片, 我们必须通过感官来观看和感受身边的事件, 以此来理解地方、他者和我者。 (3) 王建民教授指出:在对于艺术现象的人类学研究中, 对多感官的主观美学感知方式加以重视更有必要, 因为艺术实践者的能动性恰恰是用这种感知方式加以触动、唤醒、抒发和表现的, 在艺术实践中调动人体的多种感官系统, 以多种形式的行动, 建构、凝聚和形象化地阐释其中的社会文化意义, 身体的感觉与文化价值由此紧密地相互关联在一起, 艺术创造中的欢乐愉悦也鲜明地以多感官系统显露了出来。 (1)
  
  基于上述讨论, 在舞蹈人类学的研究中, 有必要进一步重视不同场景下实践者与调查者自身的多感官体验, 以及与舞蹈相关的情绪情感, 关注舞蹈有关的喜悦、快乐、惊讶、恐惧、愤怒、悲伤等多种情绪情感的表达, 注重艺术实践者的主观能动性, 探讨不同文化的感官感知体验, 以及在不同场景中情绪情感所赋予的不同意义, 在此基础上, 研究情绪情感与社会文化的建构。
  
  第三, 舞蹈田野调查不能只是研究舞蹈本身, 还要关注与舞蹈有关的音乐、道具。《田野中的舞蹈:舞蹈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及问题》中奥沃·龙斯特勒姆 (Owe Ronstr9m) 的“需要两人-或更多人-的探戈之舞:对传统音乐/舞蹈内在关系的研究”一文指出音乐和舞蹈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明显又模糊, 明显之处在于人们随着音乐跳舞, 音乐家也会为跳舞而演奏;模糊之处在于, 我们发现对它们的感觉、描述和分析存在一些问题, 解决部分问题的一个富有成效的方法就是不再将音乐和舞蹈看作两个独立的表达形式, 而是看作更大更重要的分析层次---事件。在龙斯特勒姆看来, 音乐和舞蹈是交流关于民族、文化和社会的重要信息, 且充满意义的表现形式。因此, 深入详细地进行音乐和舞蹈的民族志研究, 会促进对人类生活的更好理解, 但是这种观点不能局限于音调和舞步, 还要包括别的因素。我们在研究两种艺术之间的关系, 要建立在两种艺术的物质载体上。就舞蹈与音乐而言, 前者的物质载体是具象的人体, 后者的物质载体则是抽象的音响, 虽然它们的某些构成要素、存在方式、表现手段各不相同, 但两者都是长于抒情的艺术, 很大程度上都朝向表现人们内在情感这一目标, 可谓殊途同归。 (2)
  
  由此可见, 舞蹈及其与之相关的音乐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从历史、节奏、旋律、结构、情感性等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 两者是共存的, 并始终保持着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的状态。在舞蹈民族志的研究中, 不能将两者分离开, 脱离音乐节奏去研究舞蹈, 将舞蹈作为独立的个体是无法还原舞蹈本身的表演形态。因此, 舞蹈人类学的研究不仅要关注舞蹈本体, 发现舞蹈的动作特征、审美取向和风格特点, 还要考察与舞蹈相关的音乐要素。
  
  综上所述, 人类学视阈下的舞蹈研究应倡导从舞蹈动作与身体体验入手, 但不只是对舞蹈要素的记录、整合与分析, 还需要注意对传统舞蹈的保护与传承、情绪情感、舞蹈与音乐等方面加以考察, 重视舞蹈肢体语言、形式、类型、结构、场景等, 分析舞蹈所渗透的身体记忆, 关注情绪情感、舞蹈与音乐关系等方面, 反思传统舞蹈在当代的保护与传承等问题, 从而进一步说明舞蹈表征所构成的文化表达, 探究表征背后的文化观念、社会结构、行为方式等各种因素和意义。
  
  注释
  
  1 Gertrude P.Kurath.Panorama of Dance Ethnology[J].Current Anthropology, 1960, 11 (3) :233-254.  
  2 [美]艾德丽安·L.凯普勒:《舞蹈民族志与舞蹈人类学》, 李修建译,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  
  3 [美]大卫·M.费特曼:《民族志:步步深入》, 龚建华译, 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7版, 第2页。  
  4 Gertrude P.Kurath.Panorama of Dance Ethnology[J].Current Anthropology, 1960, 11 (3) :233-254.  
  5 Franz Boas.The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the Secret Societies of the Kwakiutl Indians[M].SC:Nabu Press, 2011.
  6 [美]琼恩·凯阿里伊诺霍牟库:《一个人类学家的视角:芭蕾是民族舞》, 刘晓真译,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7 王建民:《舞蹈人类学的概念辨析与讨论》, 《民族艺术研究》2015年第5期。  
  8 [美]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 韩莉译, 南京:译林出版社, 2014版, 第5页。  
  9 张曦:《文化概念与舞蹈人类学》, 《民族艺术研究》2015年第5期。
  10 王建民:《舞蹈人类学的概念辨析与讨论》, 《民族艺术研究》2015年第5期。  
  11 [美]克利福德·格尔兹:《地方性知识》, 王海龙等译,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0年版, 第125页。  
  12 Drid Williams.Anthropology and Human Movement:the study of dances[M].London:the scarecrow press, 1999.  
  13 [英]费利西亚·休斯-弗里兰:《艺术与政治:从爪哇的宫廷舞蹈到印尼的艺术 (上) 》, 高兰兰, 李修建, 李芳译, 《内蒙古艺术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15年第12期。  
  14 王建民:《艺术人类学新论》, 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8年版, 第256页。  
  15 朴永光:《传统舞蹈保护中的价值判断》,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16 王建民:《“非遗”保护应激发少数民族主体性》,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6月8日。  
  17 Constance Classen.Foundations for anthropology of the senses[J].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1997, 49 (153) :401-412.  
  18 王建民:《人类艺术研究对人类学学科的价值与意义》, 《思想战线》2013年第1期。  
  19 田旭:《舞蹈与音乐之关系》, 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年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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