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大象的生态展示和社会作用

发布时间:2021-05-19 21:45:41

  摘    要:大象作为野生动物或驯畜,具有生态环境区域的标志性和外交、礼仪的象征性。中原地区的野生大象,在宋初挣扎一番后绝迹。此后主要分布于东南地区、西南地区的北回归线南北一带,以闽粤沿南海地区最为密集。宋代立法保护野象,并禁止民间象牙贸易。自南宋以来发生急剧变化,越来越多的居民为生存大力捕杀野象,地方官也鼓励捕杀,到南宋末大象在东南地区几乎绝迹。宋代是此前最重视利用驯象的时期,最早设置了朝廷养象所,象仪列为大驾卤簿的最前列。驯象在宋代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外交和朝仪作用,更是粉饰太平的道具,丰富了官民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

  关键词:大象; 宋代; 生态;

  Abstract:As a wild animal or domesticated animal, elephant is a symbol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iplomacy and etiquette. The wild elephants in the Central Plains disappeared in the early Song Dynasty. Since then, it mainly distributed in the southeast and southwest of the Tropic of cancer, especially in the South China Sea. The Song government legislated to protect the wild elephant and banned the folk ivory trade. Rapid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since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More and more residents killed wild elephants for survival, and local officials encouraged them to do so. By the end of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they were almost extinct in Southeast China. The Song Dynasty was the period that paid the most attention to the use of tame elephant, and the earliest set up the imperial elephant breeding center. Xiangyi was listed in the forefront of Dajia halogen book. Tame elephant played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diplomacy and court ceremony in Song Dynasty, and it was also a prop to whitewash peace, which enriched 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life of officials and people.

  Keyword:elephant; Song Dynasty; ecology;

  象是陆地上现存最大的动物,俗称大象,有非洲象和亚洲象两种。其中,亚洲象历史上曾广泛分布于北达泰山的淮河南北和岭南地区,与古代社会历史息息相关。相关研究,历史等学界已有诸多成果1,然学无止境,或综合、或补缺、或探新,窥视历史的镜头有不同的焦距,尚有论述空间。现以宋朝为例,梳理境内大象的基本情况,以探索社会发展的生态展示和大象的社会作用。

  一、宋代野生象群生态

  象栖息于丛林、草原和河谷地带等多种环境,以植物为食,是群居性动物。这一生态要求,决定其生存地必须有足够丰富的植被,于是就与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冲突,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历史中具有一定的意义。

  历史时期野象分布呈南移趋势,到了宋代速度加快,主要在南方地区。兹按现代省区为准分述这一布局。

  (一)河南、湖北、湖南的野象生态

  宋初的河南、湖北、湖南这一中南地区,野生大象一度十分活跃,史书多有记载:

  建隆三年,有象至黄陂县匿林中,食民苗稼,又至安、复、襄、唐州践民田,遣使捕之;明年十二月,于南阳县获之,献其齿革。乾德二年五月,有象至澧阳、安乡等县;又有象涉江入华容县,直过�a�_门;又有象至澧州澧阳县城北。……(乾德)五年,有象自至京师。[1]1450

  史料显示了四个异常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活动时间密集,地域广阔。从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年)到乾德五年(967年)的六年间,中南地区的大象四处奔波,出现在淮南西路的黄陂(今湖北武汉黄陂区)、荆湖北路的安州(今湖北安陆)与复州(今湖北天门)、京西南路的襄州(今湖北襄阳)与唐州(今河南唐河)、南阳(今河南南阳)、荆湖北路的澧阳(今湖南澧县)与安乡(今湖北安乡)、华容(今湖北华容)、京师开封(今河南开封)等地,遍及淮河、长江中游两岸,方圆达千里。其中流浪到开封的野象,被朝廷捕捉后饲养:乾德五年八月,"有大象一自南来,至京十余日。命差许州奉化兵五百人执之,置养象所"[2]3646.由此诞生了专门机构驯养。

  二是处于流动状态。或者是"匿林中",或者是"食民苗稼""践民田",或者南渡长江进入华容县城,甚至北上流浪到京师开封。

  三是个体分散状态。史料记载的都是"有象"的零星活动,似乎是五起或五头,也即不成群。野象是群居动物,"群象虽多不足畏,惟可畏者,独象也。不容于群,故独行无畏,遇人必肆其毒"[3]346.且独象一般为成年公象,处于发情季节因而野性显露,危害性大。

  四是推测宋代建国初年,湖北、河南交界一带突发灾难事件,致使一向群居的野象原来的家园不能适应需要或遭到破坏,不得不分散四处寻找食物和栖息地。但野象此举对人类生活生产造成威胁,遭到人类围捕,大多野象最终难逃被杀害的悲惨结局。

  这是宋代最早的野象记载,此后这一地区再也见不到野象,因而也是最后的记载。

  另据宋太宗朝的记载,位于武陵山和齐跃山交界部的羁縻州高州(今湖北宣恩南),土产象齿[4]2426,表明有野象。

  (二)广东的野象生态

  与上述地区不同,宋代野象在两广地区有着良好的生存环境。此地"人稀土旷","山林翳密,多瘴毒",是《宋史·地理志》中唯一提到有野象的地区"有犀象、�x瑁、珠玑、银铜、果布之产"[1]2248.除了气候温暖、植被茂密的自然环境,还有着地广人稀的社会环境,以及受到官方保护的政策环境。开宝六年(973年)宋太祖颁布诏令:"禁岭南诸州民捕象,籍其器仗送官。"[5]304不但宣布大象是受朝廷法令保护的野生动物,还从根本上统计并没收民间的相关器械,使之无法捕杀,朝廷希望人象和谐共生。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年),进一步申明禁令:"诏雷、化、新、白、惠、恩等州山林中有群象,民能取其牙,官禁不得卖。自今许令送官,以半价偿之。有敢藏匿及私市人者,论如法。"[2]8283由此可知,前此从禁止象牙贸易入手来保护野生大象,但此时开了个缺口,允许半价卖给官府,并没有禁止官方使用象牙,实际上是垄断了象牙。即便不彻底,毕竟半价利润大减,百姓捕象的动力减弱不少。广东的野象,主要分布在潮州(今广东潮州)、循州(今广东龙川西)、新州(今广东新兴)、恩州(今广东阳江)、惠州(今广东惠州)、广州(今广东广州)、韶州(今广东韶关),广西路雷州(今广东湛江)和化州(今广东石龙)等地,比较广泛。

  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被贬谪在惠州的唐庚专门写了一篇《射象记》,记述了一场发生在城门外的人象之战:

  政和三年三月乙卯,有象逸于惠州之北门。惠人相与攻之,操戈戟弓弩火炬者至数百人,而空手旁观鼓噪以助勇者亦以千计。既至,皆逡�e不进。有监税蒙顺国者,邕州边人,以自矜,短衣踊跃,挟数十矢射之,中项背皆如猬毛。象庞然不动,徐以鼻卷去。最后中左耳,流血被面,象怒驰之。顺国弃弓反走,未数步,象以鼻钩其膝,盘之于地,蹂践之。众溃散走,象亦缓缓引去。少焉,走卒就视,则顺国已碎首、折胁、胸、流肠死矣。[6]335

  这头离开群体的独象来到惠州城的北门外,为避免祸患,群起上千人防备野象。可能是摄于朝廷法令或野象的威猛,民众并不敢攻击。有一来自广西边界地区的监税官自恃勇敢矫健,向象连射数十箭,但并未穿破象皮,只有一箭中象耳出血,感到疼痛的野象将其践踏致死,众人被吓跑,野象遂远去。人象之战以象胜人败告终。从上千人围观、不知所措等情况看,当地很少有象,此象似是外地流浪而来。

  惠州的东邻潮州,宋孝宗时野象成群。乾道七年(1171年),"潮州野象数百食稼,农设阱田间,象不得食,率其群围行道车马,敛谷食之,乃去"[1]1452.对此,洪迈有详细的记载:"比岁惠州太守挈家从福州赴官,道出于此。此地多野象,数百为群。方秋成之际,乡民畏其蹂食禾稻,张设陷阱于田间,使不可犯。象不得食,甚忿怒,遂举群合围惠守于中,阅半日不解。惠之迓卒一二百人,相视无所施力。太守家人窘惧,至有惊死者。保伍悟象意,亟率众负稻谷积于四旁。象望见,犹不顾。俟所积满欲,始解围往食之,其祸乃脱。"[7]624数百为群的野象,规模实在太大,当地的森林等自然资源已经不能满足其食物的需要,秋季需要掠食农作物补充。农民为保卫丰收成果,设置陷阱阻挡野象,饥饿且聪明的象群便包围州官及其家人示威要挟。众人只好取来稻谷,供其食饱才解围。

  随着人口增多,林木减少,人象对食物的争夺愈来愈激烈。宋代潮阳人郑文振言:"象为南方之患,土人苦之。不问蔬谷,守之稍不至,践食之立尽。性嗜酒,闻酒香辄破屋壁入饮之。人皆于其来处,架高木若望火楼。然常有人知象独畏烟火,先用长竿接茅,把于其杪,望见其来,共然火把,持竿以指之,即去。随之三数里方敢回,恐其复来也。眼恶蝇蚋,有日色则不出。群行者犹庶几,其独行者最喜伤人,盖势孤,恐人害之也。土人悬巨木,设机压之能杀。惟象鞋者,用厚木当中凿深窍,方容其足,中植大锥,其末上向窍之外,周回浚凿之,如今之唾盂,而加峻密。密埋于其往来之所,以草覆之。倘投足木上,必滑下窍中,其既着锥,洞贯其足,不能自拔,即仆负,其痛不能食,展转谓之着鞋。然犹能以牙伤人,人未敢近,数日后稍困,则众枪攒杀之,而分其肉,留其皮,趁湿切作条,

  干连枷等用。自潮阳来必经由?江岭,此处最多。先使人行前探之,或遇其大群,有候数日不去,不敢行者。监司巡历,则其保甲鸣逻鼓赶逐之,顽然若无闻也,必俟其自散去,乃敢过。"[8]856象群不仅在田野吃稻谷,更进入村落吃蔬菜,进入民户饮酒,在大路上见到敲锣打鼓的人群也不害怕,可谓肆无忌惮。人们只好设陷阱坑杀、置高架了望、燃火把恐吓,都属于防卫行为,并没有主动捕杀,没有违背禁止捕杀大象的法令。当地人们为此损失粮食蔬菜,耗费人力功夫,象患成灾,影响了社会生产和生活。

  循州北临潮州,多有野象出没。北宋后期的记载言象牙"今多出交趾,潮、循州亦有之"[9]436.至少在当时与潮州一样是主要产区。

  广州、韶州也有大象,朝廷养象所最初的驯象,就有"广、韶诸州所进"[2]3646.可知宋初曾向朝廷进贡过驯象。北宋初,尚属南汉的广州东莞县"有群象害稼,官为杀之",并"聚象建石塔以镇焉"[10]53,此当是广州尚有野象的证明。南汉在韶州抗拒宋军使用象阵,似可表明当地有大量的野象。

  (三)广西的野象生态

  广西的自然环境比广东更荒凉,野象有生存环境。前言淳化诏令中的白州(今广西博白)即有野象。尤以钦州(今广西灵山)为多。南宋时期黄震指出:"二广亦有野象,盗酒害稼,目细,畏火。钦州人以机捕之,皮可为甲。"[11]2011捕捉大象的机关是什么样呢?曾任广西地方官的周去非记载:

  钦州境内亦有之。象行必有熟路,人于路傍木上施机刃,下属于地,象行触机,机刃下击其身,苟中其要害,必死。将死,以牙触石折之,知牙之为身灾也。苟非要害,则负刃而行,肉溃刃脱乃已。非其要害,而伤其鼻者亦死。盖其日用无非鼻,伤之则疗不可合,能致死也。亦有设陷阱杀之者,去熟路丈余侧,斜攻土以为阱,使路如旧而象行不疑,乃堕阱中……象目细,畏火。象群所在,最害禾稼,人仓卒不能制,以长竹系火逐之,乃退。象能害人,群象虽多不足畏,惟可畏者,独象也。不容于群,故独行无畏,遇人必肆其毒,以鼻卷人掷杀,则以足蹙人,血透肌而以鼻吸饮人血。人杀一象,众饱其肉,惟鼻肉最美,烂而纳诸糟邱,片腐之,食物之一隽也。象皮可以为甲,坚甚。人或条截其皮,�直而干之,治以为杖,至坚善云。[3]346

  为了阻止象群毁坏庄稼,钦州人在路旁树木上设置机刀杀伤野象,或者挖陷阱捕捉。捉到象除了取其象牙外,还可以食其肉,用象皮制作甲以及拄杖。

  另外,南宋的邕州(今广西南宁)"土产:象、山猪、蛮犬、孔雀、秦吉了……"[12]708,象列为首要的土产,说明数量多,但与居民并未发生冲突。

  (四)福建的野象生态

  福建的野象主要在其南部的漳州。北宋时期的漳州十分荒凉,王安石有诗云:"关山到漳穷,地与南越错。山川郁雾毒,瘴疠春冬作。荒茅篁竹间,蔽亏有城郭。居人特鲜少,市井宜萧索。"[13]360-361瘴雾肆虐,地旷人稀,连城市都很萧条。州城尚且如此,何况县城呢?尤其是与广东潮州相连的一带,山林广袤,"闽粤山林险阻,连亘数千里"[1]4461.方园数千里的森林没有人烟,故而野象成群。

  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福建路转运司报告"漳州漳浦县濒海,接潮州,山有群象为民患,乞依《捕虎赏格》,许人捕杀,卖牙入官",朝廷"从之"[5]6071.此即一反保护野象的政策,按照对待老虎的赏格,鼓励民众捕杀。其实,为患的并非群象,只是离群的独象。宋徽宗时有记载云:"漳州漳浦县,地连潮阳,素多象。往往十数为群,然不为害。惟独象遇之,逐人蹂践,至肉骨糜碎乃去。盖独象乃众象中最犷悍者,不为群象所容,故遇之则蹂而害人。"[14]306说明北宋时人象矛盾还不突出,但已经开始。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宋政府制定了不同寻常的政策,鼓励捕杀。但是,情况到南宋发生了变化。宋孝宗乾道年间,"漳州野象害稼,民设机阱而获,州县追取其齿,无敢捕者".地方官郑兴裔"条奏罢行之"[15]1028.仍是从象牙入手,禁止官府收缴,从而保护野象。实际上该政策并未持续,稍后即恢复如故。"岩栖谷饮之民,耕植多蹂哺于象。有能以机阱弓矢毙之者,方喜害去,而官责输蹄齿,则又甚焉,故民宁忍于象毒而不敢杀。"淳熙初年,有民众按规定上交象牙,地方官"以还之民,且令自今毙象之家得自有其齿。民知毙象之有获无祸也,深林巨麓,将见其变而禾黍矣"[16]475.原来是得到象牙等要卖给官府,从南宋的情况看估计是官府并不支付价钱,所以居民捕象没有积极性,宁愿忍受象患。此时取消了向官府交出象牙的政策,进一步支持民间捕象。或许是捕象成效取得了威慑作用,宋孝宗时的陈藻有诗云:"江滩已过瘴烟收,野象逢人自缩头。官路十程如砥去,举杯先贺到漳州。"[17]47野象已经怕人,祸患大为减轻,官道畅通。

  不向百姓征收象牙的地方规定并非永久的制度法令,都是现任长官制定的政策,自己实施,继任者可以依旧。所以以后的地方官多次重申这一政策。如宋光宗绍熙三年(1192年)二月,知漳州朱熹发现:"本州管内荒田颇多,盖缘官司有�l寄之扰,象兽有踏食之患,是致人户不敢开垦。今来朝廷推行经界,向去产钱官米各有归着,自无�l寄之扰。"象患严重到农民不敢种植荒田的地步,致使官府税收削减。朱熹因而"出榜劝谕人户,陷杀象兽,约束官司,不得追取牙齿蹄角。今更别立赏钱三十贯,如有人户杀得象者,前来请赏,实时支给,庶几去除灾害,民乐耕耘"[18]5106-5107.这是宋代实行的最激进政策,不仅免交象牙蹄角,还设立赏格,杀一象奖励三十贯钱,是人象矛盾激化的产物。后来官府依旧追取象牙,如漳浦县"猛象出没为患",宋宁宗嘉定年间(1208-1224年),郡守赵汝谠"许民同击杀,不责其牙,故绝".人们遂在盘陀岭下建无象院,以为纪念[19]1512.标志着野象在此地的历史性灭绝。当野象生存地已经不能再提供足够的植物时,太平有象是不可能的,无象才能太平。

  野象的急剧灭绝是人为现象。漳州在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有24007户[4]2033,宋徽宗崇宁年间达到100469户[1]2209,120余年间户口增加了四倍多。至南宋户口更多,"中兴以来,生齿日繁,漳之事物益非昔比"[20]476.南宋福建是人多地狭问题最严重的一个地区,"四民皆溢"[21]8241的现象十分突出,人口环境容量有限,向山林要田的速度加快,与象群的冲突加剧,象群的消失势在必然。另如毗邻潮、梅、漳州的汀州武平县(今福建武平),据南宋初的福建人记载:"昔未开拓时,群象止于其中,乃谓之象洞。其地膏腴,稼穑滋茂。"[22]153至少在北宋时期有成群的野象,因居民的开垦而灭绝。

  (五)云南的野象生态

  远在大西南的云南,唐代有多象的记载:"彼中豪族各家养象,负重致远,如中夏之畜牛马也。"[23]10此是云南主要的畜牧业和畜力,说明野象更多。宋代此地独立为大理国,与宋朝很少来往。绍兴五年(1135年)大理国向南宋进献马及驯象,宋政府没有接受,"还马直,却驯象,赐�仁�"[24]1911.次年,广西经略安抚司奏:"大理复遣使奉表贡象、马。"宋高宗"诏经略司护送行在,优礼答之"[1]14073.接受了贡象,表明宋代云南地区仍然有象。其野象至今仍存于云南西南部的西双版纳等地,是全国现在唯一有野生象群的地区。

  (六)重庆的野象生态

  宋太宗初期的乐史记载,地处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结合部的南州,即后来的夔州路南平军(今重庆市綦江区南)土产象牙;南邻溱州土产象牙且入贡[4]2424,2427.可知这一带有野象。此后再也没有见到相关踪迹,似是沿袭唐代的记载,入宋以来逐渐消失。

  概言之,宋代野象的零星活动,北部到达北纬33度的河南南阳,最北到达河南开封(但不是正常生存状态)。野象群主要生存在广东、福建、广西以及大理等地。其中以北纬23度的广东韩江流域的潮州最为密集,"数百成群",其次是福建漳州的"十数为群",两地相邻,枕山襟海,都处于东南沿海的丘陵地区,向西即延伸到同一纬度的云南。应该指出的是,宋代野生大象的分布不止以上地区,其他地方应当也有生存。因为对野象的记载通常都是因其闯祸即出现了生存危机的反映,正常情况下一般没有记载。

  二、宋代的驯象

  亚洲象有灵性,易驯服,常被人用作役畜,参与人类各种活动,为人类社会作出直接的贡献。这一角色的变换在宋代有着突出表现,由于宋朝境内以及大理国的民间有关资料稀缺,这里主要研究朝廷的驯象。

  (一)战争中的驯象

  大象体格庞大威猛,皮厚刀枪不入,历史上很早就被用于军事。宋初统一南汉的战争中,在具有决定性的韶州(今广东韶关)之战中,经历了象阵。韶州是南汉北面的门户,刘派兵十余万,"阵于莲华峰山下。南汉人教象为阵,每象载十数人,皆执兵仗,凡战必置阵前,以壮军威。王师集劲弩射之,象奔�y,乘者皆坠,反践承渥军,军遂大败,承渥以身免。遂取韶州"[5]254.以象载兵,类似战车,且具有威慑气势。宋军调集劲弩射象,穿透力强,受伤的象转身仓皇逃窜,不但背载士兵坠下,阵后军队也被冲撞践踏,南汉军大败。宋军遂直抵广州灭掉南汉。

  北宋中期以来,交趾(今越南北部)军队常反宋扰边,此地野象群居,驯象很多,常用于战争。熙宁六年(1073年),广西地方官周士隆上书:"论广西、交趾事,请为车以御象阵,文彦博非之。安石以为自前代至本朝,南方数以象胜中国,士隆策宜可用,因论自古车战法甚辨,请以车骑相当试,以观其孰利。帝亦谓北边地平,可用车为营,乃诏试车法,令沿河采车材三千两,军器监定法式造战车以进。"[1]4914宋政府企图以战车为阵,防御交趾常用的象阵。这一担忧很快到来,熙宁八年(1075年),交趾侵入广西,宋军"��舟邕江,与贼逆战,斩首二百余级,杀其巨象十数".守城士卒又"以神臂弓仆贼、殪象不可胜计"[5]6640.战胜了象阵,但未用车阵,主要还是劲弩。与上文一样,象阵都不是宋军所设,而是宋军交战所面对的新军种。

  (二)外交中的驯象

  位于中国和南亚次大陆之间的中南半岛,是盛产亚洲象的地区,宋朝在与这些国家的外交活动中,大象起着重要的纽带作用。如同凶猛巨兽被驯服归顺一样,进贡大象成为友好或臣服的标志。试举几例如下:

  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占城国遣使贡驯象。[5]179

  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年),交州黎桓遣使贡驯犀、象。[5]1045

  宋仁宗皇佑三年(1051年),广南西路转运司言侬智高奉表献驯象及生熟金银。诏转运钤辖司止作本司意答以广源州本隶交趾,若与其国同进奉,即许之。[5]4085

  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年),交趾安南王李德政之子日遵遣使告德政卒,仍进奉遗留物及献驯象十。[5]4384

  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广东转运司奏占城国进象。[5]6994

  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真腊、罗斛国贡驯象。[1]583

  宋宁宗嘉泰元年(1201年),真里赋国献驯象二。[1]731

  这些国家贡献驯象是藩属国的政治义务,正如宋高宗所言:"蛮夷贡方物乃其职。"[24]3638朝廷接受了即表示认可该国的政治地位,并给予赏赐。如南宋时安南国王"特以贡献驯象方物,守藩岁久",朝廷赐以天祚之名,"以宠天祚而已"[25]160.对一些地方性政权如侬智高的贡献,宋政府则以其属于交趾而拒绝,也是为了维护与交趾的友好关系。驯象除了做贡品以外,还当作贵重的礼品,如宋孝宗时,安南以十象贺登宝位[3]58.

  源源不断的驯象入境,数千里转运到京都的费用要由政府承担。不但耗费朝廷财政开支,沿途州县更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象纲所过,州县颇有宴犒、夫脚、象屋之费"[3]58.如宋孝宗时,"安南贡驯象,所过发夫一县至二千人,除道路、毁屋庐,数路骚动".知潭州、湖南安抚使刘珙上奏投诉道:"象之用于郊祀,不见于经。驱而远之,则有若周公之典。且使吾中国之疲民困于远夷之野兽,岂仁圣之所忍为也哉?"[18]4962朝廷之所以劳民伤财继续允许贡象,是政治和外交方面的考量,与地方官的站位不同。

  宋朝也曾应请求向契丹赠送过大象。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送契丹国驯象二"[5]4282.此举可视为朝廷利用大象强化外交关系。但后来遭到臣僚的批评,签书雄州判官王临道:"彼尝求驯象,可拒而不拒;尝求乐章,可与而不与,两失之矣。"[1]10609送给契丹驯象,错在大象在国际关系中一直是当作贡品的,宋朝送象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向契丹进贡,自我矮化,有失尊严。

  (三)朝仪中的驯象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象与"祥"谐音,是吉祥的象征。太平有象是中国传统吉祥形象,即象驮宝瓶,寓意天下太平、五谷丰登。宋太祖开宝元年(968年)三月,"有驯象自至京师,群臣表贺"[5]201.在政治中心,象的不期而至意味着太平有象:"嘉彼驯象,来归帝乡。南州毓质,中区效祥。仁格巨兽,德柔遐荒。有感斯应,神化无方。"[1]3130实属求之不得的祥瑞,因而歌之颂之,作为祀享太庙的炫耀乐章。

  高大雄壮、稳重如山的象,早在汉朝就成为朝廷重大典礼中的仪仗,宋朝也是"每遇大礼,须用此"[24]3207.在大驾卤簿中,驯象位居最前导:汉朝"象最在前。晋作大车驾之,以试桥梁。皇朝象亦居先,设木莲花坐、金蕉叶"[26]106.驯象的具体数量,宋太祖时"郊祀引驾,驯象在仪仗六引前",宋徽宗时"今凡十象",有诏依开宝故事恢复为六象[27]172.象的配饰十分讲究,不同时期有所变化,但莲花宝座的主题始终保持:"每陈卤簿,必加莲盆严饰,令昆仑奴乘以前导。"[28]164在南宋皇帝的车驾前往景灵宫行奏告礼时,仪仗"次第朱旗数十面,锣鼓队引,驱象二头,各以宫锦为衾披之,以金装莲花宝座安于背中,金辔笼络其首体。宝座前,一衣锦袍人执银��,跨颈驱行"[29]35.象数减少,但装饰更华丽,身披宫锦,背负金色的莲花宝座,辔络也是金质。

  宋朝最隆重的典礼为南郊祭天大礼,驯象的地位十分突出,戏分加重。熙宁六年的郊祀之前,宋神宗专门诏颁《南郊教象仪制》:"所用转光旗十五,铜沙罗一,鼓十,乘骑人七,簇引旗鼓人三十一。排引日,选驯象六,在六引之前,行中道,分左右,各备鞍、莲花座、紫罗绣鞔、蕉盘、钤铎、杏叶络头。一人骑,四人簇引,并花脚乌巾、乘徘绝青樱桃锦络缝四衣,涂金双鹿带。一内侍押象,绣衣执挝。"[2]3646仪仗中有六象,另备用一象,称"副象"[1]3439.围绕六象的有旗帜、锣鼓器乐,每象一人骑乘,四人在前引导,另有宦官一人穿绣衣执兵械担任主管。辽宁博物馆藏"北宋卤簿钟"上,即有驯象仪仗的图像。这意味着,作为仪仗的驯象队伍,本身还有一套仪仗,其中仅人员至少就有三十九人。而且单独制定、皇帝亲自颁布《南郊教象仪制》,其在典礼中的作用之大、地位之高可想而知。类似情况为后代继承,一直延续到清朝[30].

  南宋临安的明堂大祀、郊祀,延续此仪仗,"预于两月前教习车象".车象仪仗队伍在皇帝车驾之后,"后以大象二头,每一象用一人,裹交脚幞头,紫衫,跨象颈而驭,手执短柄银��,尖其刃,象有不驯者击之。至太庙前及丽正门前,用��使其围转,行步数遭,成列;令其拜,亦令其如鸣喏之势"[29]31.与北宋形式大体相同,但大象减少三分之二,配置的人员更少,整个阵容大为缩小。这也反映着国力减弱。

  朝廷仪仗中还有驯象图像的旗帜。其中包括:"白泽、驯象、仙鹿、玉兔、驯犀、金鹦鹉、瑞麦、孔雀、野马、牦牛旗各二,分左右。"[1]3366各类仪卫里多次出现驯象旗。宋代皇帝大驾有玉辂、金辂、象辂、革辂和木辂等五辂,其中象辂就是"以象饰辂"[29]34,以象为装饰。总之,象以活体和形象在皇家礼仪中起着重要作用。

  (四)娱乐中的驯象

  人类早有训练动物表演的马戏,所谓驯象,主要就是依照人的意志表演。与唐代驯象用途多暴力倾向2不同,宋代相当平和,是其一贯的内敛气质的体现。在都城,皇家驯象成为一项娱乐。

  南郊祭天大礼每三年一次,事先要单独排练象仪。由于是在京城现场公开排练,观众如云:"遇大礼年,预于两月前教车象自宣德门至南熏门外,往来一遭。车五乘以代五辂轻重。每车上置旗二口,鼓一面,驾以四马。挟车卫士,皆紫衫帽子。车前数人击鞭。象七头,前列朱旗数十面,铜锣鼙鼓十数面。先击锣二下,鼓急应三下。执旗人紫衫帽子。每一象则一人,裹交脚幞头、紫衫,人跨其颈,手执短柄铜��尖其刃,象有不驯击之。象至宣德楼前,团转行步数遭成列,使之面北而拜,亦能唱喏。诸戚里、宗室、贵族之家,勾呼就私第观看,赠之银彩无虚日,御街游人嬉集,观者如织。卖扑土木粉捏小象儿并纸画,看人携归,以为献遗。"[31]883象本来就难以见到,三年一次的皇家驯象表演,不但阵容排场可观,驯象还会跪拜、会作揖,连皇亲国戚也纷纷围观,何况市民百姓呢?自然成为京城持续两个月的大型马戏表演、娱乐活动。南宋临安预演象仪时,也是"前导朱旗,以二金三鼓为节,各有幞头紫衣蛮奴乘之,手执短��,旋转跪起,悉如人意"[32]12.故而"御街观者如堵。市井扑卖土木粉捏妆彩小象儿,并纸画者,外郡人市去,为土宜遗送"[29]31.两地的商人们利用这个商机,开发销售彩塑小象或驯象图画,作为都城的特产被外地游客买走,当作礼品馈送亲友。

  驯象还参加一些日常活动,如充当朝会仪仗。南宋时,驯象"每日随朝,殿官到门前唱喏,待朝退方回。前有鼓锣各数队,杂彩旗三四十面,象背各有一人裹帽、执��、着紫衫。人从都着衫戴帽。路中敲鼓鸣锣,引入象院"[33]118.像大臣一样每天朝拜皇帝,壮大皇家威严。

  皇家仪仗以外,另有专门的娱乐表演。

  熙宁五年(1072年)十月七日,日本僧人成寻路过应天府时,在宁陵(今河南宁陵)的朝廷养象所,观看驯象表演,载入日记:

  到象厩。一屋有三头象,东一屋有四头象。先见三头象,有饲象人教象,有外国僧等来见,可拜。第一象屈后二足,垂头拜踞。次教可称诺由,即出气、出声。高一丈二尺许,长一丈六尺许,鼻长六尺许,牙长七尺,曲向上,以鼻卷取刍食之。象师与钱五十文了。望第二象所,象师又乞钱,五文与了。拜诺同前,高一丈,长一丈三尺,有牙。次至第三象所,高长同第一象,拜诺同前,与钱同前。三象皆男象也。至四头屋,第一象高长同前,第一象拜诺、与钱同前,女象也。有左牙,一尺五寸许,右无牙。第二象无女象牙,拜诺、与钱如前。第三象,牡象也。高一丈三尺,长一丈七尺许,屈四足拜诺,声极高,人人大惊,三声出之,与钱同前。第四象,牡象也。与钱五文。后象师从牙登顶上,举牙,令登人,是希有事也。高一丈四尺许,长一丈八尺许,屈后二足,拜诺同前。皆黑象也。后二足付绳系也。[34]267-268

  这七头驯象,日常为游客表演跪拜、唱喏、象牙载人等节目,均为有偿演出。成寻一行总共付费七次,大概是入场费五十文,每表演一次再交五文,凡六次三十文,共八十文钱。朝廷养象所显然又是皇家动物园和马戏团,毕竟充当仪仗的时间有限,在大部分业余时间内通过表演赚钱。

  驯象的娱乐作用同样引起了侵略者金兵的兴趣。靖康年间攻陷开封后,"金人益肆须索,无所忌惮,至求妓乐、珍禽、驯象之类,靡不从之"[35]227,要求宋室奉献驯象。

  南宋杭州民间,有表演的专业团队"驼象社"[29]3,似应是以骆驼、驯象为主的马戏团。

  活体以外,象的其他形象还体现在花灯上。每年的元宵节,皇宫前皇家制作有花灯组成的彩山,"彩山左右,以彩结文殊、普贤,跨狮子、白象,各于手指出水五道,其手摇动"[31]541.这里的白象灯,是菩萨的坐骑,佛教中白象象征着至高的力量和智慧。类似衍生品不再赘言。

  三、驯象的管理

  宋代驯象由朝廷驯养管理,专设养象所,也称象所[31]83,这是见于史籍的最早专业养象驯象机构3.养象所位于京师外城南熏门外的皇家园林玉津园东北,"掌豢养驯象,每四月送象于应天府宁陵县西汴北陂放牧,九月复归。岁令玉津园布种象食茭草十五顷".一千五百亩地所产草只够冬春的饲料,朝廷又在宁陵县分设夏秋放牧之所。宋代养象所成立于乾德五年八月,时"有大象一自南来,至京十余日。命差许州奉化兵五百人执之,置养象所。其后有吴越、交趾、广韶诸州所进四十五头".实际上在此之前的乾德四年(966年),已有占城国贡驯象,但宋政府更重视本地自来者,遂设置历史上第一个养象所。从一头野象增长到四十六头驯象,达到两宋历史最高峰,此后有减无增。至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玉津园养象所报告:"旧管象四十六,今止三头,望下交州,取以足数。"三头象已经无法组队仪仗,但皇帝不许主动向交州索取,而是"诏知广州段晔规度,如有,即以进来,勿须宣索"[2]3647.即广州如有驯象即送到开封,如没有也不要令交州上贡。因为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占城曾进贡驯象,朝廷让留置在广州备用:"诏留象广州畜养之。"[1]14080毕竟千里迢迢运往开封太费人力物力。玉津园又称南御苑、南苑,刘��曾言:"要见大象,当诣南御苑。""南苑豢驯象,而榜帖之出,常在八月、九月之间也"[36]262,秋季要出园训练。

  还要指出的是,宁陵养象所不仅是季节性的分场所,实际上自己也有长期养殖的驯象。如宋太祖时灭南汉后,南汉象阵驯象有的就被驱往宁陵养殖:"象元广南大王为战于城所养也。破广南之后,于此养之云云。"熙宁五年十月七日,日本僧人成寻在此观看驯象表演,见到"处处积置刍如山,每日食一头十五斤,禾刍长七八尺许"4.时已十月,这些大象并没有按规定于九月返回开封,且又存储了大量饲料,显然要长期饲养。又如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九月,"占城国遣使来献驯象,能拜伏,诏养于宁陵县"[5]554.无疑是又一处养象所。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两庄养象所奏:诏以象十于南郊引驾"[1]3461,所谓"两庄养象所",即玉津园和宁陵两个养象所,地位是并列的。

  南宋效仿北宋,在杭州设置象院,位于南宋初新开的临安南门荐桥门即崇新门外,位置与开封南门外相同,"外国进大象六头、骆驼二头,内有一雌象叫作三小娘子。于荐桥门外造象院顿之"[33]118.宋理宗时迁到临安另一南门嘉会门外御马院:"景定间,安南贡象三,豢其中。"[37]3439南宋对象仪重视减弱,与长期的战时状态和皇帝的态度有关。绍兴五年(1135年),大理国(今云南)进献马及驯象,宋政府"还马直,却驯象,赐�仁�"[24]1911.绍兴三十年(1160年),"安南进驯象,边吏以闻。上谓大臣曰:'蛮夷贡方物乃其职,但朕不欲以异兽劳远人。可令师臣详谕,今后不必以驯象入献。'"[24]3938为避免劳民伤财,宋高宗拒绝外国进贡驯象。宋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年),"宰执进呈兵部申乞收买驯象。上曰:'见设象所,经从骚扰不可言,不如且已。将来郊祀,不用亦可。'"[2]3647宋孝宗以驯象扰民为由,不再收买,宁愿郊祀不用象仪。宋朝官方的养象规模及对驯象的使用,南宋不如北宋。

  驯象的具体管理人员,来自产象、贡象的外国。如"每象,南越军一人跨其上,四人引"[1]3461,前载杨亿言"令昆仑奴乘以前导"、周密言"蛮奴乘之",都表明了这一特征。北宋陵石像生的驯象人,即多卷发、络腮胡子,颧骨略高,或深目、或跣足[38].所谓的南越军与南汉无关,后代也有此专词,如元朝卤簿的六象即是"驭者南越军六人",又言"行幸则蕃官骑引"[39]1975,1974,属于蕃官的一种。昆仑奴同样是历史称呼,即东南亚的棕色人种,说明是专业技术性很强的职业。

  另外,宋初的两浙路即吴越国有驯象。宋初朝廷设置养象所后,"有吴越、交趾、广韶诸州所进四十五头"[2]3646.吴越国有大象向宋朝进贡。如开宝九年(976年),"吴越王献驯象"[1]48.另一证例是宋太宗时吴越王钱�m来开封朝觐,"尽辇其府实而行,分为五十进,犀象、锦彩、金银、珠贝、茶绵及服御器用之物逾巨万计"[5]427,即包括有大象。这些见于记载的象应当是驯象,当地或许也有野象生存。

  象牙等象制品是野象濒危的主要原因之一,宋人对象体的利用几乎没有遗漏,用之于医药、工艺品、日用品等,均有成就,兹不再述。

  结语

  宋代是我国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格局发生巨变的时期。随着北方沦陷,建炎南渡,我国的经济重心南移到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北方移民大量涌往南方,"建炎之后,江、浙、湖、湘、闽、广,西北流寓之人遍满"[40]36.东南地区强化了密度最大的人口重心地位。人象生存环境的冲突达到白热化,野象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遂使宋代成为历史上野生大象分布发生巨变的决定性时期。

  中南地区(包括广东广州)的野生大象,在宋初挣扎一番后绝迹。河南南部、湖北、湖南等地长期没有得到有效开发,但宋初的状况对野象群来说已经无法生存,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此后,野象主要分布于西南地区和东南地区的北回归线一带。宋代史料显示,以闽粤沿南海地区最为密集。宋初朝廷立法保护野象,屡有诏令禁止捕杀和象牙贸易,比201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象牙禁贸"("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的历史性决议早了1020多年。但自南宋以来发生急剧变化,越来越多的居民为开垦土地、保卫庄稼和生命,也为了获取浑身是宝的象体,大力捕杀野象,个别地方官员的奖励捕杀更是推波助澜。到南宋末年,使野象在东南地区几乎灭绝。宋代发生的这一现象,是生态史上的重大事件,奠定了此后至今野象局限在西南一隅的生态残局。

  此外,宋代是此前最重视利用驯象的时期,在宋代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外交和朝仪作用,更是粉饰太平的道具,丰富了官民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驯象主要集中在都城附近,由朝廷养殖管理和使用,数量上整体呈减少趋势。

  总之,宋政府把中原最后一头野象捕捉后养成了驯象,具有历史意义。大象作为野生动物或驯畜,具有生态环境区域的标志性和外交、礼仪的象征性,也即除了对环境的敏感显示着气候、植被的变迁外,对军事、外交、朝仪、医药、商业、手工业、娱乐等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在,无论是活体生存还是学术研究,研究大象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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