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什历史哲学客观性思想述评

发布时间:2016-10-16 10:49:52
  摘要:历史认识活动中真实性和事实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与历史认识中的核心问题客观性问题的同一题材的不同方面。作者将在列举英国着名历史哲学家沃尔什(WillianH.Walsh)及国内外一些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对这一问题看法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评论,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历史认识;真实性;事实
  
  历史记载的事件是真实的吗?它在多大程度上重建了过去的事实?人们能完全客观地认识过去的历史吗?对这一系列问题的回答,就涉及到了历史认识中真实性和事实的问题。
  
  一沃尔什的观点
  
  沃尔什,英国着名的历史哲学家,他所写的《历史哲学--导论》一书在西方乃至世界上都有广泛影响。该书集中反映了沃尔什对历史认识论的看法和观点,核心问题是历史认识中的客观性问题,而历史认识中的真实性和事实问题被沃尔什认为是与客观性问题“同一题材的不同方面”,因此,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为了阐述自己的观点,沃尔什首先对真实性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且从反面引出自己对事实的理解。
  
  什么是历史学上的真实性?沃尔什认为:“……、历史学家之声称重建过去,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被证明是有道理的。这就立刻把我们带到了历史的真实性问题……”[1]71“要想知道任何一个判断、或命题或陈述(随便你用哪个名词)表示现实存在的性质或者陈述事实到什么地步--这是一个普遍的哲学问题。”[1]71可见,沃尔什对真实性的理解,核心是对过去事实的一种重建的合理解释。那么,什么又是“事实”呢?沃尔什对“事实”这个概念并没有直接下定义,而是用反对别人对“事实”定义的方式,引出对“事实”的了解。沃尔什问道:“什么是‘事实'?……正常地我们应该说,任何领域里的事实就是独立于研究者自身之外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无论任何人想没想到它们,它们都存在着。它们就是我们所描述为’过硬的‘、’顽强的‘或’给定的‘东西。这样加以理解的事实,通常是与理论相对立的;理论自身是不能要求任何这类庄严的形容词的……”[1]73“那些强调这一给定成分乃是一切事实上的真实性的根源的作者们也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却不能由此向前而把给定的领域等同于事实的领域,并认为真理的哲学问题已经解决了。”[1]75由此可见,沃尔什是反对把事实等同于客观事物的。那么,沃尔什所认为的事实是什么呢?沃尔什通过比较两种不同的观点引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说明了真实性和事实后,沃尔什开始通过批判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即符合论(或称客观主义)与融贯论(或称怀疑主义),在此基础上,综合两者合理性观点,提出了自己的所谓“配景主义”.
  
  沃尔什提出,第一种观点,即符合论的观点认为,历史事实是绝对客观存在的,历史认识本质上是陈述与事实的关系,只要一个陈述与事实相符合,那么它就是真的。沃尔什指出,这种观点在日常生活中很符合人们的感觉:“我们大家都倾向于设想,理论就是只存在于人们头脑里的东西;而事实则是摆在那里的,不管我们是不是喜欢它们。”[1]74但是,沃尔什认为,只要认真推敲一下,符合论在理论上却存在巨大的问题:“但是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乃是,我们是怎样获得那些我们的理论必须与之相符合的独立的事实的;这却是一个一点也不容易给它找出答案来的问题。”[1]74也就是说,符合论宣称只要陈述符合事实,则陈述就是真的。问题在于,你如何知道历史的陈述是真的呢?所谓的“历史事实”用什么样的方法证明它是事实呢?沃尔什指出,通常历史学家所使用的“诉之于权威”或依靠某些文献、建筑、货币来企图获得一组固定的历史证据的方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所谓历史学家的权威,“唯一证据就只是这样一种记录……请考虑一下,我们对于哪怕是最大的权威的信任仍然要随着发现了有关他们所说的事情的独立证据而增加,就足以暴露出这种权威理论的空虚性了。”[1]82而所谓“文献、建筑、货币”这些物质性的东西看起来可以避免主体的随意性,但是,能够证明一个“历史事实”的这些所谓客观证据之所以能够成为证据,却又是由主体来承认的,对此,人们的意见又往往是不一致的。而且,沃尔什进一步强调:“过去是有证据的”与“这就是过去的事实”是根本不同的。我们承认过去有证据并不等于承认基于这种证据上的描述就是事实,二者是不能混淆起来的。
  
  在批判了符合论之后,沃尔什同时也指出了融贯论的错误观点。沃尔什用融贯论代表人物米凯尔。奥克肖特的话对这种怀疑主义进行了驳斥。沃尔什说到,奥克肖特在其着作《经验及其模式》中宣称:“一种固定了的并完结了的过去,一种与当前相脱离而且不受当前影响的过去,就是一种与证据相脱离的过去(因为证据总是当前的),因而它就什么也不是,并且是不可知的。事实是……历史上的过去是随着当前而变化的,是依赖着当前的;它就是当前。”[1]89融贯论的核心思想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所有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把过去所有的历史称之为当代史显然是荒谬的。沃尔什指出,这种观点尽管有一些合理的理论内容(如人们的确总是站在现在的历史范围去考察过去的历史,现在的观点总是不可避免地、有意无意地影响着人们对过去历史的认识)。但影响并不代表决定,不能因此就说过去的一切历史就是现在的历史。这样的观点也不可能被任何一个从事实际工作的历史学家所接受。沃尔什批评到:“当人们说,我们对过去的知识必须依靠现在的证据,这是一回事;但是当他们得出结论说,过去就是现在,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1]90.实际上,如果说历史认识都等于现在的认识,就陷入了一种相对主义,历史认识在本质上就是不可能,或者象沃尔什讽刺的那样,这等于说一切历史学家都在“胡闹”,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在批判和吸收了两种观点的基础上,沃尔什开始提出自己的“配景主义”.
  
  沃尔什明确说道:“我想这样提出:答案就是,我们已经试图在综合这两种观点了。我们是要否认历史学家对于过去能知道任何绝对确定的事实这一命题的,并且是站在融贯论的一边在论证着,一切历史论述都是相对的;然而同时我们却又在同意符合论观点的拥护者们,肯定在历史学中,正如在知觉中一样,有着一种要勾勒出独立的现实的企图。而且我们认为,这种论断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历史判断,不管它的上层建筑如何,都要以一种特殊的经验作为它的基础,在那种经验之中我们可以接触到过去,尽管我们对过去并没有直接的印象。事实上,在历史思维中有着一种给定的成分,哪怕那种成分不可能孤立出来。我们不可能实现符合论的全盘纲领,因为我们不可能考察过去,看看它是什么样子;但是我们对它的重建却并不因此就是随意的。”[1]91沃尔什在这里无疑是要告诉我们他的“配景主义”理论。那么他的配景主义实质是什么呢?从他的话语我们不难看出,按沃尔什的观点,我们通常所说的所谓事实,是由给定的东西与我们自己对这个给定东西的解释组合而成的。也就是说,历史中的事实,是人们通过主体的认识模式,对给定的成分进行构建所形成的。客观历史本身是存在的,但这个客观历史本身是什么,人们是无法知道的,我们所能知道的仅仅在于知道它是给定的,历史事实是一种基于给定成分基础上的解释。无视给定的东西,把一切历史都说成是现代史,无疑是融贯论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但武断地追问不依赖认识主体的历史事实是什么,也就超越了人们认识的范围,同样是无法回答的,唯一正确的回答只能是配景主义,即历史事实是由给定的东西与我们对其所做出的解释组合而成的。
  
  以上所列举的主要是国外一些学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在国内,主要的观点都同意实践(社会实践和史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分歧主要在于对实践内涵的界定和历史是否在最终的意义上来检验。例如,吴泽在他的《史学概论》中认为“惟一能够充当检验历史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的,只能是把史学家的主观认识和客观历史过程联系起来的桥梁和纽带,即人们的社会实践,尤其是史学实践。”[2]另一位学者李振宏则认为:“检验历史认识的标准是’历史之真‘.只有历史本身才有资格充当这个标准,只有历史本身才具有这种权威,而且只有树立这样一个标准,我们才能避免掉入唯心主义的陷阱,给历史知识确立和奠定客观性的基础。”[3]235还有一种代表性的观点是年轻学者的观点,如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毕业的袁吉富认为:“现实的作为感性物质活动的社会实践有时可直接检验部分历史认识,但是,一般来讲,历史认识是需要用史学实践来检验的。史学实践是一种特殊的实践,它类似于天文学家的观察、发现和数学家推导数学公式那样的精神实践,它是通过考察史学家的历史认识是否与经过考证的史实相符,能否较完善地解释清史实来判断历史。”[4]
  
  二简评
  
  在列举了国内外的一些哲学家对真实性问题的看法后,我想谈谈自己的一些理解,限于自己的学术水平,不成熟的地方肯定不少,仅提供一点看法,以供参考。
  
  (一)对国内学者观点的看法
  
  1.吴泽先生的观点
  
  我认为这样的观点是正确的,但也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强调实践,特别是史学实践来检验历史认识是没有错的,但什么是史学实践呢?吴泽先生并没有说明白,而这个问题又可以说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所以,这样的观点很模糊,我觉得并没有解决问题。
  
  2.李振宏先生的观点
  
  他承认有历史事实存在无疑是正确的,但他说的“要以’历史之真‘作为判断的标准”,这就有一个问题,什么是’历史之真‘呢?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某一历史事件或历史记载本身是“历史之真”呢?历史事件本身显然不能证明本身,因为历史是无法重来的。对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回答,那么硬要说某一历史是真实无误的,这就显得有点武断了。而且,对于“我们如何知道这个历史事件是真实的?”这个核心问题没有做出正面的回答,实际上,连李振宏本人也承认“不过,也应该承认,’历史之真‘的标准是不好掌握的”.
  
  [3]2353.袁吉富的观点
  
  其核心是认为:“通过考察史学家的历史认识是否与经过考证的事实符合。”这样的观点比较具体,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我自己在原则上也同意这样的观点。但是,这里实际是以一个所谓“经过考证”的史实做前提的。我们不能说历史都是现代史,从而走向怀疑主义,但经过考证的就一定是事实吗?实际上,历史中有很多原来经过了严格“考证的事实”后来又变了。比如,我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历史课本上说,北京人生活在四、五十万年前,教材课本是这样写的,专家教授也这么说,连考试的标准答案也是这样制定的。但是后来,却又变成了生活在七十万年前。这样的例子在历史认识中并不少见。因此,对这样的观点也是可以进一步商量的。
  
  (二)对沃尔什观点的看法
  
  沃尔什作为分析历史哲学的奠基人,对历史学中的真实性和事实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他对符合论与融贯论的批评与接受来看,他看到了双方的合理性与不足。他最终提出的“配景主义”应该说是综合考虑了各个方面的因素。有非常值得人们深思的地方。但他的“配景主义”称,最终决定历史论述的是“历史思维是受对证据必须做到公正这一需要所支配的。”换句话说,虽然历史论述有着史实这一前提,因此历史不是历史学家造出来的,但历史的论述却是由人们现实的背景来决定的,具体表现出来就是所谓公证的,能被大多数人接受的描述。因此,历史的描述也是可以改变的。沃尔什把历史学中的真实性最后说成是依赖于认真调查它的人的接受性,显然抹杀了历史事实的客观性,他不能说明为什么人们到后来能对某一历史事件或记载能够趋向一致性,为什么人们会承认一些史实。因此也是有局限的。
  
  (三)对历史认识论中真实性问题的看法
  
  就我看来,要讨论这个问题,需要先肯定一些前提,然后才能说清楚问题。首先,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我认为要肯定:历史上的确发生过什么,也就是说,要肯定有客观的过去存在这样的客观事实作为前提。
  
  也许有人会追问凭什么说存在这样的前提呢?这本来就是我们要追问的问题之一。为了把问题说清楚,我想从几个角度来说明它:
  
  首先,这是历史学存在的最基本前提,没有这样的前提,历史学就无从谈起,也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同时,它也是人们从经验中得出,又高于经验的一种认识能力得出的结论。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是人们世世代代所进行的生产实践活动所证明了的。跳出思辨的圈子走向现实的生活,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事实:每一代人出生时所面临的社会存在是他所不能选择的,社会的发展总是建立在对前社会的继承上。今天的社会,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生产力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不要忘记,这样高度发达的社会不是一下子从人们的观念里蹦出来的,它是千万年来,每一代人在继承前人生产实践和文化积累的基础上,又不断改造和创新得来的。在科技十分发达的今天,依然有一些地区还保持着比较原始的生产方式,这本身就是活生生的历史证明。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许许多多的事实依然保留有历史的痕迹。比如说生活中很平常的钢笔。封建时代当然没有钢笔,然而,今天的钢笔不是一下子就是这个样子的,它正是从历史上的鹅毛笔、毛笔等演化而来的。钢笔显然不同于鹅毛笔,但钢笔里边留有鹅毛笔的痕迹,它保留着一些昨天的历史信息。如果我们把范围扩大了,人类社会存在的一切都是这样。尽管有的事物在今天看来已经发生质的改变,但只要我们去具体追踪它的发展历程,总是可以见到它与过去历史的联系。对此,马克思早就有过生动的说明:“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在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方式,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5]
  
  实际上,我认为对于历史学中的真实性问题,大多数人并不否认有历史事实存在,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如何知道一个历史描述是真的这个问题。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就是:历史上的确有过什么,但到底是什么?有什么根据说这就是过去?这个问题。
  
  我觉得,对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理解:第一,历史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管后来的人们能够在多大的程度上重建历史,它是客观存在的。尽管这个存在是个永远不能完全解开的X,但这个X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前提,保证了历史学认识的可能性。
  
  第二,人们为什么可以认识历史的过去呢?我觉得,这是一种基于人的内在认识能力和外在的记忆方式。人的最初认识能力都是从经验中积累来的,但人具有从有限把握无限,从现在推知过去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尽管有很强的主体性,但在一定的客观事物前却又有趋同的可能性。文献、古董、建筑等外在的记忆方式留下了过去的一些痕迹,尽管这种痕迹并不是唯一可信的,它本身也不能明确地告诉人们过去的全部。但这种痕迹给人们认识过去提供了一种可能,而且这种可能在多种证明方式的重合下,可以提高它的真实性。更重要的是,千万年来人类社会的生产实践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再加上自然科学工具,可以大大提高历史真实性。例如,利用U元素等手段测定文物的产生年代与历史记载相互证明,提高历史的真实性。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我们可以把历史的真实性提高到一种可以作为历史事实的程度,在这个史实的基础上进一步验证历史学家的正确性,从而进一步扩大历史的认识。
  
  第三,我们也要承认,任何历史的描述不可能是对过去的完全重现。因此,我们要避免那种认为可以完全重现历史的绝对化的观点,在历史学中保留有一点怀疑的心态。但这种心态决不是要使我们走向相对主义。实际上,我们也没有必要完全重现过去。人类认识本来就是根据需要有所选择的。只要人类通过记忆、推理、归纳等内在因素,再加上科学手段、文物古迹等外在因素等多种因素,人类的历史认识可以得到一定程度检验,从而提高真实性,去扩大历史认识的地盘。
  
  参考文献:
  
  [1]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M].何兆武,张文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吴泽。史学概论[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204.
  [3]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第2版[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
  [4]袁吉富。历史认识的客观性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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