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的建立

发布时间:2012-04-15 09:41:34
   摘要:分析了我国物流标准体系构建历程及特点, 以及制订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的依据和原则, 构建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基本架构, 提出了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重点建设方向, 为军事物流军民融合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军事物流; 军民融合; 标准体系
 
  
  1 前言
  
  军民融合已是物流发展趋势所向, 融合畅通与否关键在于接口, 也就是有统一的标准, 在此之际, 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的构建就显得尤为重要。所谓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 是指为满足军民融合的军事物流活动而制定的标准系统。本文所提的标准是指衡量事物的准则, 是一种技术范畴。
  
  军事物流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 整合运输、包装、装卸、搬运、仓储、流通加工、配送、回收加工及物流信息处理等各种功能而形成的综合物流活动模式, 因此更强调物流各环节进行统一、协调的管理。而军事物流军民融合不仅涉及多个环节, 更涉及军地多个方面, 没有合适的标准体系就无法高效衔接。目前军队编制体制调整已经基本到位, 国家安全形势已有了新的变化, 军内外众多专家学者已经意识到军事物流军民融合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故而此刻是研究制定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的最佳时机。
  
  2 建立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的必要性
  
  2.1 建立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是实现军事物流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
  
  军事物流标准化是促进和保证物流运作快捷便利、高效通畅的最重要措施和基础, 对于提高物流服务水平, 优化物流作业流程, 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更好地与国家接轨具有重要作用。有标准方能互通, 当前军民融合发展的方方面面都因为标准的不同受到阻碍, 标准相同, 融合才能无缝。标准化是军事物流军民融合的技术基础和基本支撑手段, 如果没有标准, 军民融合将无从谈起。惟有以军事物资流通整体为研究主体, 制定严格统一的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 积极采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 方可实现“一贯到底”的物流, 大大加快军事物资流通速度, 提高军事力量的运输保障效率, 保障物资安全及时送达部队。通过建立军民融合式物流标准体系, 可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与无效的沟通, 跨越一些可以逾越的发展阶段, 从而整体提升军事物流发展速度和质量。
  
  2.2 建立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是我军军事物流军民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
  
  我军尚未有公开明确的军事物流标准体系, 现行的物流标准基本上是按照各职能部门的分类进行划分的, 在运行过程中容易产生标准的条块分割现象。因此在国家环境下深刻领会军事物流系统的结构、功能与集成, 是制定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的思想核心。军事物流是一个系统, 从系统论角度出发, 军事物流标准体系第一层划分应从构成系统的物流要素着手。军队编制体制调整, 国家安全形势变化, 都要求重新布局军事物流体系, 相应的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也应与时俱进。
  
  2.3 我国物流发展与军队调整改革为建立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提供利好条件
  
  我国物流标准化建设已基本完善, 形成国家、行业、地方协同推进物流标准化工作的良好局面, 物流全流程、各领域逐步实现“有标准可依”.习主席已明确提出“军民融合”的概念, 军民融合已在我国各方面全面展开, 军事物流军民融合已得到军地双方支持, 这都为建立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资源条件。
  
  3 国家物流标准体系现状
  
  3.1 国家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概况
  
  我国物流标准化的工作起步于20世纪初, 而真正明确提出物流标准体系始于21世纪。2004年初,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委计划函[2004]1号) 《关于下达“物流标准体系表”研究课题的通知》对物流标准体系表研究工作进行了立项。2004年6月,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物流标准体系表”研讨会。2005年8月1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 该规划明确以“物流标准体系表”为核心。2014年10月4日, 国务院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14-2020年) 》, 规划提出, 到2020年, 要基本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并在规划中提到要完善标准, 提高效率, 完善物流标准体系, 加强通用基础类、公共类、服务类及专业类物流标准的制定工作。注重物流标准与其他产业标准以及国际物流标准的衔接, 科学划分推进性和强制性物流标准, 加大物流标准的实施力度, 努力提升物流服务、物流枢纽、物流设施设备的标准化运作水平。2015年7月24日, 国标委服务联[2015]54号通知, 向相关单位印发《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5-2020年) 》 (以下简称《规划》) , 规划中明确确立了以物流基础通用类、公共类和专业类物流标准为主体结构的物流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十二五”以来, 我国新发布物流国家标准152项, 物流国家标准总数已达466项, 其中基础通用类国家标准47项、公共类国家标准252项、专业类国家标准167项。行业和地方也积极推动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2014年, 我国就已发布各类物流标准达794项。冷链物流、医药物流、应急物流、汽车物流等专业类物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深入推进, 专业类物流标准数量和水平大幅提升, 占比已达52%, 有力地推动了专业物流的快速发展。2015年国内首个省级冷链物流标准化试点在福州通过验收, 试点为福州市名成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该公司构建了包括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在内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 共有标准289项, 其中自主制定11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统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 我国共颁布国家/行业物流标准共计1 093项, 按其内容分为基础性标准、公用类标准、专业类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文件四大部分, 在每部分中又按基础性标准、物流装备、物流技术、物流服务及管理、物流信息进行分类, 以便使用者进行查询, 如图1所示。
  
  3.2 国家物流标准体系主要内容
  
  2005年完成第一次国家物流标准体系的制定, 将物流标准体系分为五大类:物流通用基础标准、物流技术标准、物流信息标准、物流管理标准和物流服务标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工作部、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自2011年以来, 开始向社会公开发布《物流标准目录手册》, 之后连续8年, 每年对其进行汇总更新。该目录中按物流标准内容分为基础性标准、公共类标准、专业类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性文件四大部分, 在每部分中又按基础性标准、物流装备、物流技术、物流服务及管理、物流信息进行分类, 以便使用者进行查询。
  
  从国家物流标准体系内容来分析, 国家物流标准体系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 物流标准军民融合特点开始显现, 如2018年8月1日开始执行的WB/T1099-2018《应急物流服务成本构成与核算》中明确指出“军队单位在参与地方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流保障活动中的经济补偿可以参照执行”.
  
  (2) 物流标准军民有区别时直接标示。如:GB19269-2009中提出“军品除外”、TB/T2116.2-2005中提出“本部分不适用于军运货物运输作业”、GB17914-2013中指出“不含军工危险物”.
  
  (3) 高技术产品物流规范日益健全。如《钢制冷藏集装箱修理技术要求》、《射频识别在供应链中的应用集装箱》、《自动作业仓储配送包装箱信息标识通用规范》、系列2集装箱的相关一系列标准、一系列新式货架的定义及使用条件、托盘共用系统相关标准等。
  
  (4) 明确提出环保相关标准。由原来2004年发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了机动车的环保要求, 2007年《道路货物运输评价指标》中指出道路货物运输环保评价指标, 到现在《集装箱环保技术要求》、《煤炭仓储服务规范》、《铁矿石仓储服务规范》、《快递电子运单》、《烟草商业企业卷烟送货服务规范》等都明确提出了环保要求。
  
  图1 国家物流标准体系框架

  
  4 军事物流标准体系现状
  
  4.1 军事物流标准建设概况
  
  我军军事物流标准化建设始于上世纪80年代, 通过近50多年的建设, 已取得显着成绩。
  
  (1) 形成基本规模的军事物流标准。通过对与军事物流相关的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统计, 截至2018年6月底, 已发布与军事物流紧密相关的标准近300多项 (包含原总后制定相关标准) .
  
  (2) 加强了军事物流的基础性和通用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促进军事物流标准化发展, 相关部门积极组织了涉及军事物流整体发展和技术规范的基础性和通用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颁布了一系列标准, 如GJB 4432-2002《军用运输机货物装卸运输平台通用规范》、GJB 3630A-2009《重型装备运输车通用规范》、GJB 1181-1991《军用装备包装、装卸、储存和运输通用大纲》、GJB 2770-1996《军用物资储存环境条件》等。
  
  (3) 完善了包装及运输在特殊环境下以及试验性能方面的相关标准制订工作。相继对军用包装标准体系、集装箱标准体系、海陆空运输尺寸限值、民船动员和改装标准化等一批重要标准进行预先研究。同时, 针对寒区武器装备的包装, 远洋集装箱运输、近海和内陆舰艇运输、航空运输、内蒙和川藏路运输等进行了大量的实验性验证工作。这些研究验证工作确保了相关物流技术标准的高质量和适用性。
  
  (4) 加快了军事物流信息化标准的建设步伐, 但具体内容尚有待更新。随着后勤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 军事物流信息化标准建设加快, 总后勤部组织开展了军事后勤信息系统一体化技术体系结构 (LITA) , 军用物资和装备编目系统标准的论证研究, 2016年颁布了一批信息分类与代码的相关标准, 然而弊端是信息编码跟我军编制密切相关, 如GJB 6494.9-2017《后勤信息分类与代码第9部分:物资采购与进口类》, 其中对于采购机构的编制代码依然按照四总部七军区进行编码, 亟需更新修改。
  
  (5) 加大了军事物流相关标准的体系化建设力度。颁布了军用标准体系表, 其后勤技术与装备部分的一些标准将成为军事物流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总后勤部组织编制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供应保障标准制度体系表, 其中部分内容也将成为军事物流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总后军交运输部进行了军事物流运输技术标准体系研究。诸如此类的与军事物流相关的一系列标准体系的建设与研究, 为军事物流标准体系的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6) 开始了军民融合相关标准的制订。随着军民融合步伐的加快, 在军事物流标准体系中逐步加入了军民融合标准的元素, 使得军事物流军民融合尽快实现无缝对接。如GJB 8891-2017《民用半挂汽车列车运输履带式军事装备匹配技术要求》、GJB8849-2016《大型运输机军事装备运输装载要求》。但军民融合相关标准依然太少, 亟需补充完善。
  
  4.2 我军军事物流标准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 我军军事物流标准体系虽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但尚未有权威界定的成果公开发布。
  
  (1) 后勤国家军用标准体系。新颁布的后勤国家军用标准体系结构, 军队后勤范围内的国家军用标准包括后勤装备物资 (FA) 、卫生技术 (FB) 、军队工程建设 (FC) 、信息技术 (FD) 、军事物流 (FE) 、军队环境保护 (FF) 和后勤专业勤务技术保障 (FG) 七大类。其中, 军事物流类又包括储存标准 (FEA) 、包装标准 (FEB) 、运输标准 (FEC) 三部分。如图2所示。
  
  该标准中尽管将军事物流单独列为第五类, 但与军事物流活动紧密相关的装备、物资、工程建设、信息等标准, 被分别列入后勤装备物资、军队工程建设、信息技术等类别, 存在一定的交叉。由于后勤国家军用标准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 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因此, 与军事物流活动相关的标准被列入不同的类别也是合理的, 不过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是狭义上的“军事物流标准体系”.
  
  (2) 我军军事物流相关标准。目前, 军事物流标准体系虽然还没有权威界定, 但是从军事物流系统的基本体系构成和目前正在编制的GJB《军事物流基本术语》体系划分来看, 当前军事物流标准体系由军事物流基础标准、军事物流采购标准、军事物流运输标准、军事物流仓储标准、军事物流配送标准和军事物流信息标准六大类标准组成, 按照作业职能主线划分, 在运行过程中容易产生标准的条块分割现象, 如图3所示。
  
  图2 后勤国家军用标准体系

   
  图3 军事物流标准体系

  
  5 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构建
  
  结合我军军事物流标准构成现状及军事物流发展要求, 以军事物流军民融合发展为目标, 构建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
  
  5.1 构建要求
  
  (1) 协调性。本着物流要素军民共享互用, 物流资源军地统筹配置, 物流保障军地一体联动的原则, 实现物流要素相关标准与国家一致, 物流资源军地互不冲突, 物流保障互为补充。我军后勤保障的趋势是社会化[1], 因此在国家环境下深刻领会军事物流系统的结构、功能与集成, 是制定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表的思想核心。
  
  (2) 系统性。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 划分的方式可以多样, 但整个体系应具有系统性, 能够包含所有的军事物流标准。
  
  (3) 全面性。结合我国军事物流标准制定实际, 应满足军事物流当前发展及今后至少5年内发展需要, 标准体系应尽可能全面。
  
  (4) 可扩展性。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工艺不断变革、产品更新速度持续加快, 并催生一系列新兴产业、物流新技术、新服务与新模式, 需在相关领域制持续修订一批物流标准, 以提高采购、生产、销售、回收等供应链各环节标准的协调性, 保障物流服务优质、高效、稳定、便捷。
  
  (5) 延续性。本着人性的习惯依赖及节约成本的要求, 在军事物流军民融合体系最大可能的保留原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与新增。参考国家物流体系和相关学者对军事物流体系的设计, 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设计应本着国家已有的标准且可用的就不再新建标准, 在国家标准中明确不适用于军品的必须新建, 其他的在尽可能保留和国家标准一致的情况下来新建。
  
  5.2 体系框架构建
  
  主要依据GB/T 13016-2018《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和GB/T15624-2011《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来构建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
  
  关于物流标准系统基础层级的划分, 不同学者依据使用对象的不同略有差别[2].有些从逻辑关系上分析, 可以将物流作业、物流技术、物流管理、物流环节和物流服务, 确定为物流基本单位所具有的同类经济活动的对象;针对物流功能环节, 按照GB18354“物流术语”的定义, 物资从筹措到使用者之间又可划分为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活动。鉴于每个物流功能环节均包含多种逻辑关系, 因此在标准基础层级的划分时主要依据逻辑关系来划分。参考国家物流标准体系, 基于军事物流标准实际情况, 将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基础层级划分为基础类标准、物流设施设备标准、物流技术/作业标准、物流信息标准、物流服务与管理标准, 如图4所示。
  
  图4 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

  
  军事物流为作战服务, 除了物流通用的各工作环节划分, 还有与一般物流不同的与作战相关的特定的服务模式与要求, 因此在军事物流标准体系中单独划分出物流服务标准。
  
  此外, 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制定的目的是尽最大可能的利用地方物流为军事训练和作战所用, 所以单独在物流服务与管理标准中制定军民融合标准, 设计地方物流有偿服务, 军地物流信息交换标准等。
  
  5.3 体系说明
  
  需要强调的是, 根据2018军事物流标准目录手册, 结合我军已有物流标准综合分析, 军事物流标准基本层级按图4所示进行划分是相对合理且全面的, 但军事物流标准体系表的层级结构关系并不是唯一的, 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不管如何划分, 标准体系表所包含的标准内容和数量应该是一致的。
  
  6 结语
  
  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覆盖军事物流方方面面, 而且应突出体现军民融合。下一步, 军事物流军民融合标准体系的制订应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标准体系的制订应运用统筹学、系统工程相关方法来进行, 标准体系中的标准应相互不交叉, 且最大限度沿用国家和军队武器装备已有标准, 标准制定之后应在相关部分统一颁布并逐步实现强制实施。
  
  (2) 标准内容中与军队编制密切相关的内容应尽快得到修改。
  
  (3) 标准体系中军民要求有明显不同的需新增标准内容, 而军民标准差别不大或仅需注意保密等要求在军民融合标准中提出即可, 不应新建, 尽量使得标准体系精简有效。
  
  本文只提出了军事物流标准体系结构设计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结构, 实际论证过程中, 标准体系表应广泛征求军地相关部门的意见, 制定一个全面而合理的标准体系, 并逐步完善各项标准。尤其是军民融合标准, 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应重点抓好, 为军事物流军民融合的规范化、标准化运作提供可靠依据。
  
  参考文献
  
  [1] 孙秀德。军事后勤学[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 2002.
  [2]刘海英。基于军交运输系统的现代军事物流体系建设研究[J].物流科技, 2015, 38 (4) :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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