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构建国际强港的战略重点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1-01-11 16:45:32
  摘 要: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 是宁波的城市发展定位及重要追求目标之一。文章首先对国际强港内涵进行了科学的界定, 然后分析了宁波建设国际强港的战略重点, 最后从构建高效的管理机制、构建高效的港城互动机制、构建港口产业的协调发展机制、构建港口物流的协调发展机制、构建以港口为核心的港航服务业的协调发展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宁波建设国际强港的战略对策。
 
  关键词:宁波; 国际强港; 战略对策
 
  港口为宁波提供了极大的发展机遇, 已成为宁波经济发展的最大资源, 港口经济也已成为宁波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当前, 宁波正在由国际大港向国际强港转变, 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已成为“十三五”开局之年 (2016年) 宁波市委提出的“六个加快”战略决策之一, 这也是宁波“十三五”期间的发展重点之一。因而, 宁波应抓住“港航强省”、“海洋强省”、“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等战略实施的有利时机, 继续实施“以港兴市”政策, 通过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 加快推进宁波港的跨越式和内涵式发展, 建设国际强港, 做强做大宁波港, 做强做大宁波的港口经济。
 
  一、国际强港内涵的界定
 
  准确理解国际强港的内涵, 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战略对策以加快宁波的国际强港建设。然而, 有关国际强港的定义, 目前国际上还没有权威的一致认可的标准。
 
  张延 (2011) 认为, 国际强港是指港口发展具有较高的国际化水平和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以完善的港口设施和畅通的集疏运网络为基础, 以先进的港口物流为核心, 以发达的贸易、金融、信息等港航服务业为支撑, 以功能齐全、集约高效的管理机制为保障, 具有较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国际枢纽港。国际强港是一个动态演变的系统, 不同阶段其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不同。周昌林 (2011) 指出, 国际强港没有统一的定义, 它是一个动态演变的系统, 在不同阶段其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不同, 必须坚持联系、发展的观点, 从港口、产业、城市三个系统层面来认识和把握其内涵。童孟达 (2011) 认为, 国际强港是在国际港口中具有较强的为客户服务的能力, 集聚客户需求, 实现客户期望, 处于国际领先发展和较强影响力的港口。
 
  《宁波市加快打造国际强港行动纲要 (2011-2015) 》 (2011) 指出, 国际强港是指一个货物吞吐能力强、集疏运能力强、港口现代化程度高、综合服务能力强、港口物流功能强、港口资源配置能力强、金融支撑能力强、港城互动能力强的港口。
 
  笔者比较认同张延提出的有关国际强港的定义, 同时结合相关专家和学者的研究, 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国际强港的涵义:一是港, 这是基础, 是国际强港的业务范畴;二是国际, 是指港口的影响力和范围;三是强, 所定义的国际强港必须在服务水平、竞争水平、发展水平上领先于其它港口。
 
  二、宁波建设国际强港的战略重点
 
  综上分析, 并结合宁波港口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及国际港口发展的客观要求, 宁波建设国际强港的战略重点应放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 现代化国际港口的建设
 
  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的建设, 应积极利用丰富的港口资源, 构建更为便捷高效的港口基础设施, 通过智慧港口的建设引领宁波智慧型城市的发展, 从而为宁波港和宁波市的发展提供更加人性化、高效、便捷、安全的综合性航运服务, 不断提升港口生产能力、港口综合集疏运能力、港口综合服务能力、金融支撑能力、港口物流功能、港口资源配置能力、港城互动能力和港口现代化水平, 促进宁波国际强港的建设。
 
  (二) 贸易物流港的建设
 
  目前, 宁波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较少, 整体规模和实力有待提升, 缺少创新的大宗商品交易模式, 开发高附加值商品交易市场的力度不足, 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市场交易额仅为1500亿元, 在港口配套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值服务提供能力方面与国际强港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而宁波港应由“交通运输港”向“贸易物流港”的转型, 成为区域性的资源配置中心, 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物流中心, 即贸易物流港的建设应成为宁波国际强港建设的重点之二。
 
  (三) 综合航运服务港的建设
 
  宁波在航运方面有较好的基础, 但其航运服务业还处于初级阶段, 竞争力低下, 高端航运服务业远远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具体来说, 一是中低端航运服务业过剩。二是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不足。三是航运政策不够完善。四是航运信息深加工欠缺。五是复合型专业人才匮乏。因此, 发展与提升宁波的综合航运服务能力已显得刻不容缓, 综合航运服务港的建设应成为宁波国际强港建设的重点之三。
 
  (四) 一体化港口的建设
 
  与世界一流港口相比, 宁波舟山港尽管在硬实力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绩, 但在港口服务水平等软实力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宁波舟山港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进程还急待加强推进, 以进一步提升港口生产能力、港口综合集疏运能力、港口综合服务能力、港口物流功能以及港口资源配置能力。因而, 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港口的建设应成为宁波国际强港建设的重点之四。
 
  三、宁波建设国际强港的对策
 
  宁波国际强港的建设, 须有相应的有效对策加以推进。围绕“十三五”期间对港口发展的要求以及“六个加快”的战略决策, 以及上述的建设原则, 应制定各项对策, 加大实施力度, 切实推进宁波国际强港的建设。
 
  (一) 构建高效的管理机制
 
  鉴于目前宁波港的建设与发展涉及多个部门与机构, 如海关、海事、国检、海渔、水利、围垦、国土、城建直至市府中枢等, 因而需要宁波市政府、浙江省政府甚至国家各部委出面协调各方利益, 宁波市自身也应加强统筹协调工作, 建立有效的有关国际强港建设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组织机制, 逐步启动与构建起有效的协调管理体制, 为最终建成国际强港创造条件。此外, 宁波还应建立保税物流园区或保税港区协调管理机制, 设计协调工作制度, 充分发挥保税经济优势, 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兴建为契机, 充分发挥现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保税经济区的功能, 增强区内与区外的互动功能, 继续推动区域管理机制的协调与创新以及港口向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发展。
 
  (二) 构建高效的港城互动机制
 
  促进港城互动发展的协调机制既应能体现国家和省政府对宁波市经济发展的定位, 也应能集中反映宁波经济的内生需求, 通过发展港口经济带动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 通过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港口经济的发展, 从而促进港城的协同发展。考虑到港口经济对区域经济的增长级作用, 在国际强港的建设过程中, 宁波市需要在经济、人力资源等优势资源分配上对宁波港予以倾斜, 促进宁波港的快速发展, 而反过来, 宁波港的快速发展又会带动宁波经济的快速发展, 从而满足港城和谐发展、共同发展的目标, 使港城在推进国际强港建设中形成共同的推动力。
 
  (三) 构建港口产业的协调发展机制
 
  宁波市政府应从政策面上为促进宁波港在国际强港建设过程中的港口产业功能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应改变政府主导港口产业发展的模式, 强化市场运作, 让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发挥配置的基础作用。宁波市政府应把职能转到规范市场, 消除区域内各要素流动的障碍, 改善区域的投资软环境, 保护平等竞争和公平合作;进行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的建设和环境的区域协调;制定港口产业政策, 确立分工与定位, 引导港口产业有序发展和布局;协调效率与公平的矛盾, 推动港口产业的协调发展。
 
  (四) 构建港口物流的协调发展机制
 
  浙江省宁波市发展改革、商务、交通、口岸、信息等管理部门应尽快研究宁波港口物流中心的布局规划, 合理规划宁波港口物流中心, 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建设为契机, 高起点制定宁波港口物流建设规划, 如优化液化品市场、汽车市场、钢材市场、金属园区、木材市场、货运市场等的空间布局, 以进一步发挥集聚效应;以现有的专业市场为基础, 规划集装箱堆放、分装货场建设;加快北仑港口物流园区、梅山保税物流、宁波东部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和船舶交易园区等的建设。通过政策引导、规范市场等手段, 为实现宁波港口物流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宏观环境, 制定港口物流业发展规划, 理顺现有港口体制, 特别应研究建立鼓励港口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激励机制。由政府统筹开发建设宁波港口物流中心, 加快三位一体的物流服务体系的建设, 提供“三通一平”的基础条件, 提供口岸、金融、信息等服务, 吸引众多的物流公司群进入港口物流中心操作。与此同时, 应引导宁波港区域内的各类物流企业或专业市场在竞争中通过相互协调和统一, 形成关联度高、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区域物流一体化平台。
 
  (五) 构建以港口为核心的港航服务业的协调发展机制
 
  在构建以港口为核心的港航服务业的协调发展中, 应关注以梅山保税港区、东部新城金融服务集聚区等为依托, 培育内外对接的资本市场, 打造区域性国际金融结算服务中心, 建设以开设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离岸金融账户为突破口的离岸金融中心, 大力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 积极发展离岸贸易、离岸金融业务, 加快开展海运融资、海事保险等航运金融业务;发展以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为依托及以临港航运服务产业发展为突破口的航运服务业, 大力发展以船舶注册交易、船舶维修、船务服务、检测及海员培训等为主的航运服务业;大力引进大型船务公司, 发展船代、货代等中介咨询机构, 加强与国内外着名船级社、航运交易所等机构合作, 努力成为区域航运要素集聚中心、口岸服务中心;在梅山保税港区以保税租赁业务试点为突破口, 重点开展船舶、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以杭州湾跨海大桥为特点的旅游休闲业等港口服务产业。此外, 宁波市政府还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宁波实际, 在港口经营、口岸收费、航运金融等多方面制定相应法规, 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之间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 理顺有关航运与港口管理部门、航运企业以及相关企业之间的关系。整合海事法律服务资源, 扩大海事法律服务队伍, 鼓励一些本地律师事务所向海事专业转型等。
 
  参考文献
  [1]张延.打造国际强港:宁波发展海洋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J].政策了望, 2011 (04) .
  [2]周昌林, 贺向阳.打造国际强港:宁波科学发展争先进位的主攻方向[N].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1 (02) .
  [3]童孟达.论宁波加快建设国际强港[J].中国港口, 2011 (06) .
  [4]宁波市加快打造国际强港行动纲要 (2011-2015) [EB/OL].2011-4-14.宁波决策咨询网, http://fz.ningbo.gov.cn/detail_23613_46.html.
  [5]Joyce M.W.Low, Shao Wei Lam, Loon Ching Tang.Assessment of Hub Status among Asian Ports from a Network Perspective[J].Transportation Research Part A:Policy and Practice, 2009 (06) .
  [6]李利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坚强保障——专访宁波市市长刘奇[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3 (02) .
如果您有论文代写需求,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联系我们
点击联系客服

提交代写需求

如果您有论文代写需求,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