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谢有顺文学批评的“伦理”话语

发布时间:2016-02-27 22:28:40
  摘要:谢有顺的“叙事伦理”批评话语来源于西方的伦理学与叙事学, 其强调是“叙事”生成的“伦理”, 而不是故事包含的“伦理”, 更不是“叙事”遵循的“伦理”;是“小说的伦理”, 而不是“俗常的伦理”“现实的伦理”.这一套理论明显存在偏激片面的先天性致命缺陷, 本身就难以自圆其说, 缺乏可操作性, 导致谢有顺的很多评论顶着“叙事伦理”的名义, 实际行文还是作品思想主题的阐释, 作家读者无从收益, 徒添混乱。
  
  关键词:叙事伦理; 伦理叙事; 批评话语; 谢有顺。
  
  文学批评是以文学理论为指导, 对作家创作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的科学阐释活动, 其一方面不断总结文学创作规律, 一方面肩负着提升作者与导引读者的双重责任。中国当代文学批评可谓空前繁荣, 在西方文艺理论的影响之下, 批评话语不断翻新, 尽管批评家循循善诱, 可是作家、读者常常还是跟不上批评走马灯式的话语节奏, 往往一个概念还没弄明白, 下一个新名词就又粉墨登场。
  
  谢有顺是当代文学批评的领军人物, 近10多年来, 他几乎每年都在《文学评论》《当代作家评论》《小说评论》《文艺争鸣》《当代文坛》等学术期刊发表数十篇评论, 可不是土八路式的零敲碎打, 而是具备系统批评话语的正规作战。谢有顺有着丰富的批评话语, 不论什么风格的作家作品, 他都能找到相应的话语进行富有个性的生动解读, 其中他使用得最频繁的一个话语就是“伦理”, 诸如叙事伦理、身体伦理、写作伦理等, 本文主要就他的“伦理”话语批评理论与实践展开探讨。
  
  一、“叙事伦理”还是“伦理叙事”
  
  “伦理”的“伦”即人伦, 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理”即道理、规则, “伦理”就是人们处理相互关系应遵循的道理和规则。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各种社会关系, 由此必然派生出种种矛盾和问题, 就需要有一定的道理、规则或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调整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而道德就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具体可细分为各种各样的伦理, 比如商业伦理、战争伦理、亲属伦理、婚姻伦理、同事伦理、朋友伦理等, 就是人在处理各种关系时应当遵循的道理与规范。
  
  来源于西方的批评话语“叙事伦理”, 按照正常的逻辑, 应该是指叙事所应遵循的伦理, 但如果这么来理解, 显然是不成立的, 因为文艺叙事这一活动本身主要是作家的个体性劳动, 不涉及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叙事的伦理, 即使存在这个意义上的叙事伦理, 也不是西方批评话语“叙事伦理”的内涵所指。
  
  文学作品包括内容与形式这两个方面, 不管是什么文学理论与批评话语, 都不可能超出这两个范畴。我们知道, 内容是事物的内在诸要素的总和, 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 是内容的结构和组织。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 没有无形式的内容, 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 内容与形式是叠态的影像。内容决定形式, 形式依赖于内容, 并随着内容的发展而改变, 但形式又作用于内容, 影响内容。
  
  “伦理”与“叙事”其实就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就是说, 作品的“伦理”内容会决定作品的“叙事”形式, 而不是相反, 虽然作品的“叙事”形式会反作用于作品的“伦理”内容, 但一般情况下反作用力毕竟跟决定力是无法相比的, 这是事物存在与发展的基本规律。伟大的作品无不是深刻的思想内容与精当的表现形式的完美结合, 就一部作品整体来说, 其内容与形式又是同等重要的, 不可偏颇而走极端, 所以曾经风行一时的形式主义创作, 就是因为强调重要的不是“写什么”而是“怎么写”, 而很快走入了文学的死胡同。
  
  叙事就是讲故事, 侧重于作品的形式方面, 而伦理是主要关涉作品的内容。一般来说, 伦理是叙事的表现内容与对象, 叙事的职责是怎样准确而生动地表现作品的伦理内涵, 显然叙事本身是不具有伦理性的。叙事与伦理是表现形式与表现对象之间的关系, 可以表达为“叙事表现伦理”, 但不能说成“叙事的伦理”, 不能因为叙事表现了伦理, 就认为叙事本身也有伦理性, 就像不能因为语言表达了人类的思想, 就说语言也有了思想。作品表现了伦理思想, 可以概括为“伦理叙事”, 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可是以谢有顺为代表的当代文学批评话语“叙事伦理”, 就让人不容易搞明白了, 作为伦理表现方式的叙事, 怎么会也具有了伦理性呢?这是读者一接触到这个新名词时的第一反应与疑惑。
  
  我们先看看国内相关学者对“叙事伦理”的理解与定义。学者们认为叙事伦理不同于日常理性伦理:“文学语境中的叙事伦理是一种虚构伦理, 也是一种现代性伦理, 它的重点不是在揭示或解释现实理性伦理的主题呈现, 而是在考量虚构语境中文学元素相互作用所生成的伦理境遇性及其可能性。生活理性伦理作为主题, 固然可以进入文学虚构空间, 但那已经是经过了生活变艺术的深层转化, 遵循的是虚构空间的价值逻辑, 因此, 二者名同而实异。所以, 从根本意义上说, 基于社会学背景的道德或伦理批评与叙事伦理虽然不能排除其谱系学的关系, 但其实已经具有重大的方法论差异。”我们知道, 艺术源于生活, 又高于生活, 生活中的伦理现实经过文学化表达后, 当然会有所变化, 而或更加典型, 或更加深刻, 或更加丰富, 或更加细微, 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因为叙事而造成的艺术效果, 就是承认叙事在文学表现伦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也就是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力。对于这样的文学事实, “叙事伦理”批评家自有另一番阐释, 其关注的焦点自然有所不同, 就是说他们对作品表现的生活伦理现实不感兴趣, 而是紧盯着因为叙事而生成的“伦理境遇性及其可能性”, 并界定其为“虚构伦理”, 已与现实伦理相区别, 这就是所谓的“叙事伦理”, 即由“叙事”生成的“伦理”, 而不是“叙事的伦理”.从避免歧义的角度来看, 批评话语“叙事伦理”应该改为“叙事性伦理”更为妥当。
  
  由“伦理叙事”而至“叙事伦理”, 伦理由叙事的对象魔术般地变成了叙事的生成物, 一般人还是无法适应这个180度大转弯。我们承认叙事在文学表现现实伦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但叙事毕竟属于形式, 是表现伦理的工具而已, 而“叙事伦理”却把作品的伦理表现主要归功于“叙事”, 显然是过于强调“叙事”而有本末倒置之嫌。源于形式主义的西方叙事学, 本来就是一种极端的、科学主义的研究话语, 试图把适用于自然科学的那一套法则用来研究文学艺术, 在发现对作品的精神内涵无从把握之后, 就只能从作品的语言、叙事等表现形式入手, 这样的研究路数, 固然能展示一些艺术表现规律, 但如果想借此去把握作品的思想内容, 就无异于缘木求鱼了。经历种种破壁而几乎一无所获之后, 西方文艺批评终于又回头了, 而发生了伦理化转向, 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丢弃原来擅长的形式主义批评, 于是便产生了“叙事伦理”这样的批评话语怪胎。
  
  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物质世界, 而文学艺术的主体是人的精神世界, 在科学突飞猛进的现代社会, 人们便产生了一种错觉, 认为科学是阐释世界的唯一标准, 殊不知以人的精神世界为表现对象的文学艺术, 并不是现行科学所能认识的对象。文艺批评的研究对象是文学艺术, 它其实是介于科学与艺术之间的一种中间状态, 就是说它首先需要的是形象思维的艺术感知, 其次才是逻辑思维的理性概括, 二者缺一不可。西方形式主义批评由于深受科学至上主义的影响, 试图通过对作品表现形式的细致研究, 来解读作品, 这是典型的“买椟还珠”, 把“椟”研究得再透也不可能得到“珠”的真相, 这就是科学至上主义制造的文艺批评闹剧。中国新时期以来, 盲目跟风, 将西方的形式主义批评理论奉为圭臬, 先锋写作, 风靡一时, 各种唬人的新式批评话语, 让人们的阅读能力瞬间归零。
  
  “叙事伦理”看似具有中庸的智慧, 既重视作品的叙事形式, 又不忽略作品的伦理内容, 但其实还是偏于形式的研究, 因为它重视的仅仅是因为叙事而增加的一部分新的伦理境遇, 就是说它真正在意的还是叙事, 而不是叙事的目的, 在形式主义批评眼中, 有时候叙事本身就成了目的。“叙事”与“伦理”固然是有联系的, 主要联系就是“伦理”是被怎么“叙事”的, 即“伦理叙事”, 而且作品创作与解读的重点是“伦理”, 而不是“叙事”, 比如《红楼梦》, 曹雪芹最关注的是作品表现的思想情感, 其次才是表现手法与技巧问题, 读者当然也是先重点关注《红楼梦》的思想内涵、人物形象, 其次才会鉴赏作品的语言、叙事等表现形式。反之, 如果按照“叙事伦理”的理论, 曹雪芹考虑的重心就不是作品的思想情感了, 而是设计怎样的叙事来产生思想情感, 问题是作品的思想情感是作者本来就有的, 而不是因为叙事才产生的, 这就是“叙事伦理”的尴尬而让人难以接受。在实际创作中, 作者当然会考虑情节的安排, 以更好地表现作者想要表现的思想情感, 但如果因此就说作品的思想情感是叙事生成的, 估计谁也不会答应, 作品的思想情感跟叙事当然有关, 叙事在思想情感的表现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绝对不能因此就说“叙事伦理”.在实际阅读中, 也没有哪个读者会去从作品的叙事方法中去理解作品的伦理内涵, 而是直接从作品叙述的故事中去体会。
  
  “叙事伦理”认为是“叙事”创造了“伦理”, 这一点我们也不完全否认, 文学作品通过巧妙的“叙事”确实会产生与现实伦理不一样的“虚构伦理”,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 “虚构伦理”的根源是“现实伦理”, 而不是“叙事”, “叙事”在由“现实伦理”到“虚构伦理”的转化过程中只是提供了一种工具与助力, 而且“现实伦理”的丰富性远远高于“虚构伦理”.西方的批评家们似乎是离开了“叙事”就无法解读作品的“伦理”内涵了, 因为在他们的眼中只有“叙事”是实在的, 抓得住的, 因而也就是科学的, 离开了“叙事”话语, 他们就无法说话了, 批评研究也就不具备科学性了。
  
  批评理论是对创作艺术规律的揭示与总结, 便于指导创作与阅读。在“叙事伦理”批评话语诞生之前, 人们的阅读倒是正常, 可是在知道“叙事伦理”之后, 可能反而就不会阅读了, 因为用“叙事”这把钥匙, 怎么也打不开“伦理”这把锁, “叙事”与“伦理”虽不是风马牛不相及, 可是把二者硬生生地拴在一起, 还要郑重其事地开辟一个新世界, 实在是过于滑稽。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些话语, 比如“气”“风骨”“意境”等等, 虽然模糊, 没有明确的定义, 但是它有用有效, 稍有点文墨的人都懂得用它去创作与鉴赏作品。如果一种批评话语无助于人们的创作与阅读, 有了它反而碍手碍脚的, 那它就是无效的, 是伪批评理论, 不管它是哪个批评大师的发明。显然, “叙事伦理”理论就是过于强调、夸大了作品的“叙事”形式对于“伦理”内涵的反作用力, 而与作品的实际情况截然相反, 失去了立足的根本, 成为一个伪命题。
  
  其实, 用“伦理叙事”一词, 就完全可以表达“叙事”与“伦理”之间的辩证关系, 而不需要再生造一个让人不知所云的“叙事伦理”来。“伦理叙事”一方面研究作品“伦理”的具体内涵, 一方面又可以挖掘“叙事”在作品“伦理”内涵表现中的作用, 也就是说, “伦理叙事”已经包含了“叙事伦理”的内涵了, 没必要再造新词, 徒添混乱。
  
  二、谢有顺的“伦理”话语理论。
  
  在谢有顺的“伦理”批评里, 不仅有“叙事伦理”, 还出现了“身体伦理”“写作伦理”“自由伦理”“消费伦理”等诸多话语, 内涵丰富多样, 形成了自己的“伦理”批评话语体系。
  
  首先, 我们看谢有顺的“叙事伦理”.在《小说叙事的伦理问题》一文中, 谢有顺这样分析道:“‘叙事伦理’不是‘叙事’和‘伦理’的简单组合, 也不是探讨叙事指涉的伦理问题, 而是指作为一种伦理的叙事, 它在话语中的伦理形态是如何解析生命、抱慰生存的。一种叙事诞生, 它在讲述和虚构时, 必然产生一种伦理后果, 而这种伦理后果把人物和读者的命运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它唤醒每个人内心的生命感觉, 进而确证存在也是一种伦理处境。”这段话比较令人费解, 谢有顺认为“叙事伦理”不“探讨叙事指涉的伦理问题, 而是指作为一种伦理的叙事”, 明显的自相矛盾, 虽然后面又用“伦理后果”“伦理处境”这样的词语做了进一步的描述, 但读者还是一头雾水, “叙事”为什么会“必然产生一种伦理后果”, 而且“这种伦理后果把人物和读者的命运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阅读好的作品当然有益于读者, 但也不至于达到这种“把人物和读者的命运紧紧地结合在一起”的夸张程度, 无非就是以“伦理”的名义为“叙事”摇旗呐喊。
  
  在《重构中国小说的叙事伦理》一文中, 谢有顺又集中表达了自己对“叙事伦理”的理解:“在讲述故事和倾听故事的过程中, 讲者和听者的心灵、情绪常常会随之而改变, 一种对伦理的感受, 也随阅读的产生而产生, 随阅读的变化而变化。作家未必都讲伦理故事, 但读者听故事、作家讲故事的本身, 却常常是一件有关伦理的事情, 因为故事本身激发了读者和作者内心的伦理反应。”从这段表述, 可以看出谢有顺的“叙事伦理”观跟西方的“叙事伦理”话语基本一致, 就是强调由“叙事”而生成的“伦理”, 而且这种“伦理”不一定体现在作品中, 主要表现为作者或读者因为“叙事”而引起的“伦理反应”, 写作与阅读本身成了“一件有关伦理的事件”, 哪怕作品并没有讲述伦理故事。这样的解读显然是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小说常识, 以前我们只知道从作品的故事与人物形象中去寻找作品的思想伦理内涵, 而谢有顺却告诉我们, 过去的解读方式已经过时了, 现在要从叙事本身去获得“伦理”体验。
  
  面对谢有顺上面的那段表述, 估计大部分读者都会目瞪口呆, 一脸茫然, 于是谢有顺接着进行了详细的阐释, 比如他以莫言的《檀香刑》为例:“在这些作品中, 叙事改变了我们对一件事情的看法, 那些残酷的写实, 比如凌迟、檀香刑, 得以在小说中和‘猫腔’一起完成诗学转换, 就在于莫言的讲述激起了我们的伦理反应, 我们由此感觉, 在我们的世界里, 生命依然是一个破败的存在, 而这种挫伤感, 会唤醒我们对一种可能生活的想象, 对一种人性光辉的向往。”这里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对“莫言的讲述激起了我们的伦理反应”这一表述的理解, 究竟是莫言讲述的内容, 还是讲述本身激起了读者的伦理反应, 这是“叙事伦理”与“伦理叙事”的根本分野, “叙事伦理”当然是坚持认为, 是莫言的讲述本身激起了读者的伦理反应, 也就是说, 是叙事本身而不是叙事的内容激起了读者的伦理反应, 这种片面强调形式而忽视内容的主张, 显然让一般人难以接受, 不知道谢有顺是怎么相信这种理论的。
  
  谢有顺进一步这样解释道:“叙事不仅是一种讲故事的方法, 同时也是一个人的在世方式, 能够把我们已经经历、即将经历与可能经历的生活变成一个伦理事件。在这个事件中, 生命的感觉得以舒展, 生存的疑难得以追问, 个人的命运得以被审视。”话是说得越来越玄乎了, “叙事”竟然成了我们的在世方式, 而且能够把我们的生活变成一个“伦理事件”, 似乎如果一个人不写作或阅读, 就不能存活了, 没有了“叙事”, 我们的生活中就不存在伦理了。这样的表述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难道“叙事”真的对人如此重要, 就像空气一样须臾不能离开吗?“叙事”只是小说的表现形式之一, “叙事伦理”把“叙事”抬高到这种无以复加的地步, 而且把作品的伦理内涵硬是说成是“叙事”的产物, 竭力为自己的这一套理论寻找理由, 以自圆其说。“叙事伦理”乍一看有根有据, 底气十足, 其实经不起细致的推敲, 始作俑者自己都云里雾里, 难免自欺欺人。
  
  除了“叙事伦理”, 谢有顺还经常使用“文学伦理”“写作伦理”“身体伦理”等类似的批评话语, 当然他并不是一味地使用“叙事伦理”这样怪异的概念, 有时也会恢复正常的“伦理”表达。比如, 他在《中国当代小说叙事伦理的基本类型及其历史演变》一文中这样写道:“这里提出国族伦理的宏大叙事、自由伦理的个体叙事、消费伦理的大众叙事这样一种‘三分法', 用意并不在于指证每一部当代小说的类型归属, 进而编制小说的类型目录, 而是借助’分类编组‘来归纳其主导因素, 以利于考察中国当代小说叙事伦理的整体变迁。”显然, 这里的“国族伦理”“自由伦理”“消费伦理”就属于正常表述, 而与“叙事伦理”迥然不同。所谓“自由伦理”是指人们在追求“自由”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规范, “消费伦理”是指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应该遵循的规范, 其中的关键词是“遵循”, 而“叙事伦理”的关键词是“生成”, 其含义是“叙事”“生成”的“伦理”, 而不是“叙事”“遵循”的“伦理”.这两种“伦理”短语的意义生成显然是不同的, 但谢有顺并没有作明确的区分, 而让读者迷惘不已。
  
  谢有顺“伦理”话语的关键解码就是“小说的伦理”与“俗常的伦理”的区分。谢有顺认为:“对于习惯了以俗常的道德标准来理解人世、关怀此在的中国作家来说, 在如何对待’恶人恶事‘这点上, 很少有人提出辩证的声音。总有人告诫写作者, 小说的伦理应和人间的伦理取得一致, 于是, 惩恶扬善式的叙事伦理, 不仅遍存于中国古代戏曲和小说之中, 即便在现代作家身上, 也依然像一个幽灵似的活跃着, 以致整个20世纪的文学革命, 最大的矛盾纠结都在如何对待文明和伦理的遗产这个问题上---甚至到了21世纪, 诗歌界的’下半身‘运动所要反抗的依然是文学的伦理禁忌, 所以, 他们对性和欲望可能达到的革命意义抱以很高的期待。现在看来, 将文学置于人间伦理的喧嚣之中, 不仅不能帮助文学更好地进入生活世界与人心世界, 反而会使文学面临简化和世俗化的危险。”谢有顺用“俗常”一词来形容现实的伦理道德, 认为“小说的伦理”要高于“俗常的伦理”, 既有一定的道理, 也存在明显的破绽。
  
  首先, 谢有顺所谓的“小说的伦理”并非指作品故事表现的现实伦理, 而是专指由小说的“叙事”而生成的特殊“伦理”, 而跟“俗常的伦理”区别开来。伦理道德的源头是真善美, 代表了做人的正能量, 能量有大小, 一个人或社会的道德水准也就有高下之分, 对个人而言, 要不断修身养性, 提高道德境界, 对社会而言, 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提升整体道德水平, 所以伦理道德是人类趋向文明的动力与标志, 本质上是高雅的, 而不是“俗常”的。之所以用“世俗”来形容社会, 不是因为伦理道德的“俗常”, 而是因为很少有人真正去践行“伦理道德”, 就是说只有“俗常”的人或社会, 而没有“俗常”的伦理道德, 不道德或没有道德才是“俗常”, 道德虽有层级的高下, 但代表做人底线的最低层次的道德也是高雅的, 也不能称其为“俗常”.按照上述的道理, 谢有顺认为“将文学置于人间伦理的喧嚣之中, 不仅不能帮助文学更好地进入生活世界与人心世界, 反而会使文学面临简化和世俗化的危险”的表述就显然不妥, 文学表现世间的伦理道德怎么可能导致文学的世俗化呢?社会是世俗的, 而伦理道德就是驱使社会超越世俗的强力引擎, 不应该把社会世俗的帽子强加在伦理道德的头上。
  
  谢有顺贬低“俗常的伦理”, 而抬高“小说的伦理”, 其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 就是要提升伦理道德水准, 但是他所谓的“伦理”又跟现实的伦理道德不是一回事情:“小说家的使命, 就是要在现有的世界结论里出走, 进而寻找到另一个隐秘的、沉默的、被遗忘的区域---在这个区域里, 提供新的生活认知, 舒展精神的触觉, 追问人性深处的答案, 这永远是写作的基本母题。在世俗伦理的意义上审判’恶人恶事‘, 抵达的不过是小说的社会学层面, 而小说所要深入的是人性和精神的层面;小说应反对简单的伦理结论, 着力守护事物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它笔下的世界应该具有无穷的可能性, 它所创造的精神景观应该给人们提供无限的想象。”世俗伦理道德追求真善美, 鞭笞假丑恶, 具体表现为复杂的人性, 因为人性中是天使与魔鬼并存, 伦理道德会让人展示天使的一面, 反之则显示魔鬼的一面, 谢有顺认为小说表现的世俗伦理只是停留在社会学层面, 显然并不符合事实。小说不可能完全从“现有的世界结论里出走”, 现实社会是小说的土壤, 小说不会满足于复制现实, 而是要创造一个高于生活的更典型深刻的世界, 以便让人们更好地认识世界, 更好地生活, 并非是要“寻找到另一个隐秘的、沉默的、被遗忘的区域”.小说怎么可能脱离现实世界去凭空臆想一个“新大陆”?艺术世界是客观世界的一个倒影, 而不是另一个世界, 谢有顺“小说的伦理”显然夸大了艺术的作用, 特别是“叙事”的作用。
  
  三、谢有顺的“伦理”话语批评。
  
  谢有顺的“叙事伦理”话语理论强调的是“叙事”生成的“伦理”, 而不是故事包含的“伦理”, 更不是“叙事”遵循的“伦理”;是“小说的伦理”, 而不是“俗常的伦理”“现实的伦理”.这一套理论因为存在偏激片面的致命伤, 说起来已经是相当吃力, 而要应用到具体的批评中, 则更为艰难, 无奈之下, 就只能说的是一套, 而做的是另一套了。
  
  我们先看谢有顺对《红楼梦》的“叙事伦理”批评:“曹雪芹的伟大也正在于此---他从根本上超越了中国传统小说中那种惩恶扬善、因果报应的陈旧模式, 既写俗世, 又写俗世中的旷世悲剧;既写人世, 又写人世与天道的相通, 为小说开创了全新的精神空间和美学境界。它对中国文学最大的贡献, 就是创造了一种新的叙事伦理:小说的写作, 就是要从俗世中来, 到灵魂里去, 写出人生和天道的通而为一。”这里谢有顺认为《红楼梦》“创造了一种新的叙事伦理:小说的写作, 就是要从俗世中来, 到灵魂里去, 写出人生和天道的通而为一”, 这算是什么“伦理”呢?是指“写出人生和天道的通而为一”吗?而且即使这个“伦理”成立, 也不是“叙事”直接造成的, 而是小说的故事与人物形象所展现的。这里所谓的“新的叙事伦理”, 其实改为“新的叙事主旨”更为合适, 因为《红楼梦》不仅有着坚实的儒家精神叙事, 更包含丰富而深刻的道释精神叙事, 表现了超越的人生, 这是《红楼梦》之前的小说很少能够企及的描写境界, 使小说的主题发生了质的升华, 可谓“新的叙事主旨”.《红楼梦》的主旨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这几乎早已成为了“红学”的常识, 可是经过谢有顺用“新的叙事伦理”重新包装之后, 反而让一般读者摸不着头脑了, 还以为是什么新的创见。最关键的是, 《红楼梦》的主旨跟所谓的“叙事伦理”扯不上半点关系, 将《红楼梦》的主旨强说为“叙事伦理”, 人为制造阅读障碍, 真可谓“你不说我倒还明白, 你越说我越糊涂”了。
  
  再看谢有顺对鲁迅的“叙事伦理”批评:“鲁迅小说的叙事伦理, 也绝非通常的’国族伦理的宏大叙事‘所能涵盖。它有国族层面的承担, 也注重伸展个人的生命感觉, 尤其注重传达鲁迅自己的切身体验。……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 鲁迅也是能写出’灵魂的深‘的作家。他同样兼具’伟大的审问者‘和’伟大的犯人‘这双重身份, 不仅超越了善恶, 而且因为深入到了’甚深的灵魂中‘, 达到’无所谓残酷, 更无所谓慈悲‘的境界---这远比一般的社会批判要广阔、深邃得多。”谢有顺认为, 鲁迅小说的“叙事伦理”不仅有社会批判层面的“国族伦理”, 而且有自己生命的体验, 直达灵魂的深处。这里也没有说这些“伦理”是怎么由“叙事”生成的, 其实就是鲁迅小说所包含的思想内容, 根本就不是他所界定的“叙事伦理”话语的有效运用, 其实, 也不是谢有顺不想在评论中实际操作“叙事伦理”话语, 而是这一话语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另外, 谢有顺喜欢将“小说的伦理”与“灵魂写作”相提并论, 认为像曹雪芹、鲁迅这样的写了“灵魂的深”的作家, 就是超越了“俗常的伦理”, 进行的是真正的“叙事伦理”写作。应该说, 文学应当表现深刻的思想主题, 这是毋庸置疑的, 人生有不同的境界, 人性有丰富的层面, 从物质欲望到精神追求, 从已知的到未知的, 从此在的到彼岸的, 从现实的到理想的等等, 都应该是文学表现的对象与主题, 强调“灵魂写作”, 就是要不断提升作品主题的高度与厚度, 如此丰富的思想主题怎是“小说的伦理”一语所能概括的。伦理道德仅仅是小说众多主题之一, 无论是“小说的伦理”, 还是“叙事伦理”都是以偏概全, 容易让人产生小说就是表现伦理的错觉。
  
  如果说“叙事伦理”已经让人头脑空白, 那么谢有顺的“身体伦理”话语几乎能逼得人发疯, 身体作为血肉之躯, 又不是人的某种特定行为, 虽不能等同于物质, 但要说身体也有什么“伦理”, 读者只能怀疑自己的眼睛, 是不是看错了。在《文学叙事中的身体伦理》一文中, 谢有顺这样解释道:“身体的伦理性 (或者说身体性的灵魂) 是真确存在的, 我甚至认为, 身体是灵魂的物质化, 而灵魂需要被身体实现出来;没有身体这个通道, 灵魂就是抽象的, 就成了虚无缥缈的东西。……只有将个人身体的独立性同构在别人的身体和社会的身体里, 这个身体才有可能获得精神性的平衡。换句话说, 生理性的身体必须和语言性的身体、精神性的身体统一在一起, 身体的伦理才会是健全的。---我相信, 关于身体伦理的这一思索, 对于文学叙事中的身体表达, 也同样具有启发意义。”人是灵魂与身体的统一体, 就像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一样, 互为条件, 不可分割。人具有伦理道德的属性, 但如果谁想去进一步确认, 这伦理是属于人的灵魂精神, 还是属于人的身体物质呢?恐怕要被当作笑话, 因为这就等于要把人的灵魂与肉体分开, 显然是不可能的。谢有顺当然不是这样的傻瓜, 他认为身体具有精神性, 因而身体也就有了伦理, 其实说的还是人的伦理性, 只不过他强调了伦理的身体属性。人的伦理道德既离不开灵魂, 也离不开身体, 灵魂是主导, 但具体的伦理必须通过身体表现出来, 二者缺一不可, 比如食色等欲望好像是身体的功能, 其实欲望的根源还是人的心理与精神, 身体的欲望就是心灵的欲望, 二者其实是一, 而不是二, 所以没有必要作身体伦理与心理伦理或灵魂伦理的区分, 还是回归正常的说法---人的伦理, 制造“身体伦理”这样的新词, 利少弊多, 徒增麻烦。
  
  谢有顺不仅重视写作中的身体叙事, 更重视灵魂叙事。他在《重申灵魂叙事》一文中写道:“我的确以为, 文学光写身体和欲望是远远不够的, 文学应该是人心的呢喃;文学不能只写私人经验, 只写隐私, 文学还应是灵魂的叙事。……在今日的文学写作中, 重申灵魂叙事, 重塑一种健全的精神视野和心灵刻度, 便显得迫在眉睫。欲望书写的时代正在过去, 文学的生命流转, 应该往精神上走了, 我相信这是文学发展的大势。”其实, 无论是身体叙事, 还是灵魂叙事, 都是写人, 而且写身体欲望离不开人的灵魂, 写人的精神也离不开身体, 所以实际上并不存在截然分开的身体叙事与灵魂叙事, 如果曹雪芹写作时还要考虑哪儿是身体叙事, 哪儿是灵魂叙事, 估计也写不出《红楼梦》了。物质与精神, 身体与灵魂, 身体叙事与灵魂叙事, 这些对立范畴都是现代科学主义主导下的二元思维作祟的结果, 万法归一, 才是世界与文学的常道。文学批评不能陷入机械与片面的怪圈, 一会儿强调身体叙事, 一会儿强调灵魂叙事, 好像都有道理, 但又互相矛盾, 而要注意整体性思维的原生态批评。
  
  在《重申散文的写作伦理》一文中, 谢有顺重申了一种值得重视的散文“写作伦理”:“必须再一次解放作家的感知系统, 使作家学会看、学会听、学会闻、学会嗅、学会感受, 从而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和记述, 找回散文写作中生命的秘密通道和心灵的丰富维度。”我们看到, 这里所谓的“写作伦理”, 既不是写作所要遵循的“伦理”, 也不是由“写作”生成的“伦理”, 而是散文写作的方式问题, 认为必须再一次解放作家的感知系统, 从而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和记述, 找回散文写作中生命的秘密通道和心灵的丰富维度, 显然这并非什么新鲜的见解, 但是冠以“写作伦理”之后, 一下子就身价不菲。该文论述的内容其实以“散文写作的要领”为题更为合适, 而且“重申”一词也用得不妥, 因为之前并没有谁明确申明过散文的“写作伦理”, “重申”根本就无从说起。
  
  四、结语。
  
  谢有顺才华横溢, 批评勤奋, 成绩斐然, 对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特别是小说批评做出了显着贡献。他属于那种才子型批评家, 思维敏捷, 对作家作品有着自己真切的感受, 行文中常常妙语连珠, 生动精辟, 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过, 人无完人, 优点越明显, 缺点往往也愈为突出。谢有顺的优势是形象思维, 而稍逊于逻辑思维, 但文学批评不仅需要过人的形象思维能力, 更需要很强的辩证思维能力, 这就使得他的批评文字难免留有很多明显的破绽, 其漏洞百出的“伦理”话语批评就是典型的例子。谢有顺如果生在中国古代, 那绝对是文学评论的大家, 因为中国古典印象式批评不需要突出的逻辑思维能力, 但是生逢现代学术背景, 他的批评就显得有点吃力, 虽然他未必自知, 虽然他大作迭出, 虽然他名震一时。
  
  西方现代文艺理论空前繁荣, 潮起潮落, 几经峰回路转, 一样是精华与糟粕并存。许多文艺思想都带有科学主义的味道, 比如形式主义研究体系下的叙事学就是其中的代表, 这种理论固然在某种程度上窥见了艺术表现的规律, 但由于偏于机械的形式研究, 其局限也非常明显。“叙事伦理”批评话语重视作品伦理表现过程中叙事的作用, 也算是一种独到的创见, 彰显了叙事的隐蔽功能, 这是其值得肯定的地方, 但是它把叙事与作品的内容完全割裂开来, 一头扎进了仅由“叙事”生成的有限“伦理”中, 完全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可谓得不偿失, 是标准的钻牛角尖。
  
  谢有顺大胆地借鉴西方的“叙事伦理”话语进行文学批评, 出发点是好的, 只是他没有看清这一话语的致命缺陷, 以为得到了一个批评法宝, 殊不知就是一块废铁而已。这样的批评如果是偶尔为之也就罢了, 可如获至宝的谢有顺是大讲特讲, 甚至是乱讲, “伦理”话语满天飞, 无非是重复而已, 讲不出新意, 反而留下了众多的破绽。更遗憾的是, 这么多年来, 批评界对之很少提出疑义, 可能也是因为没有几个人能真正读懂谢有顺的“伦理”批评文字, 至多是似懂非懂, 大家想的是, 这样的着名评论家还能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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