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经济公共空间中女性的参与

发布时间:2021-03-12 09:48:11

  摘    要:在政府颁布实施有关女性教育的章程,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侵略和本国资本主义发展,以及国内知识界对女权运动宣传的背景下,清末民初,女性逐步开始参与经济公共空间社会活动。女性参与经济公共空间活动主要体现在参与产业、商业活动,这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影响,包括思想、行为及消费方式等的转变,以及女性犯罪和道德失序等社会问题。

  关键词:清末民初; 经济公共空间; 女性;

  当今社会,我国女性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与保障,女性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女性地位不高,更不用说在公共空间1里大放异彩了。那么,女性究竟是在怎么样的背景下参与到经济公共空间里,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参与到经济公共空间里面的?在当时的环境下,又会带来哪些影响?本文现就清末民初的经济公共空间中的女性参与作一探讨。

  一、清末民初女性步入经济公共空间的背景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清末新政的推行和辛亥革命的发生,使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女性而言,女性从原先的"附属之物"开始成为具有独立性格的"人".

  (一)政治上,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女性教育的章程

  在教育上,1904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的"癸卯学制"突破了之前的"壬寅学制",开始出现了有关女子教育的内容。其中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规定"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1].这可谓是古往今来首次出现的"女学",虽然仅仅限于家庭教育,但是相比以往,已是不小的进步。1907年,清政府又公布了《奏定女子小学章程》和《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承认"详征古籍,博访通人,益知开办女学,在时政为必要之图,在古制亦实有吻合之据"[1].后来,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革命党人建立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国进入了新的历史纪元。在清末新政改革的基础上,民国二年(公元1912年),颁布了新的学制壬子癸丑学制。"规定为女子单独设立中学、师范和各类实业学校,甚至还规定了小学男女可以同校。"[2]172"女子师范教育方面,1919年8月12日,教育部公布了女子高等师范规程令,女子始享有接受高等师范教育的权利。"[3]78其中男女可以同校,直接打破了古代以往男女有别的观念。杨剑利在《女性与近代中国社会》评论说,这意味着女性的职业领域将会得到进一步扩展,女性的"社会性人"的身份将进一步得到肯定。"1922年,教育部在原先学制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学制--'壬戌学制',规定男女享有完全平等的教育权利。"[4]79从清末到民初,我们可以看到,女性在教育上获得与男子同样的权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女性的教育之权可谓是来之不易!也正是有了获取教育的权利,女性才有机会、有能力和资本去走向更为广阔的社会,也为日后女性走向职业道路,走向广阔的经济空间奠定了基础。

  (二)经济上,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和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从鸦片战争到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国一步一步沦为半殖民地,西方列强的侵略也由政治侵略发展到了经济侵略,尤其是资本侵略的加深,中国被迫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市场的附庸。旧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不复存在,大多数女性开始被迫参与到社会化生产当中,加入到了女工阶层的行列。

  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大多数男性不得已脱离了小农经济的经济模式,不得不向外另谋出路,但是男性赚取的收入已经维持不了当时基本的家庭开支。例如华北的工业城市天津就普遍出现了这种状况:"一家之主所挣的工资不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因而劳工在经济上需要全家成员对其生计尽可能地多做贡献,以致雇主控制女工和童工的雇佣所作的一切努力都告失败。"[4]874再加上从洋务运动开始创办了一批近代企业,直至民国初年,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已经有了初步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迫切需求更多的劳动力。"资本家们鉴于女工手眼灵巧、易于管理、安于现状,又贪其工资低廉,莫不乐于雇用,尤其是那些劳力密集的轻工业制造工厂,如纺织业等。"[5]513正是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之下,女性在清末民初才得以正式进入前所未有的经济公共空间,尤其是与男子一起加入了职业谋生的领域。

  (三)国内知识界对女权运动的宣传

  在封建时代,广大的民众大多被排除在政治之外,只有少数人才可以通过科举参与政治,更不用说女性了。随着近代欧美女权运动的影响,国内知识分子不断通过书籍、报刊等舆论阵地加大对关于女性解放的宣传,再加上中国处于内忧外患的环境之中,使得更多的女性走出家门,投入到广阔的社会生活之中。

  清末民初,一部分率先解放的女性以报纸作为媒介,介绍西方女权运动的情况,大力宣传女性解放思想,谋求女性政治的解放与经济的独立。如《女学报》刊文说,"女子之学业成就者,为工为商,为医生,为教师""不特与一家之中,大有裨益""也助国家生利之助".[6]由此可见,她们已经意识到女性进入经济公共空间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清末民初期间,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变化,对女性由封闭的家庭空间走向开放的经济公共空间都起到了不一样的作用。

  二、女性在经济公共空间的活动

  清末民初,随着社会的变革,女性慢慢地走向了公共空间,在经济公共空间之中参加了以前从未涉及过的活动。

  自清中叶以来,女性其实已经进入到了经济空间中,以传统型的手工业、服务型行业为主。不过,此时她们从事的多是一些传统职业,并没有突破传统的世俗偏见。其中传统型的手工业,多有刺绣、络经、女成衣、磨锡箔等;服务型行业的女性多以女佣、乳母、媒婆、收生婆等为主;小商小贩者则有市婆、药婆、摆地摊做小买卖的,沿街叫卖的小贩,以及在小本经营的夫妻店卖杂货或当垆卖酒的;以出卖技艺为生的女性有的于街头、庙会表演杂耍,有的在茶馆书场、落子馆、戏院等处谋生[7]257-262.到了清末民初,女性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职业之中,开始走进新兴的领域,如近代工业、手工业、商业、医疗等。

  (一)产业领域

  当时,女性参与的职业领域可谓是多种多样。产业女工是近代女性在经济空间中参与的突出代表,并且人数也较多,"纺织厂、织布厂、造纸厂、制皂厂、造烛厂都开始陆续已有女工的身影"[9]255.大部分女工为了节省住宿费用,都租住在很遥远的郊区,"天未破晓,汽笛鸣鸣,催人上工。路远者,往往三更而起,披星戴月而奔,日未出而作,日即没而不息,终日劳动于炉火机釜之间,不许有片刻领略太阳之滋味"[10]1206.由此可见,女工在工厂工作时十分艰辛。但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女性已经不再是封建时代的女性了,不再拘泥于以前的封建家规--闭门不出。尤其是三更便起,这在封建时代是不能想象的。再加上工厂中多"以其男女混杂"[11],"她们每日与其他工人及城市中工业生活接触"[12]262,女性此时已经不再是父权制下的"妇女"了,她们由家门走向工厂,在工作之余与其他男性同事同吃同喝、自在地交流。

  (二)商业领域

  在商业方面,女性在经济公共空间的参与也是多种多样。民国元年,政府已批准设立女子储蓄银行[13]."在北京,妇女加入经济社会的,最先是银行业。新民储蓄银行特敷设妇女储蓄部,该部现有妇女职员三人。北京的一家新式百货公司--一五一公司,该公司聘有商业经验妇女充任账员及售品员,且出纳部司账员都是妇女"[14]901-903.不仅北京,上海、广州也是如此。上海的北四川路微微公司、四马路植权女子商店;广州的竞业商店、远东商业储蓄银行等都雇佣女子,有的还提供膳食[14]902-904.不仅如此,有的政府部门也开始聘用女性"闻中央妇女部接到该覆函,已将该函转达于各妇女团体了。查现国民政府自该令颁布后,已有监察院采用女会计一名、行政部秘书一名。"[15]由此可见,女性不仅参与银行、百货商店等经济活动,与男性一样谋生养家,还进入原来由男性把持的政府部门工作,这也正是女性在经济公共空间的参与深入的一个特殊表现。

  总的来说,清末民初女性已经由以往的活动场地--家庭,走向了经济公共空间,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活动。这是因为女性在废除缠足之后,摆脱了身体的羁绊,由不露脚到可以显脚在人群之中活动。当时,部分女性还参与了社会救济与赈灾。这些由于史料的原因,故不再展开论述。

  三、清末民初女性参与经济公共空间的影响

  "儒家的'男女有别'规范把男性、文学和政治权力归之于公众领域,而将女性、生育和家务劳动归之于家内领域。"[16]56这种状况一直到清末民初,女性的活动场所才最终发生了变化,她们走向了经济公共空间。这一变化可谓前所未有的,从而给中国社会也带来了多重影响。

  (一)消费方式的转变

  女性在经济公共空间的广泛参与,尤其是作为劳动力加入到产业经济发展的行列,极大地促进了消费方式的转变,带动了以女性消费为主的商业、轻工业的发展。以女工为例,有的女工开始注重打扮,喜欢购买一些小饰品。有一个女工说:"她爱好装饰,常暗以一部分收入花在自己身上,其余才拿回家""丝手巾、手表、金耳环、擦面膏粉、漂亮衣服等项成为她们新的购置品".[12]258-261"在社交场合中,一些女性出入西餐馆、弹子房,或驱车兜风。"[9]432由此可见,女性此时已经慢慢融入了都市生活,并且是消费群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这也促进了百货业、化妆业等行业的发展。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上海等城市的以女性消费为主的商业已经初具规模。

  (二)思想的转变

  女性在经济公共空间的广泛参与,促进了女性思想的解放,引发了女性关于婚姻、家庭看法的转变。女性在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过程中难免会受到新思想的影响,这些新思想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女性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在封建社会,女子婚姻一般都是父母做主的,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子是没有话语权的。但是在这一时期,尤其是女性参与经济社会生活之后,她们往往会自由表达自己的想法。一位母亲想要给自己的女儿介绍对象,她的女儿说,"她不需要男子,这时结婚嫌过早了".一个女子曾说:"假如我们能够自营生计,我们为什么要结婚呢?我们不是能享受完全的自由呀。"另一女子说:"现在男子们不能骄傲了,因为我们能够谋生,不再似从前的妇女般依赖男子了。"[12]261随着男女双方都外出就业谋生,再加上有的还远离父母,传统的家庭关系慢慢淡化了。

  (三)引发的社会问题

  随着更多的女性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女性犯罪和道德失序等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1918年到1920年直隶高等审判庭与天津地方审判庭通过《大公报》所宣传的需要审判的案件及审判结果中,涉及妇女的刑事案件主要有拐卖、贩卖鸦片、通奸三类""其中主要以经济犯罪为主,占全被刑事犯罪案件的74.44%,其次为奸非、重婚罪,仇杀罪再次之。"[4]220"三年前有一20岁的女工与男工发生暧昧,经父母发现后,即刻令她出嫁了".[12]260由此可见,随着女性在经济公共空间的广泛参与,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四、结语

  总之,在清末民初时期,女性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她们有成功也有失败,有优势也有劣势。在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过程中,女性自身的思想、行为以及经济地位都发生了改变,从而给中国社会带来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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