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素养提升中民法基本原则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7-06-11 03:41:30

  摘    要:二十一世纪是一个需要人才的时代,高智商、高能力的人才成为了时代发展的基石.这里所说的人才是集能力和素养于一体的综合型人才,是社会真正需要的人才,而非有着高超技巧、高端水平却没有高素养与之相匹配的人.我们常常能够在新闻中听见高学历、高智商的人犯罪的报道,这些人空有一身学识与本领,却不能将它们运用到正确的领域中去.因此,在现代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过程中,人们开始越来越重视对人才素养的培养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促进人才的进一步发展,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民法基本原则包含了我国当代社会所需人才素养的内涵,利用民法基本原则对我国大学生进行素养培养,是极具意义和价值的举措,能够推动我国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还能够在培养过程中促进民法基本原则的深入贯彻,响应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本文将从民法基本原则对大学生素养培养的角度出发,阐述二者之间的联系与价值.

  关键词:民法; 基本原则; 大学生素养;

  作者简介: 陈雷(1987-),男,汉族,吉林长春人,硕士研究生,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随着时代的变化与发展,国际社会在时代潮流的影响下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作为国际社会的组成部分,我国也正处在转型与变革的阶段.社会结构的调整带来了新的需求,作为社会运行的物质基础的经济也需要注入新的活力.基于当前的社会变革背景之下,大学生作为人才战略资源,只有不断地提升自我,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在提高能力与水平的基础上培养自己的素养,才能不被社会发展的潮流所抛弃.利用民法基本原则的引领作用,感受基本原则背后蕴藏的深层涵义,能够为自己尽快融入社会发展的进程提供强大的动力.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我国的民法基本原则内涵丰富,包括了多个方面,分别是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自愿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内容与涵义,能够对社会和人民产生积极的影响.平等原则的主要内涵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强调的是我国公民无论何种身份在法律的面前都是平等的,包含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法律的适用平等多方面.平等原则不仅是民法领域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的一项基本原则,由此可见平等原则的重要性与价值性.公平原则是平等原则后另一项重要的民法原则,它关乎到权利与义务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分配与平衡.在民法领域的各个方面,为了更好地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需要遵守公平原则,以公平原则为指导来从事民事法律活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即正义,当今社会想要维持和谐有序的秩序离不开公平二字,因此,公平原则在民法领域中能够贯穿多方面,对人们的各种活动起到利益均衡的调节作用.诚实信用原则与社会公德具有密切的联系,在民法领域中是指进行民事法律活动的时候应当诚实、守信,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背双方的约定.这一原则是社会道德规范在法律领域中的体现,能够约束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和谐有序的进行民事活动,有利于维护他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与利益.自愿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活动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不违背当事人的主体意愿的基础上开展民事活动.自愿原则是在当今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经济思想反映在民法领域中,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与市场经济追求的自由精神相符合.因此,自愿原则的出现和发展,可以看做是民法领域与经济领域之间的沟通交流.最后是公序良俗原则,这一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之间有着相似处,都是社会道德在法律领域中的体现.它是指在民事法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俗规范,进而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上述五项原则共同构成了民法领域中的基本原则,对民事法律活动具有引领和指导作用,能够避免民法建设的步伐偏离轨道.

  二、我国当代大学生素养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国家大力倡导发展教育,建设教育事业,使得我国受教育的人数越来越多,大学生的数量也不断增加.而这一现象的发生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大学生的素养问题,当代大学生素养良莠不济,存在素养的缺失与不足.由于思想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受市场经济和自由主义的影响,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部分青年在思考问题时偏向个人化与绝对化.例如在平等、公平、自愿方面,部分大学生认为平等和公平是绝对的,而忽视了相对平等与公平的存在,对于平等和公平的认识不够全面.同样的,对于自愿的认识也存在偏颇,部分大学生认为任何事情都应当尊重主体的自我意志,不能强行干预,而忽视了在面对特殊情况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时候自我意愿应当做出适当的让步,从而维护整体的利益.对于诚实信用和社会公序良俗,大学生在自身道德素质和社会负面事件的影响下,有时候比较难以遵守,从而导致了违背道德与社会秩序的情况出现.这些问题与不足使得我国当代大学生的素养质量不高,在面临着社会的新型人才需求的情况下,需要及时的寻求办法加以解决,从而提高大学生的素养.

  三、民法基本原则对于培养大学生素养的策略分析

  在上文的阐述中,已经明确了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和当代大学生素养存在的问题,二者之间存在的联系使得可以将民法基本原则运用到素养培养中去,为发挥民法基本原则的价值提供了机会.

  (一)重视大学德育教育,将民法基本原则纳入德育教育内容

  大学校园作为当代大学生的生活与学习场所,在大学生的环境影响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也是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的首选场地.为了提高大学生的素养,学校应当重视德育教育工作的开展,利用德育教育对大学生的思想进行洗礼和升华.将民法的五项基本原则纳入大学德育教育的内容中,不仅可以丰富教育内容,还有利于发挥法律原则的引领与规范作用.德育教育的开展者应当分别对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进行全面充分的讲解,向学生传达原则背后蕴藏的意义与思想,并号召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践行五项原则,从而潜移默化的培养大学生的素养.

  (二)结合家庭思想教育,将民法基本原则纳入家庭思想内容

  对于大学生有重要影响的场所,除了校园以外还有家庭.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可以通过言传身教以及树立家风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使其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和了解民法基本原则,并认识素养的重要性.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深远的,通过父母的良好教育可以取得积极的效果.因此,父母首先需要了解培养素养对当今大学生的重要性,然后自身需要了解和学习民法的基本原则与素养内涵,将民法原则转化为自己的理解和感悟;然后可以通过言传身教、家风学习或者是谈心等多种方式带领大学生学习民法基本原则,并将基本原则的内涵融入自己的生活,提升自己的素养.

  (三)发挥社会的影响作用,将民法基本原则融入人们的社会生活

  人们每天都生活在社会中,与社会建立各种紧密的联系,要提高大学生的素养就离不开社会的共同作用.在社会活动中可以开展素养培养的活动,利用人们的社会性与聚集性共同学习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从而提升自己的素养.这个过程需要全社会的人们共同努力,树立统一的意识,为大学生的素养培养工作共同奉献力量.将民法基本原则融入人们的社会生活,将它变成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有利于大学生接受和学习,激发大学生提升自己素养的积极性,最终实现民法基本原则对于培养大学生素养的意义与价值.

  四、结束语

  发挥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和价值,推动大学生的素养培养,是社会发展的需求,是国家强大的需求.家庭、社会和大学生自己都应当充分认识到社会人才需求的转变,明白大学生提高素养的必然性,进而为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高素养的人才.总而言之,培养大学生的素养是必须不断推进的事业,也是对大学生个人、对社会和对国家都有积极意义的事业,需要我们共同为之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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