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医药行业发展问题与法治对策

发布时间:2016-09-21 21:02:00

  一、内蒙古蒙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内蒙古地区蒙医药事业快速发展,并取得丰硕成果。蒙药方面,全区蒙中药材种植面积目前已达30多万亩,种植肉苁蓉、黄芪、甘草、防风等22种道地药材。蒙药生产企业已达18家,注册蒙药品种130个,常年生产的品种近70种,年销售额近6亿元,医疗机构制剂室生产的蒙药制剂年销售额近4亿元。①
  
  蒙医方面,目前内蒙古的蒙医中医医院共计122所,蒙医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16100人,执业医师5712人。2016年,蒙医中医医院年门诊量突破940万人次,还吸引了不少蒙古国、俄罗斯患者来区内进行蒙医药诊疗。②
  
  (二)制度建设
  
  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颁布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以较高法律位阶的形式(地方性法规)将蒙医药的主要工作纳入到了法治规范的轨道上。
  
  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多项蒙医药技术标准。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自此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行业各项建设在法律层面具有了较为完备的保障。
  
  (三)科研
  
  内蒙古各盟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一些蒙医药科研工作,其中既有文献整理、实验研究,也有开发研究。在实验研究方面,主要是围绕着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一些地区已开始进行协作研究。③
  
  (四)人才培养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开创了现在医学教育与传统师承方式相结合的教育方式。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有多所医药院校开设或筹划开设蒙医药学及相关专业,但仅有内蒙古医科大学蒙医药学院和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学院形成了较有规模的人才培养体系。
  
  (五)合作交流
  
  内蒙古蒙医药事业已从民族迈向世界,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好评与肯定,并与美国、俄罗斯、蒙古国、韩国、法国等国家保持着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二、内蒙古蒙医药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建设
  
  1.相关规范或制度执行不力
  
  现实中,有些法律规范或制度并未完全贯彻执行,有的束之高阁,有的打了折扣,实际的施行效果并不如人意。
  
  2.地方性立法工作不足
  
  现实中,自治区各盟市蒙医药方面的法律工作主要借鉴已有的其他医疗方面的法律规范,没有专门的地方立法,相关工作略显不足。
  
  3.蒙医药标准化建设缓慢
  
  现行《内蒙古蒙药材标准》制定于1986年,已不能适应目前的需求,而新的蒙药材标准多年没有颁发。同时,内蒙古至今还未颁布正式的蒙药材炮制规范。
  
  (二)其他方面
  
  1.医药医疗
  
  内蒙古地区蒙医药资源最为集中的是呼和浩特市和和通辽市。在医疗资源方面,上述两个地区从医疗机构床位、相关技术人员及蒙医药门诊量方面都占据了全自治区的大部分。
  
  蒙药产业方面,通辽市和呼和浩特市依然走在了全区前列。通辽市侧重于蒙药生产,而呼和浩特市在蒙药制剂方面占有绝对优势。
  
  反观全区其他盟市地区,蒙医药产业尚处在初步发展阶段,因此全区蒙医药产业发展不均衡的态势十分明显。
  
  2.科研方面
  
  从科研机构及相关人才的数量上进行比较,通辽市和呼和浩特市在全区的蒙医药科研工作走在了前列。而全区其他盟市地区科研机构、科研团队少,科研人员分散在各级医疗、研究机构之中,难以形成科研合力。
  
  3.人才培养方面
  
  但从全区来看,目前内蒙古的蒙医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都面临着高等人才断档危机。此外,由于各种客观原因,蒙医药人才流动性强,稳定性差,高水平的蒙医药研究很难保证。
  
  4.合作交流方面
  
  近年来,内蒙古各盟市充分利用现有蒙医药资源,扩大对外合作交流,不断拓展蒙医药发展渠道,但仍存在着交流方式单一,交流主题同质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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