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的差异性分析--以成都市为例

发布时间:2019-06-24 02:41:35
  摘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对于不同群体的村民在不同侧面反映上可能存在不同的差异。探讨这些差异,有利于进一步了解和分析村民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的状况,从而针对不同的群体提出改进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的有效措施。该文以成都市为例,从性别、年龄、职业以及家庭收入四方面探讨了成都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的差异性分析。
  
  关键词:农村体育 公共体育 服务满意度 差异性 成都
  
  1 设计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
  
  对767个成都市村民样本进行问卷调查,设计了以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包括:(1)满意度1:你对该村体育场地设施类型的满意度;(2)满意度2:你对该村体育场地设施数量的满意度;(3)满意度3:你对该村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的满意度;4)满意度4:你对该村体育工作领导机构的满意度;(5)满意度5:你对该村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的满意度;(6)满意度6:你对该村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的满意度;(7)满意度7:你对该村开展体育健身科学指导服务的满意度;(8)满意度8:你对该村开展日常性体育活动的满意度;(9)满意度9:你对该村开展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满意度;(10)满意度10:你对该村开展体育文化宣传的满意度;(11)满意度11:你对该村体育信息传播平台建设的满意度;(12)满意度12:你对该村体育指导者素质的满意度;(13)满意度13:你对该村体育经费投入的满意度;(14)满意度14:你对该村体育骨干培养的满意度。分别对满意度的进行赋值,其中非常满意赋5分,比较满意赋4分,一般赋3分,不满意赋2分,很不满意赋1分,并计算各项满意度的平均分。
  
  2 成都市农村居民对农村体育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的性别差异
  
  在调查的767个成都市村民样本中,男性占45.1%,女性占54.9%.对不同性别的成市村民对十四个因子满意度进行平均值及其独立样本的t检验,结果显示,不同性别的村民对满意度3: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P=0.046<0.05,证明假设不成立,否定原假设。(方差相等的假设不成立,所以看第二行,方差不相等的情况)可以得到P=0.639>0.05即说明P值大于显着水平,不应该拒绝原假设。同样,满意度6: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的满意度P=0.009<0.05,证明假设不成立,否定原假设。当方差不相等时Sig.=0.407;满意度7:对体育健身科学指导服务的满意度P=0.019<0.05,证明假设不成立,否定原假设。当方差不相等时P=0.175;满意度12:对体育指导者素质的满意度P=0.026<0.05,证明假设不成立,否定原假设。当方差不相等时P=0.714>0.05.C15公共体育服务总满意度P=0.036<0.05,证明假设不成立,否定原假设。当方差不相等时P=0.198>0.05.其他因子一样均不存在显着性差异,说明村民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不存在显着的性别差异(如表1)。
  
  
  
  3 成都市村民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的年龄差异
  
  在调查的767个成都市村民样本中,村民的年龄被分为如下7个年龄段:18岁以下、19~25岁、26~35岁、36~45岁、46~55岁、56~65岁、65岁以上。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满意度5:村民对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满意度F=2.792,P=0.011<0.05,否定原假设,说明对农村自发性体育组织建设的年龄差异显着,其余各满意度均不存在显着差异(如表2)。通过对满意度5进行多重比较分析,进一步分析各年龄段的具体差异。由于接受了方差齐次检验的结果,因此,不考虑Games~Howell所得结果。考虑LSD法所得结果,可以发现村民在村落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满意度上存在的具体差异表现在:18岁以下与56~65岁、19~25岁与46~55岁、19~25岁与56~65岁、26~35岁与18岁以下、26~35岁与56~65岁、36~45岁与26~35岁、46~55岁与19~25岁、46~55岁与26~35岁、46~55岁与36~45岁、65岁以上与26~35岁存在显着差异,其他年龄段之间不存在显着差异(如表3)。
  
  
  
  
  4 成都市村民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的文化程度差异
  
  在调查的767个成都市村民样本中,将村民的文化程度划分为以下6个类别:研究生、大学(含大专)、中专(含高中)、初中、小学、文盲或识字不多。不同文化程度的村民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满意度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不同文化程度的村民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均不存在显着性差异。
  
  5 成都市村民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 满意度的职业差异
  
  在调查的767个成都市村民样本中,把村民的职业划分为以下8个类别:农业劳动(如:农、林、牧、渔等劳动)、农村管理(村乡干部、村镇企业管理者)、农村集体企业工作、农村专业技术工作(如:乡村医生、民办教师、文艺工作)、外出务工、个体经商、无职业或无正当职业、其他。对不同职业的村民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的基础上,再通过多重比较分析。结果显示,满意度11:体育信息传播平台建设的F=3.627,P=0.001<0.05;满意度13:体育经费投入的F=3.134,P=0.003<0.05.说明不同职业的村民对体育信息传播平台建设的满意度、对体育经费投入的满意度、对体育骨干培养的满意度存在显着差异性。
  
  参考文献
  
  [1]张正民,赵元吉,徐永。立足城乡统筹构建四川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1,25(3):7-10.
  [2]中共成都市委党校课题组。成都市农村公共服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6(6):101-104.
  [3]张化峰。成都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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