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18 10:01:52
  摘要:网络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 也存着相当高危的隐患, 在网上银行业务领域尤为突出。在日常生活中, 人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对个人财产安全的担忧, 网络银行中发生的纠纷, 屡见不鲜。这些问题无时无刻在提醒我们, 应当加强对网上银行的安全监管, 利用法律手段, 杜绝网络漏洞造成的欺诈、纠纷等。如果不加以解决, 也将严重阻碍网络银行应用的发展和普及。
  
  关键词:网上银行; 监管。
  
  一、我国网上银行监管现状。
  
  1、关于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是指利用互联网为产品、信息等提供服务, 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储蓄和贷款、转账支付、账户管理等, 打破了传统的支付方式, 大大提高了商品交易的便捷程度, 改变了人的生活方式, 同时也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 甚至给我们带来“无现金社会”这样一个新型的消费观念。
  
  2、我国对于网上银行的监管现状。
  
  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 也产生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而中国现有的法律对电子商务普遍缺乏强制性, 借由网络这个虚拟的载体, 存在着许多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甚至无法理清的现象。目前, 中国有超过20家银行, 200多个网站和网页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可想而知, 每天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的数量之大, 却都在网络这个大背景下悄悄地进行着。如果对于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没有明确的立法, 随之而来的问题会不断的爆发, 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
  
   二、为何需要完善网上银行监管
  
  1、网络银行如何保护客户隐私。
  
  互联网交易, 电子货币、电子支票等代替了现金, 客户需要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登录网站或网页进行交易, 那么与此同时, 网上银行系统运营商将获得大量的他人个人信息, 网络应该如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问题呢?因此, 当前迫切需要完善《民法》, 加大对隐私权的保护, 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 网上银行应确保个人信息的积累和使用受到限制, 以此确保交易安全。
  
  2、网上银行的赔偿责任问题。
  
  一旦实现了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无论是合同责任, 还是侵权责任, 只要是网络银行的责任, 最终都逃脱不了赔偿的问题, 换句话说, 就是客户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获得赔偿。 (1) 网上银行疏忽迟交支付信息, 其责任仅限于转账或付款令加利息, 除非事先就预见会发生这样的损失。如果银行故意或非法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或企业的商业秘密, 或涂改、污损客户的交易数据, 他们应该补偿客户的全部损失。 (2) 需要制定强制性责任规则, 以解决电子银行和客户责任问题。 (3) 没有法律规范, 客户和网上银行将被要求协商, 达成双方明确法律责任有关的协定。 (4) 客户可以为若干专业投保, 以获得损害赔偿保险。
  
  三、从发达国家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中得到的启发。
  
  发达国家在网上银行这个方面发展的比较早, 时间上也比国内的长, 因此针对网上银行的法律监管制度也相对比较完善的。本文以美国为例, 在网上银行以及法律监管制度上处于领先的水平。
  
  作为使用网上银行的发达国家, 美国充分认识到技术革新的重要性, 认为网上银行是创新性的银行, 而技术更新是其生命。因此美国对于网上银行的发展采取的监管态度是比较宽松的, 并且立足于现有的对于传统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美国银行业监管局还制定了一些特殊的监管规则专门针对网上银行的特征。1.监管机构和立法的概况。在对网上银行的监管上, 美国采取的方式和对传统银行是相类似的, 货币监理署、美联储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要监管网上银行, 纯网上银行的监管则是由储蓄监管局负责。2.美国监管机构采用的是现场检查这个方式, 同时明确银行董事会和高层的管理责任。
  
  由此可见, 网上银行的风险监管是建立在完善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的, 可以制定一系列专门用于规范网上银行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不一定需要全部重新制定, 可以在原有的针对传统银行的监管法律制度上进行修改和补充, 并且, 必须具备一套有效的风险监督机构和体系来进行对网上银行的风险监督。网上银行相关法律制度的监督和完善, 要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出发, 建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准入制度, 从源头上就先降低风险, 补充一些适用于网上银行相关业务的法律条文, 更要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避免发生网上银行的信誉风险问题。
  
  四、如何完善我国网上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 针对网上银行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逐步完善。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为主体, 将其他一些规范和规章进行修改和整合, 明确网上银行的监管主体以及监管的职责, 另外, 针对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原则和推出都要进行立法明确。
  
  第二, 建立健全以风险监管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需要注意对网络银行的公司董事会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网上银相当于是一个风险很高的企业, 因此要加强对网上银行的风险分散, 可以在银行的网站上将风险进行详细的说明, 做好提示, 银行的基本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等也需要公示出来。
  
  第三, 完善网上银行的监管体制。改善传统的监管模式, 建立一个全国可以进行共享的数据系统和银行信息系统, 网上银行风险监管和全国数据系统可以进行联网, 这样就可以确保风险监管部门可以及时的从中了解到网上银行的相关信息, 并进行跟踪和监管, 发现了问题也能及时进行整改, 另外, 明确监管的主体和责任, 加强金融行业内部和外部监管主体对网上银行的风险进行监督, 这是以政府为依托建立起来的约束体系, 指信息技术主管部门等。
  
  第四, 对网上银行的信誉风险监管进行完善。注重保护客户的利益是保持银行稳健发展的基础, 首先在保护客户的利益的基础上明确好双方的职责, 其次对于网上银行的客户, 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安全风险提示, 更要保护好客户的个人信息, 防止泄露出去。
  
  五、结语。
  
  完善网上银行监管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 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外成熟的例子, 在原有的传统银行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补充, 提出适用于网上银行的规章制度, 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监管信息系统, 同时维护好客户的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 使得客户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金晓辉 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具体建议 中国商界 2010.
  [2] 于皓月 我国网上银行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2.
  [3] 吕露 李玲 浅谈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 法制与社会 2007.
  [4] 应妮 我国网上银行风险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7.
  [5] 王为民 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监管制度的若干建议 中国科技财富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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