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推进农村信息扶贫的问题和优化建议

发布时间:2021-04-12 19:21:24

  摘    要:在振兴乡村、精准扶贫战略目标背景下,我国开展了一系列扶贫的相关工作,有效扶持和推动农业的经济提升,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民的收入增长。在关注物质、经济贫困的同时,信息扶贫也受到极大重视。在信息时代浪潮下,如何借助互联网数字金融等信息技术,更具实效地助力农村信息扶贫,是本文的主要研究方向。并基于此总结归纳作用机制和路径,最终提出借助数字金融进行农村信息扶贫的路径优化建议。

  关键词:数字金融; 农村扶贫; 信息扶贫; 扶贫路径;

  一、数字金融

  数字金融,从广义上来说,数字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业务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传统的金融机构与近来逐渐发展起来的互联网企业互相合作,将先进的技术结合起来,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等。从狭义上来说,数字金融具体表现为:互联网企业在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的基础上,提供相关的金融业务。扶贫工作的实施进行离不开多方面的资源配置,共同攻坚。这其中占据重要地位,在精准扶贫中大放异彩的,当属由各大银行牵头的金融扶贫。紧跟政府战略层面调控,各大银行在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对信贷资源进行整合配置,通过金融服务支援贫困地区,注入经济活水。所以,必须要推动数字金融的发展,强化其在创业、增收和改善收入分配上的作用。同时,要注重农村贫困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使得农村居民更好地享有数字金融所带来的普惠性。同时,在信息时代的浪潮下,借助互联网数字金融等信息技术,推进其在金融方面的运用,更具实效地助力扶贫。

  (一)数字金融的易得性。

  传统金融主要依托线下网点,难以定点到个人,尤其是偏远地区的贫困山村,很难设立多个独立的金融网点,配备单独的工作人员,这就使领取补助、办理储蓄账户、贷款等业务存在着客观条件上的困难。而数字金融则将金融、科技相结合,从而降低网点建设等物理成本,节约人力资源,并进一步拓宽服务覆盖面和网点辐射度,提升服务体验,即使是偏远山村的贫困居民,也可以足不出户,借助手机等互联网终端,在家即可办理理财、贷款、银行储蓄开户、保险以及数字支付等金融业务,比如线下纸质存单到电子账户,降低了金融业务的实现难度,更加方便取得,不再像过去那样完全依赖物理的金融网点和工作人员。

  (二)数字金融的精准性。

  面对数量繁多、分布散乱、情况各不相同的贫困群众,如何掌握其样本信息,对标其金融需求,是传统金融的重点和难点,需要花费巨大人力物力。传统的金融扶贫工作,只是地方政府为了响应国家政策的规定,给予贫困户们一定量的现金和生活必需品的补助。但这些扶贫工作只能保障最基本的温饱问题,在短期内可以看出其给予了有限的帮助。但从长远来看,这很难从真正意义上帮助这些贫困户们从贫困中解脱出来,从而进入小康社会。而数字金融则有着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优势,具有更广更深的覆盖性,详细掌握脱贫客户对象的情况,从而可以实现精准定位,按照不同客户的生活条件,给予客户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大大提高了扶贫的效率,助力脱贫。

  二、农村信息扶贫

  在振兴乡村、精准扶贫的战略目标背景下,我国开展了一系列扶贫的相关工作,有效扶持和推动了农业的经济提升,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民的收入增长。在关注物质、经济水平贫困的同时,信息扶贫也受到了极大重视。国务院扶贫办于2018年制定并发布《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提出贫困的重要原因包括"信息流动不畅与匮乏",具体表现在信息传播方式不规范、媒体技术水平过低等方面,并因此进一步加剧了物质贫困。

  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落后,相应的信息设施和资源配备也有所不足,贫困群众对信息技术的认知度弱,了解度低,缺乏基本的信息素养和能力,从而导致可获取信息少,信息不对称,信息渠道不畅通。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程度低,获取信息传播的方式大多是电视、手机等,目的也停留在娱乐消遣,不会从中学习新技术,思考创新。而信息扶贫作为一种创新的扶贫方式,不同于仅停留在物质层面的"输血式"扶贫,跳出传统老路,进行技术革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搭建信息平台帮助村民更好了解扶贫政策,学习农业技术等。

  三、数字金融助力农村信息扶贫的作用机制

  (一)创新增值服务机制。

  传统的金融扶贫只是进行存款、放贷等业务,停留在物质层面的"输血式"扶贫,并受困于网点建设数量和工作人员的配备,难以深入到地广人稀山村中的每人每户。在数字金融助力农村信息扶贫的创新增值服务机制下,通过数字支付等技术手段,除可以对每个客户进行针对性的存款、放贷、理财等基础业务外,还可以为农户提供种植养殖技术指导、市场情况、产业保险。

  (二)扶贫与产业建设共发展机制。

  数字金融与信息扶贫双管齐下,不同于仅停留在物质层面的"输血式"扶贫,在引入资金的同时,资源倾斜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与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借以发展优势产业。贫困村搭上互联网的快车道,将其农业科技产业通过互联网快速传递,让大众发现它的存在并了解农业产业的独特魅力,从而打破了山村的信息封闭,拓宽了产品宣传推广的渠道,使自己的产品走向全国各地,让自己的品牌越做越强。此外,在贫困地区开发文化、创意、旅游等升级产业,吸引游客前来旅行,尤其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年轻人将成为旅游文化产业的目标客户。在开发旅游的同时,开辟一条地方特产销售渠道,鼓励游客购买地方特产,这就可以扶持贫困农户的产品销售,增长收入。

  (三)信息平台开放机制。

  金融信息平台与贫困户进行一对一直接对接,相关信息能够直接获取,没有了时空限制,还可以减少中间环节的成本流通和人力。同时,金融信息平台更加高效、精准地引导来自社会各界的资金流进扶贫账户和农村金融市场,将政府、企业、贫困户个人更加直接地联系在一起,这三者形成了一个大的循环。无论是政府扶贫政策公示和宣传告知,还是对农户进行科普和职业培训,这些方式借助平台能够使信息更加准确快速地传播,农户可以第一时间知道政府的公告和宣传,政府也能及时了解农民的近况,大大提高了扶贫的效率。

  四、现存的问题

  (一)惩戒机制实施困难。

  信用观念淡薄,欠缺对征信的了解是贫困地区客户的主要特征,违规处罚等惩戒机制对他们的约束力较差,违约成本低这一现象造成金融机构放款追债难,村民的主动履约行为少。因金融机构针对贫困地区农户征信系统建设不完善,贷款发放后,无法及时追踪贷款对象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了风险。长此以往,坏账过高、回报收益率过低使得相关金融机构拓展农村业务,开发对标产品的积极性降低。

  (二)村民信息素养低,面临的金融风险高。

  总体上来说,大多数农民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甚至没有接受过教育,对数字金融风险缺乏了解认识,甚至是一点都不了解的状态。而数字金融又具有易取得性,在有害虚假信息繁杂难以鉴别的互联网上,信息素养和防范意识低的贫困群体往往容易上当受骗。面对不甚了解的网络,一个不留意的点击或勾选,吹嘘低投资高回报的虚假广告,都可能让贫困群体遭受不明不白的财产损失,大大增加了风险。

  (三)信息获取困难,贫困户个人难以操作。

  虽然数字金融降低开办门槛,可以在手机上独立操作,但许多贫困户一方面无法得知最新的扶贫信息,对这一获取渠道无从知晓;另一方面是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使得扶贫金额和名额被其他人士占据顶替,以及对电子设备使用不熟练,信息素养低,个人操作办理存在难度,相比通常的商业贷款,政府与金融机构在扶贫贷款的投放上都制定了优惠政策,放宽了贷款审核标准。但在实践中,大多数的贫困户还是难以满足扶贫贷款的审核标准,导致他们无法分享金融扶贫的政策红利,加之对初次接触的新兴事物有不认可的回避心态,所以对主动借贷、办理相关金融业务的意愿比较低。

  (四)产品服务选择面少。

  目前,借助数字金融推进信息扶贫,大多集中在农村电商、信贷方面。脱贫攻坚任务的深入,使得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得到了提高,这就带来了贫困户金融需求的上升,导致数字金融产品必须要以更高的标准来开发。另外,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其经济相较于其他地区而言相对落后,贫困群众数量多情况杂,第一产业占主导地位。在各个金融机构中,金融产品大多为小额信贷,小额信贷的普遍性体现出金融产品严重缺乏创新性,产品服务单一。因此,要做到切合多样化、个性化需求,需要整合当地的特色资源,融合产业,借助多方力量进行发展规划。

  五、路径优化建议

  (一)拓宽数字金融产业类型和信息扶贫渠道。

  数字金融还未完全普及到我国偏远地区的贫困户,小部分人群还没有享受到数字金融的有利性,拓宽数字金融产业类型和信息扶贫渠道迫在眉睫。智能手机的普及是信息扶贫的基础,要确保人手一部智能手机,进一步扩宽村民的理财渠道,并引导弱势消费群体从面对面消费转向线上支付。针对数字金融助力信息扶贫大多集中在农村电商、信贷方面这一问题,建议由政府牵头,各类金融机构参与,筹建信息平台,精准化定位扶贫需求,借助数字金融这一技术手段,快准好地匹配资源,合理配置,对扶贫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和监测,使网络在线扶贫这一新型扶贫方式下沉到贫困山村,拓宽信息扶贫渠道,借助数字金融开展多种信息扶贫方式,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

  (二)引导贫困群体正确认识数字金融,学习信息知识。

  初次接触数字金融的贫困群体对新兴事物会有不认可的心态,扶贫工作人员应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学习信息知识,并且政府、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规划,有效地利用当地的教育学习资源,形成有规模、有效果的培训机制。定期对扶贫对象展开数字金融风险、数字金融产品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扶贫对象的应用技能与金融素养,帮助他们对数字金融有更深的了解,有效利用数字金融的高效与便捷,最终达到脱贫的目标。同时,金融机构应该尤其重视贫困客户的信息保护,防止贫困群体因风险意识低,被盗用身份信息而致贫。

  (三)完善金融风险救助机制,维护合法权益。

  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设立维护贫困群体权益的通道和申诉平台,避免贫困群体因金融消费损失钱财而求助无门,使金融风险贫困家庭雪上加霜,做到保护贫困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金融风险救助机制,比如扩大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范围,合理配置财政扶贫资金,对于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形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以分担金融机构扶贫信贷资金风险。使参与数字金融业务的贫困户没有后顾之忧,破冰新客户的抗拒心理。

  (四)健全数字金融的金融监管评价体系。

  健全数字金融的金融监管评价体系,是保证数字金融助力农村信息扶贫的关键点。首先,要将农村DPI增速、贫困户因病致贫等预期性指标和贫困人口、贫困县、贫困村等约束性指标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地选取并设定数字金融评价指标。其次,数字金融监管评价的结果和数据可成为地方发展数字金融、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参考方针,相关部门可以从中发现问题,从而灵活有效地制定扶贫政策。最后,这些数据也将成为当地地方政府脱贫工作的考核依据,进而保障数字金融助力农村信息扶贫作用机制效率的最大化,真正实现脱贫攻坚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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