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少数民族黎族的生态伦理观及其启迪

发布时间:2018-04-08 07:40:44

  摘    要: 海南黎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万物和谐共生、人与社会协调发展、节物利用、尊重自然等生态伦理思想,并长期规范着自身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此生态观对强化民族团结,推进社会文明和谐,有效传承黎族传统文化,统筹推进立体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

  关键词: 黎族; 生态观; 和谐发展观;

  Abstract: In the long history of development,the Li people in Hainan have formed ecological ethical thoughts such as harmonious coexistence of all things,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human and society,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materials,and respect for nature,and have been regulating their own values and behaviors for a long time. This ecological view provides important enlightenment for strengthening national unity,promoting social civilization and harmony,effectively inheriting traditional Li culture,promoting multi-dimension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as a whole,and realizing harmonious development between man and nature.

  Keyword: Li nationality; ecological view; harmonious development view;

  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在创造丰富的物质精神财富的同时,生态环境也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成为威胁人类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当前全球肆虐的新冠疫情更直接警示我们,保护地球生态刻不容缓。为此,人们不仅要通过技术发展和生产方式变革,尽力减少对环境的过度索取和破坏,更要站在民族未来与历史文化的角度,充分挖掘传统生态伦理思想,在有效吸收的基础上科学改造、合理利用,重构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新秩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实践过程中,海南黎族形成了较为丰富和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对化解生态危机带来的影响,建设现代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生态伦理思想的起源及发展

  “生态”一词源自古希腊文(Oikos),原意是指家或人所处的环境,现在通常指一定自然环境下生物的生存发展的状态,或指生物的生理、生活习性。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首次提出了“研究动物与有机及无机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的“生态学”定义[1]。“伦理”汉语意思是人伦道德之理,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

  生态伦理即人类处理自身及其所处生态环境关系的道德规范、伦理关系及其调节原则。人类与自然长期共生共存的自然生态活动中,体现出基于人伦而又高于人伦的特定伦理价值理念和关系。作为在自然界子系统,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进行长期的物质能量交换和信息共享,形成一种互相依存的关系。人类对自然的道德关怀,实质也是人类自身道德关照。基于人类与自然道德关系的理解,以挪威学者阿兰奈斯为代表的研究者进行了以非人类为中心的深层生态伦理研究,提出“生态学纲领”与“生态智慧论”[2]。深层生态学桂冠诗人加里·斯奈德的生态伦理思想则不仅仅停留在荒野伦理、文明观、生态乌托邦重构、生态马赛克等思想上,而且还付诸于他一生的社会生活实践[3]。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众生平等”的观念中蕴含着朴素而丰富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为人类解决生态危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了有益的支撑和启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代生态伦理思想进一步拓展,并向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生态文明迈进。
 


 

  二、海南黎族传统生态伦理思想

  黎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主要分布聚居在海南中南部地区。黎族聚居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环境都有一定的独特性。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黎族不断形成了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思想。

  (一)万物和谐共生的生态观

  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众生平等”等传统伦理思想,体现和印证着万物和谐共生的思想,把人与自然放在一个整体关系之中。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黎族人民通过与自然的交融与调适,逐渐形成了万物和谐共存的生态观。黎族先民图腾崇拜包括日月星辰、山川树木、鸟兽虫鱼等认为有灵魂象征的许多物种。崇拜龙和鱼的人们认为有龙(鱼)就有水,就能保证天不旱、庄家丰收,黎族聚居地区还曾有“龙吟峒”,当地黎族人把龙视为自己的保护神[4];传说中黎族姑娘甘娲化身而成的甘工鸟,成为黎族人民热爱和崇拜的图腾;东方市哈方言黎族的姓氏中,有“木棉的孩子”“芭蕉的孩子”“薯的孩子”之意,反映了不同姓氏分别将木棉、芭蕉、薯作为自己的保护神;黎族神话里洪水中拯救黎族祖先的葫芦瓜,也成了黎族图腾崇拜对象。此外,黎族图腾崇拜中还有狗、猫、牛、蛙、竹等动植物崇拜,以及山、石崇拜等等,表达了人与自然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具有人与万物共生的思想意识。

  黎族人民与自然和睦相处,在婚恋习俗上也明显体现。过去,黎族男女青年除了从小订亲外,往往通过“玩隆闺”的形式恋爱。适龄青年男女在“隆闺”(黎语plogkui,意为无火灶的小房子)中自由交往,谈情说爱,弹奏乐器,对唱情歌,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确定意中人。“玩隆闺”期间,他们往往互赠礼物,男子编制精致的小腰篓、草笠等送给心仪的女子,女孩则回赠织有美丽图案的花带等表示钟情。男方上门提亲,头几次都要带着槟榔,并视女方父母和女方是否吃槟榔作为回应,槟榔是必备的聘礼乃至诚意的象征,也是回赠参与婚礼亲友的必备物品。如唐胄《正德琼台志》中记载:

  至婚礼媒妁通问之初,�e其槟榔,富者盛以银盒,至女家,非许亲不开盒。但于盒中手占一枚,即为定礼。凡女子受聘者,谓之吃某氏槟榔。[5]36

  黎族歌谣中也有众多相关内容。黎族人相识、相知、相恋到终成眷属,乃至一生都与自然、树、果等不可分割,体现了万物和谐相处的思想。

  此外,黎族居住环境也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蕴。黎族人民根据自然条件和地形、地势,进行村落选址。如出于防范台风和饮水便利之需,山区的黎族人往往选择在山脚下选址建房,平原地区的黎族人则多选址在山坡建房,而且房前屋后大多会种植茂密的芭蕉等树种,防暑防雨且美观实用。此外,以“干栏屋”“船型屋”为代表的黎族传统民居建筑,以茅草为顶盖成船型,且往往采用架空形式,则充分体现了黎族人民对于海南多台风、高温高热等自然环境的充分调适,在生态平衡过程中打造宜居环境。

  (二)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态观

  黎族非常注重社会和谐,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解决问题的独特体系并不断发展。“合亩制”曾经是黎族地区广泛存在的一种劳动合作方式,它的突出特点是以血缘为中心、以“亩头”为核心构成独立的生产关系。“合亩是黎族人父系氏族组织瓦解后延伸而成的家长制家庭公社组织,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一些家庭成员组成的社会组织。”[6]合亩制虽然是一种比较原始的共耕合作模式,但在组织生产、狩猎、相关仪式活动和财产分配,以及在调解合亩内纠纷、对怠工和违反习惯规定成员的教育惩戒等方面也体现出一定的有效协调观念和作用。

  黎族人民重信守约,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通过结绳、刻木、折箭等方式,对黎族人的经济、社会交往、婚姻等各方面活动进行规范。宋代万安军黎族人“其俗质野而畏法,不喜为盗,牛羊被野,无敢冒认”[7]。这一描述反映,当时黎族人虽然衣冠礼仪尚未初成系统,但以习惯法维系社会内部秩序,而且在很多方面都体现重信用:

  黎长不以文字为约,有所借贷,以绳作一结为左�弧;虿荒艹ィ�虽百十年,子若孙皆可执绳结而问之,负者子孙莫敢诿,力能偿偿之,否则为其服役。贸易山田亦如是。[8]

  以上是关于黎族人结绳为信的描述和记录。黎族人还有“刻木为信”的习俗,这里的“木”实则为“竹”,以不同长短刻纹记值,称之为“押”。广东民族研究所刘咸教授[9]《海南黎人刻木为信研究》中多有记载和描述。此外,黎族人婚姻折箭为定,如白沙县黎族人于迎娶的前一天,男方派代表到女家,把一支特制的箭插在墙上,表示婚事已定,明日迎娶,并唱“插箭”歌:

  新娘呀!今天我来插箭,吉祥的日子来插箭,箭头箭身都做好。新娘呀!刀儿已磨利,谷子已成熟,箭杆尖又尖。新娘呀!我的箭儿尖,一支顶二支。……谁敢再送黑牛,箭已插在壁!谁敢再送白牛,箭已插在墙!谁敢抢你走,箭已插在梁![10]

  黎族人非常注重尊老爱幼、尊重女性等礼节。不同备份、性别人之间不随便开玩笑、讲粗话;不能从围坐聊天的人群中随意穿过,如不得已也要弯腰并伸出双手致歉;和女人交谈要用文明语和女人特用语,否则在旁的亲友会一走而光;年轻人碰见老人挑担要积极主动帮挑一段路或送到家;婴儿出生母亲无奶时,村中所有育婴期妇女都乐于前来给新生婴儿喂奶等。

  以上这些记载,都体现了黎族人民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观念,并不断成为黎族人民普遍遵守的基本规范,有效保证了黎族社会的正常运行。

  (三)节物利用的适度消费生态观

  “崇尚勤俭节约,反对暴殄天物,历来是我国重要的传统道德规范。在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上则体现为一种对物质享受的节制和对自然资源的珍惜与爱护。”[11]黎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从原始的自然崇拜、自然敬畏到满足生存发展需要,在不断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节物利用的适度生态思想。如黎族有对树的自然崇拜,认为大树有灵性,这种灵性能够养育人类。黎族村落中间或村门口往往都有一株上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大榕树或者酸梅树、芒果树,久而久之成为人们崇拜的树神,不能随意用刀砍伐,不能攀登,更不能栓牛;黎族人认为人死后“灵魂”应该回归森林,因此每个血缘集团都有一块几十亩到上百亩不等的原始森林墓地,没有人去砍伐,这些图腾崇拜和保护意识,客观上起到了保护林木,促进人们适度利用自然资源的效果。此外,黎族人民为了逼祸去灾、祈求丰收,根据长期观察确定了“吉日”和“禁忌日”,如五指山毛阳镇毛路村委会各村每逢龙日、虫日、兔日,不能犁田耙田;毛栈村委会各村则每逢牛日不能用牛耕种等[12],虽然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也折射出“修养生息”的适度生态思想。

  随着社会的发展,黎族人民进一步从主观上认识到了山林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制定乡规民约等进行约束,开展“封山育林”,针对林木的性质、年份、稀有程度、价值作用等分类实行全封、半封、轮封等;对违规砍伐、破坏林木的进行惩罚,以相关的严厉处置督促村民形成封山育林的传统。黎族习惯法关于公共财产规定,峒与峒之间不能越界砍山开荒、采藤、伐木、打猎、捕鱼等,否则要予以相应的处罚等。这些乡规民约充分体现了黎族人适度发展的思想,对保护自然环境起到有效的作用。

  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黎族人民通过对自然规律的总结,形成了以“适度”为核心和特点的哲学思想和生态观念,这些思想观念在黎族歌谣、谚语等多种形式中都有体现。黎族男子赶着牛犁田备耕时候,喜欢唱着这样的歌谣:

  驶犁不知深与浅,打牛不识重与轻;人犁的田垅垅去,咱犁一垄头都晕。拾起书册回去宅,扛起犁耙去驶牛,驶牛不知深与浅,驶坏犁耙打坏牛。[13]21

  犁田必须掌握深度和浅度,否则只犁一垄就会头晕目眩,非常吃力;犁田时打牛要不懂得应该打多重才合适,不仅会驶坏犁耙,还会把牛打痛打坏。所以,犁田打牛看起来是农耕活动中非常容易的一件事,但如果把握不好“适度”原则的话,不仅达不到预想效果,甚至会事倍功半、得不偿失。因此在生活实践中,黎族人注意适度原则,正如黎族俗语所说:

  水太冷也不好,水太热也不好。多龙怠,多虎刁,多米煮饭多发馊。[14]137

  黎族人民的适度原则,究其根本是一种对于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追求,体现出黎族人民崇尚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望,以及心理对于这种和谐之美的体验和感受。

  (四)尊重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观念

  黎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通过直觉观察和经验积累,认识到自然发展的规律性,发现了事物之间存在的相互联系和因果关系。这种认识首先来源于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判断,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规律总结。如黎族民歌《十二时辰歌》这样唱道:

  子时鸡啼第一二,丑时鸡啼第二三,寅时白露天欲光,卯时日头欲上天,辰时日上半竹竿,巳时日上半天当,午时日头正中天,未时日头转回西,申时日头落山丘,酉时到来月如钩,戌时来到二更二,亥时来到夜半更。[14]128

  除了对自然规律的发现和总结,黎族人民在生产实践中也体现出对自然现象的认识。黎族古歌《砍山栏歌》中有较为集中的反映:

  四月来到雨下水,无牛下田难顶当。五月来到人播种,播得种子出不齐。六月来到欠(应)拔草,草青草长心早憔。七月来到禾发青,八月来到稻扬花。九月来到割九粘,十月来到谷晒干。十一月来到把谷舂,十二月来到是冬至。[14]129

  从《砍山栏歌》中,我们发现了黎族人对自然现象变化的理解有了一定的科学性,通过对自然界的理解较为科学准确地概括出自然变化的规律并用以指导农业生产实践。实质上,黎族人从传统的“刀耕火种”开始,始终依靠着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利用,推动着生产生活的发展。原始农业之初,黎族先民在生产条件极为有限的情况下,选择了拥有高山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山岭谋生,而放弃河口低洼地从事农耕,在“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下,采取间种、套种多种作物,并根据季节变化将开荒种植与采集狩猎结合起来,构建了黎族先民与山林环境相适应的生计方式。从后来黎族地区考古出土的石器工具、铁器工具和陶器综合分析考究得出,黎族人民根据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将黎族分布地区原始农业从刀耕火种过渡到锄耕阶段,从每年都要择地砍山栏的“开荒耕作制”变成“熟地耕作制”,形成较为稳定的农业定居生活,并发展了手工业等其他产业。

  黎族地区种植的“山栏稻”,是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发展农业生产的代表。“旱稻亦曰坡黏,宜高田及坡田,四月种,八月熟,最耐旱;山稻,类甚多,最美者名九里香,宜山林燔材积灰而播种,不加灌溉,自然秀实,黎人种之。”[5]50从这一描述中可以看出,黎族人民充分利用当地的地理特征、时节规律和物种生态规律等,种植出了品种多、品质优的稻谷,特别是“山栏米”和由其酿成的“酒酉并”最负盛名。

  黎族人民在充分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的过程中,并非被动接受,而是充分发挥着主观能动性,知道做事要讲究方法,不能盲目进行,同时相信凡事只要“有心”,都有解决的办法。这些在黎族能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谚语、歌谣和民间故事中都有具体的体现。如谚语:

  五月水流溪,七月没水洗犁;九月耕高坡,十月种低洼。[14]130

  有心种竹有竹砍,有心挖井有水舀,有心造福有福享,有心交情有好娘,有心做凳有凳坐,有心坐船脚不湿。[13]26

  “五月水流溪,七月没水洗犁”体现出自然规律,也是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能动认识,“九月耕高坡,十月种低洼”则是经历无数实践总结的成果;而《有心》则说明黎族人认识到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主观上努力并坚持不懈做下去,总有一天会有成效。

  黎族民间故事中常有“化鸟”的传说,结局往往是勤劳勇敢者与好吃懒做者都化为鸟后,前者被人们颂扬而后者则遭人们唾弃,充分体现了黎族人民对劳动的重视和对劳动品格的称道。[15]此外,黎族民间故事《擒龙》《勇敢的帕拖》《十兄弟》等都表现黎族先民面对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努力寻求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黎族尊重自然规律、发挥意识主观能动性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充分体现了黎族人民“得时之和,适地之宜”的生存理念,是新时期传承黎族传统文化,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借鉴。

  三、黎族传统生态伦理思想对当代社会发展的启示

  在与大自然长期共处的过程中,海南黎族人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认识不断深化,逐渐形成了敬畏自然、万物共生的思想意识,产生了适度开发自然资源的生产方式、自然均衡和谐的生活方式以及尊重规律的可持续发展观。这些朴素而丰富的生态伦理观念,世世代代规范海南黎族人民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对新时期传承黎族传统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在敬畏自然、保护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自然界发展规律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人类作为自然界有机整体的一部分,依靠自然界提供的生活资源才得以生生不息,只有崇尚自然、敬畏自然,才能不肆意破坏自然生态平衡。现在的环境问题就是人类对自然缺乏足够的敬畏之心的结果。在长期社会生产实践中,海南黎族人民怀着对大自然的无限敬畏,在认识自然规律、主动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产生了万物和谐共生的传统生态伦理思想,采取适度的开发利用自然行为,避免和减少对自然的过度利用和破坏,有效维护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同时,黎族人民也认识到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效利用自然规律,促进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反哺自然的平衡发展。我们要从黎族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中吸取解决当代生态问题的智慧,将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地融为一体,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适度、有效、科学地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积极打造富有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活力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在强化民族团结的基础上推进社会文明和谐

  长期以来,黎族人民在与其他民族和谐共处的过程中不断生息繁衍、建设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黎族传统价值观念和民族文化中蕴含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意识和机制,这种具有重要价值的传统生态伦理思想,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有效形成了整合凝聚民族心理、民族精神的重要动能和机制。黎族人民敬畏自然、追求幸福、重信守约、尊老爱幼的品格,崇尚民族精神、伦理道德规范的价值观,规范着人们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行为,在维系黎族内部团结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黎族同其他民族同胞的和谐,不断推进社会进步。我们要进一步挖掘和吸收黎族传统的生态伦理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思想引领和教育强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精神,积极推进“文明生态”“教育优先”“扶贫攻坚”“平安海南”“诚信社会”等和谐发展工程,努力推动和谐海南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有力贡献。

  (三)在有效保护自然生态基础上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海南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建省办经济特区30年来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相比,海南特别是黎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创新的思维和更加积极的行动,将中央的各项政策落实好,把海南的潜力和优势发掘发挥出来,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海南黎族人民崇尚自然、敬畏自然,追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十分注重保护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推进社会的和谐,同时也注重充分利用自然规律,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力。这种在保护自然基础上努力改造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观,对我们今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要将敬畏自然的生态观与积极作为的能动性有效结合起来,同时注意“适度”和可持续发展,如在脱贫攻坚中坚持扶贫先扶志,引领群众克服“靠山吃山”的过度依赖思想,以劳动和智慧建设美好生活、美好家园;在推进自贸港建设和乡村振兴、旅游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引领群众消除“等、靠、要、看”的旁观者心理,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区位、生态、政策等各方面优势,大力弘扬特区精神、椰树精神,广泛吸引包容各方面优秀人才,在守好“绿水青山”的同时积极打造“金山银山”,努力建设更加美好幸福和谐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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