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浙江丝绸产业发展的历程、特征及启示

发布时间:2017-02-09 14:21:09

  摘    要:浙江是中国丝绸产业的最早发源地之一,也是当代中国的丝绸制造大省。浙江古代丝绸产业发展历经坎坷,特别是封建社会时期(公元前475-1840年)浙江丝绸产业的三次大发展奠定了当代浙江丝绸产业的雏形。文章以历代浙江丝绸产业的发展沿革为线索,梳理了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在唐朝、宋朝和明朝迎来三次大发展的主要特征,客观分析了三次大发展时期浙江丝绸产业的生产技术、丝绸品种和丝绸贸易三个产业基础条件内因的基本特征,并间接分析了三次大发展时期浙江自然、社会、人文三个产业发展环境外因的背景,得出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的三次大发展是产业基础条件内因和产业发展环境外因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的结论,为当代浙江丝绸产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浙江; 丝绸产业; 唐朝; 宋朝; 明朝;

  Abstract:Zhejiang is one of the earliest sources of silk industry in China and also a major province of silk production in contemporary China. The development of Zhejiang silk industry in ancient times went through rough times, and especially the three great developments of the silk industry in the ancient feudal society (475-1840 BC) laid the rudiment of the contemporary Zhejiang silk industry. Taking the development of ancient Zhejiang silk industry as a clue, this paper sorts out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hree major developments of the silk industry in the Tang dynasty, Song dynasty and Ming dynasty during the ancient feudal society, and objectively analyzes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al conditions of the industrial basic conditions, i.e., the production technology of silk industry, silk product varieties and silk trade during the three great development periods, and indirectly analyzes the background of the external factors of 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i.e., nature, society and humanity.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three great developments of Zhejiang silk industry in the ancient feudal society are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internal conditions of the industrial basic conditions and the external factors of 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It can provide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silk industry in Zhejiang.

  Keyword:Zhejiang; silk industry; Tang dynasty; Song dynasty; Ming dynasty;

  浙江丝绸产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从新石器时代到清代前期,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发展轨迹。此前蒋猷龙[1]、朱新予[2]等基于丰富的史料研究,已对古代浙江丝绸的发展史作了从蚕业、丝织、贸易水平各方面详细的梳理和阐述。本文以历代浙江丝绸产业发展历程为线索,基于现有文献的数据分析,将封建社会时期(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浙江丝绸产业的发展归结为三次大发展:即唐朝、宋朝、明朝,来呈现一个产业基础条件内因(技术、产品、贸易)和产业发展环境外因(自然、社会、人文)相互作用影响古代浙江丝绸产业发展趋势的史实。同时剖析浙江封建社会时期丝绸产业三次大发展的客观规律,给当代浙江丝绸产业发展以启示和借鉴。

  1 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三次大发展轨迹

  中国封建社会从公元前475年战国时期开始到1840年鸦片战争结束,期间浙江地区经历了会稽郡、丹阳郡、吴国、扬州、浙江道、吴越国、两浙路、江浙行省、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的地名变化,直到清前期才定名浙江省[3].本文以现有文献为数据来源,选择有较明确数据支持的汉朝、南北朝、唐朝、五代十国、宋朝、元朝、明朝7个朝代来做分析,由于清朝处于古代和近代的分水岭,所以清朝前期可以看作是明朝数据的延续。本文主要是以浙江地区每年上贡或征收的现有记载的丝绸品类(以绢为主)为数据基础,同时结合部分桑树种植区域的史料[4],来分析封建社会时期浙江地区丝绸产业的大致发展轨迹。

  汉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强盛的封建朝代,汉朝的丝绸产业以山东、河南等地为领先,浙江地区的丝织水平还远落后于中原地区,栽桑区域较小,主要集中在诸暨、德清、海宁、绍兴等杭州附近的区域。其丝织水平约相当于现在的山东、广西等地,丝绸产量占全国2%左右[5].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据《史记·平淮书》记载"民均输帛五百万匹"[6],则估计汉朝时期浙江地区的丝绸产量约为10万匹左右。南北朝时期,据《北史·常山王遵传》记载北魏政府在河北地区的年征绢额达30万匹以上[7],依据当时浙江地区丝绸产业水平仍低于北方、中原地区,估计年征绢额12万匹左右。到了唐朝,全国的丝绸产业空前发展,栽桑区域逐渐南扩,涵盖了淳安、永嘉等部分浙西及浙南地区。据《通典》卷六《食货典》记载,每年"其庸调租等约出丝绵郡县计三百七十余万丁(每丁计两匹),输绢约七百四十余万匹"[8],说明全国年征绢额约为740万匹,当时浙江地区占全国丝绸上贡额约11%,则推测唐朝时期浙江地区的丝绸产量至少82万匹。五代十国时期,吴越王对北方统治者的贡品有越绫、吴绫等,有记载"色绢七十九万七千余匹"[1],当时吴越国拥有13州疆域,其中浙江地区占11州,则可大概推测浙江地区的绢产量约占85%,即67万匹。而到了宋朝,浙江地区种植桑树的规模基本已经涵盖了现今浙江省的大部分区域,包括浙西浙东一带、金华、台州、宁波、温州等。据《中国经济通史》记载,哲宗元佑初年(公元1086年)政府年入绢帛2 445万匹,是盛唐的三倍[9].此时皇室还未迁都临安,浙江地区还未成为全国的丝织中心。又根据《宋会要辑稿》中所记载的北宋中期全国各路汇集朝廷的丝绸总数可知,当时两浙路所上贡的绢帛约为166万匹[10],南宋则更甚。元朝因统治者落后的管理制度,浙江地区丝绸产业受到了一定的阻碍。根据元朝的赋税制度,北方征收丝料,而南方按南宋旧例征收丝、绢、绵。《元史食货志》记载,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征收总数"丝109 884 3斤、绢350 530匹、绵720 15斤"[11].可推测所征收的绢全部来自江浙道,浙江地区在元朝时期年产丝绸量约为35万匹。明朝时期,资本主义萌芽,官营丝绸产业逐渐衰退,民营丝绸产业为绢产量的主要输出力。据范金民等[12]估算,明朝后期江南投入商品流通的绸缎约为绢54万匹。另一方面,当时绸缎类商品的市场需求不如棉织品,市场占比非常小,而事实上当时浙江地区最主要生产的丝绸类产品非"绸"而为"丝",即湖丝,因此在计算明代丝绸产量时,需要把湖丝的产量经换算后加入。据记载在清朝时期,光菱湖镇就产湖丝50万斤,而清朝时期的产丝量比明朝时期多,则推测明朝时期浙江全部地区产湖丝约50万斤,按照1.5斤丝可产绢1匹,可计算出当时生产的湖丝约等于33万匹绢,则总计浙江地区在明朝时期年产丝绸量约为87万匹。

  而又因为中国古代每个朝代对于"匹"的度量不一,若要进行更准确的数量分析,则需将每个朝代的"匹"单位调整至统一的现代计量单位。根据某些考古数据,部分朝代的匹的度量已可转化为现代计量单位"米":汉魏时期"匹"的幅宽约0.506 m,长约9.2 m;唐及五代十国时期"匹"的幅宽约0.54 m,长约12 m[13];宋朝时期每匹绢基本要达到宽一尺八寸,长达40尺,已知宋朝一尺约31 cm,则推算出"匹"的幅宽约0.558 m,长约12.4 m[14];元朝时期绢"匹"的幅宽约28尺,长约1.4尺,而元代尺长约为31.5cm,则可推算出元时"匹"幅宽约0.441m,长约8.8 m[15];明朝时期"匹"的幅宽约62~1 m不等,长约15.5m甚至更长,则取明朝时期"匹"的幅宽约0.81 m,长15.5 m.由此可将上文每个朝代绢的布匹数量转化为平方米来计算比较,更为直观可靠。经换算可得,汉朝年产绢约46.6万m2,南北朝年产绢约55.9万m2,唐朝年产绢约531.4万平方米,五代十国年产绢约434.2万m2,宋朝时期年产绢约1 148.6万m2,元朝时期年产绢约135.8万m2,明朝时期年产绢约1 092.3万m2.根据文献数据支持及数据计算,得到浙江地区在主要朝代的年产绢量趋势(图1),以及年产绢量较前朝增长率趋势(图2)。

  将产绢量趋势图和增长率趋势图的数据叠加,可以更为客观地分析出浙江地区丝绸产业在7个主要朝代的发展特征。以图1和图2两幅趋势图的数据为基础,提取各朝代丝绸产量和增长率的数值,进一步测算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的发展趋势值,方法是将数据去除单位后进行叠加,可获得浙江丝绸产业在7个主要朝代的综合发展趋势值,依次为46.6、75.9、1 713.4、415.9、1 313.1、-756.9、1 796.6,如图3所示。从图3可直观地提炼出三个波峰,即重要时代节点,可以看作是浙江丝绸产业在古代中国封建社会出现的三次大发展时期:即唐朝、宋朝和明朝,清朝前期延续了明朝的大发展时期。

  唐朝是浙江丝绸产业迎来大发展的第一个时期,浙江地区的丝绸产量在南北朝之前长时间处于低迷状态,而在唐朝时期有了大幅增长,其增长率高达850.6%,是封建时期增长率最高的时期,是南北朝时期的40多倍;宋朝时期,浙江地区丝织产量急速升高,增长率达328.7%,总产量在整个古代时期达到顶峰;明朝时期,浙江丝绸产业在经过元朝时期的打击之后骤然下降,在明朝时期才重回增长趋势,虽在产量上低于宋朝,但增长率达到704.3%,仅次于唐朝时期,也是浙江丝绸产业重新发展的转折点。因此,唐朝、宋朝和明朝可看作是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三次大发展的朝代。浙江丝绸以新石器时代的河姆渡文化为起点,在奴隶制时期和封建社会前期均落后于中原地区,而后分别在唐朝和宋朝经历了两次大发展,逐渐成为全国的丝织中心。但在元朝时期备受打击,随后在明朝又经历了第三次大发展,从而确立了中国"丝绸之府"的地位,延续至今。

  根据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发展的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本文进一步将影响丝绸产业发展的因素分列成产业基础条件的内部因素(即技术、产品、贸易)和产业发展环境的外部因素(即自然、社会、人文)。通过内外因结合的分析方法来考证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三次大发展的基本特征,以便探究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三次快速发展的基本规律。

  2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的三次大发展主要特征

  浙江丝绸产业的发展以时间为线索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原始社会时期(170万年前-公元前2070年)的起源和成形阶段、奴隶社会时期(公元前2070-前476年)的从兴盛到落后的阶段和封建社会时期(公元前475年-1840年)的快速发展阶段。进入封建社会时期,随着自然、社会、人文等丝绸产业发展环境外因的变化,特别是军事、政治、经济等社会因素的变化,使中国的丝绸产业中心从北方中原地区逐步南移。自浙江丝绸产业在唐朝迎来第一次大发展之前,从周朝到隋朝,浙江地区的丝绸产业虽然总体还是落后于中原地区,但是产业发展环境较前朝已逐渐改善,特别是在军事、政治的社会因素上,相对于中原地区的连年战乱,浙江地区相对安定。而且浙江具备良好的蚕桑业自然环境和人文积累,加上统治者出于维持统治的目的对蚕桑业进行了有效管理,使得浙江丝绸技术、产品、贸易的产业基础条件稳定发展,为唐朝的第一次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2.1 唐朝时期第一次大发展的主要特征

  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的第一次大发展在唐朝。唐朝社会稳定、政治开明、经济繁荣,且统治者沿用隋朝的"永业田"制度,同时可允许缴纳丝织品来代替力役,非常有利于稳定和发展丝绸产业。而浙江丝绸也在此时实现第一次大发展,其标志为中原丝绸产业中心开始由北方南移至江浙一带,且越州(今绍兴)已成为全国丝绸重地和江南丝织中心,年产可达百万匹以上。据《元和郡县志》和《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当时江南道有约20个州郡上贡丝绸,占全国的1/5,而光浙江上贡的州郡就占半数之多[18].足见浙江地区的蚕织生产已逐渐发展为南方丝绸业的中心和朝廷征收织物的重要地区。

  从第一次大发展产生的原因上看,唐朝时期浙江地区发展蚕桑业的自然环境并没有大的变化,所以中国北方中原地区的丝绸中心南移是主要是由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人文因素引起的。主要原因有四:其一为军事原因,也是主要原因。唐玄宗末年(公元755年)发生的安史之乱,使北方中原地区的农业、蚕桑丝绸业破坏严重,社会动荡、经济恢复缓慢,而浙江地区偏安于南方,社会相对安定,原有的蚕桑丝绸业没有多少损伤,由中原地区转移到南方的丝绸产业在浙江地区逐步落地生根,因此浙江地区的丝绸产业不但没有遭到破坏而倒退,反而因北方战乱而快速发展。其二为政治原因。唐朝国富民强,丝绸产业是统治阶级维持统治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安史之乱后北方经济遭受破坏,中原地区军事纷争、社会不稳,但政治上唐朝统治阶级仍然需要通过对人民的残酷压榨来继续统治,所以发展南方丝绸产业成为首选,浙江丝绸产业的快速发展是政治需要。浙江在唐代后期,唐朝搜刮丝织品无度且丝茧税剧增,农民别无他法,唯有提高丝织技艺才能满足统治者日益增长的贪婪之欲。其三为经济原因。汉唐以来,随着"丝绸之路"传播至海外的丝绸产品刺激了亚洲、欧洲地区的丝绸消费,到唐朝中期,陆上丝绸之路已不能满足对外贸易的需求,加上安史之乱带来的影响,海上丝绸之路的作用逐渐凸显[19].而浙江拥有众多海港,对外丝绸贸易大幅增加,加之江南运河的开通促进了对内丝绸贸易,对内对外丝绸贸易的双重增长刺激了浙江丝绸产业大幅发展。其四为人文原因。安史之乱期间,随着中原丝绸技术与人才流入江浙,南北丝绸文化技术交流更加频繁,北方织工带着北方先进蚕桑丝绸技术进入南方,促进了浙江蚕桑丝绸技术和文化的发展。据记载,代宗大历二年(公元767年),薛兼训任浙江东道节度使时,令士兵去北方"娶织妇以归",越织技术迅速提高[17].又如晚唐时,扬州人褚载,将云锦的技术传至杭州宝善桥,从此杭州的织造技艺发生明显变化,丝织物品种开始丰富,为今后杭州的丝绸产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20].因此,唐朝时期浙江地区丝绸产业迅速发展是自然、社会、人文的产业发展环境外因起了主导作用,外因的变化促使丝绸技术、产品、贸易等产业基础条件也发生变化。

  从第一次大发展产生的特征上看,随着唐朝北方中原地区丝绸技术和人才的流入,浙江地区的丝绸技术和产业规模得以快速发展,同时也促进丝绸品种的品类的快速增加,当时全国以绫为最盛,而浙江地区则最擅长生产绫、罗、纱等轻薄、飘柔的织物,且以越州(今绍兴)的"缭绫"和"吴绫"最负盛名。其中"缭绫"以其尤为精美的品质被列为贡品。它是一种通过不同组织显示花纹的单层暗花织物,采用"2-2织法",将暗花织物中的花部组织和提花组织区别开来,提花组织与地部组织的叠加形成花部组织,使用青白两丝在素地上织出极美的纹样,整体轻薄光亮,如皓月当空,瀑布高悬,丝细质轻,费工费时,被宫廷看重,用作舞衣,诗人白居易还通过诗篇《缭绫》描写其精美[21].又如吴兴郡的鸟眼绫是名贵的御服丝织品;杭州(钱塘)的绯绫、白编绫、纹绫及柿蒂花纹绫,也都远销海外[22].在内贸上,浙江通过运河和陆路将丝绸产品运至全国各地,"越罗与楚练,照耀舆台躯"正是描写浙江丝织品远销塞外的场景。外贸则以明州港为主要港口之一,将丝织品输往日本、朝鲜甚至是阿拉伯地区,成为中国丝绸三大产区之一[16].

  2.2 宋朝时期第二次大发展的主要特征

  唐朝末年,中原地区进入五代十国混战的局面,钱�H建吴越国于两浙,奉行"闭关而修蚕织".对比中原的连年战乱,吴越国只为求偏安,为浙江丝绸产业创造了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经过五代十国时期的产业调整,在丝绸产业发展内外因的推动下,浙江丝绸产业在宋朝开始了第二次大发展,其重要标志是出现了缫丝和织绸业分列的现象。缫丝和织绸业的分列是商品化的丝绸生产模式发展的必然结果。传统丝绸生产是将种桑、养蚕、缫丝、织绸进行一体化的操作,极大地限制了产业规模的扩大。商品化丝绸生产模式下的缫丝和织绸分业是行业分立的结果,也就是农户在种桑、养蚕、缫丝之后,就把成品丝卖给专门的"机户"进行丝绸产品织造,织绸业在宋朝逐渐成为独立的手工业,浙江地区的丝织产量迅速提高,一跃成为全国丝织中心。

  从第二次大发展产生的原因分析,推动浙江丝绸在宋朝时期快速发展的主导因素是产业发展环境外因和产业基础条件内因相互作用的结果。首先在产业发展环境外因上,宋朝时期浙江地区发展蚕桑业的自然环境也没有大的变化,军事上宋朝在北方中原地区的失败导致南宋王朝偏安南方的政治格局。因此,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人文因素是宋朝丝绸产业的第二次大发展的主因:其一为政治原因。南宋皇室迁都临安(今杭州),政治中心南移,大批熟练工匠也随宫廷织锦院也迁至杭州,同时也带来了精湛的织染技术,浙江丝织技术飞速发展。其二为经济原因。北宋时,中原地区的蚕丝业受异族蹂躏较严重,而江南地区局势一直都较稳定,经济中心逐渐南移,统治者意识到"皆在东南,而吴丝之盛,为此一区",规定"民伐桑枣为薪者罪之"[23],保护并注重发展江浙地区的蚕丝业。其三为人文原因。随着首都南迁,大批官商及手工艺人涌向杭州、明州等州郡,光临安地区的人口就比唐朝时增加两倍不止,人口激增,对丝织品的需求增大,刺激了浙江的丝绸产业的发展。

  其次从第二次大发展的特征分析,影响丝绸产业发展的技术、产品和贸易三个产业基础条件内因也发生显着变化。丝绸技术得以改良,在种桑养蚕技术上,杭州一带发明了"嫁接法"提高桑树质量,同时不停开发新的桑树品种,以提高茧丝产量和质量;在丝织技术上,从楼寿《耕织图》可以看出宋朝已从唐代的手摇丝车换为缫丝效率较高的脚踏车轮柄丝车,织机也已采用当时国内最先进的大型丝织提花机[24].生产力的进步促进了丝绸产量的增加,据《宋会要辑稿》记载,两浙进贡的丝织品占全国的1/3,其中绢占50.9%,丝占36.7%,可见产量之大,效率之高。随着丝绸技术的进步,宋朝丝绸品种也更加丰富,浙江地区罗的织造达到高峰,纱罗织物的种类也最为繁多,主要分为二经绞织物、三经绞织物和四经绞织物。其中具有较详细记载的"三法暗花纱"就是一种二经绞组织的绞经织物,其起平纹花,形成三行类似以"工"字纹样为基础的田形纹图案[25],织造者在利用绞纱的基础上,运用大胆的经纬密配置,使得织物透明、飘逸,还弥补了平纹花面积偏大而会形成发披现象的缺点,新颖而又罕见;又如"博生罗"采用经线如链状环结的绞织方法,使得发披现象得到控制。还有绍兴的寺绫、尼罗,嘉兴濮院的濮绸[26]都闻名全国。同时,宋朝的丝绸内外贸易发展也尤为迅速,内贸上主要分为官营和民营,规模比前朝大得多。官营的织锦院织机多达300多张,工匠千余人,其生产的丝织品多用于官方文书或宫廷之用,其中文思院每年织丝多达三万多两。民营则更具规模,由于统治者废除了不能在城市开店的规定,加之缫织分业逐渐普遍,浙江地区特别是杭城逐渐出现了各种彩帛铺、衣帽铺、装裱铺等,南宋与丝绸业相关的行市就占了总体的1/5以上。商铺"自大街及诸坊街,大小铺席,连门俱是,皆无虚空之屋",商铺内"堆上细匹缎,皆锦绮缣素,皆诸处所无者".可见丝铺网点分布之广,丝绸贸易发展之猛。由此杭州也成为江南最大的城市,常年有流动商贩进行丝绸运销,丝绸经济发展繁荣。外贸上,统治者鼓励对外丝绸贸易,在杭州、明州设立市舶司,加之北部港口被辽金所阻塞,浙江的两个港口就更显重要。丝绸主要运往日本、高丽、越南、印度阿拉伯半岛等五十多个国家,其中以日本的贸易往来最为频繁,几乎年年不绝。

  2.3 明朝时期第三次大发展的主要特征

  经历了唐朝和宋朝的大发展,浙江"丝绸之府"的地位已逐渐稳固,虽然在元朝受到外因影响产业规模极具萎缩,但产业基础条件尚在,随着明朝政经环境的改善,浙江丝绸产业迎来第三次大发展,其重要标志为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27].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雇主(资本家)与被雇佣工人的关系由此产生,这种关系其实是手工业者在两极分化后发展而来,一是被有钱的雇主所雇佣以出卖劳动力为生,成为工人的前身"工资劳动者";二是由生产者逐渐发家致富变为商人或资本家。而此时浙江的丝织中心也从浙东(南)移至浙西(北)的杭州和嘉兴、湖州一带,出现了"桑麻两岸三州接,财赋江南亦壮哉"的蚕桑盛况。

  从第三次大发展产生的原因分析,明朝时期浙江的社会(政治、经济)、自然因素构成了推动浙江丝绸业发展的产业发展环境外因,主要有三:一是政治因素。明代统治者为了发展生产,实行屯田制,奖励栽桑,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改徭役制度为代役租制,匠户在缴纳一定赋税后就可从事商品生产,促进了商品经济和手工业的发展,对资本主义萌芽起了推动作用。而资本主义的萌芽所产生的雇佣生产关系,使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解放了劳动力,从而推动丝绸商品经济和生产技术的进一步发展[28].二是自然因素。浙江由于自然环境因素,所产的蚕丝质地细软,其中"湖丝"[29]在明中期驰名中外,许多丝织品非湖丝不能体现其应有的精美,如"广纱甲天下"的粤纱,用湖丝方得光华,如用本地蚕丝便黯然失色,连南京、苏州这两大织造都要到浙江买"湖丝".此种原料支撑是浙江丝绸业发展的稳固基础和极大优势。三是经济因素。明代中期,除城市外还涌现出一批丝绸专业小市镇,它们的丝绸生产、丝绸贸易都发展得很迅速,这些商业小镇的形成,有利于生产的专业化,同时也能激发各商户之间的良性竞争,在技术上取长补短,达到精益求精,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丝绸的生产发展和品种开发。

  从第三次大发展得特征分析,明朝时期的产业基础条件内因(技术、产品、贸易)在各方面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足够支撑和巩固浙江"丝绸之府"的地位。丝织技术方面,在蚕桑、缫丝、丝织、印染技术上也已达到了传统精湛的程度。据《天工开物》记载,明代时的缫丝工艺分别总结出"出口干"和"出水干"三字诀,生丝质量得以提高;提花织机结构复杂且完善,可实现提花织物和小花纹织物两种形式的织造;丝织工艺上已可以运用挑花结本进行复杂织物的提花;印染技术创造了"拔染",白色花纹生产效率成倍提高。丝织技术的全方面发展促使浙江地区产生了许多丝绸名产,"湖丝"最有代表性,有"湖地宜蚕,新丝妙天下"的赞誉。如吴绫,俗称"油缎子",其质地光厚,用手摩擦会产生火光。又如杭州的皓纱,轻薄如纸,尤如现今的乔其。对于明朝的丝绸贸易,可总体归纳为:内贸发展优于外贸发展,内贸中的民营发展又优于官营发展。外贸上,浙江丝绸贸易的涉及范围越来越广,主要输出从东南亚和日本逐渐蔓延至西欧和美洲等地[30].明代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政府还置宁波市舶提举司,设"安远驿"接待外使用于丝绸外贸交易和丝绸文化交流[31].但自明代初起,中国就实施了海禁政策,对外贸易被限制,仅有国家间"朝贡"式贸易,民间则以走私牟利为主。

  明朝时期的浙江丝绸产业在资本主义萌芽的氛围中稳步发展,丝织中心已转移至杭嘉湖一带,特别是以杭州为重心。虽到了明末,又因统治者的重税和海外的掳掠而遭到一定破坏,但浙江总体的丝绸业还是较以往有飞跃的进步。至此,封建时期浙江丝绸产业的三次大发展已全部完成,浙江"丝绸之府"的地位已不可撼动。清朝的丝绸产业也是在这已然成熟的条件内因和环境外因之上继续发展。因此,从原始社会至封建社会时期结束,浙江丝绸产业在产业发展环境外因与产业基础条件内因的共同影响下实现稳步发展,特别是军事、政治、经济因素等环境外因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并影响着技术、产品、贸易等产业基础条件的发展速度。浙江丝绸产业的发展轨迹总体呈现向上发展,期间穿插短暂受损停滞时期,逐步成为全国丝绸产业重心。封建社会时期的浙江丝绸产业发展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结束标志。在鸦片战争以后的近代,中国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西方列强大肆对中国进行各方面的掠夺,丝绸产业也不能避免,经过长期积累的浙江丝绸产业也在这一时期遭受重创,逐渐开始走下坡路。

  3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三次大发展带来的启示

  根据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的三次大发展的主要特征,从宏观角度可以提炼出包括自然、社会(含军事、政治、经济)、人文(含文化)三个产业发展环境外因和技术、产品、贸易三个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内因,通过分析浙江地区发展丝绸产业的客观优势,以及内外因在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三次大发展的异同点,可以给浙江丝绸产业的当代发展带来启示。

  3.1浙江地区发展丝绸产业的客观优势

  地理位置是浙江地区发展丝绸产业的自然优势。浙江位于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地处中国长江中下游地区,是东部季风区海陆过渡带的一部分,作为中国史前文化分布的重要地区,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上山文化、小黄山文化开始,直到春秋战国,浙江地区都是中国东部史前文化活动最重要的场所之一。因此,浙江地区在史前具有丝绸产业的起源与发展的客观条件,即"桑林茂密"的自然条件,在中国最早的地理书《山海经》上,记载有各地不同桑树的资源,成为中国桑蚕业在各地普遍发展的优越的自然条件。从目前考古发现的浙江史前人类文化活动的地区都在海拔3 000 m以下,在史前应该桑林茂密,完全具备发展丝绸产业的自然条件。

  而"史前成规模的人类文化活动"是浙江地区发展丝绸产业的人文优势。从目前可考的历史看,史前中国的丝绸文化起源可上溯到浙江河姆渡新石器文化遗址时期,成规模的丝绸产业可从浙江钱三漾文化遗址中获得物证,但随后的浙江丝绸产业随着良渚文化的消失而失去踪迹。夏商以后的中国丝绸产业主要集中在北方的中原地区,直到唐朝,浙江丝绸产业经历了第一次大发展之后,中国的丝绸产业中心才逐渐由中原地区转移到以浙江为主的江南地区。再通过宋朝和明朝浙江丝绸产业的二次大发展,浙江作为中国丝绸产业中心的地位才得以巩固,而这期间的浙江地区也经历了丝绸产业中心由浙东(南)逐渐转移至浙西(北)的杭州和嘉湖一带的过程。

  通过梳理唐朝、宋朝、明朝浙江丝绸产业三次大发展的特征,发现浙江地区发展丝绸产业的自然和人文优势不可替代,而浙江丝绸产业的产业发展环境外因与产业基础条件内因的相互影响是导致浙江丝绸产业波折发展的直接原因,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地区丝绸产业的三次大发展的推动因上还是存在差别。

  3.2三次大发展的推动因差异

  推动因是推动产业大发展的主要原因,或者说是引发产业大发展的动力来源,可以从丝绸产业发展环境外因和丝绸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内因中寻求答案,只有当推动因转化为优势时,浙江丝绸产业才能保持可持续增长。封建社会浙江地区丝绸产业三次大发展的推动因特征转化成优势的情况如表1所示。

  唐朝时期浙江丝绸产业迎来第一次大发展,其历史意义重大,因为源于史前的浙江丝绸产业优势只有自然环境仍然保留,而其推动因显然是外因变化导致内因发生变化,从而推动浙江丝绸产业引来大发展。外因中以社会(军事)因素为主,其次为社会(政治、经济)和人文(技工、文化)因素。由于安史之乱,北方中原地区因战乱而社会动荡,织工被迫南迁,而安史之乱后统治阶级为了政治统治的需要,必须发展经济来满足统治阶级奢华生活的需要,加上浙江具有蚕桑生产必须的人文自然条件,南迁浙江的丝绸技工落地生根,使浙江地区的丝绸技术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丝绸技术水平的提高必然能带来产量的增长。相比较于前朝较落后的丝绸技术,唐朝浙江丝绸产业最明显和最直接的特点体现在丝绸产量的激增和丝绸品种的丰富。因此,经历唐朝的大发展,浙江地区的丝绸技术和丝绸人文重新形成优势。

  宋朝时期浙江丝绸产业大发展产生的推动因与唐朝略有不同,经历了唐朝丝绸技工的南迁和偏安发展,浙江丝绸中心的雏形已经形成,也就是自然优势、人文优势和技术优势已经确立,虽经唐末五代十国的动乱,但浙江地区经唐朝确立的丝绸产业发展内外因优势没有受到影响,经过短暂调整,到宋朝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善使浙江地区丝绸产业迅速恢复活力,具有优势的技术和人文转化成丰富的产品,使丝绸产量甚至超过唐朝时期,丝绸产品和产量的增长又促进了丝绸贸易的发展。宋朝浙江丝绸产业的贸易增长是当时最主要的特色,内贸商铺林立,丝绸商铺占1/5,丝绸外贸通商各国,丝绸贸易量激增。所以,宋朝浙江丝绸产业大发展的推动因是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内因中产品丰富和贸易增加,与丝绸产业发展环境外因中偏安发展的社会(政治)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明朝时期浙江丝绸产业大发展的推动因分析需要追溯到元朝,而导致元朝浙江丝绸产业急剧萎缩的原因是社会(军事、政治、经济)因素,自然因素没有根本改变但汉族进步的人文(文化)思想被蒙古游牧民族的草原文化所压制。当明朝建立,上述不利的社会因素得以根本改善,浙江地区丝绸产业经宋代形成的自然、人文、技术、产品内外因优势迅速发挥作用,蚕桑丝绸生产因而迅速恢复,因此社会因素是元朝产业萎缩和明朝产业复兴最主要的推动因。加上明朝浙江地区丝绸产业承续了宋朝优势的丝绸技术和产品,以及新开拓的海上丝绸之路贸易渠道,特别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商品化丝绸生产模式的进一步成熟,缫丝、织绸业的分立使"湖丝"成为浙江丝绸产业的拳头产品和一张重要的名片,因此浙江丝绸产业在明朝的增长率极为可观,产业规模和丝绸产量快速回归到宋朝水平。当自然、人文、技术、产品形成丝绸产业发展的优势时,浙江"丝绸之府"的地位才得以真正巩固。

  3.3三次大发展带给当代的启示

  梳理和分析三次大发展的历史特征可为当代浙江丝绸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启示。纵观封建社会时期浙江丝绸产业的发展历程,由于浙江地区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历史人文基础,在北方中原地区的社会(军事、政治、经济)因素发生转变后导致丝绸产业重心南移,随着丝绸技工的迁入,促进了浙江产业基础条件(技术、产品、贸易)的发展,并形成产业优势,引发了浙江丝绸产业的三次大发展。唐朝是大发展的重要发端,宋朝是偏安发展,明朝是恢复兴盛,并一直延续至今。对比当代的浙江丝绸产业,外因中人文优势依然不可替代,但在"东桑西移"之后,自然优势已经出现改变的趋势,内因中丝绸的核心技术进步缓慢,缺少颠覆性的技术和产品创新,随着蚕桑生产规模的减少,浙江丝绸的蚕茧产量、丝绸产量、出口贸易都有所下降。因此,客观分析当代浙江丝绸产业的历史优势和潜在的推动因至关重要。如今浙江丝绸产业发展的外因环境是:自然优势在弱化;社会因素中军事、政治、经济环境稳定,不会发生突变;人文优势继续保持。浙江丝绸产业的发展可更多借助于三次大发展的规律,前瞻性地去培育具有时代特色的内外因增长点。把握住浙江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历史机遇,在丝绸产业发展环境外因(自然、社会、人文)和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内因(技术、产品、贸易)的现有优势基础上,发掘当代浙江丝绸产业发展的潜在推动因,创建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产业的平稳发展。

  4 结论

  本文基于现有文献,综合考量了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七个朝代浙江地区的丝绸产量和增长率数据,提炼出浙江丝绸产业大发展的三个重要时期:唐朝、宋朝和明朝。并将影响浙江地区丝绸产业发展的因素归为产业基础条件内因(技术、产品、贸易)和产业发展环境外因(自然、社会、人文),客观分析三次大发展的规律。通过研究和分析发现:

  1)封建社会时期浙江地区丝绸产业的发展虽然仍存在产业数据不明确的若干断代,但其在唐朝、宋朝和明朝时期三次大发展的脉络依然可以通过现有的文献数据样本,从各个时代丝绸产量和增长率中得出趋势结论。

  2)封建社会时期浙江地区丝绸产业的发展历程中,产业基础条件内因(技术、产品、贸易)和产业发展环境外因(自然、社会、人文)相互作用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主要原因,特别是社会因素的变化极大地影响了产业优势的发挥,改变了浙江丝绸产业应有的发展轨迹,从而形成唐朝、宋朝和明朝的三次大发展。

  因此,封建社会时期浙江地区丝绸产业的三次大发展是产业基础条件内因和产业发展环境外因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浙江丝绸产业的曲折发展之路已经为当代发展提供了良好借鉴。在经历了唐朝、宋朝和明朝三个时期大发展后逐步奠定和巩固的中国"丝绸之府"地位和内外因优势,如何在数字经济下的当代继续保持和创新发展?从内因中通过丝绸技术的数字化创新来创造满足需求的丝绸产品、拓展全球化的贸易渠道,以及在外因中保持丝绸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环境至关重要。当浙江丝绸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内因(技术、产品、贸易)和环境外因(自然、社会、人文)都从推动因转化为优势时,当代浙江丝绸产业必将迎来一轮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蒋猷龙。浙江丝绸业发展简史:一[J].丝绸,1988(8):48-50.
  [2]朱新予。浙江丝绸史[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1-4
  [3]周赳,金诗怡,肖元元。浙江丝绸历史经典产业的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J].丝绸,2019,56(10):81-97.
  [4]陈清奇。浙江蚕桑发展史略[J].蚕桑通报,1996(3):7-9.
  [5]钱有清,刘文全,柳恩见。中国茧丝绸行业2018年运行分析及2019年展望[J].丝绸,2019,56(7):1-8.
  [6]蒋猷龙。秦汉时期的蚕业:上[J].蚕桑通报,2018,49(1):62-64.
  [7]蒋猷龙。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蚕业:上[J].蚕桑通报,2018,49(3):61-64.
  [8]杨希义。唐代丝绸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4):80-87.
  [9]周道生。论宋代经济文化与赋税制度:上[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27(4):21-28.
  [10]朱新予。中国丝绸史(通论)[M]. 北京:纺织工业出版社,1992:202-203.
  [11]赵丰。元代蚕业区域初探[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7(2):77-94.
  [12]范金民,夏维中。明代江南丝绸的国内贸易[J].史学月刊,1992(1):31-37.
  [13]李强,李斌,李建强。基于�鞫γ�文"匹马束丝"的纺织度量考辨[J].丝绸,2015,52(4):58-62.
  [14] 徐东升。 宋代地方政府与官营手工业管理[C]//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中国经济史学会。政府与经济发展: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的政府职能与作用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中国经济史学会: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2004:139-159.
  [15] 李春圆。 元代的物价和财税制度[D].上海:复旦大学,2014.
  [16]蒋晓娜。浙江丝绸文化的对外传播研究[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134-136.
  [17]忻鼎新,高汉玉。明州港的丝绸外贸与技术交流[J].海交史研究,1982(1):15-21.
  [18]蒋猷龙。隋、唐、五代时期的蚕业[J].蚕桑通报,2019,50(1):61-64.
  [19]傅伯模。唐以来我国浙江海上与阿拉伯的交往[J].阿拉伯世界,1997(4):48-52.
  [20]韩惠卿。老夫妇双双退休回故里看杭州丝绸业旧貌换新颜[J].蚕学通讯,1994(4):39-40.
  [21]梁加龙。浙江丝绸工业小史[J].丝绸,1989(11):50-51.
  [22]林树建。唐五代浙江的海外贸易[J].浙江学刊,1981(4):96-99.LIN Shujian. Zhejiang's overseas trade in Tang and Five Dynasties[J].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1981(04):96-99.
  [23]蒋猷龙。浙江蚕丝业发展简史:二[J].丝绸,1988(9):47-50.
  [24]程勤,程长松。论杭州"丝绸之府"的形成[J].丝绸,1998(4):40-42.
  [25]袁宣萍。浙江历代县织名产[J].丝绸,1986(11):10-12.
  [26]闻玲安。嘉兴丝绸发展小史[J].丝绸,1990(7):32-34.
  [27]黄赞雄。"天上取样人间织":记浙江丝绸业发展轨迹[J].今日浙江,2003(12):44-45.
  [28]区秋明,黄赞雄。明代丝绸生产技术发展初探[J].浙江丝绸工学院学报,1984(2):60-66.
  [29]陈剑峰。明清时期江南丝绸贸易的缩影:湖丝贸易发展探析[J].浙江经济,2003(10):48-51.
  [30]蒋晓娜。明清时期浙江丝绸文化的传播路径研究[J].新闻传播,2014(11):131-132.
  [31]俞敏敏。古代浙江丝绸的生产、外销与对外技术交流[J].海交史研究,1998(1):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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