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管理学派的理论实践体系探究

发布时间:2010-07-13 04:17:42

  摘要:以理性管理为内核,提出并建构了理性管理学派。理性管理学派的主旨,是在数字化、离散主义与分布效用分析的方法论基础上,通过对社会、组织与个体的量化理性进行条件化管理与深度博弈,从而规定管理对象的条件理性与制度心理,最终达到管理的预期目标。作为理性管理学派的理论支撑,分别提出并定义了条件理性的基本概念及应用范畴,给出制度心理学的学科基础与理论要点,并构建深度博弈论的基本对策论体系。对社会理性管理的基本模式进行分析,指出群体效应、公权私化与理性剥削等现象,并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为例讨论了立法原则。

  关键词:理性管理学派; 离散主义; 条件理性; 制度心理学; 深度博弈论;

  1、简要回顾与数字现实

  现代管理学的发展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催生了管理学的学派丛林,各有特点且各有所长[1]。然而21世纪以来,并无新理论体系呈现,更遑论新的管理学学派。基于实体工业生产的理论已经相对完备,继续深耕实体经济下的管理模式与管理理论,难以获得突破。由此,如何继承前人的理论成果,同时能够有所突破来形成新的管理学派,一直是当代管理学研究的重要探索方向。很多人认为应该从中国经济改革实践中寻找理论总结,本研究则认为应该从实体经济之外的数字经济中寻找新视角。

  早期的管理理论强调对人的机械化管理,如管理科学学派。对管理过程中管理工作实务、决策过程的分析研究,诞生了管理过程学派。经验主义学派强调工作中工具的正确使用。行为主义学派与决策论学派分别从行为主义与心理学角度研究管理学问题。社会系统学派认为对社会人的管理,需要考虑到任何管理行为必然蕴含于整个社会系统中;同样从系统角度考虑管理理论的是系统管理学派。对管理过程中是否应该存在可变条件问题,权变理论学派认为应该重视组织内外各系统的关系变化,并在管理上予以适当调整。对领导或者经理角色的高度重视,也是经理角色学派的主要观点。同时,也有中国学者从中国经济改革40年的伟大经济成就中,寻找智慧与经验,希望能够催生管理学的中国学派[2]。

  笔者认为,创建管理学的中国学派,要有敏锐的现实视角,还要有理论准备、逻辑起点、分析范式和基本方法论。数字经济与实践正符合上述要求,数字经济与实践是人类发展历史上最具革命性的组成部分,并且这个组成部分在迅速成长,跨越国界、影响世界。数字革命已经达到了任何企业、行业或政府都无法忽视的规模和影响水平。数字经济带来的最为核心的变革是社会离散化[3,4]和理性数字化[5],理性数字化可以成为新理论的逻辑起点,离散化可以作为基本的哲学方法论[4]。基于数字经济催生庞大经济体量与带动巨大社会变革的当代现实,本研究在前期理论研究的学术成果基础上,以理性管理为主要内容,构建理性管理学派。理性管理学派主要基于数字经济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尝试提炼数字经济管理的实践经验,也可以称为数字理性管理学派或数字管理学派。

  2、理性管理学派的提出

  2.1、数字经济变革与企业政治化

  数字经济对管理学的发展提出了重要挑战,但是始终没有出现新理论体系来应对。数字经济的不确定性,使得人类进入了巨大的碎片化、不确定性的后真相时代。人们无法判断对象、目标,甚至无法判断自己的理性是否正确。原因在于理性存在的前提:资料的占有、参考对象的选择、分析算法或者分析工具的使用等都是不确定的,而且是被机构所控制的[6]。这样的控制就是企业泛政治化的重要表现,是前所未有的大变局。

  定义1 企业泛政治化是指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有限资源对社会资源的对接与调控能力,特别是对社会、组织和个体理性的管理能力,达到甚至超越了传统行政力量的广度与深度,形成了通过政治手段达到组织目标的重大社会变革。

  企业泛政治化的最直接表现,就是企业借助科技力量与数字趋势达到的社会动员能力,其动员范围完全可以低成本、高效率,超越政治体制的社会动员能力与范围,达到全民化,乃至全球化。

  定义2 企业社会动员是指在社会数字化发展导致的社会离散化解构的趋势下,企业借助数字技术延展社会影响能力,达到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社会理性管控。

  企业政治化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典型现象,也成为了企业数字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前提。大到特朗普的推特治国、小到格瓦拉的影视评分,都是在影响对象的信息收集与基础资料,从而影响对象的理性决策依据。企业政治化,以及管理学实践中凸显的对理性的各个层面管控,是时代发展、科技发展的结果,也是理性管理学派的事实基础。

  2.2、理性管理学派的内涵与外延

  当前管理学的发展必须超越过去对人外在的管理、对事物过程的管理、对技术应用的管理,乃至于超越对目标的管理。理性管理学派体现在对理性的全面管理,是对传统管理学的重要变革。

  定义3 理性管理学派是指在社会离散化发展的背景下,在离散主义、条件理性与制度心理学的理论基础上,通过对社会、组织与个体的量化理性进行全面解构、条件化管理与深度博弈,从而规定管理对象的条件理性与制度心理,最终通过理性的解构、表达与重构,从而实现管理目标;通过理性分工、理性协作,从而提高理性活动效率。

  理性管理学派的提出,可以用于解决新的全球问题,包括管控与处理社会问题、组织问题和个人发展问题。新的全球问题覆盖了数字经济、网络空间、虚拟金融、跨界资本、科技陷阱等,一方面导致了对人类当前理性的极大约束,另一方面理性的无序化发展导致了错误思想、偏见误解的扩散,最终导致社会非理性现象不断涌现。非理性行为的不断涌现,可以创造无限的商业机会,但也同样造成了社会监督的极度滞后。由此可见,正确合理地管理与引导人类的理性,是组织目标实现的微观要求,也是人类走向绝对理性的宏观要求。

  2.3、理性管理学派的基本理论依据

  理性管理学派的经济学理论前提是后古典经济学[3,5]。社会价值与社会资源稀缺,是可以被规定、被规范、被管理的。社会价值的规定、规范与管理,在数字经济时代可以成为机构或企业行为。通过在数字空间建立社会价值体系,规定数字装备、数字资产、数字货币的稀缺性和交易模式,是很多数字公司、游戏公司、社交平台公司的重要商业模式。

  理性管理学派的行为与认知理论基础是量化理性与条件理性。量化理性认为,人们在具体问题上的具体理性是一种概率分布,这是符合社会常识的。条件理性指出,任何个体量化理性都是基于一定的认知前提与具体环境。人们的理性会因为环境与内在因素的变化而改变,因此对影响理性要素的内外环境的管控,就可以形成预期的理性分布。这就是条件理性的管理学意义。

  理性管理学派的心理学理论基础是制度心理学。制度心理学认为,制度与价值是社会概念,基于心理镜像原理,可以解释制度或者价值如何通过人的理性或心理得以表达与实现。宏观上可以对制度心理也就是价值测度空间进行管理与规定,微观上可以依托数字技术手段,对条件理性或条件感性进行精准管控。制度心理学在数字经济时代尤为重要,可以基于制度价值论、离散主义方法论、心理镜像原理,对条件心理进行解构、表达与建构。同样,可以基于制度心理、条件理性、镜像心理和心理折射等基本原理,对群体理性进行管控乃至重构。

  理性管理学派的方法论基础是离散主义与深度博弈论。基于离散主义,重新解读数字经济时代的社会生产、社会管理与社会目标。深度博弈论则基于量化理性与条件理性,对博弈行为进行全局分析。在深度博弈的过程中,参与人、条件理性、博弈阶段乃至博弈环境都是博弈的阶段性目标与策略。

  理性管理学派所依托的以上理论前提、理论基础和哲学方法论,都是最近发表的原创性成果,用于解释与研究数字经济及其基本范式。这些基本概念、范式和方法论,以及将在本研究延伸出来的条件理性、深度博弈、制度心理学,乃至公权私化、镜像理性、理性分布等,构成了理性管理学派的理论分析框架,从而初步形成了管理学中国学派的话语体系。

  3、方法论基础:数字化、离散主义与分布效用分析法

  3.1、数字化

  当前,全球经济正走向精神产品日益丰富的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一方面改造了传统产业,也就是传统产业的数字化;另一方面也改变了人们的精神文明空间,也就是对人的存在价值进行了数字化实现或者逼近[3]。数字技术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更是无处不在,人们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消费状态、交友状态,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从社会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角度而言,目前数字影视、数字游戏、自媒体、虚拟社区等已经逐步成为了人们主要的生活与消费方式[4,7]。

  生产与消费过程数字化,使得数字经济下的生产与再生产的主体发生了质的变化。消费者对数字产品的消费,往往需要消费者自己生产(下载、安装、流量与终端等),都是消费者作为产品再生产的具体实施者,自行提供生产工具、生产资料、劳动力与劳动时间。同时,对数字产品的消费过程(检索、使用、卸载、频次和时点等),作为数字痕迹构成了新的生产资料,成为进一步提供或推送数字服务与数字产品的数字依据。这样的变革直接影响到传统的企业流程再造,例如,传统的电影是创造生产销售过程,现在则完全基于客户诉求进行订单式承接式拍摄;传统的彩电是企业自行制定生产计划,现在要根据数字分析与客户诉求进行商业平台订单生产。由此可见,消费、生产与再生产在数字经济时代具有了一定的同一性与统一性[4]。

  当人们的生产与消费过程,以及决策过程被部分或全部数字化之后,人们决策的依据、方法、工具,乃至生产与决策目标都受到数字化的控制与影响,因此,数字化是理性管理存在的重要事实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方法论基础。

  3.2、离散主义

  离散主义概念的提出,是为了解释数字经济时代的若干崭新经济现象,其数理基础是离散数学及其在信息科技领域的广泛应用[3]。离散主义方法论在管理学中具体表达为3个基本范式:①网络化解构,即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进行功能、空间和要素解构;②数字化表达,即对人类社会经济、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进行数据表达,形成数字资源和大数据迭代;③平台化重构,即对数据表达的现代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通过挖掘数字之间的各种关联,以提供服务、价值发现、创造需求等各种平台模式进行价值重构。当然,还包括管理对象、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的高度数字化与离散化。

  离散主义及其基本范式和数学领域的分解、逼近、变换3个基本思想达到极大契合[4]。分解就是把管理对象拆分成简单对象的组合,再加以分析、处理与合成;逼近就是通过处理和分析简单对象来趋近一般对象;变换是指通过表达形式的变化,揭示本征形式。离散主义及其范式强调,管理理论及其实践要从过去的连续、模拟的方式方法,转变为离散的、数字的方式方法,要从过去的固定模式的、有限空间的、局部存在的、基于人财物的传统管理模式,转变为随机变化的、无限空间的、跨界发展的、基于理性的深度塑造的理性模式转变。社会、组织与个体理性在有限离散空间无法给出连续图谱,必须通过价值关联进行匹配。离散主义是联结主义成立的前提。对理性的管理,需要离散主义作为重要的理论前提与方法论基础。

  3.3、分布效用分析法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政府、组织和个体的行为在实体空间可以被数字化表达和离散化标识,在虚拟空间中可以被无界化扩散与无限化重构。这样的数字表达与离散分布,就意味着需要对管理对象进行统计管理,需要对实体空间离散化分布与离散化空间虚拟化进行深度统计分析。这样的基于实体空间或者虚拟空间的统计分析,就是对管理对象的分布效用分析[8]。分布效用分析法的提出,也是对边际效用分析法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终结。因为在数字经济形态下,生产成本与传递成本已经趋近于零,对管理者而言,需要考虑的不再是单位成本与收益问题,而是空间中离散分布的各类管理对象对管理目标的贡献预期。

  分布效用分析法特别适用于数字经济管理,是对社会各要素之间价值关联进行构建与管理的具体测算方法。经济要素包括组织或者个体,他们对管理目标的贡献是通过独立贡献和关联关系,以直接或者间接的形式、以各种状态分布于空间中的形式表达出来。离散化分布的贡献形成了企业的离散化收益,对离散化收益的测算,就必然采用分布效用分析方法。当然,在具体测算过程中,会涉及到总量、权重、时间、强度等各种变量,这些变量对管理目标在空间中的离散化分布产生了重要影响。现在很多基于数字经济而催生的新服务、新产品,都需要对分布进行认真分析,才能制定正确的战略目标、发展模式和技术手段。

  数字经济下,社会、组织和个体的具体理性,会因为网络空间的膨胀、信息的潮涌、大数据的泛滥,而出现方向困惑或者迷失方向。正确引导理性达到管理目标,或者无害性引导理性的全流程决策,从而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就必须使用正确的效用测度方法。传统的边际分析法不再适用,应该适时采取分布效用分析法。网约车、拼多多、优酷、哔哩哔哩等新网络消费平台的成功出现,就是基于对网络社群的正确判断,对未来分布收益的合理预期。对共享单车而言,从中心城市扩张到二线城市,就是一个典型的空间分布扩散的过程,也是一个消费行为理性的培养过程。

  4、理性的表达:数字理性与量化理性

  4.1、理性概念的演化:数字理性

  理性人的提出是经济学、管理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但经济学与管理学中,经常把一般意义上人类的理性属性,不加区别地等同于具体意义上的理性属性。西蒙与新古典经济学共同的逻辑矛盾在于:以约束条件确保了有限理性的存在,又因效用函数的选择隐含了完全理性或绝对理性[8]。

  有限理性是一般意义上对人基本属性的判断,结论就是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但在具体问题上的具体行为人的理性,却不可以套用一般意义上关于理性的判断,因为在具体问题上是可以达到完全理性的。这其实是一个明显的哲学判断:一般属性的有限性判断,往往需要相对无限的空间;在相对有限范畴中,可以存在绝对属性或完全理性。有限理性覆盖定理指出,任何有界问题都可以做到完全理性覆盖,也就是必然可以通过有限数量的局部理性,达到对有界问题的完全覆盖[9]。这个简单的哲学判断,也是和人们生活的常识相关的。在处理无限问题时,人的能力或者说理性必然是有限的;但在处理有限问题时,人类可以通过集体智慧的汇总,达到完全理性或绝对理性。

  对人类理性的相对性分析,一样可以引申到对组织或者机构理性的判断,乃至对社会或者政府理性的判断。无论是社会、机构还是个体,面对需要理性处理的具体问题时,都存在一个理性程度的问题,也就是理智的程度。这时就体现出不同对象在不同问题上的理性不同,这种理性的不同,不是简单的有限理性与绝对理性的区分,而是不同对象在具体问题上的理性分布。这样就引申出量化理性乃至条件理性的概念。量化理性与理性分布的提出[3],正是在上述批判思路基础上,对以西蒙为代表的传统理性学派的整合与创新;而条件理性的提出,正是对量化理性的合理性衍生。概括起来,可以把量化理性与条件理性统称为数字理性。

  定义4 数字理性是指人的理性作为人类社会存在的核心,其理性运动基础、理性运动方法、理性运动空间与理性运动管控完全被数字化解构、表达与建构的现象。

  4.2、量化理性:理性分布与理性测度

  量化理性是对无理性、完全理性、有限理性的综合。所谓量化理性,就是在具体问题上,把理性程度定义为[0,1]区间上的数值或者分布,0表示无理性,1表示完全理性或者绝对理性[3]。在此基础上,建立理性测度、理性分布、理性逼近等概念,以及理性与个人决策的数学模型及其系统表达[4]。针对有界问题的完全理性需求,可以通过有限数量的有限理性进行完全覆盖,这就是前文提到的有限理性覆盖定理[9]。关于量化理性的系统性论述,统一了以往关于理性的各种观点,具备了对理性进行分析的数学基础。

  分布效用分析就完全可以应用于对量化理性中的理性分布进行测度[8]。理性分布状态直接影响到管理对象或消费者的行为状态。一定数量的个体在空间的离散化分布,就表现出群体中个体理性的区间概率分布与空间概率分布。理性的离散化分布对应存在于此基础上的联结,这样的联结可以产生正的网路外部性,也可能产生负的网络外部性。

  量化理性的提出,要求对传统的效用函数进行结构性调整。当理性可以量化成为一个数值或者给定区间的概率分布时,就有必要把理性变量从效用函数中分离出来[4]。这样就直接解决了新古典经济学或者西蒙所面对的矛盾:传统分析方法中,用约束条件表明人是有限理性的,但是给定效用函数时有隐含人是完全理性的。因为在量化理性的视角看来,理性本身就是一个独立变量或独立函数,在具体问题上可以达到完全理性,也可以是无理性。而效用函数本身就是客观存在的,与理性无关。这样也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例如买彩票能否中奖的效用函数是明确的,但是人的判断能力和理性程度却是有一个概率分布的。

  在数字经济时代,更多的理性管控行为正在发生。不仅理性分布可以被刻画与分析,而且理性目标可以被逼近来影响人们的决策,从而对人的目标进行数字化逼近或者数字化模拟。当人的行为目标被影响时,其效用函数、决策过程和支付意愿都将发生巨大变化。各类彩票盛行和电子游戏泛滥,就是对人们理性进行量化逼近,对人的理性决策全流程进行管控的典型现象。

  5、条件理性:理性管理的重要路径

  5.1、条件理性

  当理性可以被管控且事实上确实可以被管控时,在理论上就要反思:理性可以被量化,也可以被逼近或者模拟,但是在被刻画、被模拟之前,理性是怎么形成的?对这个问题的反思,必须站在量化理性的视角上反观其形成的全流程,可以发现,理性决策的过程同时也是理性形成的过程。由此给出如下定义:

  定义5 条件理性是指管理对象的决策行为所依赖的决策环境、决策依据、决策手段、决策算法、决策习惯等要素可以被表达、管理与规定,管理对象的决策目标与决策预期也可以被表达、模拟、逼近与规定,因而管理对象的理性表现形成了给定条件下的条件理性。

  条件理性在传统社会、经济与管理中,主要表现为教育、培训与宣传等宏观社会行为。一般人们所知道的法律教育、行为规范、励志培养等,都是可以归纳为对理性的管控。只是因为在过去,人们没有技术手段对理性进行刻画、模拟与直接观测,因此,宏观层面的社会教育、乡规民俗就成了形成条件理性的社会手段。

  在过去乃至现在,条件理性没有被提出与重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从来没有考虑到理性可以被技术管控。这样的技术管控过去难以想象,但现在成为了现实,而且成为普通公司在泛政治化和数字化社会动员时代就可以实现的理性管控。条件理性在数字经济时代尤为突出,涌现了大量的独角兽公司。如脸书、推特,是对人交往模式和个性张扬的一种表达与传递;导航和搜索引擎,直接垄断了理性决策的基本依据与路径。

  5.2、条件理性的管控

  概括而言,对条件理性的管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决策环境

  条件理性可以通过环境进行管控。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条件理性表现为不确定多数却又是精准的个体的理性行为受到数字化社区或者虚拟环境的影响。当某一类信息占据主体地位时,人们进行理性判断的环境就发生了决定性变化。舆论环境的低成本塑造、全网络覆盖,形成了理性决策的环境特征,这样的环境可以低成本颠覆,这就需要正确面对并合理争取对理性环境的管控。

  (2)决策依据

  条件理性可以通过决策依据进行管控。理性判断的依据过去是具体的、现实的,现在则更多体现为表象的、网络的。在传教活动中会遇到不同教派的竞争,这样的竞争关系也就是理性管理模式的竞争关系。现代社会中也存在这样的竞争关系,即对理性决策依据进行竞争。典型的就是聘请明星作为产品代言人,以此形成理性决策的参考与对标依据。当然,还有其他方法,例如通过伪科学宣传,建立消费者的决策依据,典型的就是刚被查出的天津权健集团,以大量虚假案例构建消费者信任基础。

  (3)决策手段

  条件理性可以通过决策手段进行管控。这一点在数字经济时代尤为明显:当人们依赖导航软件时,所有的交通手段都听信于软件信息提示。机器指挥了机器的使用者——这就是条件理性管理。在软件之外,就是软件的运行平台,即各类计算机系统、手机等终端系统。没有这些硬件系统支撑,没有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人们没办法做出理性决策,因此,决策手段的管控是构建条件理性的重要路径。

  (4)算法设计

  条件理性可以通过决策算法的设计进行管控。当算法的发展超出人们的计算能力,或者算法本身包括了人们的风险感知等习惯性要素时,人们的理性能力是可以被预测与管控的。数字经济下的案例,就是信息公司对搜索引擎的算法控制:算法可以控制检索结果,偏离消费者预期。由此,为了限制在信息时代下通过算法管控消费者条件理性的行为,欧盟已经出台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进行严格管理。

  (5)行为习惯

  条件理性可以通过行为习惯进行管控。当某种基本判断、行为方式被认定为社会习惯时,人们会自然地把它作为正常的理性反应。例如,共享单车使用时的信息收集与押金收取,以及团购时的积分与折扣,还包括支付宝钱包的使用,人们习惯被收集信息、被收取押金和使用网络钱包,这样的习惯养成后,至少在短期内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形成企业的大数据垄断,以及个人资金汇集,聚合成企业借以牟利的巨量资金池。

  (6)决策预期

  条件理性可以通过决策预期进行管控。被管理对象的行为必然有预期或者目标,这样的预期或者目标在传统经济时代一般称为理想、组织目标、社会价值导向,属于社会管理范畴。但是在数字经济时代,社会管理职能完全可以被组织或者企业所借用,因为信息传播无成本,传递速度可以全球及时到达。当被管理对象的行为预期可以被管控时,借助被管理对象完成管理目标就更加直接有效。例如,抖音创造网红,以部分网红的财富神话,构建更多普通用户的理性预期。这就是典型的基于决策预期的条件理性管控。

  现代经济的发展在不断超越人的理性决策范畴。随着世界经济逐步互联网化、平台化与大数据化,经济活动的规模、尺度或范围之大,决策判断需求的要素之广,导致个人理性无法应付新形势。理性决策必须借助技术手段,如大数据或云计算等,或借助平台模式等社会手段,来弥补个人决策能力、决策条件等不足的问题。这样的时代背景使得理性管控成为极大可能,而条件理性的提出、分析与应用,则是理性管控的重要路径。

  6、制度心理学:理性管理的心理学基础

  6.1、制度心理学的提出

  制度价值论认为,制度规定了价值的测度空间[10]。制度或者制度规定的价值测度,是无形的社会概念。制度与价值不可能以实体形式存在,只能通过实体的关系进行表达。既然制度与价值没有实体存在形式,又被人们进行思辨与发展,那么制度与价值只能存在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理性认同或者心理认同中。当大部分人的理性或心理认识或接受这样的基本规范,实际上就是给自己塑造了行为规范、思维规范和价值规范,并且通过代际相传形成所谓的社会制度或社会价值。本研究把社会制度或社会价值体系在个人心理中的映射关系,称为心理镜像,具体定义如下:

  定义6 心理镜像指社会制度或价值体系的存在前提,是部分或大部分人群具有这样的心理认同或理性认同,也就是具有心理学意义上的行为规范、思维规范和价值规范,并且形成了代际传播的可能。

  基于制度价值论与心理镜像的基本原理,就可以解释制度或者价值是如何通过人的理性或心理得以表达与实现。从理性管理学派的视角出发,可以认识到对理性的管理目标是要达到需要的条件理性,而其高级阶段就是对制度价值与心理镜像的管理。为了融合制度价值论与心理学,以便更好地应用于管理学,给出如下定义:

  定义7 制度心理学:制度一般会通过各种形式内化为人的内在心理制度、理性范式或感性认识,制度规定的价值空间及其测度逐步内化为人的价值观与行为取向,逐步形成主导人心理或理性的心理镜像,从而对理性或感性的心理分析与管理就表现为对制度要素、关系构建及其心理镜像的研究与管控。

  制度心理学可以解释很多心理学现象与社会理性行为,如攀比心理,可以解释为对社会价值追求所形成的外在物化反应。责任分散效应指出,不同场合人们采取的援助行为不同,其实是不同场合下所对应的制度反射不同。心理暗示,可以解释为社会认同形成社会价值,导致个体制度环境及其内化的心理制度发生了变化。个体也经常通过或友好或愤怒的反应,展示内在的心理制度,以提示其他个体与其交往时注意言辞、礼仪或者规矩等心理制度模式。

  本研究认为,宏观上可以对管理对象的制度心理(即价值测度空间)进行管理与规定,微观上可以依托数字技术对管理对象的条件理性或条件感性进行精准管控,最终通过分布效应分析对管理目标进行测度、分析与判断。制度心理学在数字经济时代尤为重要,可以基于制度价值论、离散主义、心理镜像原理,对条件心理进行解构、表达与建构。

  6.2、心理阻断(或理性阻断)

  显然,制度或者测度本身就是条件理性强调的重要条件。一方面,不同的制度下导致制度心理不同,就直接导致理性判断不一样,如在澳门或者拉斯维加斯就容易受到蛊惑参与博彩,而正常情况下理性人是不会博取小概率胜利的;另一方面,即便相同的制度或制度心理下,如果测度空间不同,人们的理性判断也不一样。让经济学家扔掉5元钞票,那一定是疯狂的主意,但打车票被随手扔到垃圾篓而没有报销成现金,大概很多人都干过。

  上述日常案例说明,人们的心理与理性会因为制度或测度的变化——商品形态变化的直接表现就是测度变化,发生心理判断(或理性判断)的隔断,也就是心理阻断(或理性阻断)。一旦出现心理阻断(或理性阻断),就会出现完全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行为策略。

  定义8 心理阻断(或理性阻断):在不同的制度心理下,或者同样的制度心理但是不同的测度空间下,人们的心理活动或者理性判断不再保持一致性,会出现阻断性变化,甚至走向截然对立的两个极端。

  本研究对心理阻断(或理性阻断)的发现与定义,为理性管理、心理咨询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与方法论基础。在组织管理过程中,恰当地利用心理阻断作为市场、组织与政府的管理工具,可以改变被管理者的价值判断、行为策略与群体动机。在数字理性管控背景下,完全可以做到对数字心理镜像、数字制度心理、数字测度空间进行零成本、零时差、零遗漏的数字赋能,从而可以达到对心理阻断的有效管理。

  6.3、心理折射

  对心理镜像的一个重要应用,就是进行心理折射,特别是数字化折射。传统的心理折射,是影视作品或者热门歌曲中的文字描述,重构了人们的制度心理,从而虚幻出人们的价值导向和条件理性。由于在数字经济时代,离散的个体在网络交往及信息交流中逐渐形成数字化生存的性格,并适应于数字经济社会中的生活与工作。对人们的心理镜像进行数字化模拟与调整,就是以虚拟场景或建构场景来折射人们的价值体验,从而管控条件理性。现代的心理镜像可以被数字化折射,意味着更多的理性管控产品的出现。例如,庞大的游戏产业,实现了个性张扬的心理折射;微信等社交平台,虚构了社交关系,而人们也在虚构环境中进行虚拟交易,带来了全新的交友价值空间。由此可见,心理折射及相关数字模式是对传统生活模式的颠覆。

  定义9 心理折射:在社会制度内化成为人的制度理性之后,对人内在的制度心理在现实或虚拟空间解构、表达与重构,从而以产品、服务或软件等形式,把制度心理再次外化为外在的可控制度形式,这样的再次外化的理性管控过程称为心理折射。

  心理折射后产生的外在可控制度模式,实际上就是对制度心理的价值空间的重构,但是又建构了新的制度要素。这样的重构过程,是基于理性管控建立或完善组织目标的过程。

  6.4、心理补偿与理性重构

  对任何个体而言,核心首先是个体的物质化生存需要,其次是发展空间的需要,然后才是理性层面的自我价值实现。目前,作为个人的终极需求即自我价值的实现,成为市场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主要方向,也是理性管控的主要目标。大部分自我价值可以通过心理镜像折射进行数字化模拟,但是这样的理性管控实际上是一种精神慰藉。这样的精神慰藉建立在结构化镜像折射的基础上,既要重构符合社会制度规范的价值观,又要再构新的制度价值,从而派生更多的溢出价值与相关服务或产品。笔者把这样的基于产品与服务的价值重构与价值溢出定义为心理补偿。

  定义10 心理补偿:通过对社会价值的解构与重构,构成对心理镜像的特定折射,以相关服务或产品影响对象的条件理性,从而达到自我价值的模拟实现。

  心理补偿打破了现实的阶级与阶层划分,形成了制度心理的网络镜像,具有泛中心色彩,因为每个个体都可以与世界任何一个其他个体零距离接触,这是在传统经济与传统媒体时代所难以想象,更是难以实现的。每个人的心理镜像与他人的心理镜像,在现实或者虚拟空间的心理折射下,形成自我与他我的博弈与活动,从而形成与现实不同的阶级与阶层划分。在这样的网络空间或者更广泛一点的数字空间里面,制度心理乃至条件理性会根据心理镜像的建构、心理折射的表达与心理补偿的互动等,而得到不断地迭代与重构。笔者把这样的制度心理与条件理性的重构过程定义为理性重构。

  定义11 理性重构:在现实或者虚拟空间的心理折射形成的自我与他我的泛中心博弈与活动中,基于心理镜像的建构、心理折射的表达与心理补偿的迭代,形成了制度心理乃至条件理性的不断重构。

  对组织理性的管控过程,类似于对个体理性的管控。群体一样具有制度心理、条件理性、镜像心理和心理折射等现象,同样可以对群体理性进行管控乃至重构。过去对企业理性的构造模式很多,但一般都是从企业文化塑造的角度构造企业理性。如今是从企业条件理性形成的全过程重构企业理性,当企业的决策依据大数据、企业自身被大数据化时,企业就必然需要基于离散主义基本方法,重构理性决策的数字依据、跨界流程与结果表达。

  7、深度博弈论:理性管理的对策论

  7.1、深度博弈论的提出

  一般而言,博弈论的前提在于:认定决策主体是理性的,追求的最大化效用函数是给定的,每个参与人可以正确判断环境和其他参与人的行为,完全理性是共同知识。但事实上,参与人并不总能获得全部信息,判断能力有限也就是理性有限,且效用函数或者个人预期也会受到他人的劝说而调整。基于后古典经济学的相关论述,效用或者策略是客观的,而人的理性是有限的、量化的,因此,预期效用必然是效用函数、策略以及量化理性三者综合作用的结果。

  所有具体问题都是有边界的、有限的,而且对具体问题进行处理的基本要求与基本标准也是有边界的、有限的,因此,处理问题的行为主体是可以达到完全理性与绝对理性的。博弈论涉及的一切具体问题,都应该采用具体理性对决策主体进行刻画,也就是应该引入量化理性、条件理性等概念。具体理性基础上的条件理性,可以成为博弈过程中的重要变量,包括信息、策略、参与人群、决策目标与决策函数等,都是博弈策略的重要指向。

  定义12 深度博弈是指以具体理性为前提,包括以理性管控为手段,制度心理为测度,条件理性为工具的各种博弈过程;这样的深度博弈过程包括了对决策信息、决策选项、决策策略、决策参与人集合、决策目标与决策效用等的全方位博弈。

  根据上述定义,在深度博弈过程中,理性是变化的,为了达到管理目标,需要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样的调动体现在对条件理性的管控,并且要求在实践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形成具体理性,具体理性的发展反过来又影响博弈过程与博弈结果。

  定义13 深度博弈论:建立在具体理性基础上,研究深度博弈的理论体系称为深度博弈论。

  深度博弈论中博弈方可以是个体、组织、社会,或者非特定个体的群体。对非特定个体的群体,在深度博弈过程中,可以对该群体的群体理性、主要民意或概率意义下的决策参与人进行博弈,也就是影响博弈决策人的范围与条件理性。深度博弈论为理性管理提供全新的方法论工具,构成了理性管理学派的决策论体系。理性管控的过程,涉及到深度博弈的各个方面。任何一个博弈,都可以放在更广泛的背景上去重新认识。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博弈的每一个要素都得以重塑,使得过去事实存在的深度博弈在当前经济管理背景下得以更广泛地应用。

  7.2、深度博弈的展开模式:宏观管控

  深度博弈是理性管控的策略化、阶段化形式,条件理性的管控过程就是深度博弈过程。为了达到管理目标,需要对管理对象的条件理性进行管控,但是条件理性本身就是根据上阶段博弈结果、新信息披露与环境变更而不断调整的。这个过程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深度博弈。

  深度博弈的宏观管控一般从以下几点展开。

  (1)博弈阶段

  理性管理的阶段性目标,是为了使得管理对象的条件理性及其分布满足管理目标的需要。条件理性及其分布,可以一次性静态博弈产生,也可以多次博弈后根据成果与信息演化生成。考虑到管理目标的实现一般具有时间限制,因此对博弈次数或者博弈阶段的控制,使得条件理性的形成阶段符合管理目标的需求,成为深度博弈的目标之一。

  (2)信息管控

  条件理性的形成条件需要一定的信息支持。根据条件理性的形成趋势,披露、控制或者垄断特定的信息或者控制博弈的阶段,将成为深度博弈的重要策略。信息披露乃至垄断的结果,将对其他参与方产生重要影响,直接决定了对方的策略空间和收益函数。在数字经济时代,则表现为对信息来源的垄断,如地理信息导航、医疗数据检索系统等,这样的信息垄断,直接限制了人们在特定领域进行完全理性分析的可能性。既然所有分析的前提信息都是被垄断与控制的,决策人只能得到信息所有人愿意释放的信息,那么必然发展为有限的条件理性。

  (3)博弈环境

  深度博弈过程中,可以采取场景化战略,进行理性的快速迭代。在博弈过程中构建场景,形成各参与方的决策基础,同时通过快速迭代形成理性分布,最后通过理性深度博弈,各参与方都可以获得各自条件理性认知基础上的阶段性博弈结果。这样的结果可以是共赢,因为博弈各方收益函数是不同的,而且博弈各方条件理性不同,对收益的判断也必然不同。环境与理性迭代,可以在更广泛、更深入层面上达到理性管理的目标。

  在宏观管控时可以采取全面动员策略,即前文提到的企业在泛政治化之后可以驱动的全民动员策略。应用于深度博弈,则体现为借助数字技术对社会环境采取全面动员,形成符合深度博弈需要的社会认知与社会思潮。

  7.3、深度博弈的展开模式:微观管控

  对参与人、决策集与收益进行管控,是深度博弈的微观内容。与传统博弈论的区别体现在所有参与要素都是博弈内容,都是为了博弈结果服务。甚至博弈结果,也就是参与方的效用函数都是可以博弈的对象。因为从条件理性的管控目标而言,让被管理对象感觉到或者认识到新的效用函数——只要这个函数是有利于管理目标的,就可以成为博弈的重要内容。

  (1)参与人

  参与人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动态的。当面对广大的人群作为博弈一方时,参与人的代表性就是重要的博弈内容。更进一步,在多方参与博弈时,可以把控制参与博弈的主体范围作为博弈内容。在多人博弈过程中,邀请或限制参与人,往往是达成博弈结果,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方法。

  (2)决策与行动

  策略集以及可选行动集,都可以在深度博弈过程中被调整、替换、迭代。影响其他参与方的行动,调整其他参与方的策略集,在现实生活的博弈过程中有很多经典案例。在数字经济时代,表现为通过网络影响每一个人的购物方式、交友方式以及出行方式。电子商务平台在与消费者博弈的过程中,通过对消费者可选策略空间的引导与强化,实现深度博弈的有利局面。

  (3)收益函数

  深度博弈过程中,对其他参与方收益函数的影响或者调整,是最为重要的博弈策略。任何参与方的收益函数,必然存在于一个测度空间。对参与方的测度空间进行引导并产生影响,是影响其收益函数的主要方法。收益函数的改变,在传统经济中更多体现为价值观的培养与改造。正如前文提到的,当企业泛政治化之后,很多政治管理方法可以通过数字化手段被企业所使用。由此,企业可以在深度博弈中使用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通过影响被管理者的效用函数而达到组织目标。

  深度博弈主要从上述6个方面展开,其局部的阶段博弈是传统博弈论的范畴。在理性的表达上,传统博弈论是基于效用函数的最大化隐含了理性行为;而深度博弈作为理性管控的具体方法,把理性量化与理性分布作为显性方式,在博弈策略与行为空间中进行表达。这是深度博弈与传统博弈的重要区别。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同的理性分布形态导致不同的深度博弈结果;不同的深度博弈结果形成不同的理性分布,导致不同的制度产生。正因为理性可以量化表达,对理性的管理就不仅仅是企业或者组织的行为,也是社会或政府层面的宏观管理内容。

  8、理性的公共管理:群体效应与社会异化

  8.1、群体效应

  个体理性与群体理性的关系,可以是简单的加总关系,也可以是量变到质变的关系。个体理性汇总成为群体理性,最为熟知的是羊群效应。羊群效应指出,群体中每个个体的理性选择,会导致群体选择的无理性。羊群效应是群体演化的负面效应,也是乌合之众的典型表现。另一个效应是蚂蚁效应,与羊群效应恰恰相反,蚂蚁效应指出,个体无理性可以产生群体理性[3,11]。蚂蚁效应是群体智能的重要表现,也是群体演化的正面效应。在数字经济时代,蚂蚁效应会形成网络精英或者网络主流舆情,形成虚拟社区的群体意见,进而影响实体社会的发展。

  群体效应还包括网络虚假舆论操控的谣言效应与蝴蝶效应。一个简单个体的理性思辨,会随着数字传播的广度与深度而变成整个社会的群体拷问。这样的群体拷问,体现了前文提到的企业全民动员能力。更多的群体效应,包括群体性的底层欲望泛滥,网络空间中网路暴力与网络成人内容的大规模扩散,其原因就在于个体理性不再受制于现实社会的有力管控。国家立法始终滞后于数字经济的发展,虽然有了防沉迷系统,以及实行了网络实名化,但是并不影响整个群体的消沉与堕落。现实生活中的底层欲望涉及到的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都受到严格的社会制度管控;但在虚拟空间,却可以通过数字技术无限逼近甚至超越。

  8.2、社会异化之一:公权私化

  个体理性汇总形成群体效应,带来了政府管理的职能转换。公共管制在虚拟世界中存在滞后的问题,私营监管的在线争议解决体系具有许多优势,比法院和诉讼更有效。社会的离散化解构、表达与重构,导致了群体理性的变革,以及基于群体理性的组织变革。数字经济带来的变革速度超越了管理的发展,脱离了常态管控,从而导致社会的异化。

  社会异化的直接路径,是社会、组织和个体之间的跨界融合。公共行政权力被直接或间接获得并应用到商业模式的现象,人们称为公权私化。公权私化成为目前垄断型平台的主要商业模式,通过公共权力对平台上的组织理性、个体理性进行理性管理,形成符合平台需求的条件理性,从而在生存方式、行为习惯上依赖于平台并提供相应贡献。公权私化到了一定阶段就会发展为企业与政府合谋,如美国政府的棱镜计划。

  前文提到的企业泛政治化现象,是基于数字技术下的企业采取泛社会化、泛政治化手段达到一般以营利为主的组织目标。其中一个突出现象,就是价值重构。通过基于数字技术的即时通讯、自媒体、网络社区或者游戏等各种形式,以及建构制度取代当前制度、以虚构制度折射现实生活,从而引导与重构人们的行为习惯、价值观与社会秩序。这一价值重构过程,实质上就是企业对传统政府职能的取代,仅仅是因为当前的技术手段而得以实现全民动员。这样的公权私化,就是技术手段提升与客户群扩张所形成的必然结果。

  8.3、社会异化之二:理性剥削

  随着传统信息不对称的打破,新的数据不对称呈现了爆发态势。掌握数据信息,垄断数据资源,就是垄断人们进行理性分析所必要的基础资料。人们要想获得相对完全的理性或者相对自由的精神,就需要付出代价以获取这些数据。这样一来,数据资产就具备了传统资产的产权职能,也就是具备了剩余价值索取权[6]。依托剩余价值索取权,数字资产逐步完成原始积累,从而达到形成剥削的必要条件。数字资产形成了剥削,也就是新的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根源在于人们对理性自由的追求。数字资产垄断影响了个人理性,同时影响了企业理性,甚至影响政府理性。

  定义14 理性剥削:为了获得作为社会人的理性存在,达到精神自由、完全理性,用劳动支付所必须的精神资料或数据信息。

  个体能力对数字技术的极度依赖,以及因为数字技术和数据信息(作为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被机构相对垄断,就必然造成部分阶层依托对生产资料的控制来实施对劳动力的奴役。而这种奴役制度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物质化控制与身体化的奴役,而是上升到了理性层面的精神奴役:当个体希望以社会人“理性”存在时(无论是虚拟还是现实),就必须用劳动交换理性活动所必需的数据及其处理技术(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

  定义15 精神奴役是指制度化的理性管控与个体的理性依附必然导致个体劳动自由与数字信息资料的交换关系,它的当代基础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与信息资料的垄断。

  这就是数字经济时代所派生的精神奴役,它一方面部分佐证了本研究提出的量化理性、条件理性、镜像理性等理性管理的基本内涵与外延;另一方面作为本研究的预言,提前展现了未来宏观世界的微观基础。当新技术发展到可以影响社会结构与社会分层时,挑战现有政治、经济与文化体制,政府监管就被迫产生,并且政府监管与企业数据垄断之间的深度博弈会日益加剧。

  9、理性监管:新技术挑战与GDPR立法

  9.1、新技术挑战

  在数字经济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数字空间的经济范围特征出现,通过特定的规范和价值观,形成了网络环境的早期文化[12]。这样的网络文化首先是开放的、自由的,渐渐地各国政府相继开始网络实名制,以控制网络信息与舆论的发展。但是,数字文化、技术与算法革命的竞争发展趋势超越了政府行政立法的速度,技术革命与司法管制导致企业与政府开展深度博弈。这样的深度博弈源自新技术带来的巨大社会变革,既是商业目标与社会目标的对立与融合,也是新理性与旧理性的对立与融合,促进了理性管理的形成与发展。

  (1)社会各阶层的二次分化

  新技术革命促使社会各阶层基于条件理性的二次分化。科技革命创造了新的生产资料与生产关系,从而直接产生新的阶级或阶层划分;同时,科技革命诞生了新的生产资料占有与流通模式,因此,新的阶级或阶层流动方式应运而生。当人们处于两种不同的生活状态——现实状态与新经济状态时,人们对待事件的条件理性将并行发展,且必须学会持双重理性。两套不同的理性存在,对保守人士而言是难以接受的分裂状态。这样基于双重条件理性导致的二次分化,是当前社会与未来消费的主要状态,也是必须要接受的发展趋势。

  (2)理性管理空间的扩张

  新技术革命扩大了基于量化理性的理性管理空间。当人类的制度空间与个体存在能够被数字化表达时,数字信用扩张导致全球资本深度一体化,不仅引发了社会价值空间的极大释放,而且导致理性被数字化逼近、模拟与重构。这样的逼近、模拟与重构,就是基于理性管理谋求社会价值的重要手段。

  (3)深度博弈的显性化

  新技术革命促进了深度博弈显性化。传统深度博弈往往通过多阶段的一般博弈体现出来,但是数字时代的商业模式往往可以多维度并行开展一般性博弈,而且通过多维度并行博弈对条件理性进行并行管控,造成了深度博弈的显性化。深度博弈显性化的最新案例是5G技术之争中,华为公司依托中国政府的支持,应对世界各国政治、经济与技术围剿而采取的战略步调。另外一个深度博弈的案例是量子通讯,保证个人信息的完全保密,避免了“被大数据”情况的发生,从而颠覆了传统的大数据建构路径,影响了数字经济的发展模式,也就是从博弈场景、信息空间等方面做了深度变革。

  (4)条件理性的滥用与释放

  新技术革命导致了对人类条件理性的滥用,特别将人工智能应用于理性监测。由于人们的条件理性可以被镜像表达,量化理性可以被估测,因而产生了很多针对人类理性进行管控或者深度博弈的滥用行为。基本模式表现为包括场景在内的条件构建,然后对条件理性的大小、概率分布进行测量,基于测量结果制定博弈或者交易模式,并根据博弈过程与结果及时反馈调整。当条件理性被无条件或带条件释放时,既带来了理性管理的巨大商机,也给社会伦理带来了冲击。

  9.2、立法监管:GDPR

  在数字经济时代,社会离散化重构带来的问题更多出现在人的理性管控方面。因为算法不公开,而且其复杂性超越了个体理性的辨识能力,又基于对离散化、可以忽略的个体理性的分布式管控,因此存在误导与欺骗消费者的可能。由于一切对理性的管控,都必然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结构稳定与发展方向,因此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在相继出台。

  目前,最为严格的数字经济立法当属欧盟出台的GDPR。GDPR规定,数据控制者必须以清楚、简单、明了的方式,向个人说明其个人数据是如何被收集处理的。如果涉及自动化的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画像活动,则需要提供基本的算法逻辑以及针对个人的运算结果。GDPR中的第13~15条规定,公司有义务提供对个人算法决策的详细解释,或关于算法如何作出决定的一般信息。GDPR要求数据控制器实施适当的措施来保障数据主体的权利自由和合法权益,规定公司必须建立工具,以允许用户查看、删除、纠正或移动他们的个人数据,必须拥有收集用户数据的合法依据,若发生数据泄露,则必须在72小时内通知主管部门。

  越来越多的经济、社会和公民社交都是通过算法进行,导致人们对算法透明度的深度担忧,需要确保算法的公正性与准确性。如果用户在算法中被设计沉迷、被拒绝服务或者被不公平对待,用户必须知道为什么,并有机会上诉。GDPR第6条规定,除了首次收集数据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都禁止使用数据,因此企业难以利用数据进行创新。第17(1)条“被遗忘权”规定,所有算法都必须尊重个人信息的被遗忘权,并及时删除信息。GDPR第5条概述了与个人数据处理相关的原则,对欧盟以外的个人数据流动有严格的控制,如要求企业必须使用欧盟国家的数据中心。GDPR第20条“个人数据可携权”规定,用户可以无障碍地将其个人数据从一个信息服务提供者处转移至另一个信息服务提供者。

  欧盟针对数据保护与算法出台GDPR,是为了保护用户的基本人权,保证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GDPR出台的前提,是充分考虑到政府、机构与个人的理性都是有条件的、有限的,因此要在保护数据所有权基础上,要求算法设计者提供算法的充分解释。GDPR对个人信息、数据与理性采取了有效保护,规定了理性管控的法律边界,也提高了新进入企业对社会条件理性与个体条件理性进行宏观管控的门槛。

  10、结语

  理性管理学派可以作为管理学中国学派的一种尝试,主要应用于数字技术背景下的社会经济管理。理性管理学派具有完备的理论框架,从理论出发点、基本方法论、基本原理与基本结论等主要方面,构建了一套原创的话语体系。理性管理学派的理论体系,既体现了经济学基本理论与方法论创新,又体现了自身的管理学理论创新与方法论创新。一方面建立在后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之上,包括离散主义哲学方法论、稀缺二元性与制度价值论,以及分布分析法、量化理性与公权私化基本原理等;另一方面又提出了条件理性、心理镜像、理性阻断与理性重构的基本原理,创建了制度心理学作为理论支撑,并提出深度博弈论作为管理学对策方法论。

  随着5G时代的迅速到来,万物互联将导致一切重新定义。理性管理学派或数字理性管理学派的提出,将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管理实践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也为管理学理论创新指出了主要研究方向。本研究的后续研究,将计划在深度博弈论方向展开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对策论研究,在制度心理学方向展开理性镜像与理性建构的模式研究,在条件理性领域对条件管理路径进行归纳与规律总结,在数字理性监管领域开展政策法规与伦理研究,在社会异化领域展开人类理性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度博弈与趋同性研究等。这些后续研究,将为管理学中国学派与自主话语体系的构建提供完备的逻辑基础、概念基础与范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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