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需求主体和客体分析

发布时间:2017-08-11 02:51:36

  摘要:农业信息服务是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信息需求是农业信息服务的出发点和源动力。该文主要从农业信息需求的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旨在为我国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一定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农业信息化;信息服务;信息需求
  
  农业信息服务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农业信息需求是农业信息服务的基础。作为信息服务的终端受众,农户是直接的需求者和应用者,而农业信息需求客体主要指在一定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下主体提出的需求内容,因此要更加重视客体的实用性和简单性。本文主要从农业信息需求的主体-农户和客体-农业信息两个方面进行了研究。
  
  1 农业信息需求主体
  
  1) 农户界定
  
  农户是人类进入农业社会以来最基本的经济组织。一般谈到亚洲国家时使用“农户”,谈到欧美国家时使用“家庭农场”.其中潜在的含义是,家庭农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个体农户是小生产,规模小,专业化、社会化与市场化程度低,收益最大化动机弱,经营比较封闭,自给自足程度高。在本文中农户主要是指家庭主要成员共同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的,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以家庭为单位拥有剩余控制权的,经济文化生活和家庭关系紧密结合的多功能的社会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
  
  2) 农户类型
  
  生产生活等活动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类型农户对信息需求的差异。相关学者对我国农户的类型进行了研究。朱明芬等(2001)将农户分为纯农户、农业兼业户、非农业兼业户三大类。其中,纯农户指农业劳动力占家庭劳动力总数的100%,农业兼业户为农业劳动力占家庭劳动力总数的60%,非农兼业户主要指农业劳动力占家庭劳动力总数的60% 以下。简小鹰等(2007)将农户分为自给自足型、种养殖专业型、兼业型等三大类。自给自足型农户主要从事传统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其产品主要用于家庭消费,很少参与市场流通,而且几乎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种养殖专业型农户除了粮食生产外,有一定规模的种植或养殖活动,除了一部分农产品供家庭消费外,其余几乎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一般情况下,收入的50% 以上源于非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户属于兼业型农户。
  
  基于消费者行为理论和感知风险理论,本文将农户分为风险规避型农户、风险中立型农户和风险偏好型农户等三大类。风险规避型农户在面对新的技术或信息时,通常表现为不积极的态度,对风险的认知比较强烈,参与相关信息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也比较低;风险中立型农户在面对新的技术或信息时,通常表现为观望的态度,相关活动的参与程度也不确定,一般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这类农户的行为受其他因素影响比较大,他们通常不会主动承担一定的风险进行试验,而是当某一技术应用初见成效之后,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其中;风险偏好型农户对新技术或信息的需求比较强烈,他们更愿意冒一定的风险进行尝试,同时,面对相关的信息服务活动时,这类农户的参与程度也比较高且持续的时间比较长。三类农户的具体行为特征如表1所示。
  
  农户属于哪个类型不是固定的而是动态变化的。最初阶段,这三类农户与传统的农户分类基本上是分别对应的。自给自足型农户,由于经济等原因,面对风险时可能比较保守,但当农业生产量多于自己所消耗时,多余的产品会到市场上去流通,因此这类农户又转变成了种养殖专业型农户,由于生产、生活发生了改观,思想也可能发生转变,因此,这类农户可能从风险规避型过渡到风险中立型。当农户生产力过剩,或者由于某些原因提高了生产效率时,家庭的一些成员可能会选择外出打工、做生意等,因此,这类农户变成了兼业型农户。当面对大量新鲜事物后,风险中立的兼业型农户可能转变为风险偏好型农户。
  
  2 农业信息需求客体
  
  1) 农业信息内容
  
  根据与农业生产和生活的密切程度,本文将我国农户需要的农业信息概括为四个部分,每一部分具体信息类别如下:
  
  l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农业实用技术信息、农业气象信息、农业生产资料信息、农业市场供求信息、农产品价格信息、农业新品种信息、市场行情分析报告、特种养殖信息等。
  
  l为农业生产提供辅助决策的信息,主要包括:农业政策法规信息、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劳务人才信息、财经金融信息等。
  
  l与农业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医疗保健与社会保障信息、子女教育信息、致富经验信息等。
  
  l丰富农户生活的信息,主要包括:社会新闻信息、乡村文化信息、休闲娱乐信息等。
  
  2) 农业信息属性
  
  根据物品分类理论,物品可以分成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两大类。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非竞争性指的是在消费过程中一些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受益者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非排他性指的是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消费而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根据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满足条件,公共产品又被分为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两个类别。纯公共产品指的是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准公共产品指的是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
  
  基于上述理论,本文将农业信息进行了分类,主要应用三个级别来分别表示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程度。例如,农业气象信息和农业政策法规信息可以看成是完全非排他和完全非竞争的,更加符合公共产品的特征,因此归类为纯公共产品。农业实用技术信息和子女教育信息的非竞争性比较强,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市场行情分析报告、特种养殖信息、医疗保健与社会保障信息以及文化娱乐信息的非排他性比较弱,同时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而农业生产资料信息、农业市场供求信息、农产品价格信息、农业新品种信息、病虫害等防治信息、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劳务人才信息、致富经验信息等都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以上这些信息都具有准公共物品的特征,具体如表2所示。
  
  3 总结
  
  农户是我国农业信息服务的主要对象,而为农户提供怎样的服务、如何为农户提供服务则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本文主要对农业信息需求过程中的主体-农户和客体-农业信息进行了分析,旨在通过对主体和客体的深入研究,更加明确农业信息服务的内容和方向。
  
  在对农户的研究中,本文首先界定了农户的概念和范围,然后根据消费者理论和感知风险理论,将农户分为风险规避型、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偏好型三类,并分析了每一类农户行为特征的动态变化趋势。通过对三类农户信息需求特征分析可知,风险规避型农户信息搜寻和获得的态度通常表现为被动、不积极,信息服务活动参与程度比较低。风险偏好型农户搜寻与获取信息的行为一般表现为比较积极主动,参与信息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持续性。而风险中立型农户的行为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此,农业信息服务者应该重视农户的行为特征,根据农户的类型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例如,在试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时候,可以重点考虑先在风险偏好型农户中推广,通过这类农户的应用实效,进而带动其他农户。同时应该考虑影响每一类农户行为变化的因素,这也是今后研究的一个方向。
  
  在对农业信息的研究中,本文主要基于物品分类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对农业信息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农业气象信息和农业政策法规信息具有完全公共产品的属性,而市场行情分析报告、特种养殖信息、医疗保健与社会保障信息等具有较强的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同时,在不同的环境中,针对不同的农户类别,农业信息的属性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农业信息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为我国农业信息服务的持续发展和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为今后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朱明芬,李南田.农户采用农业新技术的行为差异及对策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01(2):26-29.
  [2] 简小鹰,冯海英.贫困农村社区不同类型农户信息需求特性分析[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7(2):112-115.
  [3] 孔孟儒. 数字网络环境下准公共信息产品供给问题研究[D].安徽工业大学,2015.
  [4] 任钰.农民对农业信息的需求及影响因素[J].山西农业科学,2016,44(6):871-873.
  [5] 吴津岑子,刘昆笛.基于农民信息需求的信息服务质量管理研究[J].信息系统工程,2017(5):44-45.
  [6] 卢泰宏.消费者行为学50年:演化与颠覆[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7,39(6):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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