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欧洲的中世纪前提――陈乐民论“中世纪”

发布时间:2014-10-09 10:17:11
   摘要:上承西罗马帝国灭亡, 下续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 居“中”这一段, 俗称中世纪。中世纪走入黑幕的欧洲不是走入黑暗的欧洲。中世纪最大的意义是建立了封建制。封建制是欧洲文明的制度萌芽, 最大的特点是分权和社会契约关系。中国自身没有一个为近代做准备的“中世纪”.罗马化和政治化的基督教, 是欧洲旧文化的一个大救主, 基督教会虽有许多罪恶, 但在欧洲最黑暗的时候却是那里唯一的光明。中世纪是“欧洲观念”和民族国家观念孕育和形成的时期。中世纪乃“近代欧洲的历史前提”.
  
   关键词:陈乐民; 中世纪; 封建制; 基督教; 欧洲观念; 近代欧洲的中世纪前提;
 
  
  自1996年《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 (供试验用) 》起, 我国的高中历史教育, 已有20余年时间, 没有“中世纪”的内容了。1变革即将到来, 2017年版《高中历史课程标准》设计了“中古世界的多元面貌”.基于自身的阅读经验, 笔者认为, 梳理陈乐民先生关于“中世纪”的论说, 把握其思想方法, 对即将回归中学历史课堂的“中世纪史”教育或有助益。
  
  陈乐民 (1930-2008) , 中国“欧洲学”第一人, 治学“欧洲文明”史, 名贯中外。2002年下半年, 陈先生应请在北京大学为国际关系学院三年级本科生开设了《欧洲文明史论》课程。没有写讲稿, 凭着几条简要的提纲讲了一学期。那时候, 他专事欧洲文明研究已历20余年 (不计其之前的“经验”) , 出版了《欧洲观念的历史哲学》《欧洲文明扩张史》《欧洲文明的进程》等着作, 相关的认知已经深入骨髓, 内化于心。关于“中世纪”的解释是其建构自己的欧洲文明史体系的关键, 对于整个学界关于“中世纪”的认识而言也多有贡献, 自然也是我们理解其整个欧洲文明认识的关键。
  
  一、“中世纪”的概念
  
  “中世纪”指的是什么?上世纪80年代初, 我国世界史工作者曾经编了一部《世界历史辞典》, 专门列了“中世纪”词条, 这一解释应该是那个时段我国史学界对于“中世纪”最权威的认知。
  
  【中世纪】拉丁文medium accum, 指古典文化期 (希腊、罗马) 与古典文化“复兴”期之间的时代, 约相当于公元五到十五世纪。文艺复兴时意大利人文主义者比多首创此词, 后被广泛采用。亦称“中古”或“中世”, 指古代与近代之间, 即从奴隶社会瓦解起, 到向资本主义过渡为止的时期。马克思主义史学认为它是封建制时代, ……在欧洲, 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至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中世纪的界限。[1]71
  
  陈先生把握这一概念的历史脉络, 在15世纪, 西方人文主义者初次使用“中世纪”一词的时候, 看到的主要是他们自己对于所谓“黑暗时代”的否定和对于古典文明的继承。他们以为, 从罗马文明在5世纪的衰亡到人文主义在15世纪的兴起之间, 横亘着一段文明被割断的历史, 他们把这段历史称之为“中世纪”, 用以说明, 在两种有继承关系的文明之间有一个被跨越的中间阶段。中世纪, 为什么是中?那是说, 上面接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下面接着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 进入近代了。所以中间这段就叫做中世纪。[2]82正如德国艾希施泰德天主教大学教授乌尔苏拉·A.J.贝歇尔说:
  
  “分期”是历史研究的辅助手段, 它使得历史学家有可能对已经过去的历史事件进行时间排序。历史事件的顺序不是自动产生的。历史是独立于研究主体的历史事件发生过程。每一种事件排序都是对于逝去历史事件进行明确说明和解释的结果。……在分期的形式中, 古代、中世纪与近代的三段划分占据主要位置。它可以追溯到克里斯托弗·塞拉留斯 (1685) .该学者将其所在的时代诠释为理想化的古代文化的重生 (文艺复兴) , 并贬低两者之间的时期为中间时代。[3]204-205
  
  陈先生对“中世纪”这个用词并未有学理上的认同。这里涉及到陈先生关于历史分期的意识问题, 也是治历史学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陈先生说:
  
  “中世纪”这个词是历史学家为了历史分期而起的名字。在研究历史问题, 在文明史的研究上, 分期是必要的, 否则无法研究下去;有了分期, 头脑中会有一个大体的轮廓。而分期也有缺点, 就是经常看到的历史是一段一段的, 这一段跟那一段不一样, 或者说完全不一样, 进入了另一个历史时期, 而把从上一时期如何过渡到这一时期的, 常常简单化。比如讲中世纪, 就是从公元476年开始, 好像此后就换了天下, 476年之前是上古史, 476年之后是中古史, 干干脆脆一条线。可是历史并不是这样发展的。……“中世纪”与近代的界限就更难划分, 有各种各样的划分方法。有人说是15世纪, 以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为界, 以后进入近代, 以前是“中世纪”;也有人说应该是14世纪末15世纪初的文艺复兴后欧洲进入新世纪;也有人说是13世纪, 把1321年意大利诗人但丁的死作为划分界线。这些都是相对的。[2]63-64
  
  亦如美国中世纪史学家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在其经典名着《12世纪文艺复兴》中说, “‘世纪’最多只是为方便起见而采用的一种随心所欲的划分法”, “我们最多只能说, 11世纪后期显现出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知识的新生活的许多迹象, 而对于这些, 像罗马法的复兴和对古典着作的新兴趣, 几乎找不到特定的产生时间, 并且, 如果我们为了方便, 选择1096年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作为转折点, 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特别事件本身在知识史上并没有明确的重要性, 真正的变化50年前就开始了。这一时期的下限更不能截然划定。一旦恢复生气, 知识生活不会懈怠或陡然改变其性质。正像13世纪从12世纪产生, 14世纪也从13世纪中产生, 因此, 在中世纪文艺复兴与15世纪文艺复兴之间没有真正的中断。”[4]5
  
  总之, 陈先生并不认同“中世纪”这个概念。“也许用‘中世纪’一词来界定那段长达千年, 既黑暗又光明的历史时期是不够确切的。”[5]39但是, 陈先生也无可奈何, “实际上, 中世纪这个概念, 不管它多么的不科学, 多么地不说明时代的本质, 都已经叫开了。所以我也用这个词, 中世纪”[2]82.
  
  “中世纪”的“本质”是什么呢?是北方的日耳曼人取代了罗马帝国的地位, 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 同西欧的大部分人民融合起来, 接受了被他们征服的罗马帝国的文化, 皈依了基督教, 把基督教变成了西欧的宗教, 同时也接纳了希腊在哲学、文艺等方面的遗产。所以确切点说, 所谓的中世纪, 就是日耳曼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就是中世纪的概念。2它承上启下, 就历史发展的意义而言, 并没有“割断”之意。它最大的意义是建立起名符其实的“封建制度”.[5]39
  
  还有一个关于“中世纪”的性质认定, 那就是“黑暗的中世纪”, 这是长期以来历史学界内外广为人知, 也似乎因其简明、朗朗上口而为很多人“接受”的一个判断。“中世纪度过黑暗, 文艺复兴中见到光明”.自彼特拉克开始, 此后的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都把中世纪视为一个黑暗时代, 历史学家布克哈特在1860年出版《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 将中世纪作为文艺复兴的对照, 从而使中世纪黑暗说成为学术定论和大众常识。[6]书文中, 随处可见。一个世纪前出版的英国历史学家J.B.伯里的《思想自由史》认定的是“理性被禁锢”的千年中世纪。[7]第三章最新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历史读本·世界历史》醒目的标题就是“黑暗的中世纪”.[8]笔者反对在中学历史教科书或者辅助读物上笼统地用“黑暗的中世纪”为题。这样一个简明的标题容易给中学生形成一个中世纪千年通体“黑暗”的错误印象, 伴随绝大多数人一生。相比而言, 上个世纪很长一段时期中学世界历史教科书上用“欧洲封建社会”的形成、发展、衰落的表述更中性、更少误会。也没有用“中世纪”一词, 避开了这一名词本身的不合适, 也更准确地解释了中古欧洲历史的特质。
  
  陈乐民先生识读欧洲文明后, 对此是有明确界定的。尽管他遵从“约定俗成”, 并不反对这个情感态度很明显的形容词, 但是绝不笼而统之。
  
  “中世纪”容易使人产生错觉。过去在读历史的时候, 常常把“中世纪”叫做“黑暗时代”--“dark ages”, 好像从公元500年到1500年这一千年完全是黑暗的。“age”还不算, 而且还是“ages”, 年年黑暗;而到了文艺复兴, 就突然光明了。历史没有这样发展的。[2]63-64
  
  陈先生承认, 中世纪有它的“黑暗时期”.真正的“黑暗时期”是日耳曼人占领罗马以后, 就是公元500年左右。这个时期为什么是黑暗时期呢?首先罗马帝国已经是一个烂摊子了, 根本拎不起来了。再有基督教立足未稳, 正在发展。从公元500年左右到公元八九世纪, 这个时期比较乱, 也可以叫做“黑暗时期”, 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建树。亦如陈衡哲所言:“自西罗马帝国衰弱后, 欧洲的文化, 除了一部分为君士坦丁堡所保存外, 其余的差不多都被日耳曼人的马蹄, 蹴成泥土了。第六七八三个世纪中, 竟不曾能产生一个着作家, 这是文化破产的一大证据。”[9]127但是, 从查理大帝之后慢慢不太一样了, 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查理大帝利用基督教扩张他的版图, 深知寺院乃是当时的唯一光明。于是到处建立寺院, 附设学塾, 使僧侣教导官吏和民众。这个教育青年的事业乃是三百年来沉沉长夜中的一线光明, “结束了那三百年来的‘黑暗时代’”[9]127, 尽管后来他的儿子“三分帝国”, 结束了查理大帝武力统一欧洲的追求, 中世纪走向相反的“封建”道路, 但教会粗基已定, 人民已有向学的机会, 新文化的种子已经扎下根来。它给后人留下了精神财富。假如说文艺复兴是十四五世纪的事情, 那么这个文艺复兴的积累是在中世纪。不可能是中世纪黑暗一大通后突然出现光明。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 (差不多是十二三世纪) , 有很多光明的东西在孕育着。[2]72比如, 封建制孕育了民主与自治的精神, 产生了权利和义务的规范。这些都是后来欧洲文明中的精髓。所以, “事实上, 走入黑幕的欧洲不是走入黑暗的欧洲”[5]48 .
  
  二、封建时期
  
  陈先生认为, “中世纪”一词, 既不科学, 也不能反映这一时期的本质。这一时期, 从时代的特征来说叫封建时期比较好。[2]63-64中世纪的欧洲, 经过血与火的洗礼, 罗马文明被扬弃了, 在融合了罗马文明和日耳曼文明的基础上, 形成了对于欧洲文明至关重要的欧洲封建制。没有欧洲封建制, 就没有欧洲民族国家的兴起。欧洲近现代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都在欧洲封建制时期开始萌芽。[5]39-40也许这个结论是共识, 但陈先生的解释是值得体会的。
  
  欧洲的封建制是日耳曼人的创造。这里有一个新的元素、经历了一个阶段, 那就是日耳曼“民族大迁徙”.我们经常看到的表述是类似于“黑暗的中世纪”的“蛮族入侵”, 似乎是日耳曼民族的野蛮侵略埋葬了光辉灿烂的罗马文明。但陈先生看到的更多是融合、是延续, 而非对立、非断裂。
  
  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与日耳曼“民族大迁徙”确实是共时的。日耳曼人属于印欧人种 (The Indo-Europeans) , 居欧洲北部。他们南下侵寇罗马, 在纪元初年便已显着。第二世纪时大举南寇, 被罗马打败, 但他们的势力已渗入罗马。“有的入了罗马的军队, 有的做了罗马的官吏, 有的成群结队, 占据了罗马的边疆。到了第三四世纪时, 他们的势力, 就弥漫了全罗马帝国。”[9]111日耳曼民族中最重要的就是我们熟知的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汪达尔人、法兰克人、撒克逊及盎格鲁人等。他们南下途中, 一面寻找土地和牧场, 一面和繁盛的罗马帝国进行着商业贸易。“频繁的商业往来在日耳曼人入侵罗马以前很久, 就已经开始在消除罗马文明和蛮族文明之间的边界了。”也是在这个过程中, 日耳曼民族不断走向成熟。“蛮族之所以取胜, 每次都因为它一半已文明化了。”[5]41
  
  罗马帝国受到外部异民族压迫而灭亡, 非不符实, 但内因主要还在于它的腐败。腐败的根源在于罗马帝国历史上的诸多暴君。他们继承了祖先的业绩, 却使罗马平民很陶醉, 如此庞大的帝国, 东征西讨, 几乎把整个欧洲都占领了;“罗马帝国骄奢淫逸 (现在我们称不正之风) , 贪污腐化横行, 民风怠惰, 到后来已经几乎‘国将不国', 就像《红楼梦》中说的’内瓤已经空了‘, 即使日耳曼人不来, 它自己也难以支撑下去。”[2]62-63“若无日耳曼人的侵寇, 他们也是免不了枯萎凋亡的。所以日耳曼人的侵占罗马帝国, 在表面上虽是一件憾事, 但在实际上却给了罗马一点复活的新血, 于欧洲文化的前途, 是极有关系的。”[9]113“日耳曼民族的大迁徙是好事。实际上, 大迁徙不是一次就迁徙过去了, 是一个过程。日耳曼民族的迁徙取代了西罗马帝国, 应该说是一件拯救了欧洲文明的事件和举动, 是把原来一个原始的、野蛮的、游牧性比较强的日耳曼民族变成了文明的民族。”[2]66日耳曼人的侵入罗马帝国, 挽救了欧洲文明, 挽救了已经衰败的西欧社会。[5]42-43
  
  陈乐民先生结论非常明确。日耳曼民族对罗马帝国的征服是一种双向的征服, 即日耳曼用武力征服了罗马, 而罗马则用宗教和文明征服了日耳曼。日耳曼人对旧罗马帝国文明发达地区的统治的结果是产生了一种新的文明。它既不是罗马文明, 也不是日耳曼文明。它是多种文明在相互征服、相互影响和相互同化的过程中产生的合成文明。日耳曼人对罗马文明的继承也是显而易见的。这种继承既包括精神的, 也包括制度的。在精神上, 法兰克人接受了罗马的宗教--基督教;在制度上, 罗马法成了中世纪的法律原则。[5]42
  
  这里实际上涉及的是一个传统的课题--中世纪早期文明与罗马文明的关系问题。从古典时代到中世纪, 究竟是欧洲文明的断裂还是连续?自19世纪以来, 这就是有关中世纪早期诸多问题研究中的一个焦点。灿烂的古典文明与暗淡的“蛮族”文化, 辉煌的罗马帝国与粗鄙的“蛮族”王国, 光明的古代与“黑暗”的中世纪, 这一类常见词句之间的强烈对比, 传递出的是一种明确的信息:古典时代与中世纪是文明与野蛮的对立。当然, 质疑这一类历史表述的准确性的学者不在少数, 然而这些词句的修辞效果和深远影响, 至今犹存。北京师范大学侯树栋教授整理了近年来的新动向, 强调, “从整体上观察, 有关论者, 其中主要是历史学家, 比较强调从古典时代到中世纪的历史连续性, 这是当前学术的基本走向”[10].从侯先生引证的资料看, 反映这种新动向的着作大多是近20年以内出版的, 至少说明, 陈乐民先生的解释与这一“基本走向”是同步的。
  
  其实, 欧洲的封建制度是一种自然产生的制度。罗马帝国末年, 社会秩序扰乱已极。小地主不得已将耕地售与大地主。大地主乐见产业和势力加添, 不但愿意收容小地主, 并且还要召纳佃奴来耕种田地。于是大地主便成为一地的主人, 一地的保护者, 而小地主及佃奴此时就都成为他们的奴属了。当时日耳曼人有一种习俗。少年武士, 常须择一酋长为他的主人, 自己立誓做他的臣属。酋长须保护这个少年武士, 而少年武士也须服从他主人的命令。这个约是双方的, 无论哪一方面都不能违犯它。这两个因素的混合便是封建制度的起点。查理曼东征西讨, 尤喜以得胜之地分给他的官吏和教士。他们的臣属, 战争之时, 须在他们的军中服役, 平时也须服从他们的命令, 而他们自己, 则负有保护境内的全责。他们常常可以把他们的地土, 分封给他们的臣属, 他们的臣属, 又可以把他所得的封土, 再分封他的小臣属。诸侯分封给他的臣属的地, 叫做“封地” (fief) , 拉丁文曰 (feudum) , “封建制度” (feudalism) 一词, 便是由此而来。中古时候的社会阶级, 差不多都以封地为标准, 除了苦力佃奴外, 人人都能在这个微分缕析的阶级制度中, 找到一个地位。查理大帝试图一“合”欧洲, 但也抵不过这个根深蒂固的“分”力。[9]132
  
  欧洲封建制主要是日耳曼人的创造, 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分权, 而且是把权利的分配与土地的分配联系起来了。最典型的标志性事件就是查理曼帝国一分为三, 它象征着皇权不可分割的无效。这一事件铸就了最初的几个欧洲民族国家法兰西、意大利、德意志的雏形。英吉利、奥地利、匈牙利、俄罗斯、西班牙等后来的欧洲主要民族国家也都是因为这种封建制潮流而奠定根基的。虽然那时候它们都还只是一个个的地理单元, 还没有形成真正的民族国家, 但民族国家的方向已经确定下来了。中世纪对近代欧洲的一大贡献就是产生了“民族国家”.规划欧洲乃至世界近现代政治地图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就是奠基在民族国家之上的。
  
  除了“分治”之外, 欧洲封建制的另外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社会契约关系。封建制暗含一种社会责任, 将享有封地的权利和服从军役的义务连在了一起。这也是日耳曼人的贡献。这种封建制的原则将野蛮的个人主义纳入一种秩序的规范, 将财产的私人所有融进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契约, 使土地的私有成为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 通过宗主权和附庸地位的确定使整个欧洲稳定下来。封建制给欧洲社会带来的不仅是分割和封闭, 还有饱经战乱的人们所希求、所渴望的安定。封建制的明确的责任原则束缚了人, 也稳定了社会关系。交往减少, 变动和机会也同时减少了, 社会进入一种安睡中的养息。正是基于这种逻辑, 陈先生认为, 走入黑幕的欧洲不是走入黑暗的欧洲, 而是走入休息状态的欧洲。[5]48
  
  这种封建制相对于过去罗马的奴隶制有着根本的区别。日耳曼人抛弃了罗马的中央行政和财务税收制度, 从根本上改造了这一庞大的政府机构所要支持的庞大的军队, 建立了分层负责的军役制度。每个层次都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否则封建关系就将失效。与这种土地分封制相对应的是政治和社会的等级化。政府大员变成了世袭爵位, 社会上产生了不同的爵位和不同的职位。世俗和宗教的大地主们逐渐脱离王室政权而相对独立, 这些新贵在瓜分王国的过程中不免相互竞争, 自由农庄成了大封建地主们吞并的对象。无地和失去土地的自由人只好到地主的大庄园去寻求雇佣, 从而逐渐沦为农奴。罗马时期, 罗马法曾经是中央政府的饬令, 并且以其理性、成文和系统而着称;罗马行政则是由皇帝通过一个官僚机制来管理。但到了日耳曼人统治的封建制中世纪, 罗马法的精神大体上被接受了下来, 以不成文的习惯法的形式流行。封建君主们不享有立法权, 他们也不是王国的行政长官, 行政权力都分散到各个封臣的辖下了。封建领地上的自治达到很高的程度, 从法律的实施, 到道路的维修和铸币, 封建领主都具有完全的自主权, 只是在传统上要参照罗马的习惯法。西方正是在这种封建体制下, 逐渐发展了有自治性质的市民社会的萌芽。陈先生说, 在分裂和休眠状态中的生长和变化是不容易被外人察觉到的, 但对于欧洲是必要的。它孕育了民主与自治的精神, 产生了权利和义务的规范。这些都是后来欧洲文明中的精髓。[5]48
  
  战乱过去以后, 往来于地中海上的犹太商人继续为西方带来东方的名贵商品和大量的财富, 北方斯堪的纳维亚人的扩张也伴随着商品的交换。这来自南北两个方面的商业压力就像两个压缩机, 在不断地为封建的欧洲大陆灌注着营养。半是由于这种营养激发起来的活力, 半是由于外界财富的吸引, 封建的欧洲经过了四五个世纪的休养生息之后, 又开始活动起来。包裹在封建制度之中的私有制因素和商业精神应时而动, 冲破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 走向世界。中世纪的拓殖运动不仅是存在于欧洲的一种社会活动, 而且是当时生产发展的一种表现形式。反过来它又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并伴以生产关系的逐渐调整。商业资本主义随之产生。资本增殖的内在需求推动欧洲人走出欧洲去寻求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 中世纪的拓边也由此突破边界而扩展成为近代的海外殖民。[11]
  
  商业文明为中世纪欧洲带来了新气象。那些低层阶级, 那些受封建领主压迫而走投无路的人, 开始在商业中寻找生计。披上宗教外衣, 以“圣战”的形式名于史的“十字军东征”实际上就是在应和欧洲人向外流动和扩张的欲望。在十字军东征西讨的年代里, 商品在欧洲的流通比过去增加了, 贸易穿透了欧洲封建的壁垒, 打通了封地之间的道路, 给欧洲的封建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 使欧洲从“漆黑的帷幕”背后走出来。沿地中海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城市, 由经商而致富的城市中产阶级几乎完全摆脱了封建的束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人口随商业、随十字军征战而向外流动, 领主被迫放松对农民的管制, 把服役改变为固定的缴款, 劳役制逐渐向地租制过渡了, 封建军役制瓦解了, 封建责任关系的基础动摇了。君主们建立常备军, 产生了对金钱的不断需求, 新的赋税制度和对新财富的课税方法应运而生。一个新的欧洲出现了, 这个欧洲虽然还保存着封建制的框架, 但是在这个框架中衰落的是封建责任制, 兴起的是君主专权。到了中世纪后期, 君主们急于扩张领土, 实现内部统一和强化的君主专政, 把税收权作为一种政治主权收归己有。君权至上的概念开始出现, 封建制特有的相互制约和契约概念被上级权力的概念所取代, 封建制度只剩下虚名。中世纪后期王权的崛起实质上已在预告, 新的国家形态将在中世纪的基地上诞生。[5]67十二三世纪的欧洲政治经济社会变革是非常重要的, 它是中世纪欧洲转向近代欧洲的一个转折点, 因为它改变了欧洲的经济环境、政治组织和社会结构。许许多多的制度创新已初具现代模型。修改了税法和财政章法的王权是一种新的政治体制, 自由的自治城市也是一种新的政治体制, 股份制的经营方式和海洋法的应用一直延续至今。[5]71
  
  近代欧洲正是基于这样一种逻辑产生的。所以, 陈乐民先生说, 欧洲的中世纪, 特别是它的后几个世纪, 是近代欧洲的“胚胎期”;这是欧洲封建主义对欧洲文明发展史的一个贡献。[5]71封建制度是“欧洲文明的制度萌芽”.
  
  另外, 陈乐民先生意识上非常明确, 欧洲中古很重要, 它从自身生发出近代欧洲资本主义, 这是中国历史所没有的。[5]39“中世纪”是西欧所特有的时段, 相当于它们的“封建时期”, 所以在书里从来是大写的, 如Middle Ages, 套在中国历史上不合适;中国自身根本没有那么一个为近代作准备的“中世纪”.[12]至于“封建”, 中国历史上有封建, 那是先秦时期的事。秦一中国, “废封建, 立郡县”, 此后“二千年弗能改矣”.那实际上是中央集权制、君主集权制, 是一种皇权专制社会。过去, 我们很长一段时间里, 按照五种生产方式进行比附, 先秦时期有原始共产主义、奴隶制、封建制, 秦以后一直是封建社会。这种对“封建”的理解“实在是历史学的一个大误会”.此“封建”非彼“封建”.3
  
  三、基督教文明
  
  封建制度和基督教文明, 是中世纪历史两大中心点。这个认识在陈先生那里是非常明确的。《欧洲文明的进程》, 关于“中世纪”置两章, “中世纪 (一) ”论封建制度, “中世纪 (二) ”论基督教文明。
  
  所谓基督教文明, 是指基督教教义及其哲学和作为教权组织的教会。这两者之间有联系, 因为教会的任务是宣传教义和管制教徒。它们之间又有区别, 因为基督教义是普世性和脱俗的, 而基督教会却是政治性和入世的。需将基督教文明中的哲学与教会分开来说, 以见基督教文明在塑造欧洲文明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应该是陈先生对于理解和认知基督教文明最有价值的提示。
  
  笔者曾在《陈乐民考察“启蒙”的识见和思路》[13]一文中简要梳理过陈先生对于基督教哲学在中世纪发展轨迹的解析, 此不赘言。
  
  众多的文献中、普罗大众的头脑中的那个“中世纪千年黑暗王国”往往是基于基督教的, 基督教控制人们的思想, 毒害人们的心灵, 排斥“异端”, 罪行累累。虽非不符实, 但恐怕有些片面。正如季羡林先生主编《中华佛教史》时所言:“我是不信任任何宗教的, 但是, 对世界上所有的堂堂正正的宗教, 我都有真挚的敬意。因为这些宗教, 不管它的教义是什么, 也不管它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这些宗教总是教人们做好事, 不做恶事, 它们在道德上都有一些好作用。”[14]总序基督教虽然用全能的上帝代替了人类的理性和自然的规律, 却没有否定希腊哲学和罗马法中表现出来的另外一种人文思想, 这就是关于人在自然法则面前平等的思想。在基督教义中, 上帝是爱人的, 甚至不惜牺牲亲子来拯救人类。上帝虽然是万能的, 但人确是中心的, 人的拯救才是最终目的。基督教的信徒们为了能够进入天国和获得永生, 甘愿献出他们的所有, 甚至忍受流血和牺牲。总之, 教义也是劝人向善的。然而, 教会虽因教义而生, 但它一旦作为某种政权性的组织而出现, 它的神职人员和各级教权组织所做的事情便时时与基督教所宣讲的精神不一致, 甚至对立。
  
  基督教是犹太人耶稣基督所创的教。耶稣死后, 门徒传教到罗马。众多有着强烈自信心的信徒不久便成为一种新势力, 渐渐侵入了上等社会。到了第四世纪初年, 居然感化了罗马皇帝君士坦丁, 使他做了基督教徒。由于基督教各派教会在教义的诠释方面发生了激烈的竞争和争执, 君士坦丁出面组织了宗教会议, 从众多经卷中挑选了二十七卷, 定为《圣经》, 予以颁布, 作为基督教教义的经典。基督教打破了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界限, 在罗马社会中迅速传播, 先是通过传布社会福音, 呼吁平等博爱, 要求社会改革, 征服了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市民和奴隶, 后来又以永生和永福的希望争取了包括奴隶主在内的罗马帝国上层。许多罗马人皈依基督教是因为它“无害”, 且可以免于混乱的生活。教会内部追求团体的安全、荣誉和壮大, 矛头所向正是罗马的社会问题。君士坦丁感到, 即使最高明的法律条文也是不完整和带有随意性的, 法律本身很难鼓励善行, 有时也制止不了恶行, 而基督教教诲人“向善”, 是法律所办不到的。于是, 君士坦丁于313年发布了《米兰诏令》, 最终宣布基督教为合法宗教。基督教成了罗马的国教, 成了实施法律的主体。由于基督教会在城市中的影响力日益壮大, 罗马皇帝把城市的管理权也交给了主教。结果罗马人对基督教趋之若鹜, 统治者和富贵者纷纷涌入教会, 或者是为了逃避赋税, 或者是为了攫取权力。主教的权力急剧膨胀。基督教会由一个简单的精神团体, 进为一个有系统, 有阶级的组织。
  
  此时的基督教, 信徒中有许多是罗马文化的骄子, 他们把许多罗马文化元素加入了基督教, 这是基督教的罗马化。不但如此, 在第三四世纪时, 亚洲的匈奴, 和北方的日耳曼人, 把罗马帝国搅得鸡犬不宁, 罗马官吏四散奔逃。穷苦百姓任入寇的野蛮人鱼肉, 罗马文化也一任他们破坏。基督教士, 填补罗马官吏四散奔逃留下的政治真空, 保护人民, 维持秩序, 保存那不绝如缕的一点文学美术, 感化那些入寇的野蛮人。这个情势的久远结果, 便是中世纪的基督教会和它那盛大的威权。因为基督教现在既能代罗马政府尽责任, 自然它就成为罗马政府的嫡嗣。此乃基督教的政治化。这个罗马化和政治化的基督教, 是欧洲旧文化的一个大救主, 也是欧洲近世文化的一个大功臣。而代表这个精神的, 乃是教会。基督教会在历史上, 虽然也有许多罪恶, 但在欧洲最黑暗的时候, 它却是那里的唯一的光明。[9]108-110
  
  但是, 世俗上, 皈依基督教的势头给教会组织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和权力, 也为基督教带来了腐败、奢糜和官僚习气。基督教的人文精神被埋葬在追名逐利的陋行之中, 精神和理想的追求开始趋向两种走势, 一种奉行禁欲主义, 提倡出世观念;另一种要求强化教会组织, 由教会来管理社会。领主们要求主教们承认其独立的地位, 主教们要求领主们强迫他们的农奴和奴隶皈依基督教, 而领主们则以“庇护人”的身份指派教士, 保证教会从结婚、殡葬和洗礼中获得稳定的收入, 教会成了遍布罗马城乡社会中一种新生的机制。
  
  教会一尊, 中古的人民, 没有了信教自由, 也没有了生活自由。教皇凭藉这个政治上的威权, 把人民的思想自由束缚起来, 迫着他们去过那机械式的钦定生活。有敢违乱, 便以邪教徒相待, 火刑其后。到11-13世纪, 教皇权力最盛, 教会内部的腐蚀, 也日甚一日, 骄纵淫逸的风俗满布于教会。这样一个基督教会, 极而遇反, 势所必然。
  
  十字军东征乃教皇威权膨胀的典型表现。十字军的目的是要从回教徒手中夺回圣地耶路撒冷, 但从军者个人的目的却并不纯粹。他们多是好战的诸侯及武士、潦倒的诗人、失恋的情人、妄想发财的人、商人等等。这一队人虽名为十字军, 实不过一群乌合之众, 无异于一大群游民的迁徙。但十字军东征对于欧洲文明而言, 却结果意外而重要。十字军东征客观上给欧洲青年提供了一个到当时远在西欧之上的东方小亚细亚及东罗马帝国游学的机会。从军“回来时, 大多数是知书识礼的君子了”[9]166.以商立国的意大利城邦把他们的商场布满了小亚细亚各地, 东方的物产大宗输往欧洲, 意大利城邦更加繁富强盛。“科学技术和’异端邪说‘随着商品和人员流入基督教统治了几个世纪的欧洲, 十字军时期的航海和发现开拓了欧洲人的视野, 增加了他们的胆识。”[5]99之前集聚在欧洲的诸侯武士盗贼乞丐之类也在这个过程中客观上清除了不少, 病态的欧洲排除了毒素。
  
  到了14世纪初, 民族国家冲垮了教皇及封建制度;大学已经成立, 城市已经兴起, 交通和工业, 也日益发达。这些就是文艺复兴的基础, 中古过渡到近代的桥梁。
  
  文艺复兴的意义, 乃是对于中古人生观的一种变迁。上古希腊罗马的人生观, 是入世的。到中古初年, 人民饱受人世间的痛苦, 基督教的出世人生观, 成为了中古人士的共同观念。文艺复兴所诏示的人生观是中古人生观的一个反动、上古人生观的一种复活。个性的复活, 也便是历史家所说的“人的发现”.它是近世一切史迹的原动力, 中古与近世的根本分别, 即在于此。
  
  四、“欧洲观念”
  
  陈乐民先生对中国学界的一大贡献就是借《“欧洲观念”的历史哲学》一书把“欧洲观念”这个概念第一次介绍到了中国。[15]162
  
  陈先生认为, “欧罗巴”一词的广泛使用是在13世纪以后, 此前, 人们只有东罗马帝国、法兰克王国、希腊城邦、马其顿王国等称呼, 或者只有罗马教皇、教区、教会的概念, 那时的欧洲人都只是不自觉的“欧洲人”.从“无意识”到“有意识”, 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长过程, 就相当于欧洲进入封建时期的千年中世纪。也就是说, 欧洲中世纪的一千年是“欧洲观念”孕育和形成的时期。这个过程虽然复杂而又漫长, 但却是顺理成章的。[16]7-8
  
  “欧洲观念”的形成与基督教义的普及是平行的。[16]33早期基督教承上启下, 胜过了各种异教信仰, 在社会意识中确立了它的支配地位。这一进程中, 圣·奥古斯丁起的作用最大, 因为他把早期基督教理论化了, 把神学和哲学结合了起来。圣·奥古斯丁被看作是反对异教的正统基督教教义的先行者。对于罗马的衰落, 圣·奥古斯丁认为, 在基督教时期以前, 罗马就已处在种种灾难之中, 而这恰是由于异教的骚扰才造成的, 或者说, 罗马帝国之屡受异族侵扰, 正是因为基督教没有得到有效的弘扬。基督教之所以能够在欧洲发展和巩固, 因素有三:一是基督教有理论。原始的“异教”止于偶像崇拜, 原始的礼拜仪式, 没有任何理论。基督教神学比“异教”有大得多的思辨性, 因而更有号召力和吸引力。也就是说, 基督教在与“异教”的斗争中显示了理论优势。二是政权需要基督教, 因为基督教的信奉上帝更有利于日耳曼的统治。象罗马人接受基督教一样, 日耳曼人也接受了基督教。查理大帝的文治武功即颇有赖于神学的襄助。他的治国之道之一就是对教会的虔诚和护持。政权与教权进一步结合起来了。三是来自东方伊斯兰的压力和影响。欧洲的整个基督教都由于东方出现了强大的伊斯兰主义而增加了“向心力”.在这种情况下, 教权与政权相互借助, 把伊斯兰主义视为一种可能损及基督教完整性的“异类”和敌人。十字军东征加固了基督教对教徒的神圣地位, 把凡是信奉基督教的农民和城市贫民都集合在十字军的旗帜之下了。于是, 基督教教义成为欧洲社会意识的凝聚剂。这三种因素结合起来就产生了一种强有力的、精神上的综合效应, 大大地推动了欧洲社会的更加彻底的基督教化, 使风习、文化、生活方式、人际关系都受到了基督教文明的感染, 到12世纪便形成了宗教与教育给合为一体的经院哲学, 用思辨的方法来论证、维护不可动摇的神学“真理”, 并形成它的理论系统。从早期基督教起, 教会先与罗马帝国结合在一起, 继而与法兰克王国结合在一起。查理大帝死后法兰克一分为三, 民族国家的观念开始形成。但是, 在人们的意识当中, 信仰基督教的人和欧洲人已经划了等号。
  
  过去在谈到欧洲中世纪时确实总是把这一千年从历史中割裂出来, 似乎它前无所承后无所续。从古希腊罗马突然掉进中世纪, 而到意大利文艺复兴时又似乎突然大放光明。这是一种“非历史的观点”.“复兴”也不是我们过去常识中的那个“文艺复兴”.中世纪一直存在着“复兴”.所谓“中世纪的复兴”, 是指9世纪的卡洛林王朝时期的“复兴”, 10世纪神圣罗马帝国鄂图一世时期的“复兴”和12世纪更大范围的“复兴”.这些“复兴”说明中世纪的以“经院哲学”为主体的欧洲文化在不断地演进, 它们在促成14世纪、15世纪的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以及政治上的民族主义都有自己的一份作用。卡洛林“复兴”是在查理大帝的盛世发生的。主要功绩是重振基督教“教父派”教义和普及拉丁典籍, 表现为日耳曼人之基督化和拉丁化。法兰克“一分为三”, 文化和意识上的“复兴”潮流没有因而受阻, 神圣罗马帝国反而推进了这种进程, 于是有了10世纪的“鄂图复兴”.12世纪“复兴”承接了鄂图大帝时期的“复兴”, 而后又延续到13世纪, 远远地在召唤意大利的文艺复兴。12世纪的“复兴”尤具特别的意义, 较之于之前的“复兴”有两点不同:
  
  第一, 卡洛林王朝和鄂图大帝时的“复兴”运动是从上到下, 是首先由统治阶级的宫廷发动的, 是统治的需要, 结果是政权与教权的结合。12世纪的“复兴”则带有更大成分的自发性, 反映了神学自身的反思, 同时世俗政权在教权化之后又反过来向教权要求统治权, 民族因素有力地推动了这种趋向。因此, 12世纪开始的“复兴”必定引向世俗政权与教会统治权的分离。第二, 卡洛林王朝和鄂图大帝时的“复兴”, 是复兴古典拉丁文化, 偏于“复古”, 这是新兴的日耳曼人急欲摆脱“蛮夷之气”所需要的, 是经院哲学的奠基和建筑时期。12世纪的“复兴”则在不自觉地“求新”, 基督教神学不光是在自身的基础上发展, 而且吸收外来的营养, 主要是引进亚里士多德哲学和阿威罗伊主义;同时12世纪的“复兴”也超越了纯神学范畴, 引出了文学、美术和科学技术的繁荣, 开始了求知、求美的世纪。[16]21
  
  12世纪“复兴”带来的直接后果, 是西欧的经院哲学与古希腊和东方文化的结合, 使经院哲学发生变异, 推动了拉丁文化的更新。
  
  中世纪以前的“欧洲”是无意识的, 它只作为一种神话中的美丽形象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当中。在欧洲进入中世纪初期, 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 自然地形成了四块地区, 各自的代表称谓分别是:罗马、拜占廷、爱尔兰、伊比利亚;整个欧洲基本为四大民族所占据, 即拉丁族、不列颠族、条顿族和斯拉夫族, 也是四大语系。中世纪历史所承担的任务, 就是把基督教义传到这四块地区和四大民族。融进希腊罗马文明的基督教文明便在中世纪成为遍及欧洲的社会意识形态。这自然经历了一个过程。13世纪以前, “欧洲观念”还是十分淡薄的, 因为基督教文明还处在扩展和巩固当中。12世纪的“复兴”推进了这种扩展。这个结合的过程到14世纪末基本完成。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但丁、彼特拉克的着作中“欧洲”一词的出现频率越来越高了。这时, 中世纪的欧洲也就随着文艺复兴的潮流开始了向近代史的过渡。基督教文明历经了教的拉丁化和拉丁文明的教化、日耳曼的基督教化和拉丁化、基督教神学和哲学的“分离”, 以及基督教的民族化等等阶段, 愈临近中世纪的后期, 基督教愈世俗化, 愈能容忍、兼蓄和吸收世俗的各种文化, 因而也就愈易成为欧洲的普遍性的文明。
  
  与这种“欧洲观念”相伴随的是欧洲的民族国家观念。日耳曼人入主法兰克即开始了不同民族国家的酝酿。欧洲在中世纪经历了只知有教、不知有国, 到教、国并重, 然后到纳教于国家观念之中的过程。生产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 经济利益与民族利益结合起来。一个民族的统治阶层与另一民族的统治阶层在经济利益上相互冲突, 这一民族和另一民族的综合利益也就有了差异乃至矛盾。自从民族国家观念产生以来, 政治的不统一、经济利益的矛盾冲突和文化意识的内在一致性, 便并存于此后欧洲的历史的进程之中了。正是在中世纪, 政治、经济的发展, 决定了民族国家观念在欧洲政治中占支配地位的必然性。民族国家观念是必然同教会的一统权威相矛盾的, 民族国家的政权需要基督教帮助它实行统治却绝不需要教会对它施加控制。这种趋向到中世纪末期渐成现实。有了民族国家, “欧洲”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 没有这一个个的民族国家, “欧洲”便只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陈先生在这里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简而要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就好象有了松树、柏树、杉树等等各种各样具体的树, 才能有“树”的观念, 在不能辨知各种具体的“树”时, “树”的观念便只是泛泛的、不清晰的。[16]41
  
  在这个新时代从中世纪冲决出来的时刻, “欧洲观念”和欧洲民族国家的观念, 一起生发和巩固起来。这一历史现象决定了欧洲近代史以来的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辩证规律--同中有异, 异中有同, 或曰:同一性中有多样性, 多样性中有同一性。“欧洲观念”揭示了欧洲政治文化的两重性--“欧洲主义”和“民族主义”, 揭示了欧洲“同一性”与“多样性”、“一”与“多”的辩证关系, 这是一种思想方法的突破, 是理解欧洲文明历史分与合的锁钥。
  
  五、结语:“近代欧洲的中世纪前提”
  
  有一种历史认识, 把历史的阶段性绝对化, 完全忽视阶段的连贯性, 往往认为后一阶段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 只有代替, 没有传承。把欧洲中世纪看作欧洲历史的“断裂”, 就是这种历史观的表现。结果, 后来的“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几乎同时发生, 便成了无源之水。虽然这种看法已为许多历史研究者所推翻, 但是误解的影响仍然很深。本文开头提及的高中历史教育主观地“截掉”中世纪可谓极致。其实, 至迟一个世纪以前, 西方学者已经论说, 中世纪既具有连续性又具变化性, 文艺复兴“并非突然降临或天翻地覆的事件”[4]19, “中世纪并非想像的那么黑暗和静止, 文艺复兴也不是那么光明和突然”.[4]序但是, 在我们这里, 似乎依然如故, 或如夏继果先生所言, “一方面我们口头上否定’中世纪黑暗说‘, 另一方面又语焉不详, 言之无物, 缺乏说服力, 出于一种尴尬的境地”.[4]中译本序言陈先生尤其诊视, 他关于欧洲文明史的论说是自己悟出来的, 是把别人的书经过咀嚼和消化过后而形成的自己的思想, 写的是“用自己的眼睛看到的欧洲。”[15]168, [5]13而这一点对于学术界普遍存在的“翻译”式研究、食洋不化的引进式学术而言, 委实弥足珍贵。
  
  欧洲文明源于希腊, 但只是到了近代, 欧洲才算真正展示了它的活力。怎样看待中间隔着的一千年的中世纪呢?这段“黑暗时期”怎么会突然面目一新起来呢?陈乐民先生对欧洲中世纪历程的理性考察告诉我们, 近代欧洲是离不开中世纪的孕育的。就是在“中世纪”, “封建制”孕育了近代欧洲文明的萌芽;基督教成为了欧洲旧文化的一大救主;基督教文明成了欧洲意识的凝聚剂;“欧洲观念”的生发奠定了近代欧洲的历史走向。终陈先生关于“中世纪”的论说, 我们尤其需要铭记他标记的一个词组--“近代欧洲的中世纪前提”.[17]368近代欧洲不是希腊罗马文化沉睡一千年后突然苏醒过来的, 恰恰是在千年的中世纪孕育出来的, 中世纪乃近代欧洲的历史前提。没有这种观念的转变, 不可能对欧洲文明有通彻的把握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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